化妆品分类标准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附件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同时考虑使用方法,制定本规则和目录。
第二条本规则和目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化妆品的分类。
第三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按照本规则和目录进行分类编码。
第四条化妆品应当按照本规则和目录所附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的分类目录(附表1—5)依次选择对应序号,各组目录编码之间用“-”进行连接,形成完整的产品分类编码。
同一产品具有多种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或者产品剂型的,可选择多个对应序号,各序号应当按顺序依次排列,序号之间用“/”进行连接。
第五条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选择对应序号,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第六条作用部位应当根据产品标签中的具体施用部位合—1 —理选择对应序号。
宣称作用部位包含“眼部”或者“口唇”的化妆品,编码中应当包含对应序号,并按照“眼部”或“口唇”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
第七条宣称使用人群包括“婴幼儿”“儿童”的化妆品,编码中应当包含对应序号,并按照“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
第八条使用方法同时包含淋洗和驻留的,应当按驻留类化妆品选择对应序号,并按照驻留类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
第九条功效宣称、作用部位或者使用人群编码中出现字母的,应当判定为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第十条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必须配合使用或者包装容器不可拆分的独立配方的化妆品,按一个产品进行分类编码。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2.作用部位分类目录3.使用人群分类目录4.产品剂型分类目录5.使用方法分类目录—2 —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3 ——4 ——5 ——6 —附表2作用部位分类目录—7 —附表3使用人群分类目录—8 —附表4产品剂型分类目录—9 —附表5使用方法分类目录—10 —。
fda对化妆品的分类

fda对化妆品的分类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的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产品用途、产品成分、产品效果、产品目标人群等。
下面将针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产品用途分类根据产品的用途,FDA将化妆品分为以下几类:1. 护肤品:主要用于清洁、滋润和保护皮肤,如洁面乳、面霜、乳液等。
2. 彩妆品:主要用于美化肤色和修饰容貌,如粉底液、口红、眼影等。
3. 洗发护发品:主要用于清洁和保护头发,如洗发水、护发素等。
4. 口腔护理品:主要用于口腔清洁和保护,如牙膏、漱口水等。
5. 防晒品:主要用于防护皮肤免受紫外线伤害,如防晒霜、防晒喷雾等。
二、产品成分分类根据产品的成分,FDA将化妆品分为以下几类:1. 化学合成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如合成香料、合成染料等。
2. 天然成分:包括来自自然界的植物、动物或矿物等原料,如植物提取物、动物油脂等。
3. 有机成分:指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的原料,如有机植物提取物、有机精油等。
4. 矿物成分:指来自地下矿物资源的成分,如矿物粉末、矿泉水等。
三、产品效果分类根据产品的效果,FDA将化妆品分为以下几类:1. 滋润保湿:主要用于补充肌肤水分和营养,如保湿霜、面膜等。
2. 美白亮肤:主要用于淡化色斑和提亮肤色,如美白精华液、美白面膜等。
3. 抗衰老:主要用于减少皱纹和提升皮肤弹性,如抗衰老精华液、抗衰老面膜等。
4. 祛痘控油:主要用于清除痘痘和控制油脂分泌,如祛痘霜、控油面膜等。
四、产品目标人群分类根据产品的目标人群,FDA将化妆品分为以下几类:1. 女性化妆品:主要面向女性消费者,如女士香水、女士口红等。
2. 男士化妆品:主要面向男性消费者,如男士洗面奶、男士须后水等。
3. 儿童化妆品:主要面向儿童消费者,如儿童洗发水、儿童沐浴露等。
4. 中性化妆品:适用于男女皆宜的产品,如中性香水、中性洗面奶等。
总结:根据FDA的分类标准,化妆品可以按照产品用途、产品成分、产品效果和产品目标人群进行分类。
(完整版)化妆品分类明细表

(完整版)化妆品分类明细表
本文档旨在提供化妆品分类的详细清单,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化妆品的种类和功能。
以下是各类化妆品的明细:
1. 面部护理产品
- 洗面奶:用于清洁面部皮肤,去除污垢和化妆品残留。
- 爽肤水:调理皮肤的pH值,保湿,舒缓皮肤。
- 面霜:保湿和滋润面部皮肤,预防皮肤干燥。
- 面膜:提供额外的深层滋润和护理,改善肤质。
2. 眼部护理产品
- 眼霜:滋润眼部周围的脆弱皮肤,减少细纹和黑眼圈。
- 眼膜:提供眼部周围肌肤所需的充分滋润和护理。
3. 唇部护理产品
- 唇膏:滋润和保护唇部皮肤,预防干燥和裂开。
4. 彩妆产品
- 粉底液:调整肤色,遮盖瑕疵,使肤色均匀。
- 眉笔:填充和定义眉形。
- 眼影:增加眼部的颜色和深度。
- 眼线笔:定义眼部轮廓,使眼睛更加明亮。
- 睫毛膏:增长和加密睫毛。
- 腮红:增加脸颊的色彩。
- 口红:为嘴唇提供颜色和保湿。
5. 指甲护理产品
- 指甲油:为指甲提供颜色和光泽。
- 指甲油去光水:去除指甲油。
请注意,以上仅为化妆品分类的简要明细,具体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功效请参考产品说明和贴士。
化妆品的具体品牌和成分可能有所不同,请选择适合您个人需求和肤质的产品。
谢谢阅读本文档!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化妆品功效分类规则及分类界定详解

一、概述化妆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可以美化外貌,提升个人形象,更可以滋润肌肤,改善肤质。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美的追求,化妆品的种类和功效也日益丰富和多样化。
对化妆品进行分类规则及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化妆品功效分类规则1. 根据用途分类根据化妆品的主要用途,可以将其划分为护肤品、彩妆品和个人护理品三大类。
(1)护肤品:主要功效是滋润肌肤、改善肤质、延缓衰老等,包括乳液、面霜、精华液等;(2)彩妆品:主要功效是修饰面部、提升容颜,包括粉底液、口红、眼影等;(3)个人护理品:主要功效是清洁、保湿、防晒等,包括洗发水、沐浴露、防晒霜等。
2. 根据成分分类化妆品的成分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其主要成分进行分类。
(1)植物提取:以植物提取物为主要成分,具有天然、温和的特点,适合肌肤敏感者使用;(2)化学成分:以化学合成的成分为主要成分,功效明显、效果快速,但有些人可能对化学成分过敏。
3. 根据适用人裙分类考虑到不同人裙的肤质和需求不同,可以将化妆品划分为男士专用、儿童专用、孕妇专用等。
三、化妆品功效分类界定详解1. 护肤品的分类界定(1)滋润类:滋润类护肤品主要功效是提供肌肤所需的水分和油分,改善肌肤干燥、缺水等问题;(2)美白类:美白类护肤品主要功效是淡化色斑、提亮肤色,使肌肤更加白皙透亮;(3)抗衰老类:抗衰老类护肤品主要功效是抗氧化、抚平细纹、紧致肌肤,延缓皮肤衰老;(4)修复类:修复类护肤品主要功效是修复受损肌肤,减轻肌肤炎症、修复损伤细胞。
2. 彩妆品的分类界定(1)底妆类:底妆类彩妆品主要功效是遮盖瑕疵、修饰肤色,包括粉底液、遮瑕膏等;(2)眼妆类:眼妆类彩妆品主要功效是突出眼部轮廓、提亮眼神,包括眼影、眼线、睫毛膏等;(3)唇妆类:唇妆类彩妆品主要功效是提升唇部色彩、延长唇部保湿效果,包括口红、唇彩等。
3. 个人护理品的分类界定(1)清洁类:清洁类个人护理品主要功效是洗净头发、肌肤等,包括洗发水、沐浴露等;(2)保湿类:保湿类个人护理品主要功效是补充肌肤水分,保持肌肤湿润,包括身体乳、护手霜等;(3)防晒类:防晒类个人护理品主要功效是抵御紫外线伤害,防止肌肤晒伤,包括防晒霜、防晒喷雾等。
化妆品分类及质量要求

如以烷基多糖苷(APC)、蔗糖酯、葡萄糖酰胺、烷基葡萄 糖酰胺和烷基葡萄糖酯为代表的各类糖基表面活性剂;以 甲酯磺酸盐(MES)、脂肪醇硫酸盐为代表的油脂衍生产品; 以脂肪酰谷氨酸盐和脂肪酰肌氨酸盐为代表的类氨基酸产 品。这类表面活性剂具有大部分的天然物基团,或具有与 天然物类似的结构,能够平衡温和性、环境相容性和应用 性能。
蜡、唇膏等油蜡类化妆品的基本原料,主要起护肤、 柔滑和滋润作用。
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动植物油脂、矿物油脂 和化学合成的脂肪酸脂。 最常用的动植物油脂有椰子油,蓖麻油、橄榄油、 羊毛脂、蜂蜡、白油等。
三、化妆品的原料
基质原料
椰子油-椰子果肉中提取,易溶于乙醚和氯仿,主要用 作表面活性剂。
蓖麻油-有特殊气味,易酸败,常用作制造唇膏、香波
三、化妆品的原料
基质原料:
2 粉类原料 是香粉、爽身粉、胭脂等化妆品
基体的原料,主要起遮盖、滑爽、吸收等作用。主 要包括:
滑石粉-是香粉、粉饼、胭脂河爽身粉的主要原料, 性质柔软,以光泽滑润者为上品。
高岭土-制造香粉的原料,吸油性、吸水性和皮肤 附着力好,以色泽白、质地细者为上品。
钛白粉-白色、无臭无味,遮盖力极强,用于粉类 化妆品及防晒霜中。
氧化锌-遮盖力强,兼具收敛和杀菌作用等。
例如,用化学法在云母粉上镀一层钛白粉,用于粉 类化妆品中,使皮肤具有一种自然的感觉
三、化妆品的原料
基质原料:
3 香水类原料主要采用乙醇,是香水、发油
等液体化妆品基体原料,主要起溶解、稀释作用。 纯度要求高,不能还有低沸点乙醛、丙醛和较高
沸点的戊醇、杂醇油等。
人参浸出液,它含有抑制黑色素的天然还原物质和多种 营养素,能增加细胞活力,延缓衰老,用于去老年斑膏 霜中。
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

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化妆品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更是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化妆品国家标准,对化妆品的生产、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对化妆品国家标准进行一览表的介绍,以便消费者和生产企业了解相关标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GB/T 7916-2008 化妆品名称和分类。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的命名原则和分类方法,对于化妆品的命名和分类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化妆品。
二、GB/T 7917.1-2008 化妆品防腐剂的使用。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保证了化妆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污染而导致变质或对皮肤产生不良影响。
三、GB/T 7919-2008 化妆品重金属元素的限量。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要求,包括铅、汞、砷等有害重金属元素的含量限制,以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
四、GB/T 7918-2008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限量。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对苯二酚、甲醛、铅、砷等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以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
五、GB/T 7915-2008 化妆品标识。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标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化妆品,避免不当使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六、GB/T 7914-2008 化妆品包装。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包装的要求,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印刷标识、包装容器的卫生要求等,以保证化妆品在包装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
七、GB/T 7913-2008 化妆品质量检验。
该标准规定了化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外观检验、pH值检测、微生物检测等,以保证化妆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就是化妆品国家标准一览表的相关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分类标准

化妆品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的分类和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备案、注册、管理和统计。
2. 化妆品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在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的基础上,按产品功能、作用部位、产品剂型,同时考虑特殊人群,对化妆品进行细化分类。
3. 化妆品编码 3.1 代码结构采用层次码,代码分5个层次,依次为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产品功能、作用部位、产品剂型、特殊人群,各大类中的细分品类见表1。
3.2 编码方法代码用6-7位数字和字母组合表示。
第一、三、五层各用1位数字或字母表示,若产品适用人群不包含第五层特殊人群,则省略第五层编码。
第二、四层采用顺序码,用2位数字表示,代码为01~99。
3.3 分类编码表 化妆品分类编码见表1。
× × × × ×第一层 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第二层 产品功能第三层 作用部位 第四层 产品剂型 第五层 特殊人群表1 化妆品分类编码编码1 编码2 功能编码3 作用部位编码4 剂型产品举例编码5 特殊人群Ⅰ特殊用途化妆品01 育发类 A 头发01 膏霜类隔离霜、BB霜、CC霜、霜状面膜、香脂、冷霜、焗油膏、发膜、护发素、焗油膏、染发膏等a 儿童02 染发类 B 头皮02 乳液类乳、乳液、奶、奶液、蜜、露、精华液、精华乳、粉底液、乳状面膜、洗面奶、发乳、无纺布面膜等b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03 烫发类 C 面部(不包含粘膜部位)03 水剂类啫喱水、精华水、香波、花露水、香氛、香水等 c 老年人04 脱毛类 D 眼部04 凝胶类啫喱、啫喱膏、凝胶、胶、凝露、晶露、啫喱面膜等05 美乳类 E 唇部05 油剂类精油、唇蜜、唇彩等06 健美类 F 剃须部位06 粉剂类粉、颗粒、粉底、散粉、粉块、粉饼、腮红、颊彩、眼影、眼彩、气垫粉底、粉状面膜、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定妆粉、面膜(粉)、浴盐、洗发粉、染发粉、胭脂、眼影等07 除臭类G 身体肌肤(不包含面部)07 泥类泥状面膜、洁颜泥等08 美白祛斑类H 身体肌肤(包含面部)08 喷雾剂类定型发胶、喷发胶、发胶、彩喷等09 防晒类I 手部09 气雾剂类摩丝等Ⅱ非特殊用途化妆品10 抗皱类J 足部10 贴膜类拔毛贴、鼻贴等11 延缓衰老类K 指(趾)甲11 蜡基类唇膏、眉笔、唇线笔、发蜡、睫毛膏、唇彩、液体唇膏等12 祛痘类L 牙齿及口腔粘膜12 有机溶剂类指甲油、甲彩等13 控油类M 眉毛13 胶囊类14 去屑类N 睫毛编制说明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作为我国化妆品的根本性法规,对化妆品定义和分类的界定已不能很好的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的需求。
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的分类如下
化妆品一般有效果、用途、剂型、对象、功能五种分类方式。
一、按效果分类:清洁型、护发型、基础型、美容型和疗效型;
二、按用途分类:发用化妆品、肤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和特殊功能化妆品;
三、按剂型分类:液体、乳液、膏霜、粉状、块状、油状;
四、按对象分类:婴儿用化妆品、少年用化妆品、男用化妆品、孕妇用化妆品;
五、按功能性分类又分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1. 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
2. 护肤品:化妆水类、护肤膏霜类、乳液类
3. 彩妆品:粉底类、分饼类、胭脂类、眼影类、睫毛类、描眉类、眼睑类、眼部彩妆卸除剂、护唇类等
4. 指趾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5. 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用途化妆品有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美白、祛斑、防晒十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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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分类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其他回答共1条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
2 引用标准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化妆品
中以涂沫、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3.2 标签
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
3.3 销售包装
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
3.4 内装物
包装内所装的产品。
3.5 保质期
指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持产品质量(品质)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
4 标签的形式
4.1 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以下形式:
4.1.1 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容器上的标签。
4.1.2 小包装上的标签。
4.1.3 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
5 基本原则
5.1 化妆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
5.2 化妆品的标签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6 必须标注内容
6.1 产品名称
6.1.1 产品名称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的名称,或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的、简明、易懂的产品名称。
6.1.2 使用新创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化妆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6.1.3 产品名称应标注在主视面。
6.2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6.2.1 应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6.2.2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6.3 内装物量
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或净容量。
6.4 日期标注
6.4.1 必须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6.4.2 标注方法
生产日期标注:按年、月或年、月、日顺序标注。
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年;保质期×月。
生产批号标注:由生产企业自定。
限期使用日期:请在××年××月之前使用等语句。
6.4.3 日期标记应标注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除生产批号外)。
6.5 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
6.6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号。
6.7 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6.8 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
6.9 必要时应注明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7 其他
7.1 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类等),
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7.2 应按GB7916的要求,注明某些特定原料所需注明的内容。
8 基本要求
8.1 化妆品标签不应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8.2 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
8.3 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
8.4 标签所用计量单位,应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