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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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在国内外的几种典型模式公司

P2P网贷在国内外的几种典型模式公司

P2P网贷在国内外的几种典型模式公司时间:2013-07-03 19:21来源:创投时报分享到:P2P网贷模式起源于英国, 2006年传入美国后,在2007年传入中国。

国内在2011年涌现出大批P2P网贷平台,2012年进入了爆发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P2P网贷平台已超过2000家,截至2012年底,网贷平台包含线下放贷的部分全年交易额已超过200亿元。

P2P本身就有很多模式,国外有Kiva、Zopa、Lending Club等典型代表公司,复制到国内也变成拍拍贷、人人贷、宜信、红岭等多种模式.竞标匹配——Zopa2005年3月成立于英国,全球首个P2P网络小额贷款平台。

在ZOPA平台内,出借人报出期望的贷款利率,参与竞标,利率低者胜出。

借款人可借入1000至15000英镑的借款。

借款资金按月偿还,提前还款不会收取任何的违约金或罚息。

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和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

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了中间人,责任包括借贷双方交易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有事务、完成法律文件、执行借款人的信用认证、雇佣代理机构为出借人追讨欠账等等。

Zopa的收入包括收取借款人每笔0.5%以及出借人年借款额0.5%的服务费。

ZOPA先后获得Benchmark、Bessemer Venture Partners和罗斯柴尔德旗下基金RITCAPITALPARTNERS的投资。

“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Kiva2005年10月创立于美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

一般每位出借人只要支付25美元。

借款人根据偿还前期贷款的情况、经营时间和贷款总金额等项目把申请者分级。

一旦一笔贷款的总金额募集完成,Kiva使用PayPal 将贷款转账给Kiva的当地合伙人。

当地合伙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当地的小额金融服务机构(MFI),他们负责找寻、跟踪和管理企业,同时负责支付和收集小额贷款,最后将到期的贷款收集齐后返还给Kiva,Kiva再通过PayPal返还给出借人。

P2P P2B P+N P2C A2P模式的区别

P2P P2B P+N P2C A2P模式的区别

P2P、P2B、P+N、P2C、A2P模式的区别一般说起网络借贷行业,会默认为其是P2P借贷平台,但实际细分之下,有很多平台称自己为P2B、P2C 或A2P平台,这些都是什么意思呢?P2P,即peer to peer ,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即P2P平台充当中介,帮助借贷双方匹配需求,使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平台从中收取服务费的模式。

(业内较大的十家网贷p2p公司为陆金所、红岭创投、人人贷、开鑫贷、宜人贷、拍拍贷、钱贷网、有利网、51帮你、人人聚财)P2B,即为Person to Business,个人对(非金融机构)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

与P2P的区别在于,B表明这种模式的借款对象为企业而非个人。

P2B平台负责审核借款企业融资信息的真实性,评估贷款风险,根据情况不同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抵押物或担保,还负责贷后管理、催收等工作。

比如业内知名的发大标的平台红岭创投就属于P2B平台。

P+N, 这种模式是P2P平台与小贷公司合作的模式,小贷公司为平台提供优质借款人、并负责贷前调查和审核、贷后管理等事务,并可作为担保公司为P2P平台提供担保。

平台将小贷公司提供的项目公布在平台上,摄合需求双方达成协议,完成融资。

实际操作中,许多平台称自己有独立的风控部门,小贷公司提供的项目要通过他们的再次审核、风险评估才会上线。

目前国内有多家平台采用P+N模式,因此种模式也有将小贷公司的线下业务转为线上的意味,也有人称之为O2O模式。

国内P+N模式的平台有多家,比如积木盒子、网信理财、人人聚财、金马甲等。

P2C,国内网贷平台爱投资称自己的业务模式为P2C,即爱投资借款项目发起人都是企业法人,而不是个人,资金出借方则是散户投资者。

同时,爱投资上的项目也与多家金融机构有合作。

基于此,爱投资的这种模式也可认为是P+N的模式。

A2P,部分国内主做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的网贷平台称自己是A2P的业务模式,比如E租宝、红象金融等。

行业内专家称,A2P(Asset to Peer),即众投,其以资产交易为核心,盘活优质资产,拓宽投资渠道。

P2P网络借贷平台盈利模式分析

P2P网络借贷平台盈利模式分析

P2P网络借贷平台盈利模式分析作者:马晓卉来源:《商情》2016年第39期【摘要】P2P(peer to peer lending)网络借贷平台是互联网发展与民间借贷逐渐兴起相结合的产物,这属于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本文通过介绍国内外P2P的经典模式的运营情况引出其盈利模式,对P2P盈利方式进行分析。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盈利方式一、引言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欧洲及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相对成熟。

但在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起步较晚,相关技术及政策法规仍不成熟,且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几乎是在亏损的情况下运行的。

P2P平台兼具互联网及民间借贷双重优势,成本远低于银行借款,且速度便捷,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了巨大帮助。

但因为监管不严、信用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也严重阻碍了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

但总体上由于P2P借贷投资灵活,且能够给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相对于传统的投资理财渠道有其独特的优势,受到大众青睐,因此具有及其活跃的生命力。

P2P网络借贷平台将小额度资金聚集起来然后借贷给资金有需求的人群,这种商业模式不但满足了个人资金的需求,对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等方面也有巨大价值。

二、P2P网络借贷主要模式(一)国外P2P网络借贷模式国外P2P网络借贷主要是以纯“中介”型模式、复合“中介”型模式和公益型模式为主要模式。

以下对这三种模式简单介绍:1.纯“中介”型模式以美国的Prosper为例。

该平台一般担任单纯的“中介”方,不参与资金往来和违约风险,采取双向收费方式,只是在借贷过程中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借款金额向其收取服务费,对投资者收取管理费。

该平台通过每发生一笔借款都对其进行评级,估计预期损失率进行风险控制。

2.复合“中介”型模式这种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不参与任何形势的资金运作。

为独立的服务机构,不承担吸纳资金和发放贷款的业务,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出资人进行信用管理。

这类模式的网站担任着中介方、代理人、担保人以及监督者的多重身份。

债权转让模式是什么?有哪些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什么?有哪些模式?

对于P2P投资者来说,熟悉P2P行业中的债权转让模式,对于我们的投资来说是十分有用处了,我们在选择平台的时候,便是可以通过了解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来判断其的风险水平,这样我们也是能够选择到最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平台进行投资的了。

因为雷潮的因素,整个P2P行业都面临流动性危机。

不少人选择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模式是什么,债权转让有哪些模式,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债权转让模式是什么?P2P债权转让模式,又被称为“多对多”模式、“居间人”模式等,简单说,就是指投资人和借款人双方之间并不直接签订债权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后向借款人进行放款,这个第三方个人通常被称为“专业放款人”,之后专业放款人再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使投资人可以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

债权转让有哪些模式?主要转让模式包括普通转让模式、投资人变现模式与专业放贷模式。

1.普通转让模式投资人通过合同交易,获取相应的债权。

债权可以通过P2P平台进行出让,平台用户购买对应的债权标的,获得债权。

普通债权转让模式通过新增一份债权转让合同,将原有权益转让予第三方。

2.专业放贷模式专业放贷模式即在普通转让模式之间加入专业放贷人。

专业放贷人提前受让债权方的债权,通过P2P平台对债权进行拆分组合(额度拆分、期限拆分)后转让予平台上的投资人。

3.投资人变现模式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即P2P平台的投资人,将未到期的投资标的转让予平台上的其他投资人,提前套现离场。

与普通模式不同的是,在变现模式中,债权来源于本平台的普通标的投资。

总的来说,债权转让模式简单来说,你的产品到期了,但借款人还没到还款期限。

这个时候,平台就把你的债权转让给另一个投资人,你的资金就顺利退出。

P2P、P2C 、O2O 、B2C、B2B、C2C究竟是指什么?

P2P、P2C 、O2O 、B2C、B2B、C2C究竟是指什么?

P2P、P2C 、O2O 、B2C、B2B、C2C究竟是指什么?P2P、P2C、O2O、B2C、B2B、C2C,每天看着这些常见又陌生的名词,它的概念意义,你真的懂吗?P2P到底是什么呢?P2P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P2P是“Peer-to-Peer”的简写,个人对个人的意思。

P2P借贷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P2P公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P2P模式第一种是纯线上模式,是纯粹的P2P,在这种平台模式上纯粹进行信息匹配,帮助资金借贷双方更好地进行资金匹配,但缺点明显,这种线上模式并不参与担保;第二种是债权转让模式,平台本身先行放贷,再将债权放到平台进行转让,很明显能让企业提高融资端的工作效率,但容易出现资金池,不能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O2O是目前微信二维码营销的超火概念,即Online To Offline,也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上结算,很快达到规模。

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

O2O的优势在于把网上和网下的优势完美结合。

通过网购导购机,把互联网与地面店完美对接,实现互联网落地。

让消费者在享受线上优惠价格的同时,又可享受线下贴身的服务。

同时,O2O模式还可实现不同商家的联盟。

O2O营销模式的核心是在线预付,在线支付不仅是支付本身的完成,是某次消费得以最终形成的唯一标志,更是消费数据唯一可靠的考核标准。

其是对提供online服务的互联网专业公司而言,只有用户在线上完成支付,自身才可能从中获得效益。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中文简称为“商对客”。

“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

P2P

P2P

P2P(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P2P还有一种更广泛的概念,泛指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操作模式P2P借贷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P2P小额借贷金融模式,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络信贷公司(第三方公司、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易实现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

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P2P平台是以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受国家相关政策监控。

P2P理财源于P2P借贷,旨在P2P平台进行的自己承担责任的理财模式,是与股票股权投资理财并列的债权理财模式。

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已达到2000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

发展历程美国一种起源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

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

由此开启他的小额贷款之路。

1979年,他在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创立了格莱珉(意为“乡村”)分行,开始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尤努斯的贡献是做了穷人的银行,解决了穷人的借贷需求而获得诺贝尔奖的,其模式跟现有的各大银行没有任何差别。

英国英国的Zopa则完全是基于21世纪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应运而生的新模式,网络的高效化使传统的借贷模式可以从N21(运用网络做直销),12N(企业网上申请贷款)的两步走模式,直接跨越到N2N(个人对个人放款)模式,省去了中间银行,这也是Zopa所宣称的,“摒弃银行,每个人都有更好的交易”的来源,P2P网络借贷充分发展的结果是把银行从借贷业务链中挤出去。

网贷的运营模式是什么

⽹贷的运营模式是什么⽹贷是近年来⽿熟能详的词,它有利有弊,接近⽣活。

它的的运营模式分为哪⼏种呢?对此,店铺⼩编总结了相关答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贷的运营模式是什么⼀、P2P模式⽹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直接发⽣债权债务关系,⽹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收取⼀定的⼿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旦发⽣逾期等情况,投资者⾎本⽆归。

因此,P2P⽹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贷款⽅⾯引⼊亲朋进⾏联保,其他贷款⽅⾯则引⼊抵押或质押进⾏反担保。

同时,企业贷款项⽬引进第三⽅融资担保公司对项⽬进⾏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也要加强⾃⾝的风控管理。

⽹贷,⼜称P2P⽹络借款。

P2P是英⽂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对个⼈”。

p2p⽹贷运营模式⼜分为四种:1、融资租赁类融资租赁是⼀种集融资和融物于⼀体的⾦融形式,出租⼈(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就是实际的债务⼈)需要,出资购买租赁物件(各种机械设备、重型卡车、挖掘机、飞机等等),然后出租给承租⼈,承租⼈则分期向出租⼈⽀付租⾦,在合同期间内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承租⼈拥有使⽤权。

2、个⼈房产/车辆抵押贷款这个类型⽐较好理解,就是⽤房⼦和车⼦做抵押进⾏贷款,满⾜个⼈消费或者个⼈经营⽣产。

3、个⼈纯消费贷款特点是额度⼀般都很⼩,根据个⼈信⽤,发放的贷款。

4、企业经营借款类这中间就需要考察到企业的还款能⼒和还款意愿了。

所以对企业的前期审核很重要,这就要看P2P平台风控审核⼆、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不是被动等待各⾃匹配,从⽽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

p2p金融的意思和最早的起源

P2P金融的意思和最早的起源P2P金融又叫P2P信贷。

其中,P2P是peer-to-peer 或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

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起源编辑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博士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在解释和解决贫困方面存在缺陷,为此他于1983年创建了格莱珉银行,通过开展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和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不仅创造了利润,而且还使成千上万的穷人尤其是妇女摆脱了贫困,使扶贫者与被扶贫者达到双赢。

格莱珉银行已成为100多个国家的效仿对象和盈利兼顾公益的标杆。

创办以来,格莱珉的小额贷款已经帮助了630万名借款人(间接影响到3150万人),其中超过一半脱贫。

而且格莱珉银行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赢利,2005年的赢利达1521万美元。

同时,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并通过格莱珉银行将这些存款发放给其他需要贷款的人。

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雏形。

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P2P金融和传统线下的P2P金融。

发展编辑国外发展2005年11月,美国PROSPER将这一思想进一步提炼和创新,创办了PROSPER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让资金富余者通过PROSPER向需要借款的人提供贷款,并收取一定利息。

从2006年2月上线到2009年1月29日,经由PROSPER的借贷金额共计约合12.5亿人民币,超过3个月的逾期还款率仅为2.83%。

2010年4月16日,美国PROSPER宣布已完成了1470万美元的第四轮融资。

至此,PROSPER的总融资金额已达到5770万美元。

P2P的三种业务模式

P2P的三种业务模式
目前P2P平台的业务模式一共分三类:纯借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收益权转让模式,具体模式分析如下:
1、纯借贷模式
在纯借贷模式中,平台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参与借款交易,借款人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然后由投资者投标,到期后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

比较典型的纯借贷模式的平台有拍拍贷、红岭创投。

2、债权转让模式
在债权转让模式中,首先放款人(债权人)和借款人(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后,然后放款人(债权人)在平台上申请债权转让,由投资者投标。

债权转让完成后,放款人(债权人)并未完全退出,而是会代为收取和管理借款人的还款,并在收取相应费用后支付给投资人。

这个模式中的债权人一般情况下是平台的老总、高管或者是合作方。

目前大部分P2P平台都是债权转让的模式,原因在于放款、还款的速度更快,同时平台的运营也更灵活,万一遇到借款人逾期的情况,放款人可先垫付,这样就不会影响到投资人按时收回本息。

3、收益权转让模式
在收益权转让模式中,首先小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将债权/收益权批发给平台,平台将债权/收益权经过筛选、打包、重组、分割等一系列操作后,形成资产包的形式,然后在平台上发售,由投资者购买。

大多数活期平台都属于这种模式,有些平台还对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这在监管方面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P2P的模式并没有好坏之分,哪种最终能够赢得市场的认可,目前也无法看清。

但对投资者来说,看懂P2P的模式,是投资之前的一大准备工作。

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

☆产业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模式与风险管理研究钟晓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935)摘要:近几年,我国P2P网贷平台不仅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发展模式也实现了多样化,但是存在很多风险,需要加强风险管 理。

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P2P网贷平台的主要发展模式,然后分析当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P2P网贷平台 的风险管理措施,希望可以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发展模式;风险管理P2P网贷平台是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全新的金融服务模 式,就性质来讲,和小额民间借贷是大同小异的,其不需要花 费很长的时间办理,手续不复杂,放款比较容易,很多小微企 业和个人都喜欢这种借款途径。

然而,P2P网贷平台虽然发展 模式多样化,但是交易全部通过网络虚拟平台完成,有很大的 风险,所以必须要清楚认识到当前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而且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这样才可以真正实现该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一、P2P网贷平台的主要发展模式P2P网贷平台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前后经历了多种 发展形势,总的来说,其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纯中介线上 电商模式;二是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的020模式;三是债权转 让交易模式。

而当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发展模式和其他国家 不同,其主要原因在于P2P网贷平台生存环境的不一样,我国 尚未构建投资人与借款人的征信体系。

下面就我国P2P网贷 平台的三种发展模式进行详细介绍。

(_)纯中介线上电商模式纯中介线上电商模式,其主要是P2P网贷平台没有参与 到资金价值链下游投资人与借款人的交易中,也不会担保借 款人。

这种模式仅仅提供借款人有关信用评价信息以及资金 价值链上下游交易信息,而资金成本容易受到资金价值链上下游供需市场的影响,结合借款人所发布的借款信息,让投标 人参与到竞标中,利率低的人成功中标。

此模式运行的重点 是加强风险控制,通常可以采用多种手段进行控制,第一,明确借款人分阶段按规定的日期还本付息,这样不仅可以缓解 借款人所承担的还款压力,而且投资人可以定期获得还款,风 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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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主要包括普通债权转让模式、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与专业放贷人模式。

1、普通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出让人基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合同,获得债权,如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且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对买方享有债权。

后出让人(资金需求方)将此等债权通过P2P平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投资人。

P2P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

2、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即P2P平台上的投资者将自己投资的未到期的债权产品转让给该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将债权变现。

3、专业放贷人模式
专业放贷人模式,即在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中多了一个专业放贷人的角色,专业放贷人通常是与P2P平台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法定代表人或高管。

专业放贷人介入原本由资金需求方直接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的关系中,先由专业放贷人受让资金需求方的债权(资金需求方退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随后通过P2P 平台将该等债权进行拆分(大标拆小标,或长标拆短标,或兼有之)包装后在平台上转让给不同的投资人。

专业放贷人模式包括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和债权转让及回购两种情形,前一种是放贷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退出债权法律关系中,投资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后一种是放贷人承诺当债务人无法还本付息时回购标的债权,不退出债权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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