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各材料装订说明

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各材料装订说明一、申报评审(09版表一)----送评材料目录单1、该表为目录页,内容为网上材料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2、请在提交评审材料时多打印两三份,以备用;3、格式要求:该表格只能为一页单面,若生成的表格超过一页,请自行调整,建议在业绩成果项目处删除非主要业绩项目名称,保留大型或重要工程项目名称;二、申报评审(09版表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该表打印格式要求为双面打印,如出现插页情况,无论插入页为多少页,插入页都单独成页,且单面打印。
例如,某申报人参加的继续教育课程较多,评审第3页无法打印完全,系统刚自动生成评审第3-1页、评审第3-2页,在打印时,评审第3-1单独一页,评审第3-2单独一页,装订时按评审第3-2页、评审第3-1页、评审第3页顺序装订(下同);(所谓单独一页即一面有内容,一面空白)2、P1,该页为基础信息页,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如实填写。
需特别注意的有四点:第一、评中级职称时,如未取得助理级职称人员,“现聘某某某专业(学科)某某某职务,累计某某年”一栏无需填写;第二、“有无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资格及其名称”一栏,网上未注明是必填项目,但在实际申报评审工作过程中,是要求填写的;第三、“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一栏,请由高往低、由近及远填写,即最高学历放在最前面;第四、“主要工作简历”后的“证明人”,必须填写证明人姓名;3、P2,该页仍为基础信息页,需注意的有三点:第一、“国内外进修情况”中的“学习内容”请简要说明,无需细述;第二、“指导研究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情况”项,该项一般为申报“教授级”人员填写,申报中级请选填“无”;第三、“职称外语考试”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如属于政策倾斜或免考人员的申报者,一定要系统相关位置选择政策倾斜或免考原因;4、P3,该页为继续教育学时情况页,其数据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审批通过后直接导入,因系统设置此表仅体现公修课及专业课课时,其他培训课时不在此表中体现;该页的单位意见填写部分可以参照范例填写,且此处必须加盖公章;5、P4—P8,这几页主要是填写申报人的工作业绩,请申报人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如实填写。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南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指南1、考核认定范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2)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和中专毕业生;(3)上述毕业生应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
[注:(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不适用于“五大”(函大、夜大、电大、业余大、职大)及脱产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及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只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
]2、工作程序:(1)网上下载职称认定表格(申报考核认定表(一)—(三)、认定材料清单表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下载网址:/hrss/page.php?Aid=2&Bid=7(选择:职称认定表格)→填表并准备好有关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中级认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申报人直接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民生许可类窗口)→初级认定经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认定通过的人员,发放资格证书(中级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2)从2017年8月1日起,我省的职称认定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申报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了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事项及操作指南请浏览/hrss/page.php?Aid=2&Bid=7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广东省体育教练高、中、初级资格条件附录

广东省体育教练高、中、初级资格条件附录一、广东省体育高、中、初级教练资格条件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体育教练:指体育事业单位中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优秀运动队教练和业余体校教练员。
2、凡冠有“以上”的均包含该级或该数量。
如“1人次以上”包含1人次。
3、市级:指行政区划为地级以上市。
4、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得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未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教练员,应通过成人教育等途径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对1966年以前从事训练、教学工作的教练员和在区(市)、县体校从事训练、教学工作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具备拟确定相应职务任职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非体育专业学历者,通过体育专业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等)的进修,可视为符合学历要求。
5、资历:指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起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半年以上),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时间。
6、技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一般指通过考试、答辩及专家评审、鉴定认定的水平、能力。
7、论文:是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科学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论点、论据、结论、参考文献等。
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
凡宣读的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
摘要发表者须同时提交全文原稿。
教练员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须经二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并写出评定意见。
8、广东省体育教练职称英语考试:分为国家级、高级、中级三个等级。
英语考试采用国家体委统编的《体育教练员英语》教材,由省人社厅和省体育局共同组织考试,省人社厅发证。
《中级职称现场提交材料重要提示》

《中级职称现场提交材料重要提示》工程师的现场报材料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报名,现将有关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大家认真阅读:一、在报名之前,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提示并按提示去做。
二、打印的申报表必须是经网上提交打印的申报表,由下载的样表填写的申报表不能作为有效的申报表进行提交。
三、取得专利、标准,发表论文等(在工作之后取得的),现场审核时均需要出示专利证书、颁布标准文本、杂志原件,不能提供原件者,请勿填写这两项内容。
四、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工作之后的关于技术工作的论文,不得提交上学期间的论文.申报论文要求独立撰写,发表不发表均可,发表论文必须是独立作者的,字数在3000字左右,不能过长。
五、继续教育一项,必须填写内容,不能填写”无”或者为“空”,培训形式及课时以实际发生为准,继续教育包括参加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讲座、考察、接受函授刊授教育及有计划的、有考核的自学等。
学历教育不能作为继续教育内容,详细情况在我网站小贴士中查询。
六、申报表打印出来后,一定要认真核对各项内容。
因申报表不能手动修改,请大家仔细核对,并在个人申请处签名。
申报表的照片处、骑缝处和档案存放处加盖档案存放部门的章,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七、已经盖好章的人员,在后期的材料核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请重新提交打印申请,并在重新打印的材料上加盖骑缝章和照片章(单位公章即可),并保留有档案存放单位盖章的那一页。
八、材料要求:申报表原件3份,论文一式3份,(这两项材料左侧打2个订书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专业课、获奖、发表论文、专利等说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照片1张(与申报表上的1寸照片同版,要求纸质照片,打印无效)。
申报表、论文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装在纸质的档案袋子里,并将目录表粘贴在档案袋上面,请将论文题目抄写在目录表上工作单位下面的空白处。
现场提交材料时,如果没有拿到外语证书,请先提交外语成绩单,答辩时再递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中级资格事项名称

申报人必须符合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部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登录汕头人才网查询(首页-职称评定-评审-资格条件),网址:。
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5份(按各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人数提供每人1份),其中1份为原件;
(十二)(对破格晋升者,应)对照资格条件的破格晋升要求,提交申报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1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及条款);
(十三)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5份(20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根据评审条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四)对照资格条件的思想政治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装订成册);
(五)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六)对照资格条件的资历要求,提交助理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事项名称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性质(单选)
□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日常办事
服务对象(可多选)
√市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3号)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流程(个人)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流程(用户类型:个人)一、注册(与个人申报认定操作流程相同)(一)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二)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三)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
共三项。
(四)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与个人申报认定操作流程相同)(一)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界面(在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界面左边是用户登录选项,右边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二)“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一)登录后,界面左边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边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二)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1.路径①:正常申报/高、中级资格/选择“送市评委会或送省评委会”(广州市已经开设了评委及专业的,送市评委会,具体参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情况一览表”)。
2.路径②:正常申报/初级资格/区县单位(禁选“市直单位)。
3.“基本信息”栏:上传照片、所有空格都要填写,若该项没有内容的,请填写“无”或选“空值”。
4.“学历(学位)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情况”栏:学历从初中填起;没有相关专业证书的教育情况不用填写非学历情况。
5.“主要工作简历”栏: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必须达到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要求。
6.“获现资格之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栏:“现职”是指现在已经取得了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非现任行政职务。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一、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1、对象范围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申报条件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
hrssgz。
/gzzc/)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广东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名单
201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上报材料说明和要求(申报人员用)一、网上申报材料及操作流程说明(一)注册与登录:申报人于9月1日至9月11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网址:),在“考生与申报者入口”栏目中,点击“网上申报”进入登录页面,并使用原“高级实践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按登录页面“操作说明”找回。
(二)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应参照《操作说明》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仔细核对,填写结束应及时保存。
(三)上传证书、证明类材料:申报人应参考“申报说明”菜单下的《证书样板》,按要求以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扫描件为图片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文件大小必须为80 kB至150 kB之间,并务必保证图片清晰、可辨认。
相关说明:聘书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须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近5年的聘书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取得现资格不满5年的,须提交取得现资格当年以来的各年度的聘书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未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未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证明》。
继续教育证书:须提交获得现资格以来近5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打印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
取得现资格不满5年的,须提交取得现资格当年以来的证书和证明。
社保凭证: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多点执业的申报人应提交第一执业地点的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
《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
取得现资格不满5年的,须提交取得现资格当年以来的各年年度考核。
(四)上传论文:申报人须按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论文的基本信息,并上传论文扫描件,申报正高的上传4篇,申报副高的上传3篇,并标记其中的2篇作为论文代表作。
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事指南【模板】
***(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事指南为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下列要求办理:一、申办条件凡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方式,取得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资格证书,可申请补(换)发新的资格证书。
二、申办原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谁发证谁受理”(以证书相片骑缝章为准)的原则办理。
三、申办材料申请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交下列材料:(一)个人书写有关遗失证书过程原因的证明,并在个人申请中承诺所提交补(换)发证书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个人亲笔签名后加盖所在单位审核章。
(二)填写《广东省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单面印制,从2020年起,该表经职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导出的表格如格式混乱,请参考我局网站的表格作调整。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信息录入表》一份,下载网址:***.***[选择:职称证书换发(补发)审批表]。
(四)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提交下列对应表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属评审获得资格证的人员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为“评审表”);2、属考核认定获得资格证的人员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为“申报表”)。
(六)属资格证书遗失的提交在《佛山日报》登报声明资格证书原件作废的报纸原件一份(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性别、所持证书的名称、资格、档次、专业、原资格证发证时间和证书编号等),如有资格证书复印件也一并提交;属资格证书损坏的提交已损坏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贴资格证相片页》一份,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上传相片操作指南》***.***。
(八)提交本年度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缴交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予受理。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7.01•【字号】粤建人函[2013]995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人函〔2013〕995号)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城市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度我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一)9月2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由其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由单位上报各市主管部门。
各市核实同意报送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直企事业单位由其单位核实同意后报其省主管部门,省主管单位核实同意后集中报送我厅。
没有主管单位且在省工商注册的单位由其单位集中报送我厅。
省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各市(各单位)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具体安排见附件1)。
各县及各市辖区申报资料必须由地级市集中报送。
不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材料地点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五楼506房。
(三)开展信息化申报试点的要求为加强和提高我省建筑、建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我厅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开发了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职称评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