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巡防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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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巡防队管理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乡镇巡防队管理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乡镇巡防队管理工作制度
1、巡防队员正常上班时间必须按时到岗并签到,一次不签到扣10元,一月三天不签到,自行辞退。

2、夜间巡逻20∶00—21∶00去各村用小喇叭提醒村民注意防盗、防火及用电安全。

3、夜间巡逻23∶00—03∶00,必须着工作装,骑专用摩托车须戴必要的警用工具外出巡逻。

4、巡防队员工作场所及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5、巡防队队员在岗人员必须在政府宿舍住宿。

(夜间巡逻)
6、每日巡防队带队人员必须在当日巡防完毕回宿舍之时,详细记录巡防情况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7、巡防队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团结合作,互助友爱。

8、巡防队车辆由各巡队队长负责调派,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由巡防队驾驶人员负责。

9、巡防队员必须服从巡防队长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或纠纷应及时上报。

10、如有巡防队员违反规定,发现巡防时间内未到岗,罚款100元,一月三次未到岗,自行辞退。

巡防队管理制度

巡防队管理制度

巡防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组建巡防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巡防队是指在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的专门队伍,履行巡逻执勤、治安维护、辅助处置险情等职责。

第三条巡防队的任务是贯彻公安机关的指挥、管理和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巡防队的成立、解散、改组和活动,均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接受公安机关的指挥、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巡防队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规章制度,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巡防队的组织、领导、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人员、装备和经费的保障。

第七条巡防队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布置和需要,履行巡逻防控任务,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安全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巡防队的组织形式由公安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可以分为巡逻防控队、特巡警队等不同类型。

第九条巡防队应当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分工管理,设立队长、副队长、班长等职务,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好上下级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定期例会、专题讨论等制度,加强队员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

第十二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队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及时肯定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持队伍的正气和纪律。

第十三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巡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加强巡逻巡控,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处置险情等工作。

巡防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巡防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巡防队伍管理制度范文巡防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巡防队伍的管理,提高巡防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障社区安全和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巡防队员,包括社区巡防队员、企业巡防队员等。

第三条巡防队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维护社区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参与防控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章巡防队员招募和培训第四条巡防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巡逻勤务;(四)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巡逻工作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巡防队员的招募应包括面试、体格测试、政治审查、保密审查等环节,确保招募合格的人员。

第六条巡防队员入队后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基础巡逻知识、法律法规、协作配合、应急处置等内容。

培训可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以提高巡防队员的工作技能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巡防队员考核和激励机制第七条巡防队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逻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纪律的遵守程度、工作态度等。

考核结果作为巡防队员绩效考核和工资激励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巡防队员,应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如物质奖励、荣誉称号等。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巡防队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警告、降职、开除等。

第四章巡防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巡防队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合法的工资待遇;(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三)接受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四)参与巡防队伍规划和决策的权益;(五)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巡防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巡逻勤务,保障社区安全;(二)服从队长和上级的指挥和安排;(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四)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内容和相关信息;(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章巡防队伍管理和督导第十一条巡防队伍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范围,确保巡防队伍工作的高效运行。

巡防队员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巡防队员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巡防队员队伍建设,提高巡防工作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巡防队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巡防队员行为,提高巡防工作水平,确保巡防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战斗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巡防队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巡防队伍分为指挥中心、巡逻大队、警务督察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巡防工作任务。

第六条巡防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巡防工作所需的体能;(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愿意从事巡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巡防队员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辞退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巡防队员的主要职责是:(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三)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巡防队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履行职责:(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二)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良好形象;(三)严密观察,及时报告,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巡防工作要求第十条巡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四)注重实效,提高效率。

第十一条巡防队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巡防工作:(一)加强巡逻,提高见警率;(二)强化防控,提高防控能力;(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巡防大队管理制度(新)

巡防大队管理制度(新)

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巡防大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力量之一,其任务是通过巡逻、防控等方式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巡防队员的行为不仅关系到能否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也关系到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为加强巡防大队队伍建设,立志将大队打造成为政治可靠,业务熟练,纪律严明,训练有素,勇于献身,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拥护的队伍,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巡防队员岗位职责1、开展治安巡逻、盘查、堵截、守卡等工作,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2、协助公安机关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

3、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4、接受群众现场紧急报警并及时移送管辖权限部门处理。

5、对非法上访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及时、准确、高效,有力进行控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6、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公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和其他公民。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社会治安工作。

二、考勤制度1、全体队员必须自觉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行统一上、下班签到制度,由大队长负责监督签到情况,内勤负责将每月签到情况汇总入册,作为大队年度考评依据。

3、严格按照大队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需请病假、事假者必须填写书面假条,由组长签字,经大队长或带班领导批准后,交内勤民警存档备查。

假期一天以内可由带班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报大队长批准后,再由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

5、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0分钟以上到岗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10分钟内离岗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大队领导将不定期对辖区巡逻工作进行巡查,如发现岗位人员空缺,一律按旷工处理。

7、巡防队员出现违纪行为一律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小组成员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时,该组组长负连带责任。

巡防中队管理制度

巡防中队管理制度

巡防中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巡防工作,提高巡防中队队员队纪素养,规范巡防中队管理行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巡防中队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巡防中队。

第三条巡防中队是依法治安的重要阵地,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四条巡防中队是政府的办事机构,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宁,履行巡防职责。

第五条巡防中队要维护中队团队的团结,提高中队队员的责任心、纪律性和战斗力。

第六条巡防中队要遵守中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中队领导的指挥,服从中队的工作安排。

第七条巡防中队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巡防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

第八条巡防中队要按照上级领导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巡防职责,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第九条巡防中队要加强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队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巡防中队要加强对队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章巡防中队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巡防中队是巡防工作的基层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主要分为综合部门、指挥部门、宣传部门、训练部门等。

第十二条巡防中队的领导机构是中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队长、政委、政治处副主任等组成。

第十三条巡防中队的行政机构是中队政治处,政治处负责中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巡防中队的宣传部门是中队的宣传和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巡防中队的训练部门是中队的训练和训练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巡防中队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各部门的工作,确保中队的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巡防中队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各尽其责、各司其职。

第十八条巡防中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巡逻巡防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巡防中队要认真履行巡防职责,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

第二十条巡防中队要加强对社会治安情况的监控和研判,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置、有效预防。

巡防员管理制度范文

巡防员管理制度范文

巡防员管理制度范文巡防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巡防员队伍管理,提高巡防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有效履行巡防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防员管理制度是巡防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巡防员队伍的管理必须服从本制度。

第三条巡防员管理以服务社区、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居民安全为宗旨,坚持集中指挥、快速反应、严肃执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巡防员队伍应当为社区人民服务,保障社区安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第五条巡防员队伍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巡防员队伍的管理。

第六条巡防员队伍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

第二章巡防员的组成与遴选第七条巡防员队伍由志愿者组成,包括党员、共青团员和其他优秀群众。

第八条遴选巡防员要求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公民权利,从事的工作和学习不受影响。

第九条巡防员的遴选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

第十条巡防员的岗位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接受相关知识的考核。

第三章巡防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巡防员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可以有效履行巡防员职责,开展巡逻勤务,进行巡查检查,并向违法犯罪行为作出制止、指导和报告。

第十二条巡防员有权参与巡逻保安、治安巡查等公共安全活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防控和打击。

第十三条巡防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服从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指挥,服从法律、上级和同级组织的监督,不得利用巡逻工作谋取私利、滥用职权或泄密。

第十四条巡防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严禁乱扣乱抓、私闯民宅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巡防员应当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有文明礼貌,言行得体,讲究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形象。

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

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

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巡防工作的管理,提高巡防队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巡防队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巡防队员的基本职责、工作要求、考核制度、绩效改革等方面。

第四条巡防大队工作管理制度的修订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必须遵循程序。

第二章巡防队员的基本职责第五条巡防队员是巡防大队的基本工作力量,主要负责巡逻、巡防、维护治安等工作。

第六条巡防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执行力,服从管理和指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巡防队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严格遵守纪律,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八条巡防队员应当热心为群众服务,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巡防队员的工作要求第九条巡防队员必须熟悉业务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十条巡防队员应当坚守自己的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勤勉尽职、一丝不苟。

第十一条巡防队员应当与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做到亲和、和谐,积极协助群众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巡防队员应当保持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第四章考核制度第十三条巡防队员工作绩效考核以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巡逻工作、巡防工作、事件处理、纪律遵守等方面。

第十四条巡防队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巡逻里程、事件处理效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奖励包括表彰、晋升、奖金等,惩罚包括警告、停职、降级等。

第五章绩效改革第十六条为了激励巡防队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改革。

第十七条绩效改革包括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考核流程、健全奖惩机制等方面。

第十八条绩效改革将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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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巡防队管理制度
乡镇巡防队管理制度
一、背景
为了维护乡镇社会治安秩序,减少犯罪事件,加强对重点地区
的巡逻和监控,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乡镇巡防队的建设至关
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乡镇巡防队,制定乡镇巡防队管理制度,明确
巡防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巡防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巡逻区域的治安稳定,防止和打击违法犯
罪行为。

2.开展日常巡逻,对巡逻区域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可
疑情况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3.对重点部位、区域、时间进行加强巡逻和控制,保障公共安全。

4.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增强公民法律意识,预防和化解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任务
1.巡逻任务:根据日常巡逻计划和公安机关的部署,组织开展
巡逻任务,确保巡逻区域安全。

2.检查任务:对巡逻区域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
况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3.治安维护任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公共秩序和治安环境,对
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防范。

4.突发事件处置任务: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时
引导和疏散群众,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5.文明宣传任务: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工作流程
1.日常巡逻:根据巡逻计划和分工,各班次队员在固定巡逻路
线进行巡逻,谨慎行动,注意安全。

2.检查人员和车辆:在巡逻过程中,注意观察巡逻区域内人员
和车辆的情况,特别是可疑人员和车辆等,进行检查和盘问。

3.上报可疑情况:对于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4.处置突发事件: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迅速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宣传普及法律:利用巡逻时间,开展文明宣传工作,加强法
律法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五、考核制度
为了督促乡镇巡防队工作的开展和效果的监督,建立考核制度。

1.日常工作:对乡镇巡防队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如巡逻次数、检查人员和车辆数量、可疑情况上报情况等。

2.事件处置:对乡镇巡防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工作效率和处理结果进行考核。

3.文明宣传:对乡镇巡防队在文明宣传工作中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

四、结论
建立科学的乡镇巡防队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加强日常考核,能够提高巡防队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在维护乡村社区治安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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