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是指在道路上进行危险货物运输时,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规定。
这些要求旨在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车辆要求1.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拥有完善的防爆、防火、防漏技术装备。
2.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3.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能够对危险货物进行识别和辨别。
二、驾驶人员要求1.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道路运输资格证,具备驾驶危险货物的相关经验和技能。
2.驾驶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危险品运输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危险货物包装要求1.危险货物应当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污染。
2.危险货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火、防爆性能,并能够承受一定程度的撞击和挤压。
3.危险货物包装应当标明明确的品名、危险性质和警示标志,以便其他人员对其进行识别和辨别。
四、运输过程管理要求1.运输过程中,应当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对。
2.运输过程中,应当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人口密集区、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区域。
3.运输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五、危险货物装卸要求1.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2.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场所应当设有相应的防爆、防火设备,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
3.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可以有效地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范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范文1. 介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
由于危险货物的特殊性,这些运输车辆在技术要求上有着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从车辆结构、动力系统、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四个方面详细介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
2. 车辆结构2.1 车身结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车身结构应具备一定的强度和刚性,以确保能够承受在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外力。
车身还应具备一定的密封性和防护性能,以防止危险货物泄漏。
车身应设有货箱或罐体,其设计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2.2 底盘结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底盘结构应具备足够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以适应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路况。
底盘的悬挂系统应根据车辆总质量和性能要求,选择适当的悬挂形式和参数。
底盘还应配备合适的轮胎,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动力系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力系统要求具备一定的动力性能和可靠性,以确保车辆能够在不同路况下进行顺畅的行驶。
发动机应具备足够的功率和扭矩输出,以满足车辆的运行需求。
发动机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装有相应的排放控制设备。
4. 制动系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制动系统要求具备良好的制动效果和可靠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停车。
制动系统应配备足够的刹车力和灵敏度,以适应车辆的负荷和速度。
制动液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制动液,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制动片和制动盘。
5. 安全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以确保驾驶员和货物的安全。
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5.1 安全防护装置车辆应配备护栏、防撞杆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发生碰撞事故时对驾驶员和车辆造成损害。
这些装置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性,以抵挡外部冲击力。
5.2 灭火装置车辆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泵等灭火装置,以应对危险货物发生火灾的情况。
这些装置应具备一定的灭火效果和操作便捷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车辆和周围环境的损害。
5.3 安全警示装置车辆应配备警示灯、反光标识等安全警示装置,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此车辆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车辆菱形标志牌的类型及其使用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
车辆菱形标志牌的类型及其使用要求
一、标志牌类型
标志牌的主要功能是在行车时对后面驶近的超车车辆起警示作用,在驻车和车辆遇险时对周围人群起警示作用、对专业救援人员起指示作用。
标志牌具体类型可参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的具体内容。
对于放射性物质的运输标志牌可参见《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1806—2019)的相关要求。
二、使用要求
1、标志牌一般悬挂在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放大号的车牌;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况选择适当悬挂位置。
2、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在车辆两侧面几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各增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和厢式车辆应该在车辆后部和两侧各设置一块安全标志牌,且避开车辆放大号。
安全标志牌为白底黑字,字迹应清晰完整。
3、运输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GB 11806—2019的规定。
4、根据车辆结构和用途,选择螺栓固定、铆钉固定、黏合剂粘贴固定或插槽固定(可按使用需要随时更换)等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
5、对于罐式车辆,可选择按规定位置悬挂标志牌或用反光材料在罐体上喷绘标志。
6、悬挂的标志牌应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与所载危险货物(一种危险货物具有多重危险性时与主要危险性,多种危险货物混装时与主要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的类、项相对应,与标志灯同时使用。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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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交通部令第 号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交通部令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16日经第 11次部务会议通过。 危险货物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 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 质和物品。 爆炸性物质 explosive substances 固体或液体物质(或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自身能够 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 围造成破坏,包括不放出气体的烟火物质。 烟火物质 pyrotechnic substances 能产生热、光、声、气体或烟的效果或这些效果加在一起 的一种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这些效果是由不起爆的自持放 热化学反应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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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二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 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 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 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 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 况。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 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 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 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二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由于危货运输的特殊性质要求,必须使用安全、优质的车辆完成运送任务。
车况低劣,带病转运,一旦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机件等故障,车上所载危险货物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物质内在变化,发生燃烧、爆炸,甚至放出有毒气体并影响环境,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应有的灾害。
为此,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按交通部标准J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一、一级完好车1、车辆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2、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3、燃油、润滑油不超过规定指标,废气排放、噪声均应符合国家标准;4、各项装备齐全、完好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总成的基础和主要零部件性能完好1、发动机总成的基础件,气缸体、气缸盖完好,曲轴、凸轮和连杆等技术状况良好或经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曲轴轴劲、连杆轴劲的磨损均在使用范围之内;2、变速器总成的基础件、变速壳无裂缝和变形或虽有裂缝经焊补可靠;换档完好无异响无跳档现象,换档操作轻便可靠;3、前桥壳、工字梁无裂缝或扭曲变形或虽有裂缝而经焊接符合技术要求;4、转向器轴、壳体无变形;蜗杆、扇形齿轮、滚轮和转向节等无裂纹和松旷,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30度。
三、一级车况必须符合的条件1、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定额要求;2、车辆行驶里程,必须是在相应的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内;3、车辆状况完好,能随时行驶参加危险货物的运输生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二)道路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这些车辆的安全性,技术要求被制定并严格遵守。
以下是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的详细介绍。
1. 车辆结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结构应该能够承受运输的荷载,同时具有适当的稳定性和平衡性。
车辆的车身结构应强化,能够防止货物泄漏造成的伤害。
2. 动力系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力系统应该可靠,以确保在道路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故障。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JT / T 1285—2020
QC / T 453 厢式运输车
3 术语和定义
JT / T 1178. 1—2018、JT / T 1178. 2—2019、JT / T 617. 1 和 GB 2166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 1
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 符合 JT / T 617. 2 分类要求,或列入 JT / T 617. 3,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或放射性等危险 特性的物质或物品。 3. 2 危险货物运输货车 motor vehicles for dangerous goods transport 设计和制造用于载运危险货物或牵引危险货物半挂车的汽车。 3. 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vehicles for dangerous goods transport 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及设计和制造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半挂车及半挂汽车列车。
JT / T 1285—2020
目 次
前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车辆分类 ………………………………………………………………………………………………… 2 5 基本要求 ………………………………………………………………………………………………… 3 6 一般要求 ………………………………………………………………………………………………… 3 7 特殊要求 ………………………………………………………………………………………………… 4 8 标准实施的过渡期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表 ……………………………………………………… 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选型要求 ……………………………………………………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常压罐式车辆后部防护装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 8 参考文献 …………………………………………………………………………………………………… 1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总2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一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车辆及设备安全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人员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自备停车场安全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运输安全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安全管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评价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资料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1 车辆与设备技术要求1.1 基本要求1.1.1 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1.1.2 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规定的一级车条件。
1.1.3 车辆应配置符合GB13392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1.1.4 车辆应配置符合AQ3004—2005的车载监控系统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1.1.5 车辆应配置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1.1.6 车辆车厢底板应完好平整、周围栏板应牢固。
1.1.7 车辆应根据装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包装形式,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1.1.8 车辆应配备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1.1.9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安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并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
1.1.10 运输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车辆,应使用专用集装箱车辆,其牵引马力应不小于310匹、核定载质量应不小于25吨。
1.1.11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使用年限不宜超过10年。
1.2 特定要求1.2..1 运输使用国际集装箱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符合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
1.2.2 运输爆炸、桶装易燃液体、遇水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感染性、放射性危险货物应使用厢式货车、罐式车或专用容器,运输爆炸品还并应符合科工爆(2001)156号文的规定。
1.2.3 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应不超过10吨。
1.2.4 运输需要控温危险货物的车辆,应使用配置控温设施的专用车辆。
1.2.5 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应符合GB11806规定的要求。
1.2.6 运输零星危险品配送的车辆符合运输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危险货物技术条件、具有通行权的小型厢式车辆。
1.3 罐体1.3.1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规定的要求。
1.3.2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常压罐体,应符合GB18564规定的要求。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道路运输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道路运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危险废物是否纳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交运函309号)中规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道路运输应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核定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厅运函[2013]74号)附件中也明确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两个经营类别,因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项目,并在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内标注。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全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全文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
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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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18.4
18.5
8.5.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
装卸设备
14.1.1.1
14.1.1.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应
14.2
运输爆炸品、固体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感染性物品和有机过氧化物时,应使用厢式货车运输,运输时应保证车门锁牢
运输需控温危险货物应选用控温厢式货车。
运输危险货物的常压罐体,应符合
q)有毒作业岗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r)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8.2
a)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b)危险货物基本常识和防护知识;
c)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输装卸操作规程;
d)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e)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f)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目次
前言Ⅱ
前言
本标准中,第3.3、5.1.2.1、5.2.2.1、5.2.2.2、5.2.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危险化学品应急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傑、陶文宪、汪彤、阮继锋、刘艳、吕良海、赵明。
GB 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AQ3003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
AQ3004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
JT 230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JT 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JT 61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T 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c)负责落实企业或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负责运输、装卸等现场安全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
e)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及检查;
f)负责车辆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检修维护,并建立检修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档案等。
15.1.1.5
15.2
一般要求
本标准于2007年01月11日首次发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11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一般要求、车辆及设备、人员、自备停车场、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单位。
1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f)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查和检验制度;
g)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h)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i)出入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j)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k)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
l)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m)消防制度;
n)用电管理制度;
o)动火管理制度;
p)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15.2.1.18
16
16.1
停车场
停车场
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并设置相应的
16.2
停车场宜布置在本单位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停车场地应坚实平整。
停车场车位大于
与停车车身方向平行的停车场路面坡度不应大于
16.3
停车场内应按照
停车场内的车辆交通标线应采取单向行驶路线,避免互相交叉,并应与停车场的出入口方向相一致。
15.2.1.1
15.2.1.2
15.2.1.3
驾驶员
15.2.1.4
15.2.1.5
15.2.1.6
15.2.1.7
15.2.1.8
押运人员
15.2.1.9
15.2.1.10
15.2.1.11
装卸管理人员
15.2.1.12
15.2.1.13
15.2.1.14
15.2.1.15
15.2.1.16
15.2.1.17
GB 150钢制压力容器
GB 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944危险货物分类及品名编号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 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DB11/06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13
13.1
13.2
13.3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单位,应
运输剧毒
运输其
停业超过三个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发生重大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单位,其有效的安全评价结论应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或符合安全要求。
13.4
13.5
运输危险货物的压力罐体,应符合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室
15
15.1
主要负责人
15.1.1.1
a
b
c
d
e
f
15.1.1.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1.1.3
15.1.1.4
a)建立本企业或单位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半年应至少组织1次从业人员的集中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
b)对本企业或单位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
17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7.10
17.11
17.12
17.13
17.14
17.15
17.16
17.17
17.18
17.19
17.20
18
18.1
a)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b)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c)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d)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6.4
停车场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运输危险货物的种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设置地点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
16.5
自备停车场应与企业或单位经营规模相适应,停车位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租用其它单位停车场地的,应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13.6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应符合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
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
车辆应配置符合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设备应符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外观、罐体、车辆安全附件、车辆检测应符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定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