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损溢管理规定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是指对于油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可能产生的损耗和溢出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和措施。
1.油品损溢的定义:油品损溢是指在油品生产、储存、运输或销售的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油品的损耗和溢出的情况。
2.油品损溢的责任: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油品的单位或个人应负有油品损溢的责任,包括合理控制损耗和溢出的数量,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范和监管。
3.油品损溢管理措施:制定和实施预防损溢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措施,包括建立油品损耗和溢出的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设备和管道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泄漏和溢出;采取环保措施,对溢出的油品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
4.油品损溢的处罚和赔偿:对于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的油品损耗和溢出,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受损设备的修复或替换,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清理和修复等。
5.油品损溢的报告和统计: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油品的单位或个人在发生油品损溢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统计和归档,以便进行监督和管理。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有效地防止油品的损耗和溢出,保障油品生产和运输环节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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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损耗管理制度

油品损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油品损耗的管理,提高油品利用率,降低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降低油品损耗率,提高油品利用率;2.加强对油品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油品安全;3.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三、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油品损耗管理工作,明确损耗管理的重要性,明确损耗管理的目标和责任;2.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和操作规程,并全面贯彻执行;3.全体员工要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操作,并做好记录,严禁违章违纪行为。
四、管理措施1.油品采购管理(1)建立健全油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油品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2)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管控,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制度,对不合格的供应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油品使用管理(1)建立车辆加油登记制度,明确每辆车的加油时间、加油量及加油人员,并做好加油记录;(2)加强对加油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减少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油品损耗;(3)加强对油品储存的管理,确保油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浪费和损耗。
3.油品监督管理(1)建立油品使用监督制度,对油品使用过程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利用现代化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加强对油品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油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油品损耗核算(1)建立油品损耗核算制度,对每一批油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核算,发现损耗情况及时纠正;(2)及时对油品损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损耗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五、奖惩措施1.对油品损耗率低、损耗管理工作出色的部门和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2.对严重违反损耗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监督检查1.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油品损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2.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对油品使用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七、落实要求1.公司领导要加强对损耗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动,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损耗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3.全体员工要认真遵守损耗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损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油品损溢管理规定

油品损溢管理规定1. 背景概述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技术条件和设备失效等原因,难以避免发生油品损溢事件,给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环境损失。
因此,制定和实施油品损溢管理规定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相关规定为了规范油品损溢管理行为,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生产、储运环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规划、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储罐、管道、仓库、车辆、设备和工艺装置等安全生产设施,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工作。
2.2 接管、销售环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
《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销售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工作。
2.3 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其他情况。
3. 监管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油品损溢管理行为,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以下要求:3.1 生产、储运环节(1)制定和实施油品损溢管理规定,确立损溢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2)对企业内油罐、油管、仓库及涉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油品损耗控制管理制度

油品损耗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油品损耗控制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保证燃油的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明确油品损耗控制工作目的,保障油品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第三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油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责任主体1. 油品管理部门是油品损耗控制的主体,负责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2. 使用油品的各个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
第五章油品管理制度1. 油品采购:所有油品采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遵循招投标原则,确保油品质量和价值;2. 油品存储:油品存储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保持存储环境干净整洁,防止油品受污染;3. 油品使用:使用油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量和方法进行,不能私自挪用或浪费;4. 油品检测:定期对油品进行检测,保证质量符合标准;5. 油品清洁:保持设备清洁,避免油品受污染;6. 油品报废:对于过期的或者质量有问题的油品要及时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章油品损耗控制措施1.建立合理的油品使用计划,合理规划用量;2.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油品使用和管理的意识;3.严格执行油品存储和使用规定,避免浪费;4.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减少油品损耗;5.建立油品损耗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损耗情况,提出改进建议;6.建立油品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油品存储和使用情况;7.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管,防止次品流入使用环节。
第七章油品损耗控制的重要性1.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2.降低成本,提高效益;3.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4.提高企业形象,赢得客户信赖。
第八章油品损耗控制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内外相关资料统计,合理控制油品损耗可以节省至少10%的油品成本,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着显著的提升。
第九章油品损耗控制的社会效益油品损耗控制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同时也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十章油品损耗控制的管理与监督1.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油品损耗控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2.建立油品损耗控制督查机制,定期对各个部门的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3.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格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模版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品损溢管理,保障企业和环境的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油品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油品损溢是指由于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油品泄漏、溢出和损失。
第四条油品损溢管理应坚持综合防治原则,采取预防、监测、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措施。
第五条油品损溢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应制定油品损溢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油品损溢预防第七条油品生产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油品储存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容器和设备储存油品,确保密封、防漏。
第九条油品运输企业应采取防滑措施,确保油品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泄漏。
第十条油品销售企业应做好分类管理和防盗措施,防止油品损失。
第十一条油品损溢预防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油品泄漏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油品损溢监测第十三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应建立油品损溢监测系统,监测油品泄漏和损失情况。
第十四条油品生产企业应安装油品泄漏监测设备,及时监测生产区域的油品泄漏情况。
第十五条油品储存企业应安装油品泄漏监测设备,及时监测储存区域的油品泄漏情况。
第十六条油品运输企业应配置油品泄漏监测设备,及时监测运输过程中的油品泄漏情况。
第十七条油品销售企业应加强销售点的监控,及时发现油品损失情况。
第十八条油品损溢监测应定期进行,结果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油品损溢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出现油品损溢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第二十条具备相应技术和装备的人员应使用防护设备进行适度的应急处置。
第二十一条油品损溢事故应及时上报当地环保、消防等部门,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扩大事故影响。
粮油损益管理制度

粮油损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粮油企业的损益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保证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包括粮食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企业、粮油批发企业等。
三、损益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粮油企业在实施损益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任何损益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独立审计原则:粮油企业应当建立独立的审计制度,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 透明原则:粮油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损益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4. 风险控制原则:粮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合理控制成本,降低损耗,提高收益。
五、损益管理的程序1. 目标确定:粮油企业应当确定经营目标和损益预算,根据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和损益预算。
2. 成本控制:粮油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合理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提高经营利润。
3. 损耗控制:粮油企业应当建立损耗控制机制,监控生产过程和存储环节的损耗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耗,提高经营效益。
4. 收益评估:粮油企业应当及时评估经营收益,对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估,了解经营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效益。
5. 风险控制:粮油企业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市场风险、价格风险、供应风险等进行评估,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风险,确保经营稳定。
六、损益管理的责任1. 经营管理层:粮油企业经营管理层应当对损益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损益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损益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损益管理工作,监控经营成本、损耗情况和经营收益,及时报告经营状况。
3. 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产计划和损益预算,合理安排生产,降低损耗,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 销售管理部门:销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情况,合理销售产品,提高销售效益。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方法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展,油品的消费量日益加添。
而在油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过程中,油品的损溢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油品损溢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油品损溢管理方法特别紧要。
二、油品损溢的概念油品损溢指的是在油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过程中,以不正常的方式流失、散失的油品数量。
油品损溢不仅包括了油品泄漏,还包括了人为原因造成的油品挥霍、过度损耗等。
三、油品损溢管理的原则1. 防备为主,防范重于救治。
2. 管理全过程,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 责任明确,激励机制。
4. 努力探求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5. 安全优先,保护企业员工、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四、油品损溢管理的方法1. 加强对油品损溢的防备(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物流设施,必需经过安全评估及科学的规划,确保设施安全、合理。
(2) 对不合格、过期、易变质及泄漏、损坏或加工不当的油品予以严格管理,加强油品检验与鉴定。
(3) 进行全员培训,普及油品损溢的学问,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2. 建立科学的油品损溢管理制度(1)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全程管控。
(2) 建立油品损溢记录制度,对油品损溢的记录应明确记录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原因和处理情况等信息,确保数据真实牢靠。
(3) 建立油品损溢报告制度,发觉油品损溢问题应适时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
3. 加强油品泄漏应急预案(1)建立油品泄漏应急预案,订立应急预案程序和演练计划,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确保适时有效的应急处置。
(2)建立油品泄漏现场保护措施,对泄漏现场进行隔离、防爆、通风等措施,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
4. 加强油品损溢的监测和分析(1)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测,适时发觉和处理油品损溢问题。
(2)对油品损溢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改进建议,削减损失和风险。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油品损溢的管理,确保油品损溢处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油品损溢的处理。
1.2 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油品损溢的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保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1.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二、损溢申报2.1 油品损溢发生后,相关员工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损溢情况说明。
2.2 上级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损溢情况,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损溢调查3.1 损溢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查明损溢的原因和责任。
3.2 调查人员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查明损溢的原因和责任。
3.3 调查结果应在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上级领导。
四、损溢处理4.1 根据调查结果,上级领导应确定损溢的责任方,并根据责任方的责任程度进行处理。
4.2 对于责任明确的损溢,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3 对于责任不明确的损溢,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调整、加强管理等。
五、损溢预防5.1 公司应加强对油品的管理,确保油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5.2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油品损溢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5.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油品损溢处理机制,确保油品损溢的处理及时、合规。
六、损溢记录和报告6.1 公司应建立油品损溢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油品损溢的处理情况得到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报告。
6.2 相关员工应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领导提交油品损溢的处理报告。
七、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7.1 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7.2 修改和废止本办法的决定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告。
八、其他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办法的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监督和检查。
8.3 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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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损溢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油品损溢管理办法1 总则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油库、加油站的油品损耗及溢余管理相关内容及要求。
2 职责公司成立数量管理领导小组,小组职责如下:2.1.1负责各环节油品超耗处理意见的审批;2.1.2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发生油品超耗而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相关责任分公司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公司数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数量办,职责如下:2.2.1 负责对公司油品物流环节油品损溢数量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各环节油品超耗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对油品超耗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相关分公司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组织营销业务部、加油站管理部对物流环节超耗和溢余油品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建议;2.2.2 负责拟定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油库、加油站油品损溢控制指标、考核意见及公司一次运输外采油超耗索赔事宜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2.2.3 负责定期(月度)统计分析公司各环节油品损溢数据,对异常情况和问题提出控制措施。
2.2.4 负责协助营销业务部与发货方或承运商协调处理二次运输超耗索赔事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超耗索赔情况;2.2.2 负责储运安全部办理一次运输统配资源超耗索赔;2.2.3 负责按照公司下达的物流环节油品损溢控制指标,定期对分公司各油库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储运安全部职责2.3.1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油品损溢管理制度和各环节损耗标准;2.3.2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对油品损耗管理进行课题研究,推广降耗技术,制定实施降耗措施;2.3.3 负责协助营销业务部公司一次运输统配资源超耗索赔事宜;2.3.2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一次运输超耗索赔情况。
分公司职责2.4.1对油库各环节油品损溢数量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本分公司油库油品损溢原因进行分析并作出说明;2.4.2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运输超耗索赔资料,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储运安全部;2.4.3负责配合公司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资产财务部检查本油库油品收、发、存过程中的数量差异原因;2.4.4负责按规定程序将油库各环节损溢上报公司储运安全部办理逐级审批和处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损溢核销处理权限3.1.1 物流环节定耗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营销业务部、储运安全部根据油库月度油品盘核结果和输转损耗凭证按月、按批次、分环节及时核销处理;零售环节定耗由所属各分公司营销业务部、储运安全部、资产财务部按规定根据月度油品盘核结果和加油站送货运输损耗凭证按月及时核销处理。
3.1.2所属各分公司无权对本单位处理权限范围之外的超耗、溢余油品擅自进行核销处理。
3.1.3 物流环节油品超耗或溢余,由营销业务部牵头,与资产财务部、储运安全部一起对相关凭证和油品盘核结果进行核对后,交公司数量办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呈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1.2零售环节油品超耗或溢余,由分公司所属各油库根据相关凭证和油品盘核结果,报公司加管部、资产财务部、营销业务部、储运安全部审核会签,由营销业务部、加管部登入《商品总账》、《加油站计量库存账》,由加管部将《存货盘点盈(亏)及报废审批表》交公司数量办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呈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1.3超耗油品应首先依据责任划分,按合同约定或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索赔,确实无法索赔的须按上述审批程序办理核销。
油品定耗标准及确认原则3.2.1油品定耗标准按《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 11083)执行(参见附录1)。
3.2.2所属各分公司可按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 1108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测定不同储存方式、运输方式等条件下的更加先进、严格的定耗标准,对涉及第三方的定耗标准,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约定进行明确。
3.2.3 公司各环节定耗标准规定如下:3.2.3.1 铁路运输定耗标准:a)铁路运输定耗规定为:汽、柴油单车损耗不超过120kg;外采油铁路运输定耗以国家、行业规定标准为准,特殊情况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但原则上汽油≯%,柴油≯%。
b)同批次同品种发运的油品损溢可以相抵,单车损耗在120kg以上不能相抵。
3.2.3.2 公路运输定耗标准:加油站送货运输、库批配送运输、库发小额配送运输和公路移库运输定耗均由运输车队负责处理。
3.2.3.3 储存定耗标准:a)实物库存管理归公司所属分公司油库,储存保管定耗标准依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 11083)按公司企管法规部所定的绩效指标≯‰执行。
b)租赁油库保管定耗标准按与对方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执行,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3.2.3.4 零售定耗标准:汽油%、柴油%。
3.2.4 损耗确认原则:3.2.4.1 损耗应按运输损耗、储存保管损耗和零售损耗三个环节进行归集确认,不得随意改变损耗发生环节,不得将各环节损耗汇总确认处理。
3.2.4.2 对实际发生的损耗应严格按照损耗确认的标准,分定耗、超耗和非常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发生的意外损失,如自然灾害等。
)进行确认,不得随意混淆处理。
3.2.4.3 各环节发生的溢余和损耗应单独确认和处理,不得将溢余和损耗互相抵销后处理。
3.2.4.4 油品运输损耗应按批次确认处理;保管损耗、零售损耗应按月确认并处理,确有原因不能按月处理的,一季度处理一次。
当年的损耗必须在年终盘点后及决算前处理完毕。
3.2.4.5 运输损耗按批次购进单价确认损耗金额,保管损耗和零售损耗按当月库存成本单价确认损耗金额。
铁路运输损耗的确认与处理程序:3.3.1 铁路运输损耗的确认:3.3.1.1 铁路运输损耗量及损耗率按下式计算:铁路运输损耗量=起运前罐车计量数-卸货前罐车计量数铁路运输损耗率=(运输损耗量/起运前罐车计量数)×100%3.3.1.2 铁路罐车同批同品种发运的油品损溢可以相抵,但单车损耗超过120kg以上的应单独计算,不得相抵。
3.3.2 铁路运输定耗处理:3.3.2.1 运输定耗由收货方承担,一次运输、二次中转运输定耗按批次进行核销,加油站送货运输定耗依据《加油站计量验收入库单》按月进行核销。
3.3.2.2 一次运输、二次中转运输定耗由分公司油库根据《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验收油品(收货)计量单》中运输损耗数量,经报公司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部、资产财务部核对《存货(物资)入库单》无误并分别记账后,由资产财务部按照《存货(物资)入库单》及发票等进行账务处理。
3.3.2.3 加油站送货运输定耗每月底由分公司所属营销业务部和资产财务部依据《加油站计量验收入库单》运输损耗数据进行汇总,分别记入业务、财务账并共同签字确认后,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3.3.2.4 库批配送运输、库发小额配送运输、公路移库运输定耗由客户或收货油库(加油站)承担。
3.3.3 运输超耗处理:3.3.3.1 一次运输超耗处理:a) 一次运输发生超耗时,分公司储运安全部按照《数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将超耗索赔资料报营销业务部。
配置资源一次运输超耗、外采油一次运输超耗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向公司营销业务部提出,并由其向发货单位或承运商提交《收货计量超耗情况反映单》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索赔。
b) 一次运输超耗采取扣减原发量冲抵超耗的处理流程:发货单位同意扣减原发量,并以扣减量冲抵超耗量的按以下方式处理:属配置资源的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扣减原发量情况,交公司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和资产财务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财务部对当月未入账的发票进行退换票处理,对已经入账的发票进行红单处理。
属外采油的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扣减原发量情况,交公司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和财务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c)一次运输超耗采取货币赔偿的处理流程:属配置资源的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获赔情况,交公司营销业务部和资产财务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由营销业务部开具《销售结算通知单》向赔付方销售,资产财务部完成开票及账务处理。
属外采油的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获赔情况,交公司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部和资产财务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由营销业务部开具《销售结算通知单》向赔付方销售,资产财务部完成开票及账务处理。
d)一次运输超耗采取补偿油品的处理流程:属配置资源的,如获得发货单位点对点的实物还油补偿,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获赔油品数量,通知公司营销业务部安排分公司营销业务部冲减待处理超耗;如获得发货单位非点对点的实物还油补偿,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获赔油品数量,通知油库安排移库处理,将待处理超耗油品虚拟移库到实物偿还油库冲减待处理超耗。
属外采油的,由分公司营销业务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并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e)一次运输超耗不能获赔的处理流程:属配置资源的由分公司营销业务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提交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资产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属外采油的由分公司营销业务部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并交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资产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储运安全部、营销业务部、资产财务部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f)一次运输超耗原则上每月处理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3.3.2 二次运输超耗处理:a)二次中转运输发生超耗时,若为运输途中油品被盗,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提报超耗索赔资料,由营销业务部向承运商提交《收货计量超耗情况反映单》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索赔。
若为发货油库数量短少,按照发货油库点对点实物还油补偿的方式进行处理,由公司储运安全部根据分公司储运安全部上报超耗索赔资料填制《运输超耗处理单》,注明获赔油品数量,冲减待处理超耗并交营销业务部、资产财务部分别进行记账和账务处理。
b)加油站送货运输、公路移库运输发生超耗,均由运输车队负责。
c)库批配送运输、库发小额配送运输发生超耗,均由运输车队负责超耗损失。
3.3.3.4 索赔资料:a)铁路运输超耗索赔资料:《收货计量超耗情况反映单》(由收货单位签字、盖章),《铁路罐车验收及复测记录》(由收货单位签字、盖章),超耗车辆的铁路货物运单(原件),并在货物运单左上角填写与车号对应的货票号,车站货运(或普通)记录(原件,每车一单),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复印件),计量员证书复印件,保险或报价单正本(遇到保险索赔时提供),装车计量单,出险通知书(遇到保险索赔时提供,保险公司提供,由被保险单位填写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