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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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一家经注册和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和独立经营的权力,按照《公司法》、本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业务的企业。

二、目的本章程的规定旨在定义公司的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和行为准则,以便公司能够合法地以最有效的方式完成其任务,实现公司的经济目标、增加公司价值并为股东带来最大收益。

三、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址为XX省XX市XX市XX区XX街XX号XX室,由XX省企业信息中心注册。

四、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XXXX元整(XXXX万股)。

五、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经营范围如下:XX业务;XX业务;XX业务;XX业务;XX业务等;六、股东、董事、监事会(一)股东1、公司的股东以公司注册时的股东名册为准;2、股东有权派董事和监事会成员;3、公司股本可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股东应当严格按照股本发行后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向公司支付认购费;(二)董事1、公司董事的任期由股东大会选举并委任,董事任期为XXX年;2、董事会有权管理公司,做出有效的决定,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财务、报告、日常营运等;3、董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在不违背本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负责公司的财产和权利受益;(三)监事会1、公司监事会由股东大会任命,由3至5位监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2、监事会的职责是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运作以及制定的行为,以及新政府的实施情况;3、监事会有权和责任审查董事会的经营状况和审计帐目,以及进行调查,以确保公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七、董事会、监事会的收入1、董事会:按照任职规定的费用支付给董事;2、监事会:监事不会收取任何报酬,但可以收取差旅费,根据实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八、政府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定期向政府部门提交政府要求的报告;2、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所制定的政策、活动和规章;3、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政府邀请参加各类活动;九、公司财务报告1、公司每年应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制订财务报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向股东披露财务报表;3、财务报表应符合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审计部门审计。

公司章程完整

公司章程完整

公司章程完整公司章程(第一部分: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和目的)第一条:公司的名称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注册地位于XX省XX市XX县XX街XX 号。

第三条:本公司的目的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业务、XX业务、XX业务等。

(第二部分:公司的资本和股东)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分为XX股,每股面值为XX元。

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共计XX人,具体名单见附表1。

第六条:每位股东的股权比例如下:股东A:持股XX%;股东B:持股XX%;股东C:持股XX%;股东D:持股XX%;股东E:持股XX%;其他股东:持股XX%。

(第三部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第七条: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团队。

第八条:董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董事组成,总经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监事由高级管理人员推举产生。

第十条: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详见附表2。

第十一条:经营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本公司的日常业务。

(第四部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和分配方式)第十二条:本公司的经营管理遵循合法、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纳税,保护环境,尊重劳动者权益。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财务制度遵循会计准则,建立健全的账务管理和资金运作体系。

第十四条:本公司的利润分配采取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留存利润,其余部分按股权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部分: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五条:本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条件、法定解散的情形等。

第十六条:本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以上为公司章程的完整内容。

(附表1:股东名单)(附表2: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完整的公司章程

完整的公司章程

完整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东权益、董事会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完整的公司章程的标准格式,以供参考: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由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股东姓名股东出资额(万元)A 100B 200C 300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XXX年。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参与公司决策的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法律规定转让、继承、受让股权的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公司分红的权益。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经营管理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合规经营。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会计准则,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决策,董事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生效和修改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如本章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

3.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条款,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4.公司经营范围包括:5.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和改变经营范围,但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应在取得许可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

若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在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后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7.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8.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若股东抽逃出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9.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新增资本时,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1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2.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XXX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

公司章程范本5篇

公司章程范本5篇

公司章程范本5篇公司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全称为***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与主营业务本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独立经营、具有独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整,由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股东一 XX 50%股东二 XX 30%股东三 XX 20%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住所设在***。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本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对本公司章程的任何修订,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请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八条其他事项公司章程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二章公司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分工协作,互相制约。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1. 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组成,具体人数为***人。

3. 公司董事会的任期为***年。

4.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

5. 公司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1. 公司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及经理进行监督。

2.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长和其他监事组成,具体人数为***人。

3. 公司监事会的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一致。

4.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并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方案、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等。

5. 公司监事会决议需由监事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公司经理1. 公司经理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2. 公司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3. 公司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为XXX市XXX区XXX路XXX 号。

三、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

四、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分为XXX份,每份面值为XXX元。

五、股东出资方式及金额: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持股比例出资,出资方式可以为货币出资或实物出资。

股东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其认购的
股份所应缴纳的款项。

六、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为XXXX年。

七、公司经营决策: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八、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依据股东出资比例分配,但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九、公司财务监督: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进行财务审计,并及时向股东公布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十、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司债权债务清偿。

以上即为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并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为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设在西安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XXX(具体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是:XXX(经营目标)。

第二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并通过出资方式实际缴纳。

第七条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以及享有其他公司法律法规赋予的股东权益。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按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份的权利。

第九条公司股东在公司内部不得以物理人、法人的形式构成关联交易,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但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约定或经全体股东协议一致决定。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监事长。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七条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财务风控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以协助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依法纳税,按年度和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并经审计机构审计。

第二十条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利益最大化。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报表应当及时披露给股东,并及时公示。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第二十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进行重组。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并依法进行清算。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理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理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之日起计。

第八条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七)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剩余财产。

(八) 参加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九)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者监事的权利;(十)股东会的决议内容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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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XX货币人民币30万元
XX货币人民币2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创业市XX区XX路XX号XX室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பைடு நூலகம்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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