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使施工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利用施工现场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三)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是否提高。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
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
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
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
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____%。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
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
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____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劳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管理规定,是建筑施工承揽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的依据。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救援、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宜强化法制教育、技术培训,确保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掌握。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第七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综合施策,形成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由建筑施工承包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必须具备消防工程、安全管理和指挥调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等。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有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实施,参与事故救援。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消防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三章火源控制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应严禁乱丢燃烧物、乱拉乱放电线和使用明火。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施的布置、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以技术措施为主,辅以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材料,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公司设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每个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设备设施及防火措施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并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器材的存放点,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包括火灭火器、防火隔离带等,保证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现场应当建立专门的储存和使用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防爆设备。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九条新进人员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5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
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管理责任制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
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并且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火器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第四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以下消防设施和防火器材:灭火器、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器等。
第五条临时建筑物必须安装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第六条消防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规划和标注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工人和其他人员能够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
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并针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一条所有在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和疏散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和防火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严禁私自擅自拆除、损坏或移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值班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施工现场火源控制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对火源进行严格控制,禁止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火灾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控制和扑灭。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易燃易爆材料的存储和使用管理,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材料。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章违反规定和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如果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火灾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违规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综合防控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实行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人员培训的综合防控体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七条承建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明确消防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并报告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指导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计划,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演练的组织和指挥等。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监管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消防设备的巡查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配齐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并依法办理消防安全培训和工作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操作要求。
第十七条所有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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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仓库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
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江苏鼎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先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妨碍工作或引发火警,并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机具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件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戴面罩及劳动防护用品。
3、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在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曝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沾上油污、油漆,并要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4、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5、进行氧焊点火时先开乙炔气阀后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经常检查、保持水封回火防止器的水位。
发生回火(回燃)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
6、气瓶必须立放,不准横卧于地面使用。
流动作业时,应将气瓶置于专用小车。
7、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品容器前,应用苏打水、蒸汽等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螺塞拆下和打开气孔,方可焊、割。
焊接密封容器或两端不通气的管子等物体,要先钻出排气口,防止焊接时容器内气体膨胀发生意外。
8、点燃焊炬时,应先开乙炔开关,后开氧气开关;施焊中熄火,应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当焊嘴温度过高,发出“噼啪”声时,应及时关闭乙炔开关、氧气开关,将焊炬头部放入净水中冷却后再点燃施焊。
9、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严禁互相换用。
胶管因冻而不通时,应取下放置温室内或用开水烫开,严禁用火烤。
乙炔管不通畅时,严禁用氧气吹。
氧、乙炔气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
10、作业完毕,应及时将焊炬卸下,将管、表、氧气瓶、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分离,盖好气瓶盖。
胶管盘好挂起。
江苏鼎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