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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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公司章程(2020年4月)

新和成:公司章程(2020年4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O二O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9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000012366。

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ZHEJIANGNHU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大道西路418号;邮编:312500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866.23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二零零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第一章前言第一条本规则的制订目的在于建立健全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本规则的制订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性规定。

第二章关联交易第三条本规则所言及关联交易系指股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本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外,还应遵循从严原则。

本公司董事会对关联关系的实质进行判断,而不仅仅是基于关联方的法律形式。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一)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二)股份公司其他股东;(三)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四)控股股东及其股东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包括全资、联营、合资、合营的企业;(五)主要投资者个人,即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六)股份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核心技术人员、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七)本条第(五)、第(六)款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年满18周岁的子女;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八)本条第(五)、第(六)、第(七)款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九)因与本公司关联方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满足本条前款规定的,为本公司潜在关联方;(十)其他对股份公司有实质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五条由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其交易决策适用本规则。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其交易决策适用于本规则。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XX新和成股份XX董事会文件浙新和成董(2002-14)01号XX新和成股份XX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XX新和成股份XX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2月5日在新昌县城关镇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胡柏藩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财务部提交的申请,一致通过以下决议:公司对至2001年12月31日止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查,同意对帐龄较长,确实难以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明细见财务部提交的申请),共计445959.39元,作坏帐处理。

特此决议。

董事签名:XX新和成股份XX董事会二OO二年二月五日XX新和成股份XX董事会文件浙新和成董(2002-14)02号XX新和成股份XX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XX新和成股份XX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2月5日在新昌县城关镇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胡柏藩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财务部提交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申请,一致通过以下决议:1、同意将原有的按应收款余额百分比法(应收款余额的10%)计提坏帐准备改为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方法为:1年期以内的应收款,按7%计提;1年期以上,2年期以内的,按15%计提;2年期以上,3年期以内的,按30%计提;3年期以上的,按50%计提。

2、同意对以下会计政策作变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的规定,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增加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执行标准为按上述资产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计提;开办费从原按5年平均摊销改为在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特此决议。

董事签名XX新和成股份XX董事会二OO二年二月五日XX新和成股份XX董事会文件浙新和成董(2002-14)03号.DOC版本. XX新和成股份XX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XX新和成股份XX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2月5日在新昌县城关镇公司会议室召开。

新 和 成: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1-03-29

新 和 成: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1-03-2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一、公司基本情况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原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9号文批准,由新昌县合成化工厂(2009年11月17日更名为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张平一、袁益中、石程、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石三夫、崔欣荣和王旭林等九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于1999年4月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1236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72,594.60万元,股份总数72,594.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约为6,591.6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约为66,002.97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

经营范围:有机化工产品、原料药、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主要产品:维生素E、维生素A和香精香料。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一)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欢迎共阅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二零零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一)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二)股份公司其他股东;(三)对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有实质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四)控股股东及其股东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包括全资、联营、合资、合营的企业;(五)主要投资者个人,即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六)股份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核心技术人员、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七)本条第(五)、第(六)款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年满18周岁的子女;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八)本条第(五)、第(六)、第(七)款所列的关联自(十三)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四)向关联方人士支付报酬;(十五)合作投资设立企业法人;(十六)合作开发项目;第三章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第七条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的判断与认定应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作出,并依据本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审议及核准权限的规定分别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前述职权,应以勤勉尽责、保护股东权益的原则进行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意见。

第十三条总经理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且关联交易总额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

第十四条拟达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董事会判断并实施:1、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包括300万元)且低于3000万元;2、关联交易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前,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必须对下述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关联方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本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浙江新和成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

浙江新和成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

浙江新和成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本章介绍了投资者在购买浙江新和成股票时,可能面临的一些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作出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本章内容,并充分考虑相关性风险因素对投资带来的可能影响。

1. 宏观经济风险: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包括经济增长速度、利率水平、通货膨胀、政策调整等。

全球经济波动、国内经济调控政策调整等因素均有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行业竞争风险:公司所属行业面临激烈的竞争,包括来自其他相似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竞争。

如果公司无法与竞争对手保持竞争优势,可能会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 政策法规风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到各级政府的监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

政策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 产品质量和风险管理风险:公司的产品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产品质量问题和风险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产品召回、消费者信任度下降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5. 科技变革和创新风险:科技变革和创新的快速发展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公司无法及时适应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服务,可能会错过市场机会,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 人才流失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公司的发展和运营需要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包括高素质的管理层和专业人才。

人才流失、人力资源管理不善等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战略执行和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7. 外部环境风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到天然灾害、自然环境污染、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

这些风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8. 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直接影响其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如果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或者资金运作不善,可能会导致债务累积、偿债能力下降,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股票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以上列举的风险因素仅为公司认为的主要风险因素,投资者在决策时还需考虑到其他未列举的风险因素。

【管理】新和成股东大会记录.doc

【管理】新和成股东大会记录.doc

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时间:1999年7月10日地点:新昌县白云山庄3楼会议室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84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402万股的100%。

法人股东:合成化工厂股东代表胡柏藩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78万股自然人股东:9人张平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万股袁益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万股石程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万股胡柏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万股石观群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2万股王学闻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3万股石三夫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万股崔欣荣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万股王旭林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万股主持人:胡柏藩会议议程:1、审议公司申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2、公司增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议案3、1998年6月30日至公司正式成立期间利润归属及处置方案4、股份公司为他人担保的议案《公司增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议案》。

《公司增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议案》》。

会议记录:1、公司申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胡柏藩:国家对于科教兴国政策出台相应的具体措施,凡是被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股份公司,可以不受上市指标的限制,则可以申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

张平一:以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式申请上市,对于公司是一次极好的机会。

我公司从技术开发能力、拥有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数量、承担国家高新火炬计划项目等方面看,比较符合申请双高认证的条件,值得去争取。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的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8402万股,占有表决权的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数的0%。

2、公司增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议案张平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提是有投资项目,并且项目的投资回报比较好。

石三夫:根据公司已经确定的投资规划和项目储备,公司此次申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定以下列项目为主:1)年产2000吨香叶酯粉技改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977万元,流动资金新增1242万元,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48000万元。

子公司管理条例(草案)

子公司管理条例(草案)

子公司管理条例(草案)新和成子公司管理条例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条例(试行稿)释义 l 母公司: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l 子公司: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于已经纳入股份公司统一管理的新昌县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可以按原有的管理方式继续执行。

l 投资发展部: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发展部 l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l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的适用范围: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投资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

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2. 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3. 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4. 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5. 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6. 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7. 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8. 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9. 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10. 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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