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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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差错案例

8小时无监护记录术后少女死亡医院过失赔10万

汉网消息(记者金文兵通讯员李晓莉)江夏区一花季少女死于手术35小时后,而她临死前的8小时,医院没有任何记录,可证明对她进行过监测、治疗。昨悉,法院认定医院有过错,判其向少女父母赔偿10万元。

2004年10月,江夏少女小敏(化名)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重度高压)。12月1日9时许,汉口某医院为其实施的手术方案是:先切开肺动脉,再封堵、缝扎未闭的心脏动脉导管。但从2日21:20至3日凌晨5:20,入住ICU病房的小敏出现呼吸困难症状时,医院没有任何对小敏进行监护的记录。此后,小敏死亡,其父母向医院索赔50万元。

法医鉴定认为,小敏是因为术后肺动脉高压不能完全缓解,再加之手术切口渗血,突破至右胸腔致血容量,引发心肺功能障碍加重死亡。明知小敏患有肺动脉高压症状,而医师“忽视”了这一症状,没有在术中、术后采取相应诊疗措施。

法院依法推定,小敏之死,与医院的过失行为有关,医院须赔付残废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10万余元

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5月26日,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5年度全国“十大律师名人”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高秀云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因输入变质(含絮状物)药物奥迪金致使老人陷入亚植物状态一案,被邹城市人民法院(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33139.28元。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违反“三查七对”诊疗常规。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鲁金司鉴中心[2005]临析字第2号司法鉴定书分析认为“被鉴定人高秀云所输的液体内有絮状物并出现抽搐及突然体温升高等反应,主要是该医院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因此认为医院存在过错”。

宋律师发表的《代理词》认为:原告证据第8号病历《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证实,被告实习护士杜某独立操作,并冒签护士吕某的姓名,自2004年12月2日11:40AM静滴奥迪金至1:30PM发现奥迪金组液体内有絮状物,为原告输入变质的奥迪金药物长达1小时50分。原告在此期间出现1:20PM 烦躁不安,两眼上翻,四肢抽搐,欲呕吐等体征明显变化。而被告医护人员仍然给予安定5MG肌注,胃复安10MG肌注,再观察了10分钟。没有针对变质药物致损问题采取对症抢救措施。

(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告高秀云因言语不清,右侧肢体活动不灵到被告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职工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被告在诊治过程中给原告输注了有絮状物的奥迪金后,病情加重,现原告呈亚植物状态。原告高秀云所受到的损害与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职工医院治疗存在因果关系,主要是该医院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被告方存有过错造成的,该案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责任也是由被告造成的,且被告未能提供任何反驳原告主张的证据。因此,对原告高秀云受到的损害,被告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即被告负70%的赔偿责任,原告目前的状况与其病情的发展亦有一定的原因。”

诊疗常规: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的内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医院承认护理中有失误

本报延安讯(记者杨德合)10月12日,一名初生婴儿在延安市人民医院治疗黄疸时被培养箱烧伤,医院承认是一起医疗意外。本报昨日对此进行报道后,记者进一步在医院了解到,该名婴儿目前病情较为稳定,医院为婴儿安排了特级护理。但就事故原因,医院和家属仍各执一词。

3护士24小时轮班护理

昨日上午,记者在病房里看到,婴儿仍然静静地躺在床上,一位护士坐在床头,不时看一下孩子,用棉签蘸水来湿润婴儿的嘴唇。“我们不能离开,这个婴儿现在已经上了特护,我们一共3名护士一天24小时轮班护理他。”护士说,现在这个婴儿是特殊病号,医院对他实行特别保护。

医院儿科主任刘光发表示,目前医院已经成立了治疗小组,并确定了治疗方案。由他负责治疗婴儿本身的原发病缺血缺氧脑病和黄疸,由烧伤科一名副主任医师负责治疗烧伤。目前婴儿处于医学上所说的“嗜睡”状态,较为平稳。

医院:是因婴儿反应差

刘光发说,治疗黄疸目前用具有特殊波段的蓝光照射效果相当好,该设备的蓝光灯管可以照射婴儿全身,祛“黄”效果非常好。另外,培养箱里还有一个温度设备,目的是保证箱内有恒定的温度,温度高低可调。烧伤该名婴儿的培养箱是从郑州一家设备厂家购买的,至今这个培养箱治疗过多个婴儿,从未出事。“现在可以确定,是下面的蓝光灯管灼伤婴儿的。因为婴儿反应弱,长时间烘烤造成灼伤。”刘光发说,他们购买这台设备时,厂家当时提供的是只有上面有蓝光灯管的单面光机子,医院要求对方提供上下均有蓝光灯管的机子,随后厂家对设备进行了改装。

该院设备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机子应该不会有问题,问题可能就出在婴儿本身反应差和护理上。

家属:医院护理不到位导致事故

对此,婴儿的爷爷白治海说:“他们说孩子反应迟钝才烧伤,是胡说!才生了几天的娃娃能灵活到哪儿去?医生和护士来了多次都没有发现问题,他们到底认真检查了没有?他们这么说太气人了!”

儿科主任刘光发表示,当天下午4时左右,婴儿家属反映情况时,他也曾去检查过,发现婴儿体温高达38℃,觉得不正常,但想不到下面灯管会烧伤婴儿,并坦承当时他的检查不全面,“客观地说,我承认当时没有检查婴儿全身,没有看背部。但那是按照常理无法想到的。”

护士疏忽致7名婴儿重复注射疫苗医院赔偿损失

本报讯(记者陈荞)7名已注射过一次卡介苗疫苗的婴儿,昨天在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检测体内有无产生卡介苗抗体时,因护士疏忽,错将卡介苗疫苗当成了结核菌素注射进婴儿体内,致使7名婴儿被注射两次卡介苗疫苗。院方知情后,紧急召回7名婴儿,注射药物进行封闭,防止疫苗扩散。

一位孩子母亲说,上午8点多,她抱着3个月大的孩子到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复查,“孩子出生时注射过防肺结核病的卡介苗疫苗,按规定,3个月后要到医院检查体内有没有产生抗体。”这位母亲说,护士给她孩子注射后,她回到家,突然接到医院电话,说护士错把卡介苗疫苗当成检测抗体的药物注射进孩子身体,让她赶紧带孩子回医院。

“我一听快急死了,这不等于是给孩子打了2次卡介苗疫苗吗?”这名母亲赶到医院后,发现还有6名婴儿也被注射错了药物。

上午10点多,7名婴儿家长跟院方协商解决方案,部分家长情绪激动。家长们说,孩

子被注射了两次卡介苗疫苗,如果孩子出了问题,医院须负全责,并应对此作出书面保证,同时赔偿各家长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

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书记潘女士承认,药物注射错误确实是院方工作人员的失误。她解释说,当天上午,负责注射的护士错将卡介苗疫苗当成了结核菌素注射进婴儿体内,导致7名婴儿被两次注射卡介苗疫苗。事后,该护士自行发现了所犯的错误,并向院方作出汇报。得知该情况后,院方当即召回各家长,及时给这7名孩子注射药物作了封闭,防止疫苗在孩子体内扩散。同时,研究肺结核病的专家从医学上向家长们解释说,儿童被二次注射疫苗后,注射处的皮肤可能会造成溃疡,留下疤痕,但对全身健康并无影响。院方将随时对这些婴儿免费进行家访、检查,并支付部分交通费,至于家长的误工费等赔偿则可另行商量。

下午4点,院方对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保证承担孩子因卡介苗引起的一切问题,双方最终在解决方案上达成一致。

姓名差一字护士打错针家属提出五万赔偿

各说各理

患方

起因:“高鹏飞!”护士喊道。“唉!”高鹏云头也没抬地答道。

家属:给病人打错药,医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院方

护士:我跟家属说明打错了针,可家属没让停止。

医院:没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称作医疗差错。

晨报讯(记者王艳莹)“高鹏飞!”拿着输液瓶的护士,走进病房喊着。

“唉!”病床上,77岁的高鹏云,头也没抬地应声道。

就这样,治疗心脑血管的舒血宁输进了需要退烧的高鹏云体内……

退烧误打治心脏病的药

8月22日,连续高烧不退的高鹏云,被家人送到了沈阳市东陵区中心医院就诊,但与患者高鹏飞不在同一病房。

据高鹏云介绍,当天就给他打了瓶头孢(头孢呋辛钠注射剂)。高鹏云的孙女说,第二天护士又给爷爷打了两瓶消炎药,就在第二瓶点滴快打完时,手中拿着滴流瓶的护士王岩走进了病房。

在喊过“高鹏飞”的名字后,高鹏云头也没抬地应声道:“哎”。

于是,护士将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舒血宁,输进了需要退烧的高鹏云体内……

“这药治什么的?”高鹏云的孙女问。

“治心脏的!”王岩随口回答。

“我爷又没有心脏病?”孙女感到疑惑。

“这是医生开的!”王岩边说边走出了病房。

护士承认打错药了

很快,王岩回来告诉高鹏云的孙女:“这药不是给你爷爷的,打错了!不过这药对心脏有好处……”

“对心脏有好处就打吧!”孙女并没有让王岩停止输液。

次日,高鹏云出现了强烈的药物反应,持续高烧、浑身哆嗦、大小便失禁……高鹏云孙女心有余悸地回忆着,“医生过来给打了退烧针,用酒精擦了全身,还让我爷吸氧,烧才算退下来。”

尽管王岩事后承认了自己因疏忽大意打错了药,并深表歉意。但她表示,当她发现打错药后,曾主动找到高鹏云的孙女,说明了情况,可是高鹏云的孙女并没有让她立即停止输液,

而是将整瓶药液打完了。

“给病人打错药,医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高鹏云的家人激动地表示,同时向医院提出了五万元的经济赔偿。

院方“只能称作医疗差错”

昨日11时许,记者来到东陵区中心医院。

护士王岩正坐在办公室里,眼圈通红地看着那个被输错的药瓶。“的确是我错了。”嗓子沙哑的她承认着,“是我自己的责任,和医院无关!”

医院方面的解释是:舒血宁没有任何禁忌症,高鹏云的一系列反应是他自身原发病的症状,与打错药物没有任何关系。

“他入院当日,就出现持续高烧,并伴有肺内感染。”高鹏云的主治医生进一步解释。

“打完药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能称作医疗差错,我们不想推脱责任,但决不能随意承担不属于我们的责任。”院长助理江晓红明确表示,家属可以走医疗程序,通过医疗鉴定追究责任,进行索赔。

对此,有关药剂方面的专家表示:首先,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看该药品是否有相关禁忌,若药品说明书未提及的情况下通常视为无不良反应。此外,查以往资料看是否有相关不良反应的记录。

记者查询了舒血宁注射液的药品说明书,上面药品禁忌标示:孕妇及心力衰竭者慎用。(华商晨报)

护士夜间未巡房患者睡眠中猝死

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以医院没有及时抢救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补偿家属1万元。

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进入上海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去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家属接到该院电话,告知患者黄某在医院突然死亡。根据检验记录上死者的脚上没有任何针孔的记载,家属判断院方没有对死者进行过静脉输液,并认为病历上的抢救病史是伪造的。为此,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抢救费等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在审理中,因家属申请,法院委托区医学会对该案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根据当时医生与家属交涉时的录音来看,护士夜间是在睡觉,未按制度巡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护理人员未按制度巡房,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但与患者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医院补偿家属人民币1万元。(顾建国)

护士注射一针多用多名学生不适8人携带乙肝病毒护士在给学生注射时一针多用,事后众多孩子出现不良反映,其中8人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结核菌素注射”事件疑云调查

今年3月21日,伊春市五营区第三小学学生小颖在省结核医院被初步确诊为结核腹膜炎。如今,她还在位于伊春市南岔区的省林业肿瘤结核病医院接受治疗。孩子的家长怀疑,小颖的病跟学校去年底的那次注射试验针有关,尽管给孩子打针的两名护士已被有关方面处理,但孩子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至今还没有说法。

实际上,像小颖的家长一样等待说法的还有很多。因为他们的孩子接受注射后,许多人出现了针口处红肿、起泡,无缘无故发烧等不良反应。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打针者用同一个针头给多个孩子注射药物,这些学生中有的已经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打完针孩子出现发烧症状

3月31日,记者赶往伊春市五营区。一下火车,在站台等待多时的几位家长便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孩子的遭遇。

2004年11月29日、30日,五营区医院结核病防治所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派出刘丽、韩滨洁两名护士为五营第三小学学生注射结核菌素试验针。据事后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当时全校748名学生中有342名学生接受了注射,同时还有26名老师。

打完针的几天里,陆续有学生出现发烧症状。孩子在五年级的家长国某告诉记者,11月29日打完针的当天,孩子就说针口处围红肿起来,后来发紫。30日,孩子开始发烧,下午第二节课没上孩子就回来了,并说身上没劲、想吐。打了几天退烧和消炎针要后,才有所好转。家长刘某说,她的孩子在六年级,打完针当天孩子说心难受,没吃饭。第二天就发高烧,针口处肿起来、发紫。至今孩子经常无缘无故发烧感冒,每天上学时书包里还得装着药。

在采访时,还有费某、孙某等多名家长向记者反映了类似的事实。

3月31日,在第三小学下课期间,记者采访了5名学生,除一个未接受注射外,一名说没什么反应外,其他三名同学都说打完针后,有感冒发烧的症状,其中一个四年级男生说,自己发烧住了几天院才好。

小华的扁桃体被摘除

在这次的结核菌素试验针注射事件中,三年级的小华和六年级的小敏是比较不幸的。

小华的父亲孙某告诉记者,在学校打完针后,小华就开始发烧,打了点滴后才有所缓解。但临近期末考试时,发烧症状越来越严重,扁桃体发炎肿胀起来。当时刚放寒假,家长急忙领孩子到伊春市里的医院治疗。医生说,扁桃体发炎很严重,以后再有感冒发烧,还会肿胀,极有可能压迫气管,严重影响到呼吸。后来,做了扁桃体摘除手术,现在孩子的两个扁桃体都没了。

记者是在位于南岔区的省林业肿瘤结核病医院见到小敏的。她体内感染了结核菌,目前正在住院治疗。

据小敏的父亲邱某讲,学校打完针后的第三天,孩子便开始发烧,刚开始发烧时,一直用感冒退烧药来维持,但后来她总说胃疼。

2005年1月14日,孩子在当地医院进行阑尾炎手术,腹部切口刚打开,就有不明液体喷出,当时医生发现孩子的阑尾已经腐蚀没了。1月28日,转到伊春市医院治疗,医生用抗结核药物后,小敏体温恢复正常。这时医生告诉他,孩子的体内可能有结核菌的存在,应该到结核病医院继续治疗。3月21日,在呼兰的省结核医院,小颖初步确诊为结核腹膜炎。

小敏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记者,现在最想自己的病快点好,去上学。父亲邱某说,给小敏看病已经花去3万多元,家里电视、洗衣机等能卖的东西都卖了。

采访中,许多家长说,孩子出现阳性、强阳性反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就医,无缘无故发热是怎么回事,直到现在也没哪个部门给他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注射时一针多用被证实

许多家长对此次注射事件反映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护士打针时不换针头,一个针头给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人重复使用。

3月31日,还在发烧的小梅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形。她说,大夫来打针时,药箱就放在她的座位上,班里有50多个同学,有20多人打针。同学们被分成两排,两个大夫每人拿着一个针管,给每排的10多个同学一一打针,中间只看见两名大夫抽过药,但没看见换针头。小梅说,看见大夫不换针头,她想离开不打,但当时有个同学踩了她的脚,她弯腰去擦鞋,等起身时,大夫已经站在她面前,她刚想往后躲,大夫抓起他的胳膊,就扎上了,前面同学扎剩下的药,都给她打进去了。

小敏回忆起打针时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她说,自己是倒数第三个打的,和前面几个同学用的是同一个针头。大夫也没用酒精棉消毒,直接就给她扎上了,针口处出了很多血。

4月1日,记者和两位学生家长来到五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该局局长宋延华说,两名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已经被证实。在宋局长出示的一份“关于五营区第三小学PPD医疗事件的汇报”中,记者看到,在2004年12月9日,五营区卫生、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第三小学打过试验针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上来的320份问卷中,有40人说看见了更换针头,45人说没注意或不知道,235人说看见没换针头。

当年12月24日,有关部门又一次对117名学生和25名教师共142人进行调查,结果90名学生和15名教师都证实说没看见注射者换针头。出现8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第一次进行完问卷调查后,许多家长担心一针多用,会感染血液传染病。

迫于压力,五营区政府请来伊春市医院8名医生,对打过试验针的368名师生进行了抽血化验,检验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等四项传染病检测,结果检测出8名乙肝病毒携带者、1名丙肝病毒携带者和3名疑似丙肝病毒携带者。

家长的担心得到了验证。

据了解,给学生打针时,有老师发现一针多用的情况后,当场提出了质疑,打针的护士并未理会。

记者了解到,给学生打针的刘丽、韩滨洁两名护士年龄均在50岁左右,在医院工作多年,而且具有结核病防治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005年1月,五营区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后认定,两名护士在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时,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对两人做出了开除公职、留用一年的处理。

4月1日上午,记者和两名家长来到五营区医院。在二楼的结核防所里见到了刘丽、韩滨洁,二人穿着白大褂对坐着聊天。二人开始时还向记者讲解结核菌素试验的原理,并表示操作时不会给人感染上结核菌。当家长问为什么不换针头时,二人表示无可奉告,让家长找上级部门去。

同一天,五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宋延华当着两位学生家长和记者的面表示,出了这样的事,他们也很被动。第一次进行四项传染病检测是一个界定,第一次检测出有传染病,说明以前就被感染了,6个月后,还要进行一次检测,如果那时再有人得了四项中的传染病,那还得请专家来判断,是被一针多用交叉感染的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传染的。

据了解,事发后,家长们找到上级药监局,药监局派工作人员来调查,并告之如果药品没问题,一周内给结果,可直至现在还没有结果。(文中学生均为化名)见习记者李长彦文/摄

护士粗心输错血医院赔偿患者2.8万元

本网讯(明益谷平)农妇周某因病住院,但在治疗期间,粗心的医护人员错将其他血型的血输到了她体内,造成医疗事故。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的调解下,医院同意补偿周某2.8万余元。

2002年8月4日,周某因脑膜瘤住进南通市港闸区一家医院,先后两次接受手术治疗。但在术后护理中,医护人员错将B型血输入到血型为O型的周某体内,致使她出现严重视力障碍等并发症。

去年1月,南通市医学会鉴定周某的伤残等级为四级,但在认定其“双目失明”是否因治疗中存在差错所致时却认为,尽管输入其他血型的血液导致周某出现溶血反应,但由于医院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其器官功能障碍。周某术后视力障碍加重,属并发症,与输入血型错误的血液无关。

周某对这一结果不服,便到江苏省医学会再次进行鉴定,这次鉴定的结果是,周某的病

例属四级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完全责任。医院在周某术后治疗出现的差错,属违规过失行为,它与患者出现视力障碍间“不能确定因果关系”。

因赔偿问题有分歧,周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其支付的医疗费5.6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2.32万元。港闸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更具权威和公正性,予以采纳。该院认为结合医疗侵权纠纷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分析,应认定医院举证不能。医院已构成医疗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医院退还周某医疗费5154元,赔偿精神抚慰金2.32万元。

周某和医院对此判决都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级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他们达成了上述调解。

护理纠纷实例

案例1:因护士查对不严,将结晶的甘露醇给病人输入。

案例2:因护士错发药物而造成差错。案例3:因护士巡视病房不仔细,输血过程中血液渗漏到地上。案例4:一患儿在换床过程中玻璃接头与鼻导管衔接不紧,导致患儿口唇轻微发绀。

案例5:一位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人在急诊科抢救治疗,阿托品化后精神恍惚,瞳孔散大,在家属不在、护士给其他病人做治疗的情况下,病人自己外出,不慎被车撞伤,被车主送回急诊科。

案例6:由于产妇及新生儿体弱,其家属认为病房紧闭门窗后生煤炭火炉比较暖和,于是将门窗紧闭。护士夜间巡视病房时告诉产妇这样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并将门窗稍稍打开。待护士离开后,产妇向家属反应没有门窗紧闭时暖和,结果家属以护士开窗导致产妇感觉气温低为由,提出索赔.

1.护士责任心不强。

以上案例中由护理差错引起的案例1和案例2两例护理纠纷,均因护士责任心不强而导致。案例1中,护士对输液前液体配制未做到“一看二倒三摇四再看五拧瓶”,导致将结晶的甘露醇给病人输入;案例2中,护士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导致病人的药物错发。

2.病人及家属过度维权

病人和家属维权意识增强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医院应从各方面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少病人和家属,不顾医疗服务属特殊性消费,把自己放在商品消费的位置上,表现为过度维权。例如,要求护士每次配药前向病人讲明配药的依据,并按自己的惯性思维要求医生和护士的各项操作。一旦发现有不满意的地方,即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干涉,包括向科室、医院交涉索赔,向新闻媒体曝光,甚至向法院提出诉讼等。其中案例6就是因为病人和家属不尊重客观事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只强调自身利益,过度维权而引发的护理纠纷。经调查发现,院方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具备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不予赔付。

3.以“病人健康为中心”的意识没有在医护行为中得到真正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因此,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依法尊重病人的生命健康权。以上6例纠纷中,案例1和案例2均因护士用药查对不严,造成病人错服药物,甚至给病人输进结晶的甘露醇。尽管病人未出现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但病人认为,由于护士的过失行为,给病人的心理和生理均带来了潜在的不良影响,侵犯了病人的健康权,因此要求索赔。院方在处理这2例纠纷中,发现护士以“病人健康为中心”的意识差,行为上的确存在过错,违反了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尽管无明显的损害后果,但存在对病人的侵权行为,所以承担了赔偿责任。

4.医护失误导致病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其中案例5就是因为护士忙于接收处理新病人,未及时巡视病房,病人精神恍惚,病人家属也未及时发现,致病人擅离病房被车撞伤。病人认为,尽管护士工作很忙,但由于护士的失职造成了病人恍惚外出被车撞伤,给病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求赔偿。医院在处理该例纠纷中,发现护士有两点失误:一是护士工作忙,没有及时巡视病人,造成病人平等医疗权被侵犯;二是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精神恍惚,擅自外出被车撞伤,使病人的健康和经济都受到损失。院方因为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的存在而承担了赔偿责任。

5.病人对护士的正常工作不理解。案例6就是由于病人和家属忽视医院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只注重和强调自身利益,过度维权而引发了护理纠纷,病人要求护士向病人及家属赔礼道歉并进行相应赔偿。院方认为,该例纠纷中,护士不存在对病人及家属的侵权行为。因为护士已做了入院宣教,产妇和家属应该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同时护士的行为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不存在侵权事实;相反,其家属的无理取闹行为则妨碍了护士的正常工作。院方经与家属解释,最终得到家属的理解,医院也因而维护了护士正常工作的权利。

6.将就医消费完全等同于普通消费并以此界定医患关系

病人就医从经济意义上看是一种消费行为,但由于医疗服务的突发性、紧迫性、复杂性、不可预测性,使得其与别的消费有着显著的差异。比如,病人由于疾病对身体造成的损害,在就医之前就存在潜在的机体风险,而这个风险并非医护人员施加给病人的,如果病人把自身潜在的疾病风险转嫁到医院或医护人员身上,是不公平的。况且,医学科学的发展永远会滞后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因此,就医是一种特殊消费,不能完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医患关系,否则会引发更多的护理纠纷。对策。1.要不断完善卫生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不断跟进,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例》的实施,奠定了我国医事立法的基础。但随着改革开放及民事法制的不断健全,我国正式加入WTO,国际医疗机构的进入以及私立医院的崛起,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纠纷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为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医事立法需跟着医疗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加以健全、完善,建议新的卫生法规能够规范护理纠纷的处理和索赔,科学地分担风险,更好地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2.要围绕质量抓整改

要建立一整套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并围绕质量管理要求,不断改进各个环节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从根本上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从而有效地减少或杜绝护理纠纷的发生。首先,建立科学、严谨的医疗管理质量体系是医院提高运营机制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对于把医疗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是医护人员的基本守则。护理管理者应通过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使护士认识到遵守规章也是一种自我保护。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要保证医疗器械及药品质量。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药品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通过“阳光”操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医疗器械、药品质量。再次,合理调配人力。由于病人享有平等医疗权,护士对病人既要一视同仁,也要注意轻重缓急。在工作量比较大、危重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和补充护理人员,保证临床一线护理工作质量,避免由于护士编制不足而造成对病人侵权事件的发生。

3.要抓好医疗法制宣传教育

要广泛开展医疗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医护工作者懂医不懂法、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

解、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时出现了纠纷才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开展医疗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求广大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懂得在实施医护行为的过程中如何依照操作规程、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和纠纷。此外,也要注意对病员开展法制教育,提倡就医道德。医护人员除了在职业上的特殊性外,与其他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同样享有自身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些病人因为缺乏应有的就医道德,动辄提出不合理要求,不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扰乱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依法治医,依法治护,要强化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确保医患关系、护患关系在法的共同约束之中。<摘自中国护士网〉

七种常见的护理法律责任差错

护士在工作中因疏忽引起了病人的损伤称为差错。作者介绍7种常见的护理差错、差错原因及为避免这些差错应采取的措施。

病人摔到病人在医院内摔倒是病人起诉护土的常见原因,然而病人在医院内摔倒。护士不一定有绝对的责任,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种伤害并非由于护士的疏忽而造成的。分析许多法律诉讼的案例却提醒护士评估病人是否有摔倒的潜在危险,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一位40岁的先生在局麻下行头部囊肿手术,护士离开他去送手术车时,病人失去意识摔倒了,头部撞到了墙上,这就是护土的责任。因此,护土应在病人的医疗记录里,记录为保护病人而采取的一切措施,例如,你已经告诉病人不能下床或转到距护站较近的房间,要把这些护理干预记录注册。

没有执行医瞩或议定书如果护士没有执行医嘱或议定书,那么你就极易被起诉。如果你对某个特别医嘱或议定书有疑问,你应向下医嘱的医生或护理管理人员讲清楚,引起他们的注意.千万不要随意变动、更改或不执行。执行医嘱并将其记录下来以保护自己。

用药错误药物管理和使用是一个充满潜在危险的领域,引起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令人震惊的。一方面,你使用的药物与医嘱和医院有关药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一致。另一方面,你执行了医嘱并不就能受到保护而逃避责任。你对你自己的行为后果是负有责任的。护士的职责要求你成为病人的监护者,而且熟悉你所使用的药物。

不能正确使用对设备你也有责任进行合理使用。医院安装的新设备或更新的仪器。你需要熟悉它并获得必要的训练。律师在申诉时要弄清设备使用的憎况。如果你不应该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该设备;则这种情况是可成为对你和医院起诉的关键证据。

异物遗留在体内异物遗留在体内主要是手术室护士和与侵袭性诊疗操作有关的护士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医院通常有特殊的清点手术物品的规定和步骤,遵守这些规定并认真记录非常重要,因为这些记录在审判时都可以作为证据。

没有温供足够的监护没有提供足够的监护是医疗差错诉讼的一个常见原因,而且这种起诉可发生于医院的每一个环节。如果有特殊监护的医嘱,你要让医生确定频率(除非医院规章里有所提供),而且完整记录监护和所有介人情况。

缺乏交流护士和病人之间以及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对保障病人健康非常必要。护士需要及时地传达病人的病情和执行的医嘱情况,但在病人未诉说和医生本指示的情况下造成的错误.护士不负责任。

护理差错事故警示案例

护士将止血带绑婴儿胳膊一天半致其面临截肢 2010-02-11 09:56:04 来源: 大河网() 核心提示:一个6个月大的婴儿到省方城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治疗腹泻,该院护士给孩子输液扎针时,把止血带绑在孩子胳膊上一天半,造成孩子半截胳膊发黑,或有截肢可能,方城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不惜一切代价帮助患儿疗伤。 婴儿的半截胳膊已经发黑,有截肢的危险。 大河网2月11日报道一个6个月大的婴儿到方城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治疗腹泻,该院护士给孩子输液扎针时,把止血带绑在孩子胳膊上一天半,造成孩子半截胳膊发黑,目前孩子已转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主治医生说不排除截肢可能。方城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不惜一切代价帮助患儿疗伤。 可怜婴儿被止血带伤害 据孩子的爷爷查某讲,孩子是因为腹泻到方城县人民医院住院的。2月4日上午,护士给孩子输液。刚开始护士准备在孩子的手臂上扎针,就给孩子的手臂绑上了止血带。因为孩子才6个月,手臂上找不到血管,护士最终在孩子的头上扎针输液,但绑在孩子手臂上的止血带忘了取掉。从4日上午到5日晚上,孩子一直在哭,家属一直认为是腹泻导致孩子肚子疼。直到5日晚上,孩子的爷爷哄孩子时,无意中发现孩子的一只小手冰凉。他赶紧把孩子的手臂拉出来检查,发现止血带绑住的半截手臂已经发黑。孩子的家人马上找到医生反映情况,医生说让家属用热毛巾敷一下就行。过了将近40分钟,孩子的另外一位亲属听到消息后赶到医院,一看情况严重,立即去质问医生,医院才开始重视,派护士对孩子的胳膊进行活血处理。

孩子的姑姑说,给孩子扎针时,护士是把孩子抱到另外一个小床上进行的,所以家人不知道绑止血带一事。现在天气比较冷,几个月大的小孩睡觉都不脱上衣,所以家人也就没有发现止血带一直绑着孩子的胳膊。 据介绍,孩子家在方城县清河乡农村,孩子的父母均属于低智商者,仅能照顾自己的生活。孩子住院时,主要由孩子近70岁的爷爷照顾,父母不在身边。 转院病情已有好转 2月5日,方城县人民医院派救护车把婴儿转到市医院,市医院的医生说时间上已经耽误了,他们也无能为力,让转到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孩子连夜被转到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该院专家吴教授第一时间给婴儿做了开放手术,目的是释放出坏死的淤血。吴教授说,目前没有其他办法,手术之后也只能听天由命,不排除截肢可能。2月10日,正在照顾小孩的爷爷查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孩子手术后恢复情况良好,肤色开始红润,在向良性方向发展,但是至少还要再做两次手术。 院方表示愿负完全责任 据记者了解,方城县人民医院领导对此事件表示,愿负完全责任,愿全部承担孩子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家属在的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经费供给及时。 对于医院领导的态度,孩子的家属表示非常满意。对于护士的责任,孩子的家属表示不会进行深度追究,毕竟护士的年龄还小,希望她能引以为戒。 2月7日下午,方城县人民医院负责人特意赶到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看望了孩子。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医院将对此事负责到底。” 方城县县委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方城县卫生局对此事进行调查。方城县卫生局目前已经就此事作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定,患儿于2月3日下午3点左右因腹泻入住方城县人民医院儿科病房,4日上午10点左前臂被绑上止血带。直到5日晚7点左右,有关人员才发现止血带仍扎在孩子的左前臂。 根据调查的情况,方城县卫生局责成县人民医院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并积极为患儿治疗,承担患儿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 (本文来源:大河网)

护理差错案例

8小时无监护记录术后少女死亡医院过失赔10万 汉网消息(记者金文兵通讯员李晓莉)江夏区一花季少女死于手术35小时后,而她临死前的8小时,医院没有任何记录,可证明对她进行过监测、治疗。昨悉,法院认定医院有过错,判其向少女父母赔偿10万元。 2004年10月,江夏少女小敏(化名)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重度高压)。12月1日9时许,汉口某医院为其实施的手术方案是:先切开肺动脉,再封堵、缝扎未闭的心脏动脉导管。但从2日21:20至3日凌晨5:20,入住ICU病房的小敏出现呼吸困难症状时,医院没有任何对小敏进行监护的记录。此后,小敏死亡,其父母向医院索赔50万元。 法医鉴定认为,小敏是因为术后肺动脉高压不能完全缓解,再加之手术切口渗血,突破至右胸腔致血容量,引发心肺功能障碍加重死亡。明知小敏患有肺动脉高压症状,而医师“忽视”了这一症状,没有在术中、术后采取相应诊疗措施。 法院依法推定,小敏之死,与医院的过失行为有关,医院须赔付残废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10万余元 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5月26日,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5年度全国“十大律师名人”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高秀云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因输入变质(含絮状物)药物奥迪金致使老人陷入亚植物状态一案,被邹城市人民法院(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33139.28元。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违反“三查七对”诊疗常规。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鲁金司鉴中心[2005]临析字第2号司法鉴定书分析认为“被鉴定人高秀云所输的液体内有絮状物并出现抽搐及突然体温升高等反应,主要是该医院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因此认为医院存在过错”。 宋律师发表的《代理词》认为:原告证据第8号病历《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证实,被告实习护士杜某独立操作,并冒签护士吕某的姓名,自2004年12月2日11:40AM静滴奥迪金至1:30PM发现奥迪金组液体内有絮状物,为原告输入变质的奥迪金药物长达1小时50分。原告在此期间出现1:20PM 烦躁不安,两眼上翻,四肢抽搐,欲呕吐等体征明显变化。而被告医护人员仍然给予安定5MG肌注,胃复安10MG肌注,再观察了10分钟。没有针对变质药物致损问题采取对症抢救措施。 (2005)邹民初字第76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告高秀云因言语不清,右侧肢体活动不灵到被告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职工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被告在诊治过程中给原告输注了有絮状物的奥迪金后,病情加重,现原告呈亚植物状态。原告高秀云所受到的损害与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职工医院治疗存在因果关系,主要是该医院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三查七对’制度被告方存有过错造成的,该案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责任也是由被告造成的,且被告未能提供任何反驳原告主张的证据。因此,对原告高秀云受到的损害,被告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即被告负70%的赔偿责任,原告目前的状况与其病情的发展亦有一定的原因。” 诊疗常规: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的内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医院承认护理中有失误

护理差错案例

护理差错——15例案例分析,护士真的需要好好看看! 2017-03-04 天天吉祥l...来源阅1988 转27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 微信分享: 案例一 某日,实习生×××根据医嘱(5%GS500ml V佳林2支胰岛素4单位)执行加 药操作时,由于未认真核算胰岛素剂量,误将胰岛素1瓶(400单位)当成4单 位全部抽吸,正欲加入药瓶内,幸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操作,从而避 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 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的特殊性, 未意识到由于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 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 佳林)。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此事,加强对护生的安全护理意识的培训。 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要有严谨的教学态度。 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的学习精神。 案例二

某日,由于一病人心率快(145次/分),医生开出医嘱5%GS20ml 西地兰0.4mg 静脉推注,某低年资护士执行准备药物操作时取出了4支西地兰(西地兰剂量0.4mg/支)欲加药,所幸当时旁边有一老护士正在摆药(准备第二天药物),看到4支西地兰感到很疑惑,遂问该护士医嘱剂量多少,该护士经仔细查对后才发现多拿了3支西地兰,由此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发生。 原因分析 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是0.1mg/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 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特殊性,但由于工作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该药剂量不熟悉。 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批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低年资护士对某些特殊药物的知识的培训,并强调其重要性。 2、切忌凭主观臆想行事。 3、在配药前要做到二人查对。 案例三 某日上午来一急诊病人,医生匆忙开好医嘱后即上手术室做手术(因手术室催得紧),至中午该病人输液完毕,一低年资护士检查治疗台及巡视卡后发现无液体即准备拔针,正好被一高年资护士瞧见,该护士清楚地知道该病人为禁食病人,不可能输液完毕,当即制止拔针行为,并马上翻阅病历,发现是医生开的液体量过少,即时通知医生,补开了医嘱。避免了该病人可能因补液量不足导致脱水现象的发生。

护理差错的整改措施五篇

护理差错的整改措施五篇 篇一 1.提高特别护理护士的综合素质担任特别护理工作的护士必须具备过硬的本领和敏锐的观察力,这就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病情观察,恰当地给予护理处理,紧急情况下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及时、准确、规范地书写特别护理记录。 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器材要求班班交接,随时保持应急状态。 ③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对患者的病情和护理操作中的高风险项目如吸痰、洗胃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将要进行的每项护理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属,不但可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达到配合的目的,同时也满足了知情需要。 ④熟悉特别护理工作中的业务与相关法律的密切关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从一些典型实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2.规范特别护理记录的书写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出台之后,一切护理活动应遵守“写我所做,做我所写,记录做过的”。特别护理记录单中的抢救记录,护士可先写成草稿,抢救结束后,当班补记清楚,6h内完成,不能为书写而书写。要求记录忠于事实,做了就必须写,确保各种记录的及时、准确、完整,禁止漏记、错记、主观臆造和随意篡改等。 3.加强特别护理工作的管理只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使特别护理工作有章可循,护理人员从仪表、语言、行为到操作、抢救配合等整体化一。特别护理工作应指派2年以上护龄的护理人员担任,指定2名有经验的护士负责特别护理质量的控制,一名负责日常特别护理工作,一名负责特别护理记录的书写。护士长经常抽查特别护理质量,及时进行讲评,每次特别护理结束后召开特别护理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总之,特别护理中的每个环节均有可能涉及到各种各样潜在的医疗纠纷,面对“举证责任倒置”,护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充分落实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不断提高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篇二 10月30日下午,护理部召开了三季度护理质量及护理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呼吸科宋颖100088) 临床个案1:一位AECOPD患者,查血Na:150mmol/L。医嘱予温开水500ml以50ml/h速度经静脉泵入。当班护士是一位刚毕业的小护士,在没有看清医嘱的情况下,武断的认为医生下医嘱有他的道理,温开水可以经静脉给药。并将白开水经静脉给病人泵入。恰好被巡视病房的另一位护士发现,及时制止,并向医生核实,原来医生误将经胃管泵入下成经静脉泵入。最终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临床个案2:上海某医院有一值班护士,在给一位第二天做子宫切除术患者清洁灌肠配制灌肠液时,只看到塑料口袋上最末一个“钠”字,就把亚硝酸钠当做“氯化钠”随手抓几把放在了灌肠桶内,并给该患灌了进去。随后,该患呼吸急促.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 1.护士责任心不强 案例1中,对此类差错,固然要先要求医生在开列医嘱时勿忘重新核对、检查一遍,但对护士来说,也应对药物的药理作用及特殊使用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在执行时确实不符时,切勿盲目执行而应提出问题,以确保医嘱正确,保护病人免受损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在处理医嘱时工作不认真、细致,执行医嘱时不认真审核医嘱内容,转抄时发生错误。案例2中,护士执行护理操作时未严格“三查七对”,业务知识缺乏,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均为任心不强、职业作风不严谨的表现。

2、不良习惯性思维 案例2中,护士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导致病人的药物错发。如此不履行职责要求,马虎对待医护技术性工作,造成事故,危及患者生命,不仅要负道德责任,而且必须负法律责任。在护理工作中应遵循护理客观性的基本原则,摒弃先入为主的习惯性、主观性思维[1]。思维惯性是指人们长期接触或处理一些疾病和问题时,积累了一定的知识经验,容易形成经验性的思维定势,一遇到以往类似的病情、问题,往往习惯性的联想、先入为主,想当然的下结论,习惯性思维是偏离客观性原则的主观性思维错误,它限制护士思想的开拓,影响判断问题的准确性。 3、医护耦合性差错 医护耦合性差错[2]的特点包括: ①单向制约性:医生是治疗的决策者、命令者,护士是医嘱的执行者、操作者,医生的医嘱直接制约着护士的治疗操作,影响着护理技师。 ②风险共担性:医生下达医嘱,通过护士操作于患者来完成的,因此错误的医嘱不仅医生要担责任,护士也有责任。 ③利益均沾性:是指医生所开医嘱有误,护士及时向医生反馈,纠正错误医嘱,避免了差错,也就是护士在避免自身出错的同时,也消除了医生的差错。 案例1中,对此类差错,固然要先要求医生在开列医嘱时勿忘重新核对、检查一遍,但对护士来说,也应对药物的药理作用及特殊使用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在执行时确实不符时,切勿盲目执行而应提出问题,以确保医嘱正确,保护病人免受损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在护理工作中应遵循辨证否定的科学分析原则,要以大胆、否定、怀疑、排除的态度,对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仔细的观察、

浅谈医患纠纷防范和处置

浅谈医患纠纷防范与处置 平江县卫生局——邱卫东 一、医患纠纷基本概念。 是指在诊疗护理服务过程中或终结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岐或患方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纠葛。 1、医患纠纷特点: <1>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是医方和患方。 <2>发生在医患双方之间。 <3>可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也可发生在此过程结束后,如:医生与他人谈起某患者患有性病,谁知此人与患者相识,由此传播开去,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引起患者与医方的纠纷。 涉及患者隐私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生殖器疮疹、淋病、肺结核等等涉及患者隐私权。 <4>除诊疗护理之外存在于医方为患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如:病历管理不善;书写不正确、不规范、潦草;出具虚假诊断让明书;治疗、收费不合理;接种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应急处理不当;医嘱交待不清楚、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等导致。 二、医患纠纷的种类。 二种:1、医源性纠纷; ①医疗过失纠纷

②其他医疗原因纠纷 2、非医源性纠纷。 ·医源性纠纷是:医疗过失引起的纠纷主要指医方在手术、用药、输血、麻醉、化验、预防接种、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过失引起的纠纷。其他原因引起的纠纷,主要指医方在医德医风、医疗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引发的纠纷。 如:服务态度恶劣、缺乏同情心。 ·非医源性纠纷——指患方缺乏医学常识,或对医方的规章制度不熟悉,理解不准确,而认为医方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的纠纷,也有天理取闹的。 如:外伤,患者家属要求作全身CT检查、治疗方案改变等。 ·医源性纠纷分为有过失和无过失纠纷。 有过失的医源性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医方过失所致,医患双方在认识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以损害后果和损害轻重为前提,分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2002年前划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颁布发后定性为过错责任医疗事故。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出台颁布实施后医疗过失定性是只要有人身损害就必须赔偿,已是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敲响了警钟。 ·无过失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不良后果的发生并非医方的过失所致,而只是患方认为医方存在过失导致的医疗纠纷,如:医疗异外<麻醉异外>并发症,由于医方原因延误诊疗等(救护车呼救后

小度写范文2017护理差错事故案例【2017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整理:高考复习要注意】模板

2017护理差错事故案例【2017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整理:高考复 习要注意】 高考网权威发布2017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整理:高考复习要注意,更多2017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整理相关信息请访问高考网。 【导语】2018年高考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以下是无忧卡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整理:高考复习要注意》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一、电视中的人名误读老舍的“舍”误读为shè 央视2017年2月开播的《朗读者》节目中,濮存昕和董卿强调老舍的“舍”应该读作shè,在观众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其实这是缺乏依据的,正确的读法是shě。“舍”有shě和shè两个读音。读shě,义为舍弃;读shè,义为房屋。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笔名老舍。舍予是舍我、无我的意思,“舍”即舍弃,应读第三声。老舍的“舍”和舍予的“舍”同音。根据亲友回忆,老舍生前自己也读shě。如果读shè,“老舍”便成了老房子,显然不是这个笔名的寓意。 二、“双十一”宣传用字错误 “蘋”误作“萍” 今年“双十一”马云倾力打造了一部宣传影片,其主题曲《风清扬》将“青蘋之末”的“蘋”误读成了“萍”。“青蘋之末”出自宋玉《风赋》:“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蘋之末。” 青蘋,是一种草本植物,其茎横卧在浅水的泥中,叶柄伸出水面,只要水面有风,青蘋就像测风仪一样轻轻摇动。“青蘋之末”即青蘋的叶尖。后世以“青蘋之末”比喻事物处于萌芽状态。 “萍”指水生植物浮萍,其叶片贴在水面上,不会随风而起。“风起于青萍之末”是不合常理的。 三、热播电视剧中的读音错误 “参商”的“参”误读为cān 2017年热播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中有句台词“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剧中人将“参”读成了cān,正确的读法是shēn。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出自杜甫诗《赠卫八处士》,“参”“商”指的是参星和商星,均是二十八宿之一。参星在西,商星在东,二星此出彼没,不会同时在天空中出现。 人们常用“参商”比喻亲友分离后不得再见。“参”读cān时有加入、参加、参考等义,与上述台词无关。 四、“虐*童”事件报道中的用词错误 “非营利”误为“非盈利” 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到有关涉事单位时称之为“非盈利组织”,正确表述应是“非营利组织”。“营利”即谋求利润。“营利组织”是指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组织机构;而“非营利组织”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组织机构,通常指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等等。“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区别在于其经营目的是否是获取利润。“盈利”指扣除成本后的利润,“非盈利”即不产生利润,显然不符合“非营利组织”的属性。 五、灾害报道中的概念混淆 “飓风”误为“台风” 2017年8月哈维飓风登陆美国,给当地带来了巨大自然灾害。不少媒体在报道此事件时把“哈维”误称为“台风”。 何为“飓风”何为“台风”,气象学上是按地理位置进行区别的:发生在大西洋、墨西哥湾、加勒比海和北太平洋东部的称“飓风”;发生在北太平洋西部和南海的称“台风”。 被命名为“哈维”的热带气旋产生于大西洋,显然是飓风而不是台风。 六、社会新闻报道中的法律词语误用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 「案情」 原告:李俊志,男,1 9 9 3年2月19日生。 法定代理人:李继强(原告之父)。 法定代理人:郑维珍(原告之母)。 被告: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中心医院(简称州医院)。 原告李俊志1993年2月19日,足月顺产,出生后3个月发育正常。同年5月2 2日,母亲郑维珍发现他咳嗽,即将他送至被告州医院门诊就诊。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原告患有支气管炎,决定给予打针吃药治疗,并开具了处方签及打针条。郑维珍持该处方签去被告药房取药。由于该药房的司药员玩忽职守,在药袋上写服药剂量时,将处方签上注明的每次服6 5 4 - 2 一片的十分之一剂量错写成了每次服一片剂量。回家后郑维珍按药袋上写明的剂量给李俊志服了654-2,不大一会儿,原告出现面赤、高热、心速、呼吸急促、皮肤潮红、频繁抽搐等症状。郑维珍见此情况又迅速将原告送至被告处检查。值班医生诊断后,怀疑原告服654-2中毒。接着,主治医生和儿科主任又诊断,认为原告因服654-2过量,全身中毒症状严重,生命危险。于是,被告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和治疗,使原告的中毒症状逐渐消除。但此后不久,原告出现脑萎缩后遗症,精神发育迟滞。原告的监护人向州卫生局申请要求处理被告在给其子治疗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被告内部设立的鉴定委员会于同年8月3日对原告的症状作了鉴定,鉴定结论为:(1)脑炎;(2)感染性中毒性脑病;(3)痉挛症(继发性中毒性脑病与654-2过量无关);(4)司药员错写服药剂量为严重差错。 原告监护人对此鉴定意见拒绝接受,再次向伊犁州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子病症重新鉴定。但州卫生局没有接受此要求,而是于同年8月26日派员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补偿8 0 0 0元(含已支付的医疗费);原告监护人以后不能再要求处理。 随着年龄增长,原告李俊志的后遗症越来越严重,到近二岁时,其四肢软弱,头颈不能伸直,不能坐和站立,不会说话,无正常情感反映。原告的监护人认为州卫生局的调解处理不公平,被告赔偿损失数额太少,便于19 9 4年10月7日向奎屯市人

护理差错案例分析【最新版】

护理差错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日,实习生×××根据医嘱(5%GS500ml+V佳林2支+胰岛素4单位)执行加药操作时,由于未认真核算胰岛素剂量,误将胰岛素1瓶(400单位)当成4单位全部抽吸,正欲加入药瓶内,幸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操作,从而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的特殊性,未意识到由于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佳林)。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此事,加强对护生的安全护理意识的培训。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要有严谨的教学态度。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的学习精神。案例二某日,由于一病人心率快(145次/分),医生开出医嘱5%GS20ml+西地兰0.4mg静脉推注,某低年资护士执行准备药物操作时取出了4支西地兰(西地兰剂量0.4mg/支)欲加药,所幸当时旁边有一老护士正在摆药(准备第二天药物),看到4支西地兰感到很疑惑,遂问该护士医嘱剂量多少,

该护士经仔细查对后才发现多拿了3支西地兰,由此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发生。 原因分析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是0.1mg/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特殊性,但由于工作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该药剂量不熟悉。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批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低年资护士对某些特殊药物的知识的培训,并强调其重要性。2、切忌凭主观臆想行事。3、在配药前要做到二人查对。案例三某日上午来一急诊病人,医生匆忙开好医嘱后即上手术室做手术(因手术室催得紧),至中午该病人输液完毕,一低年资护士检查治疗台及巡视卡后发现无液体即准备拔针,正好被一高年资护士瞧见,该护士清楚地知道该病人为禁食病人,不可能输液完毕,当即制止拔针行为,并马上翻阅病历,发现是医生开的液体量过少,即时通知医生,补开了医嘱。避免了该病人可能因补液量不足导致脱水现象的发生。 原因分析1、临床经验缺乏。2、对病人的病情不了解,只顾机械性执行医嘱。

口腔医患纠纷案例

长久以来,口腔医疗纠纷一直困扰着口腔医疗机构、口腔医生和口腔创业者们。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社会媒体的恶性炒作口腔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为了能够帮助口腔医生和口腔医疗机构摆脱医患纠纷的困扰,我们设计研发了口腔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并以口腔医责险为工具协助口腔工作者们解决医患纠纷。多年来,我们一直奋战在解决口腔医患纠纷的第一线上,经历和解决了诸多的医患纠纷。我们将挑选一些典型的理赔案例与大家分享,旨在能够使业内人士从中获得警示与启迪。 理赔案件举例: 1、种植失败引发的医患纠纷 患者刘某,男,60岁,由于牙齿缺失严重于2012年3月11日,在西南地区某口腔诊所就诊,医疗机构建议患者做6颗种植牙,由于患者的经济状况较好,因此同意接受种植。但是种植手术结束后一周左右,患者的左上3种植牙脱落,且患者持续口腔感染并伴有高烧。患者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差错,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20万元。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先将患者进行了转诊,先解决患者身体的不适,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向医疗机构索要了患者病历及相关材料,并找到口腔种植专家进行分析。资料显示:医疗机构为患者种植了6颗种植体,分别是右上3,右上5,左上6,右下6,左下7和左上3,其中左上3种植失败,已经脱落。左上6种植体在骨内部分较少,右下6部分种植体颊侧骨墙单薄且部分缺如。对于这两颗种植体如果不采取措施,日后脱落的可能性也极大。保险公司认为,医疗机构没有充分分析患者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承受多个种植手术,也没有根据患者的骨量分析该患者哪里适合种植哪里不适合种植,因此医方有过失可以进行理赔。但患者方面提出的20万元不是很合理。6颗种植体中有3颗是成功的,其余3颗已经脱离或近期会脱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赔付3颗失败种植手术的医疗费用。此外患者由于接受大量种植手术产生口腔感染和身体不适,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后经过医患及保险公司三方的多次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向患者理赔6万元。 温馨提示:做种植手术前一定要分析患者的骨量是否足够能够接受种植,并要分析患者的身体能否承受同时进行的多个种植手术,尤其是对于患有骨质疏松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体质较差者更要谨慎。

护理差错事故警示案例

护士差错事故案例_护理差错事故警示案例 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 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 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 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佳林)。 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要 有严谨的教学态度。 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 的学习精神。 婴儿的半截胳膊已经发黑,有截肢的危险。 可怜婴儿被止血带伤害 据孩子的爷爷查某讲,孩子是因为腹泻到方城县人民医院住院的。2月4日上午,护士给孩子输液。刚开始护士准备在孩子的手臂上 扎针,就给孩子的手臂绑上了止血带。因为孩子才6个月,手臂上 找不到血管,护士最终在孩子的头上扎针输液,但绑在孩子手臂上 的止血带忘了取掉。从4日上午到5日晚上,孩子一直在哭,家属 一直认为是腹泻导致孩子肚子疼。直到5日晚上,孩子的爷爷哄孩 子时,无意中发现孩子的一只小手冰凉。他赶紧把孩子的手臂拉出 来检查,发现止血带绑住的半截手臂已经发黑。孩子的家人马上找 到医生反映情况,医生说让家属用热毛巾敷一下就行。过了将近40 分钟,孩子的另外一位亲属听到消息后赶到医院,一看情况严重, 立即去质问医生,医院才开始重视,派护士对孩子的胳膊进行活血 处理。

孩子的姑姑说,给孩子扎针时,护士是把孩子抱到另外一个小床上进行的,所以家人不知道绑止血带一事。现在天气比较冷,几个 月大的小孩睡觉都不脱上衣,所以家人也就没有发现止血带一直绑 着孩子的胳膊。 转院郑州病情已有好转 院方表示愿负完全责任 据记者了解,方城县人民医院领导对此事件表示,愿负完全责任,愿全部承担孩子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家属在郑州的护理及其他相 关费用,保证经费供给及时。 对于医院领导的态度,孩子的家属表示非常满意。对于护士的责任,孩子的家属表示不会进行深度追究,毕竟护士的年龄还小,希 望她能引以为戒。 2月7日下午,方城县人民医院负责人特意赶到郑州大学第一附 属医院看望了孩子。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医院将对此事负责到底。” 根据调查的情况,方城县卫生局责成县人民医院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并积极为患儿治疗,承担患儿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 输液过程中孕妇发现盐水错成酒精 伍玲回忆,3月2日她在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准备剖腹产,上午9 点过,她被安排在待产室输盐水。“针刚扎进去,我就觉得血管里 既麻又痛。”伍玲说,她向护士提出过疑问,还被对方反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很少打针吃药哦?这个都忍受不了,等会儿打麻药又咋办?”输液20来分钟后,她感觉头昏昏沉沉,很想睡觉,但手上的 麻痛又让她睡不着。“药水会不会有问题呢?”伍玲下意识眯起眼睛 朝上看,只晃到两个液体瓶子,看不清上面的字。她慢慢坐起来, 才看清楚输液瓶里装的是75%的外用酒精,已空了一大截。 巨蓉说,现在她们也很恼火。一方面,孩子占着医疗资源,别的孩子进不去;另一方面,孩子越来越需要与亲人进行情感交流,这才 利于孩子的成长。因伍玲和家人都担心孩子的健康已受到损害,又

护理差错的整改措施(多篇范文)

护理差错的整改措施 目录 第一篇:护理差错整改措施 第二篇:护理差错整改措施会议记录 第三篇: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第四篇: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五篇: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正文 第一篇:护理差错整改措施 1.提高特别护理护士的综合素质担任特别护理工作的护士必须具备过硬的本领和敏锐的观察力,这就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病情观察,恰当地给予护理处理,紧急情况下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及时、准确、规范地书写特别护理记录。 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器材要求班班交接,随时保持应急状态。 ③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对患者的病情和护理操作中的高风险项目如吸痰、洗胃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将要进行的每项护理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

属,不但可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达到配合的目的,同时也满足了知情需要。 ④熟悉特别护理工作中的业务与相关法律的密切关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从一些典型实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2.规范特别护理记录的书写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后,一切护理活动应遵守“写我所做,做我所写,记录做过的”。特别护理记录单中的抢救记录,护士可先写成草稿,抢救结束后,当班补记清楚,6h内完成,不能为书写而书写。要求记录忠于事实,做了就必须写,确保各种记录的及时、准确、完整,禁止漏记、错记、主观臆造和随意篡改等。 3.加强特别护理工作的管理只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使特别护理工作有章可循,护理人员从仪表、语言、行为到操作、抢救配合等整体化一。特别护理工作应指派2年以上护龄的护理人员担任,指定2名有经验的护士负责特别护理质量的控制,一名负责日常特别护理工作,一名负责特别护理记录的书写。护士长经常抽查特别护理质量,及时进行讲评,每次特别护理结束后召开特别护理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

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多科室、多专业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用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科学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免罚及奖励 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人在绩效考核时给予加分。 六、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附后)

护理差错的整改措施

护理差错的整改措施 第一篇:护理差错整改措施 1.提高特别护理护士的综合素质担任特别护理工作的护士必须具备过硬的本领和敏锐的观察力,这就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病情观察,恰当地给予护理处理,紧急情况下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及时、准确、规范地书写特别护理记录。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器材要求班班交接,随时保持应急状态。③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对患者的病情和护理操作中的高风险项目如吸痰、洗胃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将要进行的每项护理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属,不但可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达到配合的目的,同时也满足了知情需要。④熟悉特别护理工作中的业务与相关法律的密切关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从一些典型实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2.规范特别护理记录的书写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后,一切护理活动应遵守写我所做,做我所写,记录做过的。特别护理记录单中的抢救记录,护士可先写成草稿,抢救结束后,当班补记清楚,6h内完成,不能为书写而书写。要求记录忠于事实,做了就必须写,确保各种记录的及时、准确、完整,禁止漏记、错记、主

观臆造和随意篡改等。 3.加强特别护理工作的管理只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使特别护理工作有章可循,护理人员从仪表、语言、行为到操作、抢救配合等整体化一。特别护理工作应指派2年以上护龄的护理人员担任,指定2名有经验的护士负责特别护理质量的控制,一名负责日常特别护理工作,一名负责特别护理记录的书写。护士长经常抽查特别护理质量,及时进行讲评,每次特别护理结束后召开特别护理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总之,特别护理中的每个环节均有可能涉及到各种各样潜在的医疗纠纷,面对举证责任倒置,护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充分落实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不断提高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护理差错整改措施会议记录10月30日下午,护理部召开了三季度护理质量及护理差错讨论分析会,针对三季度质量检查结果及上报的护理差错进行充分讨论分析。会议由护理部曾娟主任主持,全院护士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各质控小组组长对三季度质量检查结果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护理部曾娟主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真实差错案例进行通报及点评,重点对如何在临床护理实践中落实查对制度,防范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差错原因,弥补漏洞,提出改进方法,进一步规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得发生、同时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发展及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通过将获取得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得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得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得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得再次发生,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得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就是在医疗机构发生得,预料之外得不期望得或潜在得危险事件。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 1、不良事件得分类及监管部门: (1)用药错误、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医务处/药剂科); (2)输血反应(医务处/输血科); (3)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处/麻醉科); (4)严重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医务处); (5)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医务处/保卫科); (6)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医务处/药剂科); (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医务处/护理部);

(8)职业暴露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9)院内感染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10)非预期重返手术或ICU(医务处); (11)严重术后并发症(医务处); (12)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医务处/设备科); (13)婴幼儿院内走失(医务处/保卫科); (14)自杀事件(医务处/保卫科); 2、警讯事件得定义及范围 警讯事件就是指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得、无法预料得意外死亡与永久性功能丧失得事件。其分类及监管部门:(1)患者意外死亡(医务处/保卫科); (2)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得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医务处/保卫科);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处/质控科); (4)诱拐或抱错新生儿(医务处/保卫科); 3、差错及临界差错得定义 差错就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且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患者最终接受了错误得医疗护理服务。 临界差错就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

护理不良事件经典案例(20200909192013)

胰岛素换算某日,实习生×××根据医嘱(5%GS500ml+V佳林2支+胰岛素4单位)执行加药操作时,由于未认真核算胰岛素剂量,误将胰岛素1瓶(400单位)当成4单位全部抽吸,正欲加入药瓶内,幸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操作,从而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 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 的特殊性,未意识到由于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 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己 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佳林)。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此事,加强对护生的安全护理意识的培训。 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要有严 谨的教学态度。 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的学 习精神。 案例二 西地兰剂量错误某日,由于一病人心率快(145次/分),医生开出医嘱5%GS20ml+西地兰静脉推注,某低年资护士执行准备药物操作时取出了4支西地兰(西地兰剂量支)欲加药,所幸当时旁边有一老护

士正在摆药(准备第二天药物),看到4支西地兰感到很疑惑,遂问该护士医嘱剂量多少,该护士经仔细查对后才发现多拿了3支西地兰,由此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发生。 原因分析 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 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是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 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特殊性,但由于工作 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该药剂量不熟悉。 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批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低年资护士 对某些特殊药物的知识的培训,并强调其重要性。 2、切忌凭主观臆想行事。 3、在配药前要做到二人查对。 案例三 输液完拔针某日上午来一急诊病人,医生匆忙开好医嘱后即上手术室做手术(因手术室催得紧),至中午该病人输液完毕,一低年资护士检查治疗台及巡视卡后发现无液体即准备拔针,正好被一高年资护士瞧见,该护士清楚地知道该病人为禁食病人,不可能输液完毕,当即制止拔针行为,并马上翻阅病历,发现是医生开的液体量过少,即时

护理案例分析

某日,实习生×××根据医嘱(5%GS500ml+V佳林2支+胰岛素4单位)执行加药操作时,由于未认真核算胰岛素剂量,误将胰岛素1瓶(400单位)当成4单位全部抽吸,正欲加入药瓶内,幸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操作,从而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 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的特殊性,未意识到由于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 佳林)。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此事,加强对护生的安全护理意识的培训。 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要有严谨的教学态度。 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的学习精神。 案例二 某日,由于一病人心率快(145次/分),医生开出医嘱5%GS20ml+西地兰0.4mg 静脉推注,某低年资护士执行准备药物操作时取出了4支西地兰(西地兰剂量0.4mg/支)欲加药,所幸当时旁边有一老护士正在摆药(准备第二天药物),看到4支西地兰感到很疑惑,遂问该护士医嘱剂量多少,该护士经仔细查对后才发现多拿了3支西地兰,由此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发生。 原因分析 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是0.1mg/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 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特殊性,但由于工作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该药剂量不熟悉。 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 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批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低年资护士对某些特殊药物的知识的培训,并强调其重要性。 2、切忌凭主观臆想行事。 3、在配药前要做到二人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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