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讲解(叶善强)
消防验收重点

消防验收重点一、背景介绍消防验收是对建筑物、装修工程、设备设施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在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特别关注一些重点事项,以确保建筑物或设施的消防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的重点事项及相关标准。
二、消防设施验收1. 灭火器验收- 确保灭火器数量充足,根据建筑物类型和面积合理配置。
- 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
- 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包括外观无损坏、安全标识清晰可见等。
- 验收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是否合理,能够方便使用。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 检查喷头的布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覆盖范围是否合理。
- 检查水泵、水箱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确保正常工作。
- 验收系统的水源是否稳定可靠,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 检查系统的报警装置和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3. 消防报警系统验收-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是否合理,报警分区是否划分清晰。
- 验收火灾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检查报警器是否能够正常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检查报警系统的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联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
4. 疏散指示标志验收- 检查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清晰可见。
- 验收标志的材质和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检查标志的亮度和反光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 检查标志的固定方式是否稳固可靠。
5. 防烟排烟系统验收- 检查排烟口的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验收排烟系统的风机、排烟阀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 检查排烟管道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无堵塞。
三、消防安全管理验收1. 消防通道验收- 检查消防通道的宽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障碍物阻挡。
- 验收通道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照明亮度是否足够。
- 检查通道的门窗是否易于打开,是否能够顺利疏散人员。
2. 防火间距验收- 检查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验收建筑物外墙的防火材料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 检查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隔墙是否完好无损。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管理

案例二:某商场消防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案例
质量问题
消防管道漏水,消防设备运行不正常,施 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
A 案例概述
某商场进行消防改造工程,施工过 程中出现多次质量问题,需要进行
返工和整改。
B
C
D
经验教训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确保施工材 料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到位,避免出 现返工和整改的情况。
验收不合格问题
总结词
验收不合格是消防工程中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不符合规范和标准。
详细描述
验收不合格问题可能导致消防工程无法通过验收,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施工过程中 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符合规范和标准。同时,在验收前应进行充分的自检和整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验收程序
建立完善的材料验收程序,对进场的 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施工过程监控
施工计划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
质量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 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Part
05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案例分 析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与管理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4
•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 消防工程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提升措施 •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案例分析
目录
Part
01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验收流程
施工完成自检
施工方完成消防工程后,应进行 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 相关标准。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消防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和重点内容,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和指导。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消防工程质量验收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验收准备材料的准备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验收细则等文件,并按照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解读和理解,为验收过程提供依据和指导。
2. 验收人员的组织和培训组织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并确保其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对于新加入的验收人员,还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3. 验收设备和工具的准备准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如测量仪器、测试仪器、探测器等,以保证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消防工程质量验收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初验、复验、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
具体流程如下:1. 初验初验是对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构件、设备和系统进行初步验收,包括施工图纸的合理性、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质量、消防管道的布置及连接等方面。
初验时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查验和记录,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 复验复验是对初验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再次验收。
复验时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测试,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对整个消防工程进行全面的综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的数量、布置、功能和性能等方面。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进行强制性检查和性能测试,并填制验收报告。
4. 专项验收专项验收是对一些特殊消防工程进行的验收,如高层建筑的定期验收、重点场所的验收等。
在专项验收中,需根据实际情况特点进行验收要求的制定和实施。
三、消防工程质量验收的重点内容消防工程质量验收的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性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性进行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型号规格、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及验收规范

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及验收规范一、概述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及验收是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质量和性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二、施工管理要求1.施工团队(1)施工团队由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工程师、技术员等。
(2)施工团队应具备消防工程施工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3)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2.施工方案(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序、安全措施、材料选用等内容。
(2)施工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3.材料选用(1)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材料,确保质量可靠。
(2)施工单位应保证消防设施材料的正常运输和储存,防止损坏和丢失。
4.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按照消防规范进行划分,明确区域功能和防火要求。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3)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三、施工验收要求1.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验收文件(1)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设备使用说明等。
(2)验收文件中的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伪造或篡改。
3.验收过程(1)验收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验证。
(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要求整改。
4.验收结论(1)验收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消防工程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评估。
(2)验收结论应明确指出消防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施工管理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责令整改。
五、总结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及验收规范是确保消防设施质量和性能的重要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验收,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消防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提升。
消防验收

概念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消防管理制度及验收标准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验收标准。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1)负责全面领导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负责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巡查,确保畅通无阻。
(3)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1)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本部门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3)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更换、报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2.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消防安全巡查1.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消防巡查应做好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内容、整改措施等。
3. 消防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火灾事故处理1. 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消防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项目验收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消防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消防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二)公开透明原则:验收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客观公正原则:验收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公正、客观地评价消防项目。
(四)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消防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项目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验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项目验收工作。
第六条验收办公室职责:(一)制定消防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流程、时间、人员等。
(二)组织验收人员开展验收培训,提高验收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审核消防项目验收申请,确定验收时间。
(四)组织验收人员对消防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五)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六)整理验收资料,形成验收报告。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七条消防项目验收分为以下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向验收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现场验收阶段:验收人员对消防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三)整改阶段: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
(四)复验阶段:整改完成后,验收人员对消防项目进行复验。
(五)验收报告阶段:验收完成后,验收办公室整理验收资料,形成验收报告。
第八条验收申请:(一)建设单位向验收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 消防项目验收申请表;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3. 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记录;4. 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5. 其他相关资料。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竣工验收与质保管理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竣工验收与质保管理消防工程施工方案是指针对特定工程项目,为保障消防设施的高效稳定运行,安全可靠地满足消防安全要求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计划和操作指导。
竣工验收与质保管理是消防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们对于保证消防工程质量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在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的一系列检查、测试和评估工作,以确定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目的是保证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消防设施达到预期的安全防护效果。
1. 验收内容(1)工程项目的合规性。
包括消防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
(2)施工质量。
检查消防设施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及安装质量,确保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功能性测试。
对消防设施进行各项功能性测试,如消防水系统的供水能力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启动试验等。
2. 验收程序(1)备案申请。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完成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备案申请。
(2)现场检查。
相关部门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设备测试。
对消防设施进行各项功能性测试,以验证其安全可靠性。
(4)备案审批。
根据施工方案和相关验收标准,相关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备案审批。
二、质保管理质保管理是指在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过程。
其主要目标是确保消防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以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1. 质保体系建立质保体系是质保管理的基础。
质保体系包括质量目标的设定、质量责任的明确和质量管理程序的具体实施等。
2. 质量控制(1)材料采购与检验。
严格控制消防设施材料的采购,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施工过程监控。
对消防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3)质量验收。
在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刚开始实行时原国家建 设部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中就规定 消防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第七条 消防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消防技 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工程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进 行检测检查,检测检查费用列入“暂列金额”,由 建设单位按实结算支付;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 检测检查合格后5天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在“项 目监管系统”中上传分部(分项)检测检查合格证明 文件(格式详见附表1)。
2019年3月27日,住建部和应急部发出通知,要 求各地做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职能移交工作,移交承接期为2019年4月1 日至6月30日,随后省住建厅、省应急厅和省 消防总队联合发文 ,明确我省消防移交期限 为6月19日,即消防部门收件截止日期为6月 19日,6月20日起由住建部门负责收消防设 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四)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消防工 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消防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 告。消防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五)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 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消防设计 质量检查报告。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设计 负责人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4.2.2条就规定,有些泡沫液必须现场取样送检符 合要求才能使用,因此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严 把材料进场关。为了更好做好消防产品质量管控, 借助2017年省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入加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通 知》(闽建办建【2017】55号)的平台,增加了消 防产品网上报验制度,要求责任单位在消防产品进 场时要登录材料平台进行消防产品报审。消防产品 主要包括火灾报警设备、喷水灭火设备、防火门、 消火栓等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 、避难、逃生的产品。
(七)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 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八)本条第一至七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九)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 工程;
(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 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 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了消防工程各分部(分 项)工程检查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七)主管部门提出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八)有完整的消防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以及完整的消防工程竣工图纸。
(九)专业建设工程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其他 条件。
第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组 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 案,并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参 加验收组,按下列程序进行程竣工电子图纸。
专业建设工程消防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在系统中 进行项目基本信息登记。
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
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需要的验收的工
程有:(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 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通过决议,修 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的主 要内容就是将原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表述 更换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 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等。涉及验收的主要为
“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 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 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主管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 进行抽查。”
共十一类工程需要主管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其他 的工程需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消防验收需提交的申请表中还隐含的内容有:消 防工程竣工报告、消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消防工 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申请消防 验收或验收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验收 或备案抽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 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室外 消防车道已完成,永久性电源和水源已开通。
(二)住宅小区或组团公共建筑中单体建筑验收时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公共消防设施已施工 完毕。
(三)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 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消防 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全部合格 ,并提出消防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 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参与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设计、施工、监 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 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这两条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组织消防工程竣工验 收的条件和程序。也是为了压实责任主体的主体责 任,也就是说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前责任 主体首先要验收合格,并且要签字确认。因此也设 计了一张验收意见书,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填写,并 作为日后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的 依据之一。
、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 活动。
本条强调一定要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 才能纳入验收管理,没有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住建 部门不能受理。不适用范围按照公安部119号令。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建设工 程消防验收与备案抽查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的范围规定,在“ 项目监管系统”中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 案抽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验收备案)申请表(详见 附表3);
(二)消防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检测检查合格证 明文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 理办法(试行)》等三份政策
性文件讲解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
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 ),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管理, 省厅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了《福建省建设 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闽建【 2019】2号)等三份政策文件,现就该文件 内容进行解读。
本条规定了各级住建部门的职责,简单的说就是 谁许可谁负责消防验收,不是住建部门发的施工许 可则根据属地原则由属地住建部门负责消防验收。
第四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 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质量、消防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工 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 程及装修工程。包括房建、市政、铁路、交通、民航 、电力等等,大大超出了住建部门负责的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 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管 理工作。本办法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
本条规定了各方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 消防产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国 家标准规范规定必须进行进场复验的产品、材料, 未经复验合格不得使用;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消防产品进场后施工单位应登录“项目监管系统 ”中的“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报审及溯源公示平台”进行 消防产品报验。
目前消防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716部( 414+302),常用规范有56部。比如国家标准《泡 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第六条 工程项目或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 单位应当先组织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工程未经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 时向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主管部门 应当依法组织消防验收或对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实施 抽查。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均应 在“项目监管系统”中进行。
(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消防工程合同 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审阅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消防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全 面检查;
(四)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参加验收各方人员 签署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详见附表2)。
2017年10月起,省消防总队要求申请消防验收 时必须提交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据了解,这一措施 对提高消防工程质量起了积极作用。消防验收职能
移交给住建部门后,对这一好的做法我们当然要保留, 同时考虑到住建部门原来从未做过消防验收,因此这 次要求检测机构加大检测检查范围,不仅要检测检查 设施部分,而且对土建部分也要检测检查。按附表内 容包括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 安全疏散,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气,建筑灭 火器,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他灭火设施 等名称进行填写;且检测检查的内容应包含《福建省 消防工程质量动态监管记分条款》中的内容。这些分 部(分项)工程名称主要按照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 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来的。
本条强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消防工程竣工 验收。这里有两个名词,一个是建设单位组织的验 收我们称为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的 验收称为消防验收。需要强调的是主管部门组织的 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 或至少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比较妥当。因为按 法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即可投入使用,同时法 律也规定消防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