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污设施建设标准
畜禽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畜禽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现代生态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要求,畜禽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尤为重要,如何科学规模养殖场、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种养循环,农牧一体”的原则谈几点技术建议:一、养殖规模要求畜禽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一般运用在生猪存栏25头以上或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或年出栏10头以上、蛋鸡存栏500羽以上、肉鸡存栏1000只或年出栏2000羽以上、羊存栏30只或年出栏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指标测算猪当量;1头猪≈3只羊≈30羽蛋鸡≈65羽肉鸡≈0.23头肉牛≈0.11头奶牛。
粪污日排放量:生猪:尿液2.5kg;固体粪便1kg;肉牛:尿液8.3kg;固体粪便12.kg;山羊:尿液0.4kg;固体粪便0.7kg;蛋鸡:排粪0.1kg;肉鸡:排粪0.1kg;能繁母猪:尿液7.8kg,固体粪便3kg。
三、设施设备及处理工艺1、雨污分离:养殖场内净道、污道应硬化;应建设雨水和污水分离设施,雨水沟和污水管道分开,雨水可直排;污水必须暗沟或管道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外排外泄。
林下养殖家禽放养户养殖密度30羽/亩以下,离河道100米以外,地面整体坡度不高于10度,可以不设雨污分离设施,可以选择轮牧机制,在家禽栖息地配套相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等设施设备,并做好雨污分离。
2、发酵床建设标准:按存栏猪当量建设暂存池不小于0.25m³/头;设计存栏猪当量0.3m³/头确定发酵床垫料容积。
再根据翻耙机翻耙深度确定发酵床墙体高度,与翻耙机翻耙深度要相吻合及可;发酵床宽度根据养殖场规模大小而定,最好在5-9m;有效容积高度为1.5m以上,发酵床墙体高度在1.8m-2.3m,具体数据要根据翻耙机的规格来确定;墙体厚24cm,采用MU15实心水泥砖或MU10水泥砂浆砌筑;墙内壁及底部均用防水砂抹面,厚2厘米,阴角处抹45度斜角,发酵床墙体顶部设圈梁。
贵州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达标验收技术

贵州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达标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根据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发〔2018〕2 号)和《2018 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适用于黔环通〔2017〕189 号文件界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农业部规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二、政策法规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导》(农办牧〔2018〕1 号)、《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粪污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畜禽养殖废弃物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65—2011)、《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26622—2011)、《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NY/T2374—2001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
三、设施建设要求(一)雨污分离。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建设雨污分离设施,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
(二)设施设备配备。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根据不同的粪污处理工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1.粪污处理设施。
粪污处理设施包括: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收集设施包括:清粪、固液分离等贮存设施包括:贮存池等处理设施包括:厌氧处理、稳定塘、好氧处理、沼气工程等利用设施包括:有机肥厂、田间灌溉等2.粪污处理设备收集设备包括:刮粪板、固液分离机等贮存设备包括:潜污泵等处理设备包括:翻堆机、堆肥反应器、厌氧发酵罐等利用设备包括:施肥车、液罐车等(三)粪污处理工艺1.清粪方式。
规模养殖场主要采用干清粪、水泡粪、水冲粪和其他等4 种方式清粪。
关于印发《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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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畜牧业环境 2021.014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进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组织制定了《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
现印发你们,请参考使用。
附件: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20年12月30日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械化对于构建循环养殖模式、推进种养结合具有关键性作用。
为指导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进步,特制定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置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生猪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一般性、常规性配置。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模式1.肥料化利用模式。
指猪场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和固液分离后,固态物质经专业化组织进行有机肥加工或经堆肥发酵就近还田利用的模式。
固液分离后液态物质可做沼气工程的原料,或经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储存后,在农田需肥和灌溉期间还田。
该模式要求有一定容积的贮存设施,周边配套相应面积的农田,同时需配套建设粪水输送管网或粪水专用运输车辆。
2.能源化利用模式。
该模式以专业生产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通过收集周边养猪场粪便和污水、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进行高浓度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为生物天然气利用,沼渣生产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液作为液体肥料还田利用或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该模式可能源化利用效率高,但一次性投资高、集中产生的大量沼液需配套后续处理利用工艺,处理成本较高。
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造技术要点

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点随着养殖业的进步,奶肉牛规模养殖场在农村地区日益增多。
然而,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粪污处理不当既会影响环境和农田的肥力,也会导致污染物排放,对四周的居民和动植物健康构成风险。
因此,建设一套完善的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要点,包括设备的选型、污水处理工艺以及处理后的资源化利用。
一、设备的选型1. 沼气池沼气池是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的核心设备。
它可以将粪便中的有机物质分解产生沼气,并通过有效的处理达到环保的效果。
在选型时,需要思量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的规模和粪便产生量,选择合适容量的沼气池,并确保其材质牢固耐用。
2. 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包括固液分离设备和生物处理设备。
固液分离设备用于将粪便中的固体物质和液体分离,使后续的处理更加高效。
生物处理设备则通过生物降解的过程,将液体中的有机物质降解为无害物质。
在选型时,需要思量设备的处理效率和出水质量,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二、污水处理工艺1. 固液分离将粪便中的固体物质与液体分离,缩减后续处理的难度。
可以使用压滤机、离心机等设备进行固液分离。
在固液分离过程中,需要注意控制设备的运行参数,确保分离效果良好。
2. 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将液体中的有机物质降解为无害物质的关键步骤。
典型的生物处理工艺包括厌氧消化和好氧处理。
在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中,屡屡接受厌氧消化和好氧处理相结合的工艺。
厌氧消化可以产生沼气,并将有机物质分解为更易降解的物质,是整个处理过程的关键环节。
好氧处理则可以进一步降解有机物质,提高出水质量。
三、处理后的资源化利用1. 沼气利用沼气是奶肉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的一种重要资源,可以作为燃料、发电或者制取化肥等用途。
通过合理利用沼气,不仅可以降低养殖场的能耗,还可以节约能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2. 液体肥料制备经过生物处理后,粪便中的液体部分中的有机物质已经得到降解,可以作为液体肥料利用。
畜禽粪污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简析

工作研究畜牧业环境 2021.0124畜禽粪污治理关系人们生产生活环境、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养殖从业人员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要点。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成效不断显现。
然而,一些工作中依然存在执法用法不规范、适用标准不明确等情况,为此,笔者对畜禽粪污治理中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简要解析。
1 禁养区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1]。
此定义里面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词:“依法划定”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进行划定,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2]。
“禁止建设”包括已建设的和新建设的,已建设的要关闭或搬离禁养区,新建设的要禁止。
“养殖场”以及养殖小区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1,3-4],即规模养殖场(小区)。
另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提及了“养殖专业户”一词,并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5]。
以四川省为例,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界定标准为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300只、肉鸡≥3.5万羽、肉鸭≥3万羽、肉鹅≥1万羽,存栏奶牛≥100头、蛋鸡≥2.5万羽、能繁母兔≥400只;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为年出栏生猪50(含)~500头、肉牛10(含)~100头、肉羊 150(含)~300只、肉鸡2 000(含)~35 000羽、肉鸭 2 000(含)~30 000羽、肉鹅1 000(含)~10 000羽,存栏奶牛5(含)~100头、蛋鸡500(含)~25 000羽、能繁母兔40(含)~400只;其余为散养户[6-8]。
“污染物排放”包括水污染物、废渣和恶臭气体排放三部分[9]。
畜禽粪污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粪污管理,防治畜禽粪污污染,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畜禽粪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四)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第二章畜禽粪污产生与处理第四条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建立健全畜禽粪污产生、处理、利用的记录制度,对畜禽粪污的产生、处理、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处理效果。
第六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对畜禽粪污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处理;(二)对处理后的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三)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七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二)定期检查设施运行状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加强设施维护保养,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第八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用于农业生产;(二)符合国家有关肥料和饲料质量标准;(三)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作为肥料。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畜禽粪污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十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畜禽粪污监测体系,对畜禽粪污产生、处理、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畜禽粪污治理专项检查,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一)未按照规定建设、使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畜禽粪污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畜禽粪污监测的。
山东五莲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养殖与饲料2018年第7期场进行中间协调,确保二者的利益,在供求关系变换的时候尽可能降低损失与不良竞争。
对奶制品的销售数量与鲜奶的生产数量进行相关统计,做到提前预知,做好提前协调工作。
4)提高养殖人员技术。
大力推广对农户养殖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到让养殖人员对奶牛养殖中的基本操作的熟识,保证在养殖过程中不会因为养殖人员的操作不当而造成奶牛减产,甚至患病、死亡。
对各个农业高校开展工作,确保畜牧业人才的培育,并扶持青年大学生扎根养殖业,为奶牛产业做好基础人才储备。
5)提升科学养殖技术。
相对比许多发达国家,我国的奶牛产业仍有许多不足,其中部分是由于技术不到位造成的,所以继续坚持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积极提升养殖技术。
从奶牛的科学化饲养管理,到科学的奶牛饲料配比、制作,再到奶牛疾病的防治都有很大的技术不足,需要不断改进。
参考文献[1]何昱聪.我国奶牛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J].企业导报,2015(17):69.[2]王艳阳,李彤,刘佳丽,等.中国奶牛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7(12):23-26.[3]丁秀琴.我国奶牛业现状及持续发展对策[J].青海畜牧业,2001(3):10-11.摘要本文主要从建设的总体要求、设施类型及建设标准3个方面总结了山东五莲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通过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及正常使用率达到97%,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关键词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山东五莲山东五莲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王培根魏春丽王亭亭娄祥军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畜牧兽医局,山东五莲262300收稿日期:2018-04-11王培根,男,1980年生,助理兽医师。
2017年4月,山东五莲县出台了《五莲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关停、拆除、转产,要求控养区和可养区的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现将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及大致投资介绍如下。
关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方案

关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指在畜禽粪污处理过程中,通过生产沼气、堆肥、沤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
第三条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各环节进行全程管理,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设施装备配套率。
第四条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第五条畜禽规模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
采用水泡粪工艺的,要控制用水量,减少粪污产生总量。
鼓励水冲糞工艺改造为干清粪或水泡粪。
不同畜种不同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按照GB18596执行(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水冲粪工艺下,每天最高允许排水量,存栏1头生猪冬季≤25升,夏季≤35升;存栏1只鸡,冬季≤0.8升,夏季≤1.2升;存栏1头牛,冬季≤200升,夏季≤300升。
干清粪工艺下,每天最高允许排水量,存栏1头生猪冬季≤12升,夏季≤18升;存栏1只鸡,冬季≤0.5升,夏季≤0.7升;存栏1头牛,冬季≤170升,夏季≤200升。
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BOD)150毫克/升,化学需氧量(COD)400毫克/升,悬浮物200毫克/升,氨氮80毫克/升,总磷8毫克/升,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100毫升,蛔虫卵2个/升)(干清粪,COD一般情况为4000-8000,水冲粪、水泡粪,COD一般为8000--15000)。
第六条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及时对粪污进行收集、贮存,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
固体粪便暂存池(场)的设计按照GB/T27622执行(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宜采用地上带有雨棚的“n”型槽式堆粪池,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坡度1%,做防渗处理,坡底设有排水沟和污水池相连;墙高≤1.5米,砖混并水泥抹面或混凝土结构;雨棚下玄与设施地面净高≥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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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标准
粪污治理要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生态至上,以人为本,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饲养规模、场区所在地周边种植业结构的自然条件等具体环境因素,建设相关设施,通过产前、产中、产后控制,使畜禽粪污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一、粪便贮存处理设施
粪便贮存处理设施主要有储粪池和沼气池。
储粪池一般应选在生产区的下风向,靠近污道,便于粪便的清运。
一般为地上式、半地上式,也有采用全地下式。
地上式一般高出地面1.5-2米,半地下式一般地面上下各1米,储粪池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设有进、出粪口,要求两个单元以上,可做到轮换使用。
由钢筋水泥底(15厘米左右)、四周砖墙(三七墙)和钢筋混凝土(20厘米左右),并进行防水处理,底部留有渗沥液排出口通向污水池,上覆开放式或半开放式防雨上盖。
在干清粪方式下,粪便堆放场所容积为:每10头猪(出栏)约1立方米,每1头肉牛(出栏)或每2头奶牛(存栏)约1立方米,每1000只肉鸡(出栏)或每250只蛋鸡(存栏)约1立方米。
沼气池采用沼气池处理粪便,沼气池容积:每1头猪(存
栏)应为0.5-1立方米,每1头牛(存栏)2-3立方米,每100只鸡(存栏)2-4立方米。
沼气池具体建设标准和使用应按新能源技术指南操作。
二、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池可分为舍边的一级沉淀池、流通过程的二级沉淀池和最终汇集的三级沉淀池。
一级、二级沉淀池要靠近污道,三级沉淀池应选在生产区的下风向的储粪池附近,便于粪便的清运。
三级沉淀池为全地下式,深度在2--2.5米,一般为上大下小的梯形,设有进污口和清污口,建成3个以上梯度单元,由水泥底(25厘米左右),并进行防水处理,加盖防雨,做到“防雨、防渗和放溢流”三防要求。
为避免沼气产生应注意留有通风口。
三级沉淀池体积应容纳2个月以上的污水尿液产生量,每出栏1头生猪(肉牛和奶牛可以按照相应关系换算,出栏1头肉牛或存栏2头奶牛相当于出栏10头猪)三级沉淀池体积不少于0.3立方米。
三、废弃物处理设施
废弃物是指病死畜禽、孵化繁殖废弃物(蛋壳、死胎、胎衣等)、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等。
养殖场要在粪污处理区建设小型焚烧炉或化尸池,对废弃物和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小型焚烧炉设在专门场所,一般位于粪污处理区附近,
主要用于蛋壳、死胎、胎衣、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和要求必需进行焚烧处理的动物尸体(牛、猪等大动物需到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的处理,养殖场配备的焚烧炉处理能力应在25-50公斤/小时。
化尸池应建在生产区的下风向,且与生产区有一定的距离,主要用于小型动物尸体的处理。
化尸池一般为地下圆井型,深4-5米,口径2米左右,由水泥底、四周砖墙和钢筋混凝土,并进行防水处理,加盖防雨,并注意通风,使用时定期填加消毒药品。
四、雨水、污水分离
养殖场建立严格的自然雨水、生产污水两个独立的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一般采用斜坡式,并保持畅通。
雨水沟主要用于收集场内的天然雨水,可采用方形明沟,深度为30厘米,沟底有1%-2%的坡度,上口宽30-60厘米,要防止污水流入,收集后的雨水可直接向农田和坑塘排放,也可流入专门的水窖,以备以后生产使用。
尿液和生产生活污水采用暗沟布设,深度到达到冬季冻层以下(约1米以下),可用水泥管和PVC管作为管道,注意防止冬季冻结,如果过长可增设沉淀井(15米左右),可防止堵塞,污水最终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利用。
五、净道、污道分设
净道是指供健康畜禽周转、人员进出、运送饲料的专用
通道。
污道是指粪便和病死、淘汰出栏畜禽出场的通道。
场区内净道与污道应严格分开。
六、功能区改造
建立办公区、生活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及粪污废弃物处理区、各功能区应用围墙、水渠或防疫林严格分离,有明确的标志。
生活区、办公区应位于生产区上方向;生产区应位于粪污和废弃物处理区上风向。
七、大型沼气工程建设
采用全混式厌氧发酵生物处理技术,通过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将养殖场废物转化为沼气、沼液、沼渣,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具体建设标准和使用应按新能源技术指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