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半山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性因素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土地规划和流转面积控制不当、市场化程度不足、生态环境受到影响等。
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包括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等措施。
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民权益、土地规划、市场化、生态环境、解决途径、政府扶持、市场机制、监管力度。
1. 引言1.1 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各种方式流转到农民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承载了更多的发展压力和需求。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和政策支持。
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逐渐被纳入法律法规框架,政府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土地规划和流转面积控制不力、农民权益保护不到位、市场化程度不足等。
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也需要农民积极参与和配合。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农民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信息和谈判能力,导致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权益受损。
有些贫困农民甚至可能因此丧失土地权益,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
土地规划和流转面积控制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流转规划不合理、面积过度流转等情况,导致土地资源过度集中,农村土地利用格局不合理,甚至引发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足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流转作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基层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持续优化土地流转结构,推动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高效农业有机衔接。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
一些农民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有“离乡不离土”的眷恋之情,虽然进城务工生活,但仍把农村土地当作自己归乡养老的“保命田二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措施更严,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担心流转后自身权益受损,宁可粗放经营承包地,也不愿对外流转。
部分群众习惯种植传统农作物,对发展现代果业、大豆一玉米带状种植等产业有抵触情绪,导致土地流转慢。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私下流转土地时,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有的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时限、责任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有的农民缺乏契约精神,经常出现“一地二租”等问题,发生土地纠纷时,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大多难以认定。
加之一些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费短缺,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地价评估、纠纷化解等方面功能发挥不充分,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度较大。
各地在包产到户时多采用优质地和劣质地搭配方式划分,导致农户耕地分散细碎化,形成规模连片地块难度较大,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困难,制约了集约化生产要求下的土地流转。
随着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实施,对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要求流转土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一些经营大户为了追求高收益,更愿意利用集中连片土地大规模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大户的流转积极性。
土地流转的主要阻碍以及对策

土地流转的主要阻碍以及对策土地流转是指将一定范围内的土地,按照特定的合同条款或协议,经过价值评估后,在出租、出让、承包等方式下,使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或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活动。
然而,当前我国的土地流转仍面临着一些主要的阻碍,如何克服这些阻碍成为了当前的迫切需求。
1.土地利益分配模式不成熟。
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利益分配,如土地价值评估、土地收益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利益分配模式。
造成了土地流转过程受到了很大的约束。
2.地方政府限制。
地方政府还没有足够的意识,认为土地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应该保护并集中使用,致使土地流转过程不仅受到政府限制,还受到官僚习气的打击。
3.土地交易成本高。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缺少足够的市场化经验,需要在交易过程中承担较高的成本,如土地调查、评估、交易手续、土地征收等等。
这些费用极大地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
二、对策1.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
各地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土地经纪人、农业合作社等机构介入土地流转活动,为农民提供专业服务,有效提高市场流动性,减少交易成本,并保证土地价值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为了创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需要完善土地流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土地交易市场,必要情况下可以成立土地交易信息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交易渠道。
3.改革土地利益分配制度。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力度,同时加速构建农村现代化治理体系和经济体系,形成土地利益分配机制,基本实现土地价值的匹配,避免因土地流转而导致的分配不合理问题。
4.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
为了推动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地方政府应该明确“服务”这一主旨,从“小政府”转变为“服务”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的流转,按照规定开展土地流转活动。
总之,加强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阻碍,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市场化运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可以使农村土地得到最高效的利用,进而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欠发达地区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实例)

六大难题制约欠发达地区园区发展需关注园区是要素集聚、项目集群、企业集中的重要平台,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许多欠发达地区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园区发展经验,希望通过园区带动县域经济崛起。
然而,由于多数欠发达地区受观念陈旧、基础薄弱等多种因素影响,在推进园区建设过程中受到“六大难题”制约,望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一是土地规模和指标不足。
园区是企业集聚的平台,并且要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土地。
然而,受国家土地政策限制、用地指标不够和土地报批程序多、时间长等影响,导致欠发达地区园区用地保障非常困难。
以河北省县东山高新技术园区为例,该园区于2007年开始建设,占地28350亩。
为确保园区用地,该县从园区建设之初就停止了除必要民生项目外所有的供地,集中向园区投放,但目前该园区土地已全部用完,有些项目土地指标难以落实,园区扩模升级难以推进。
二是园区建设资金不足。
园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欠发达地区经济落后、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园区发展的最主要问题。
园区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拨付、银行贷款、自筹自资等,由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滞后,上级拨付的专款多用于救灾扶贫、民生保障等方面,用于推动园区建设的专款较少,甚至有些特困地区没有此类资金。
此外,欠发达地区财力紧张,用于园区建设方面的自筹资金有限。
同时,在银行贷款方面,由于金融机构考虑到贫困地区偿债能力、履约状况等相对较弱,导致金融贷款成为难题。
以河北省县为例,该县自2007年以来,集中力量进行园区建设,承建了东山高新技术、望山循环经济、沙岭子商贸服务、京张奥物流、南山汽车制造五大园区,已累计投入资金达15亿元,其中上级拨付资金和银行贷款占比较小,90%以上均为自筹资金,相当于年财政收入的3倍。
园区建设以来,全县上下节省用度、压缩开支,但园区建设资金仍然不足,特别是京张奥物流园区正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三是园区经济带动效应不强。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哪些问题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土地流转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会影响土地流转的效果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完善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还不够成熟,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
首先,土地流转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
农民往往难以获取准确、全面的土地流转信息,不知道哪里有需求,也不清楚流转价格的合理范围。
而需求方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土地资源,导致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增加,效率低下。
其次,土地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合理。
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定价机制,土地流转价格往往由双方协商确定,容易出现价格不合理的情况,损害农民的利益或者增加经营主体的成本。
再者,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
专业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数量少、服务水平低,不能为土地流转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
二、土地流转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还不够完善和具体。
一方面,相关法律对于土地流转的一些具体问题规定不够明确,如土地流转的主体资格、流转方式、流转期限等,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
另一方面,对于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措施,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此外,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也不够规范,合同条款不完整、不清晰,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给农民和经营主体带来损失。
三、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关键。
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流转时,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还有些地方在土地流转后,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农民的流转费用,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受损。
同时,农民在土地流转后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 要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 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
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中, 要切实做到关口前移, 程序规范, 制度统一, 把苗头性焦点性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三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从使用性上分为村民宅基地、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三类。
由于这三类用地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不同, 管理力度也不同, 在基层出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 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引发的问题较少, 宅基地次之, 经营性用地问题较多。
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情况。
公益事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道路、、公园、敬老院等公益性设施的用地。
虽然公益事业设施用地存在着用地不规范、管理有漏洞等问题, 但由于其受益面广, 未成为目前农村用地的主要矛盾。
村民宅基地用地情况。
近年来, 宅基地用地增量多、增速快, 但缺口仍较大, 这显然不符合发展趋势, 与城镇化更是背道而驰。
比如, 广东省揭阳市宅基地缺口600多公顷, 广东省政府每年下达该市农村新增集体建设用地专项指标大约40公顷。
经营性用地情况。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据了解, 集体企业用地真正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与其他单位、个人联营的不多, 大多是落入个人手中或改变用途, 挪为他用, 这是目前存在于农村基层的隐性危机, 是产生矛盾、存在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使用情况不容乐观, 特别是在乡镇,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乡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手续不完备甚至没有申请农转用;二是部分乡村私分宅基地, 个别村镇干部甚至纵容、包庇亲戚或家属违法占地建房;三是部分乡镇村民宅基地超标, 一户多宅四是部分乡镇存在以宅基地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的现象;五是有些地方片面强调以地生财 , 大办工业区、开发区, 造成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六是部分乡村经营性土地被私租、私转、私卖或长租代卖七是一些土地使用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甚至少批多用。
乡村产业用地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以及探索破解困难问 题走在前的经验做法

乡村产业用地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以及探索破解困难问题走在前的经验做法
乡村产业用地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
1. 用地规划缺乏科学性:乡村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可能不科学、不合理,导致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保障。
2. 土地权属不明:在一些地区,土地权属关系复杂,土地流转困难,影响了产业的发展。
3.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一些乡村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存在大量低效、闲置的土地。
4. 土地供应不足:在一些地区,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土地供应不足,无法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的需求。
建议:
1. 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阶段,应充分考虑乡村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2. 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应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3.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应采取措施盘活低效、闲置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增加土地供应: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复垦等方式增加土地供应。
探索破解困难问题的经验做法:
1. 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可以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制”、“共享农庄”等模式,促进土地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利用。
2. 加强政策扶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对乡村产业用地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支持。
3. 引进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用地开发,缓解资金压力。
4. 加强科技支持: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例如采用智能农业、物联网等技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经验做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
山区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进 土地 流转 、 展适 度规 模 经营 , 发 是建 设 中国 特色 农 业现 代
化 的 必由 之路 ; 没有 土地 流 转和 规模 经 营 , 没 有农 业现 代 就
存在 的主 要 问题 是 流转 手续 不 健全 、 同不 规 范 。 多 合 很 土 地 流 转行 为 只是 农 户 之 间 的 口头 协 议 , 流转 的权 、 、 责 利 不 明确 , 出现 纠 纷 , 难 调解 。 书面 流转 合 同 的 , 同过 于 很 有 合 简 单 , 定 不 明 , 利 义 务 不 具体 , 转 期 满 处理 办 法 不明 约 权 流 确。 由于缺 乏规 范 , 转 双 方 的权 益 得 不 到 有效 保 护 , 流 土地 流 转纠 纷时 有 发生 。
13 服 务 机 制 有 待 健 全 -
化 , 没有 农 民 的长 期 增 收 。 时 , 需认 识 到 土地 流 转 受 就 同 也 许 多客观 因素 的 制约 , 社 会保 障体 系 不健 全 的情 况 下 , 在 农
民 不会 轻 易放 弃土 地闭; 同时 , 由于 山区 农村 二 、 产 业发 展 三 水 平 比较 低 . 业机 械 化 程 度 不 高 。 农 因此 , 进 山 区土 地 经 推
营权 流 转 、 进农 业 规模 经 营将 是 一个 循序 渐 进 的过程 , 促 任
重 而道远 , 不可 能 一蹴 而就 。
23 培 育主体 。 . 引导 流 向
一
土 地 流 转 还 没 有形 成 完 整 的 市 场和 服 务体 系 。 其是 尤
是 扶持 和 培 育 规模 效 益 大 、 业 关 联 度 高 的龙 头 企 产
促 进 产 业 化 经 营 和农 业 结 构 调 整 , 大地 提 高 了 土 地 收 益 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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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半山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性因素分析【摘要】山区、半山区是云南农村地区主要地理状况,由于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限制,在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障碍因素较为复杂,体现为土地产权不清,建设用地利用细碎分散、农村基础设施差等多方面。
本文采用案例分析与定性分析方法,以曲靖市麒麟区为例,分析山区、半山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性因素,提出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因素;建议一、研究背景据统计:2007年底,我国城镇人口5.94亿人,城镇化水平44.9%,比1982年的21.1%提高23.8个百分点,二十五年间年均增长0.95个百分点。
预计未来10-15年,我国城镇化仍将保持年均0.8-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
中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有一千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
在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及生活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加上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动,城市建设用地供需紧张,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成为缓解城镇用地压力的减压剂。
山区、半山区、坝区是云南主要地理状况,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94%,坝区面积仅为6%。
地理状况的复杂性给当地经济以及土地利用产生很大影响:2011年,云南省4722城镇化率36.8%,低于全国的城镇化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22元,远低于全年平均水平6977元。
从土地调查资料显示,云南省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国有仅占24%,集体占76%,集体建设用地虽占建设用地大部分,但所发挥的经济效率比较低,浪费较为严重。
如何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产价值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2009年曲靖市麒麟区被国家土地督察局成都局列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序、规范流转。
通过多年公开规范流转,明显提高了流转区域农村经济水平,拓宽农民收入来源,缓解了工商业用地压力。
但流转过程中,山区、半山区等边远地区流转参与度不高,预期效果不明显,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
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分析山区、半山区等区域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性因素,提出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建议。
二、麒麟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麒麟区位于云南省东部,属于曲靖市的中心城区,是一个以卷烟、汽车制造、机械、冶金、建材、纺织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
虽然地处曲靖坝,但坝区仅占总面积的39.04%,60.96%为半山区、山区。
地理状况的限制导致一部分农村自然资源贫乏,交通不便,居住条件差,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缓慢,麒麟区尚有贫困村65个,其中山区占了39个,半山区占了25个。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目的在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由于区位限制,边远农村流转效应不明显。
对2010年11月到2012年5月39宗土地交易数据分析得出:城乡结合部白石江社区与矿产资源丰富的越州镇交易量较大,交易面积分别占到总面积的25%和39%,主要为商贸、工业用地,而边远地区交易量甚少。
总的来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效应随城镇中心及主要公路交通沿线逐渐递减,流转效应与土地利用效率关系密切,城乡结合部由于地处坝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高,农村居民布局较为集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象比较普遍,表现为住房出租,废弃工矿用地或闲置公用设施用地出租用于商贸业等。
边远山区、半山区,受地形地貌的影响,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相对底,农村居民点布局整体零碎分散,内部则紧凑,人均居住面积较坝区小。
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工商业对此类土地需求量相对坝区要少,同时流转价格也较低。
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性因素分析(一)农村土地产权残缺、不清调查发现,农民对宅基地自有意识比较强,但土地利用、保护意识淡薄,建设用地空置、闲置和低效利用较多,登记办证率较低。
主要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给予农民宅基地明确的物权以及其归属认定,导致宅基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无流动变现功能。
从产权理论可知,产权明晰既是交易的前提,也是交易的结果。
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态的含糊抽象性,使其成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障碍的根源。
土地产权残缺主要是指与土地有关的一组权利束受到了侵害,造成相关权利主体的财产或利益损失。
农村土地分配对农民具有福利性功能,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部分——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通常无偿、无期限、无流动变现,凭借村民之间的默契来维持和谐。
一旦土地可以变现,各权利关系层将浮现,在产权含糊残缺的情况下,作为土地所有者与管理者会凭借自身优势剥夺原土地使用者(农民)的利益,分配的不均更增加流转交易及日后纠纷,因而农村土地产权的确定成了流转的前提。
(二)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利用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第三方即用地企业或个体,通过对土地资源整合,达到土地规模高效利用。
山区、半山区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通常建设用地利用难度大,表现为平整大块的场地较少,往往是见缝插针,因地制宜利用,农村居民点呈分散细碎布局。
而用地企业对集体建设用地需求通常要达到一定面积规模,场地平整,因而流转需要前期资金投入,开展土地平整。
如依托地方政府土地整治项目流转土地则需要强大的经济后盾,如重庆市,对于云南省等经济落后地区来说难以实现。
土地利用自然环境与地方经济实力成为落后边远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大、用地难的现实困境。
(三)投资环境差山区、半山区等边远地区农村交通、生活等基础设施差导致投资环境差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的又一原因。
集体建设用地相比国有土地具有租金或出让金廉价,用地手续简单和存量大等优点,但用地方需要的是依托土地这一载体进行商品生产或其他活动,最终实现经济利润,因而区位对企业产址选择时尤为重要。
对于从事商贸业的用地者来说更偏好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沿线等交通便利的土地,边远地区的土地即使价格低廉,但由于交通条件差,区位优势不明显通常选择放弃。
这对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物流转达到“以工促农”的目的提供了难题。
其实从东西部对比也可明显得出:东部远海地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体建设用地需求量非常大,在工商业的支持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建设非常快,而对于西部地区则要缓慢艰难得多。
(四)农村思想禁锢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的当下,留守老人、儿童及文化水平低者构成边远乡村人口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部分人由于缺乏劳动体力和技能,种植业成为了主要收入来源,而为了方便劳作,居住区到耕作区的距离半径比较短。
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体——农村居民点承载着这部分人居住与生存的功能,其恋土情节比较严重,即使存在经济利益,然而在考虑后代生存发展、生活现状和传统观念等影响下,流转的积极性不会太高。
此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要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年限出租或转让给用地方进行经营性利用,用地方的经营状况及土地利用方式都会对当地带来影响,特别是外来企业的加入对经济效益低和管理水平差的乡镇企业来说将是极大冲击,出于地方保护和自身长期发展,村集体往往会限制。
四、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一)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工作马克思理论认为:产权关系是商品交换赖以发生的前提,商品交换的当事人只有承认对方的财产权利,才能可能发生交易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作为土地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遵循市场交易规则,围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中心所开展的各种土地流转交易活动,由于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更需要土地产权明晰。
山区、半山区等边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潜力大,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首先要完善当地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工作。
通过确权明确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的权责界线,收益分配关系,才能减少流转后多带来的权利纠纷,提高流转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流转效率。
笔者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应以村小组为基本单位,以村、乡镇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的辅助主体单元。
在土地产权上,严格界定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在土地权力和流转收益上的分配,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允许和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产权交易、租赁等方式进行土地开发与建设,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并符合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交易;适当允许宅基地的转让、抵押,促进农民宅基地的商品化。
(二)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山区、半山区特有地理状况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利用需要进行前期土地平整。
投入资金单纯依靠村集体和用地意向者难以完成,用地方也有可能因为前期投入资金较大而选择放弃,这个过程更需要地方政府和社会等各方资金与技术的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整治。
农村土地整治是依据规划对一定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的综合治理。
实践证明,以合理规划为先导的土地整治特别是农村居民点整治,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具有显著作用。
农村土地整治也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资源基础。
(三)丰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集体建设用地以出租或出让等形式的实物交易是目前麒麟区规范流转的主体,这种交易方式对于边远山区、半山区的农村作用不明显,边远落后地区由于区位优势不明显难以通过流转实现“以城带乡”和“以工促农”的目的。
许多官员学者提倡与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相结合的指标流转,笔者认为指标流转对山区、半山区等边远地区意义很大。
山区、半山区通过复垦建设建设用地指标,增加耕地;城镇扩建地区可购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
这样一来把分散、低效利用、价值低估的农村建设用地“转移”到城镇,形成集约高效利用的效果,即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局势,又促进偏远山区、半山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且山区、半山区凭借地理优势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有利的保护了生态环境。
以指标流转为核心开展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扩大城镇经济辐射半径,促进广大农村尤其偏远山区的发展。
此外边远地区自然生态资源较丰富,在云南省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可以配合土地流转来解决用地问题,如旅游小镇,生态旅游开发等过程中,村集体可以土地为资本,作价出资入股,共同开发经营。
(四)兼顾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收益因用途不同会产生差异。
首先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存在巨大的收益差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根本驱动力在于土地不但有价值,而且具有级差地租,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所获得的价值是非常巨大的,从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而到在土地一级市场交易所形成的价格“剪刀差”可明显体现出来。
山区、半山区等农村地区,由于面域广,政府监管力度不到位,村集体或部分农民会因农用地的经济效益低而私自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耕地资源减少,过度开荒,林地面积缩小等危害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的后果。
在发展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应以耕地保护为基本原则,在政府科学引导下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五)保护农民利益,拓宽收入来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山区、半山区农民最原始的生产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