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_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 称:
缴存比例:个人 % 单位 %
单位公积金账号:
本
月
增
加
汇
缴
年度 每月应缴额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月平均
手机号码
工资 合计 个人 单位
职工账号启封 (原因:调入、上岗、其他)
每月应缴额 职工账号 姓 名
合计 个人 单位
原因
职工账号封存(原因:退休、离休、 离职、调动、死亡、停薪留职、其他)
职工账号
姓名
本期减少额 原因
合计 个人 单位
本月 合计
经办 部门 (盖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 说明: 在人员 增减变 动当月 填写, 并及时 报所在 区域住 房公积 金管理 中心管 理部。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免费下载)

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登记号
本月增加汇缴
本月减少汇缴
(新增职工开户)
(职工调出、封存、销户)
序号
职工编号
职工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序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个人
单位
合计
个人
单位
合计
本页小计
人数
金额
本页小计
人数
金额
个人
单位
合计
个人
单位
合计
首页填写
本月增加汇缴合计
本月减少汇缴合计
【填写说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本表中“增加人数合计”、“增加金额合计”“减少人数合计”、“减少金额合计”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中相应栏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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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业务服务指引(缴存业务)

归集业务服务指引(缴存业务)归集业务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封存离职人员公积金流程

封存离职人员公积金流程一、离职人员公积金封存是个啥。
咱先得知道啥是离职人员公积金封存哈。
简单说呢,就是当一个小伙伴从公司离职了,他的公积金账户不能就那么敞着不管,得把它封存起来。
这就好比一个小盒子,之前大家都往里头放钱(公司和个人交的公积金),现在人走了,就得把这个盒子先关上,等以后有新情况了再处理。
这是为了保障公积金管理的规范,也保护咱们公积金账户的安全呢。
二、啥时候该封存离职人员公积金。
那啥时候要做这个封存的事儿呢?一般就是当员工正式离职,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
不管是员工自己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只要劳动关系没了,就得考虑公积金封存的事儿啦。
不过这里要注意哦,得确定所有离职手续都办完了,像工作交接呀,工资结算呀,这些都搞定了,才好去弄公积金封存,不然容易乱套。
三、谁来办理离职人员公积金封存。
接下来就是谁来办这个事儿呢。
一般是由原单位负责办理的哦。
就像员工在公司的时候,公司负责给交公积金一样,现在员工走了,公司也要负责把公积金账户封存好。
这就像是公司对员工最后的一个交代,要把这些事儿都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但是呢,如果原单位不给办,或者拖着不办,那离职的小伙伴也可以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让管理中心帮忙督促原单位办理,或者自己按照规定提供材料来办理,不过自己办理可能会麻烦一点啦。
四、办理封存需要啥材料。
说到办理封存需要的材料呀,宝子们可一定要仔细听。
原单位办理的话,一般需要离职证明。
这个离职证明就像是一个小通行证,证明这个员工确实已经从公司离开了。
然后呢,还有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这个东西就详细记录了公积金账户的变动情况,比如谁离职了,账户要怎么处理之类的。
如果是员工自己去办理的话,除了离职证明,可能还需要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竟这是证明自己身份的重要东西嘛。
而且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所以最好提前打电话问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得白跑一趟。
五、办理封存的具体流程。
咱再来说说办理封存的具体流程哈。
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

注:在下个月汇缴之前,已经销户支取或转移的职工,其状态若在正常状态,单位在下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变更清册“减少原因”栏应注明“已销户”或“已调出”
第
三联单位
注:在下个月汇缴之前,已经销户支取或转移的职工,其状态若在正常状态,单位在下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变更清册“减少原因”栏应注明“已销户”或“已调出”
注:在下个月汇缴之前,已经销户支取或转移的职工,其状态若在正常状态,单位在下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变更清册“减少原因”栏应注明“已销户”或“已调出”
第一联经办银行
第二联管理中心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
单位名称(财务公章): 共 页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
单位名称(财务公章): 共 页
公积金帐号: 年 月 日 第 页 单位: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
单位名称(财务公章): 共 页
公积金帐号: 年 月 日 第 页 单位:元公积金帐号: 年 月 日 第 页 单位:元。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

[广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一、归集业务办理流程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申请时间: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⑴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储清册》(表二)(表格可到市公积金中心、建行、工行领取或者从广州市政府网站下载)。
业务处理: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储清册》(表二)(可到建行、工行支行领取或者从本网下载有关表格,下同)等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建行或工行支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登记申请范围:发生分立的单位。
申请时间:自发生分立之日起30日内。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⑴单位分立或转制的批文。
⑵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表三)(表格可到市公积金中心、建行、工行领取或者从本网下载)。
业务处理: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可到建行、工行支行领取或者从本网下载有关表格,下同)等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建行或工行支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变更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因为办公地址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的。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⑴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1)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一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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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名称:(盖章)公积金编号:
执行年月:第页共页
序号姓名公积金帐号身份证月工资额
月应缴额变更
类型个人单位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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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该单位汇缴变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年月日
本页小计
本次合计(只填第一页)备注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由单位在单位名称处盖章,然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盖章,一份留存中心
(管理部),一份送经办银行办理业务,一份回单位。
2、月缴交额采取见角进元方法,如计算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为200.1元,则应缴公积金为201元。
3、变更类型如下:新开户,基数调整,封存,启封,补缴。
4、不同变更月份、不同变更类型一定要分页填写,不可混填在一页。
5、本次合计栏只在同月份、同变更类型的第一页上填写。
6、若单位进行大批量变更,请同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空白电子文档由中心(管理部)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