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牧草种子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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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种子质量鉴别

牧草种子质量鉴别

种子质量的简单辨别
种子质量可通过室内检验或田间检验得到,但在不具备种子实验检验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一些简单的方法辨别种子的好坏:
视觉检验用于判断种子的品质。

如种子子粒的饱满度、均匀度,杂质和不完整子粒的多少,色泽是否正常,有无虫害、菌瘿或霉变的情况。

嗅觉检验用鼻子嗅,以判断种子有无霉烂、变质及异味。

如发过芽的种子带有甜味,发过霉的种子带有酸味或酒味,在刚打开包装袋时用这种方法效果最为明显。

触觉检验主要用于种子水分的简单判断。

如手插入种子袋内感觉松散、光滑、阻力小、有响声,用手抓种子时,种子容易从手中流落则水分较少。

齿觉检验用牙齿轻轻加大压力,切断种子子粒,若感觉费力,声音清脆,软质粒端面掉粉,硬质粒端面整齐,则水分含量低。

听觉检验抓一把种子紧紧握住,五指活动,听有无沙沙响声;抓起带皮的品种摇动或扬起听响声,一般声音越大,水分含量越少。

牧草种子的检验

牧草种子的检验

二 发芽试验设备 1、发芽箱 发芽箱是提供种子发芽所需温度、湿度、光 照条件,或具有自动变温功能的设备。 2、发芽床及运用 发芽床是提供水分和承放种子的衬垫物,主 要有纸床、砂床和土壤床。 (1)纸床是供发芽床用的滤纸、吸水纸、纸 巾、发芽纸等。 (2)砂床是供发芽床用的一些无化学药物 污染的细砂或清水砂,用前需经洗涤、消毒、 过筛处理。 (3)土壤床 3、发芽器皿及数种器
2、扦样方法
扦样最好利用装卸、进出仓时在场院 上进行袋装种子按堆积状态扦样点均匀分 布在不同部位,如每袋的上、中、下部位。 散装种子扦样点为四角加中心点,高不足 2 m ,分上、下两层:高2一3m,分上、 中、下三层,上层距顶10—20 cm,中层在 中心,下层距底5—10cm。
第三节 净度分析 一 净度分析的目的 1、净度分析:测定供检样品不同成分的 重量百分率和样品混合物特性,据此推 测种子批的组成。 2、牧草种子净度:是指从被检牧草种子 样品中除去杂质和其它植物种子后,被 检牧草重量占样品总重量的百分率。
二 牧草种子检验的概念

应用科学的方法,对生产上使用的牧 草种子的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和分析,确 定其使用价值这个过程称为牧草种子的检 验。
三 牧草种子检验的目的及意义

牧草种子检验贯穿于牧草种子生产、加工、 贮藏、运输和销售的全过程,对种子生产者、 加工者、仓库管理人员、商人、农民及负责 种子管理的政府机构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 牧草种子检验的程序
扦样 混合样品
送验样品 送验样品 保 病 水 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 留 虫 其它植物种子 净度分析 样 害 品 分 其 杂 其 千 生 发 它 草 它 活 牧 种 作 粒 力 芽 草 子 物 测 种 种 重 定 率 子 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9.03.13•【文号】国务院令第31号•【施行日期】1989.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发布日期:2000年7月8日实施日期:2000年12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1989年1月20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1989年3月13日国务院令第3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种子工作的管理,维护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种子质量,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种子,是指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等繁殖材料。

第三条从事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采用良种。

对良种选育、生产、经营和推广给予优惠。

使用国家投资或者由国家扶持造林的,应当依照规定使用种子。

第五条国家鼓励种子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种子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林木种子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林木种子工作。

第七条在种子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种质资源管理第八条种质资源受国家保护。

国家有计划地搜集、整理、鉴定、保存和利用农作物、林木种质资源。

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负责。

第九条从国外引进种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种质资源管理单位登记,并依照规定附适量种子供保存和利用。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与国外交流种质资源的,必须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关于种质资源对外交流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种子选育与审定第十一条农作物新品种和林木良种的选育,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组织有关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进行。

牧草种子检验

牧草种子检验

三、其它植物种子数测定
(一)测定内容
其它植物种子是指样品净种子之外的任何植物种子及类似 种子的结构,包括其它作物种子、其它牧草种子和杂草种 子。
测定其它植物种子数是分析送验人指出的其它植物的种子 数,根据送验人的要求可测定所有其它植物种子,或某一 类种子(某些国家列为有害杂草的一些种),或特别指出的 植物种子。
(二)测定方法
1.试验样品
2.样品分析
3.结果与报告
第四节 发芽测试
种子的发芽力是指种子在适宜条件下发芽,并能长 成正常种苗的能力,通常用发芽势和发芽率表示。
发芽势是指种子在发芽试验初期规定的天数内(常为 初次计数时)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的百分比。
主要种,并包括该种的全部变种和品种。 (二)其它植物种子 其它植物种子包括净种子以外的任何植物种类的
种子杂质
二、净度分析的程序 (一)试验样品的分取
1.试验样品重量 2.试验样品的分取 3.试验样品的称重 (二)试验样品的分析 (三)结果计算与报告
(二)扦样原理 扦取具有代衷性的样品, 首先 应当使种子批各件之间或各部分之间种子
质量基本一致,如果种子质量分布不均匀,即不 是随机分布,那么必须采取措施,充分混合后扦 样; 其次 扦样点要均匀分布在整个种子批,扦样部 位既要有垂直分布,也要有水平分布, 第三 每个扦样点扦取的样品数量要基本一致, 某个取样点种子取的过多或过少往往影响整个混 合样品的代表性; 第四 扦样工作必绸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扦样员担 任。
一、种子批及扦样原理
(一)种子批
种子批是指一批规定数量的,且形态一致的种子, 要求其种或品种一致,繁殖世代和收获季节相同, 生产地区和生产单位相同,种子质量基本一致。

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4.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草种管理,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草品种选育和草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草种,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生态建设、绿化美化等用途的草本植物及饲用灌木的籽粒、果实、根、茎、苗、叶、芽等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草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种管理工作。

第五条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草种生产、经营活动;草种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和从事草种行政管理工作。

草种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必须分开。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草种质资源保护第七条国家保护草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八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编制国家重点保护草种质资源名录。

第九条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草种质资源,建立草种质资源库,并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草种质资源名录。

第十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国家和地方草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保护地。

牧草种子国家质量标准

牧草种子国家质量标准

牧草种子国家质量标准
一、牧草种子国家质量标准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草种子的品质要求,保证草种子质量优良,可以满足畜牧业发展的要求,保证国家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牧草种子国家质量标准的范围
应用于马铃薯、大豆、小麦、燕麦、玉米等牧草种子,主要包括生物学特性、遗传组成、物理化学性质、微生物及有害物质含量方面的性能。

三、牧草种子基本要求
1.本标准对牧草种子中原包装前后品质要求有所规定。

生物学特性:绝大多数牧草种子的外表应当不低于黄色,形状如实,种皮完好;
2.遗传组成:牧草种子的变异率不得超过10%;
3.物理化学性质:牧草种子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5%;
4.微生物及有害物质含量:牧草种子中的有农残类物质和总细菌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限度;
四、牧草种子检验
根据本标准,应对牧草种子进行检验,将其依据本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评价,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五、特别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牧草种子,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牧草种子检验

第六章牧草种子检验

5、其他发芽试验法
(1)毛巾卷发芽试验: ❖ 优点:简单、通气良好,自动吸水 ❖ 缺点:检查不方便,易拆断幼根、幼芽 (2)玻璃板发芽试验法: (3)土壤发芽试验法:
Ⅰ一般是在普通发芽试验结果发生怀疑时,作辅助用,因土 壤具有吸附有毒物质的作用。 Ⅱ另外,无发芽试验设备的可采用此法。 (4)快速发芽试验方法 : Ⅰ浸泡:温水(30℃)3-4小时→30-35℃条件下发芽; Ⅱ去壳、去皮。
要求:种子检验是一项复杂、细致的技术工作,为获得正确的检 验结果 1)必须熟悉种子检验操作规程; 2)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工作; 3)掌握和了解各种检验仪器的构造、原理和使用方法; 4)检验中细心耐心,以免疏忽,造成差错。
第二节 种子检验内容与方法
一、田间检验方法 (一)时期:以品种特征、特性(典型性)表现
3 签证:分析、鉴定、计算、签发田间检验合格证书或填
写结果单,并根据检验结果提出建议和意见,最后按种子 质量分级标准,定出种子等级。
田间检验结果单(12项内容)
①繁种单位
②繁种面积
③作物种类
④品种(或组合)
⑤隔离情况
⑥取样点数
⑦检验结果
品种纯度 % 异品种 % 异作物 % 杂草 % 病虫 率%
⑧结果分级
❖主要是播种品质的检验
(一)扦样(Sampling):也叫取样或抽样,室 内检验取样借助于一种专用的扦样器进行扦样。
1.目的:是为扦取一个数量适当的,其组成
与所扦种子批相同的代表性样品,送作检验用 (检验中的重要一步,要具代表性)。
扦样器
电 动 吸 式 扦 样 器
2、样品的定义: 种子批划分:同一来源、同季收获、同一物种、
品种纯度达盖章 (11)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12)检验员

牧草种子学牧草种子检验

牧草种子学牧草种子检验

(二)扦样原理 扦取具有代衷性的样品, 首先 应当使种子批各件之间或各部分之间种子
质量基本一致,如果种子质量分布不均匀,即不 是随机分布,那么必须采取措施,充分混合后扦 样; 其次 扦样点要均匀分布在整个种子批,扦样部 位既要有垂直分布,也要有水平分布, 第三 每个扦样点扦取的样品数量要基本一致, 某个取样点种子取的过多或过少往往影响整个混 合样品的代表性; 第四 扦样工作必绸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扦样员担 任。
1.双管式(手杖式)扦样器
2.诺培扦样器(茅式扦样器)
3.徒手扦样
(二)扦 样
袋装种子按堆积状态扦样点均匀分布在不同部位,如每袋 的上、中、下各部位。散装种子扦样点为四角加中心点, 高不足2m,分上、下两层,高2~3m,分上、中、下三 层,上层距顶10~20cm,中层在中心部位,下层距底5~ 10cm。
四、种苗评定
1.正常种苗
(1)完整种苗 种苗的各部分健康、完整、均衡、未受损伤。完 整种苗具有下列结构的特定组合:
a.乱发育良好的根系 c.特定的子叶数目 (2)轻微缺陷种苗 a.初生根局部损伤 c.子叶局部损伤 e.胚芽鞘局部损伤
b.发育良好的种苗中轴 d.绿色伸展的初生叶
b.下胚轴或上胚轴局部损伤 d.初生叶局部损伤
500kg以下:至少扦取5个初次样品 501~3000kg:每300kg扦取1个初次样晶,但不得少于5个 3001~20000kg:每500kg扦取1个初次样品,但不得少于10个 20001 kg以上:每700kg扦取1个初次样晶,但不得少于40个
四、分 样
从种子批各个点扦取的初次样品,如果是均匀一 致的,则可将其合并混合成混合样品。通常混合 样品与送验样品规定数量相等时,则将混合样品 作为送验样品。但混合样品敷量较多时,可用分 样法将混合样品减到适当大小而获得,送验样品 的最低数量要求根据种子的大小、牧草的种类而 定。种子检验单位收到的送验样品,通常须经过 分样减少成为试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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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胚活体细胞含有脱氢酶,具脱氢还原作用,被活组 织吸收的氧化三苯基四氟唑无色,从活细胞的脱氢酶 上接受氢,在活细胞或组织内产生稳定而不扩散的红 月 替 。这样,染成红色的表示有生命的 色物质三苯基甲 组织,而未染色的表示无生命的组织。胚完全染色的 为有生活力种子,胚完全不染色的则为无生活力种子。 此外有局部染色的种子,表明存在着一定面积的坏死 组织,是否有生活力取决于坏死组织在胚体内的位置 和面积的大小。
二、样品种类 1.初次样品 又称小样,从种子批一个点扦取的一小部 分种子。 2.混合样品 又称原始样品,由同一种子批扦取的全部 初次样品混合而成的。 3.送验样品 又称平均样品,指送交种子检验站的样品, 通常是混合样品适当减少后得到的。送验样晶要根据要求 达到量低重量,小种子最低送验样晶重量为25g,大种子 可达1000g。 4.试验样品 又称试样或工作样品,是在检验室从送验 样品分取出的一定重量的种子样品,用于分析某一种子质 量项目,由最低重要求。 5.次级样品 采取一定分样方法分取的一部分样品。如 由混合样品分取的送检样品,或由送验样品分取的试验样 品,甚至从上一级试验样品到下级试验样品,这些均称之 为次级样品。


一、牧草种子检验的目的 二、牧草种子检验的程序
第二节 扦 样

扦样又称取样或抽样,通常借助于一种特 制的扦样器完成。其目的是从一批大量的 牧草种子中取得一个数量适合于供检验用 的样品,并且这一样品能够准确地代表该 批被检验种子的成分。
一、种子批及扦样原理 (一)种子批 种子批是指一批规定数量的,且形态一致的种子, 要求其种或品种一致,繁殖世代和收获季节相同, 生产地区和生产单位相同,种子质量基本一致。 一般一个种子批只能扦取一个送验样品。如果一 批种子数量过大,根据种子批规定的数量划分为 若干种子批,每批分别扦样。 种子批的大小与种子的大小有关,一个种子批不 能超过其规定的最大重量。同一种子批力求种子 各部分间均匀,种子包装容器大小一致,并具有 种子批号码。

(二)测定方法 1.试验样品 2.样品分析 3.结果与报告
第四节 发芽测试



种子的发芽力是指种子在适宜条件下发芽, 并能长成正常种苗的能力,通常用发芽势 和发芽率表示。 发芽势是指种子在发芽试验初期规定的天 数内(常为初次计数时)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 试种子的百分比。 发芽率是指发芽试验终期(末次计数时)全部 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百分比。

2.高恒温烘箱法 3.两次烘干法
WXW2-WXW3 种子水分(%)=—————————X100 WXW2
其中W:整粒样品重量(g) W1:整粒样品预烘后重量(g) W2:磨碎试验样品重量(g) W3:磨碎试验样品烘后重量(g)
S1 XS2 种子水分(%)=S1+S2—————X100 100

(三)测定 1.试验样品 2.预先湿润 3.切刺 4.样品染色 5.观察鉴定
第六节 水分测定
一、种子水分测定的意义 种子水分又称种子含水量,是指种子样品 中含有水的重量占供检种子样品重量的百 分率。 种子水分有两种形式,即自由水和束缚水, 它们均为水分测定的对象。 自由水具有普通水的特性,极易蒸发,种 子含水量的增减主要是自由水的变化。
三、扦样方法 (一)扦样器及其运用
1.双管式(手杖式)扦样器
2.诺培扦样器(茅式扦样器)
3.徒手扦样


(二)扦 样
袋装种子按堆积状态扦样点均匀分布在不同部位,如每袋 的上、中、下各部位。散装种子扦样点为四角加中心点, 高不足2m,分上、下两层,高2~3m,分上、中、下三 层,上层距顶10~20cm,中层在中心部位,下层距底5~ 10cm。 对袋装种子批或容量与麻袋相似、大小一致的其它容器, 下列扦样数量为最低要求: 1~4个容器:每个容器扦取3个初次样品; 15~8个容器:每个容器扦取2个初次样品; 9~15个容器:每个容器扦样取1个初次样品; 16~30个容器;总共扦取15个初次样品; 31~59个容器:总共扦取20个初次样品; 60或更多个容器:总共扦取30个初次样品。
第六章 牧草种子检验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牧草种子检验的意义 扦样 净度分析 发芽试验 生活力测定 水分测定
第一节 牧草种子检验的意义



牧草种子检验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生产上 使用的牧草种子的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和分 析,以确定其利用价值。 牧草种子检验贯穿于牧草种子生产、加工、 贮藏、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 牧草种子质量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种子净 度、发芽率、含水量、生活力、健康、重量 等内容。
一、发芽试验设备 (一)发芽箱
发芽箱是提供种子发芽所需温度、湿度、光照条 件,或具有自动变温功能的设备。常见的发芽箱 有电热恒温发芽箱、变温发芽箱、调温调湿箱和 光照发芽箱4种。

(二)发芽床
发芽床是提供水分和盛放种子的衬垫物,主要有 纸床、沙床和土壤床。 1.纸床 2.沙床 3.土壤床




如果种子装在小容器中,如金属罐、纸板箱或零售小包装 里,以100kg的重量作为扦样的基本单位,小容器合计重 量不得超过此重量。如20个5kg的容器,33个3kg的容器, 或100个1kg的容器。将每个单位作为一个“容器”,按以 上扦样数量要求进行扦样。 在从超过100kg的容0D或从正在装入容器的种子流中扦样 时,下列扦样数量作为最低要求:
(三)发芽器皿及数种器


1.发芽器皿 主要有玻璃培养皿、搪瓷盘和塑料培养皿 国际上常采用高度5~10cm的透明聚乙烯盒 2.数种器 (1)数种板 (2)真空数种器
二、标准发芽试验程序



(一)试样分取 (二)选用发芽床及种子置床 (三)发芽器皿贴签 (四)置箱培养与管理 (五)观察记录 (六)重新试验 (七)结果计算 发芽终期全部正常种苗数 发芽率(%)=———————————X100 供试种子数
三、促进种子发芽的处理方法 (一)破除生理休醒的方法 1.预先冷冻 2.预先加热 3.光照 4.硝酸钾 5.赤霉酸 6.聚乙烯袋密封 (二)破除硬实的方法 1.浸种 2.机械损伤 3.酸液腐蚀 (三)除去抑制物质 1.预先洗涤 2.除去种子的其它结构
四、种苗评定


1.正常种苗
(1)完整种苗 种苗的各部分健康、完整、均衡、未受损伤。完 整种苗具有下列结构的特定组合: a.乱发育良好的根系 b.发育良好的种苗中轴 c.特定的子叶数目 d.绿色伸展的初生叶 (2)轻微缺陷种苗 a.初生根局部损伤 b.下胚轴或上胚轴局部损伤 c.子叶局部损伤 d.初生叶局部损伤 e.胚芽鞘局部损伤 (3)二次感染种苗 2.不正常种苗 因一个或多个无法弥补的结构缺陷,即使生长 在适宜土壤条件下,也不能发育为正常植株的种苗。 (1)损伤种苗 (2)畸形种苗 (3)腐烂种苗
500kg以下:至少扦取5个初次样品 501~3000kg:每300kg扦取1个初次样晶,但不得少于5个 3001~20000kg:每500kg扦取1个初次样品,但不得少于10个 20001 kg以上:每700kg扦取1个初次样晶,但不得少于40个

四、分 样

从种子批各个点扦取的初次样品,如果是均匀一 致的,则可将其合并混合成混合样品。通常混合 样品与送验样品规定数量相等时,则将混合样品 作为送验样品。但混合样品敷量较多时,可用分 样法将混合样品减到适当大小而获得,送验样品 的最低数量要求根据种子的大小、牧草的种类而 定。种子检验单位收到的送验样品,通常须经过 分样减少成为试验样品。
其中S1:第一次整粒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 S2:第二次磨碎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
二、烘干减重测定法


(一)仪器设备 1.恒温烘箱 2.粉碎机 3.分析天平 4.样品盘 5.干燥器 (二)水分翻定 1.低恒温烘箱法 (1)试样称取 (2)烘干称重 (3)结果计算 M2-M3 种子水分(%)=—————— X100 M2-M1 其中M1:样品盒连盖的重量(g) M2:样品盒连盖及样品烘前重量(g) M3:样品盒连盖及样品烘后重量(扦取具有代衷性的样品, 首先 应当使种子批各件之间或各部分之间种子 质量基本一致,如果种子质量分布不均匀,即不 是随机分布,那么必须采取措施,充分混合后扦 样; 其次 扦样点要均匀分布在整个种子批,扦样部 位既要有垂直分布,也要有水平分布, 第三 每个扦样点扦取的样品数量要基本一致, 某个取样点种子取的过多或过少往往影响整个混 合样品的代表性; 第四 扦样工作必绸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扦样员担 任。




第五节 生活力测定
一、种子生活力测定的意义 种子生活力指种子发芽的潜在能力或种胚 所具有的生命力。 全部有生活力的种于即包括能发芽的种子, 也包括暂时休眠不能发芽而具有生命力的 种子。
二、四唑染色图形技术 (一)试剂 最常用的试剂是2,3,5-氯化三苯基四氮唑,简称 TTC,或TZ。 (二)原理
二、净度分析的程序 (一)试验样品的分取 1.试验样品重量 2.试验样品的分取 3.试验样品的称重 (二)试验样品的分析 (三)结果计算与报告
三、其它植物种子数测定 (一)测定内容


其它植物种子是指样品净种子之外的任何植物种子及类似 种子的结构,包括其它作物种子、其它牧草种子和杂草种 子。 测定其它植物种子数是分析送验人指出的其它植物的种子 数,根据送验人的要求可测定所有其它植物种子,或某一 类种子(某些国家列为有害杂草的一些种),或特别指出的 植物种子。

(一)机械分样法

(二)随即分样法 (三)改良分样法
(四)徒手分样


第三节 净度分析

牧草种子净度是指从被检牧草种子样品中 除去杂质和其它植物种子后,被检牧草种 子重量占样品总重量的百分率。
一、净度分析的标准 净度分析的关键是区分净种子、其它植物种子和 无生命的杂质。 (一)净种子 净种子是指报验者所叙述的种或在检验时发现的 主要种,并包括该种的全部变种和品种。 (二)其它植物种子 其它植物种子包括净种子以外的任何植物种类的 种子单位,由其它作物、其它牧草和杂草组成。 (三)无生命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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