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协议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收运(处置)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处置地点: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收运、处置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试行办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商定收运、处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收费标准双方商定,餐厨收运处置费元/吨。
其中:收集运输费元/吨,处置费元/吨。
第三条付款方式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每月(周、日)结算一次,根据“运输单据”,按实际运输量由甲方支付乙方收运处置费。
2 按月结算的,甲方应于当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收运处置费。
3第四条甲方工作1 餐厨垃圾实际产出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并由甲方代表在运输单据上签字认可。
甲方执单据一联作为付款依据。
2 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
3 自备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便于收运车辆使用和计量。
4 应妥善安置管理好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5 应告知乙方将餐厨垃圾送至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处理。
第五条乙方工作1 负责上门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每日(周)次。
2 应做好收运记录,如实填写运输单据。
3 应按时、保质、保量作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运输中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4 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将餐厨垃圾送至指定的地点处置。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
2 乙方收运作业后应保持现场环境整洁,若因为作业时造成污染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甲己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1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上海市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范本)

上海市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范本)甲方:上海市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盖章)乙方:(盖章)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规范收运、安全处理,通过区餐厨废弃油脂招标,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上海市区(县)、、、、街道(镇)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及食品现制现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13年月日至2016 年月日。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一)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积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在本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整治工作,配合食品安全部门强化源头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申报,打击非法收运,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收运市场环境;2. 甲方应积极指导乙方依法有序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指导乙方正确贯彻落实各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管理政策。
当政策发生变化时,能及时指导乙方企业开展对员工的相关培训教育;3. 甲方在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设备、车辆、操作流程、收运台账记录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告知乙方,指导乙方落实整改。
(二)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的行政管辖范围内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的各项行动;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协议期限内的收运服务行为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监管内容主要包括:①收运作业秩序的监管;②收运量的监管;③收运过程中安全运营、安全生产的监管;④对乙方车辆容貌整洁、密闭化运输、装载运输规范的监管;⑤车辆GPS及电子标签使用的监管;⑥对乙方收运队伍人员应经过培训教育、规范收运操作的监管;⑦对乙方收运台账记录、处置流向记录以及相关发票、联单等的监管;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执行甲方发出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应急指令。
4. 甲方有权根据区内制定的“评议方案”对乙方进行评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 在协议存续期间享有在协议约定的区域独家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权利;2. 为更好地开展收运服务,有向甲方提出相关建议的权利;3. 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告知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有关政策、标准及要求。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协议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协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收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以下简称“供应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鉴于【供应方】对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存在诸多困难,且【收集方】具有处理餐厨废弃油脂的能力,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收集方】将接受【供应方】交付的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收集的餐厨废弃油脂将在交付后的48小时内进行实际处理。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1.【供应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规定交付餐厨废弃油脂,并确保交付的餐厨废弃油脂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收集方】支付收集运输服务费用。
(3)负责告知【收集方】相关餐厨废弃油脂的性质和数量,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依法使用谨慎不传播非法信息。
2.【收集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收集、运输和处理餐厨废弃油脂,并确保处理的餐厨废弃油脂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收取【供应方】提供的服务费用,确保费用合理合法。
(3)根据相关规定处理餐厨废弃油脂并尽可能做到充分利用资源、避免污染环境。
三、履行方式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情况续签。
2.本协议规定的履行地点为【供应方】营业地点以及【收集方】提供的相关设施。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协议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四、违约责任1. 如果【供应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餐厨废弃油脂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2. 如果【收集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集、运输和处理餐厨废弃油脂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3.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合理损失。
4. 如果因当事人违反本协议造成法律纠纷,应当由违反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xx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范本).doc

上海市 xx 区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协议(范本)甲方:上海市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盖章)乙方:(盖章)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规范收运、安全处理,通过区餐厨废弃油脂招标,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上海市区(县)、、、、街道(镇)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及食品现制现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13年月日至 2016 年月日。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一)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积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在本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整治工作,配合食品安全部门强化源头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申报,打击非法收运,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收运市场环境;2. 甲方应积极指导乙方依法有序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指导乙方正确贯彻落实各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管理政策。
当政策发生变化时,能及时指导乙方企业开展对员工的相关培训教育;3. 甲方在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设备、车辆、操作流程、收运台账记录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告知乙方,指导乙方落实整改。
(二)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的行政管辖范围内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的各项行动;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协议期限内的收运服务行为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监管内容主要包括:①收运作业秩序的监管;②收运量的监管;③收运过程中安全运营、安全生产的监管;④对乙方车辆容貌整洁、密闭化运输、装载运输规范的监管;⑤车辆GPS及电子标签使用的监管;⑥对乙方收运队伍人员应经过培训教育、规范收运操作的监管;⑦对乙方收运台账记录、处置流向记录以及相关发票、联单等的监管;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执行甲方发出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应急指令。
4. 甲方有权根据区内制定的“评议方案”对乙方进行评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 在协议存续期间享有在协议约定的区域独家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权利;2. 为更好地开展收运服务,有向甲方提出相关建议的权利;3. 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告知收运餐厨废弃油脂的有关政策、标准及要求。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书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收运(处置)方(乙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收运、处置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试行办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商定收运、处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收费标准双方商定,餐厨收运处置费_________元/吨,其中:收集运输费_________元/吨,处置费_________元/吨。
第三条付款方式1.木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每月(周、日)结算一次,根据“运输单据”,按实际运输量由甲方支付乙方收运处置费。
2.按月结算的,甲方应于当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收运处置费。
第四条甲方工作1.餐厨垃圾实际产出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并由甲方代表在运输单据上签字认可。
甲方执单据一联作为付款依据。
2.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
3.自备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便于收运车辆使用和计量。
4.应妥善安置管理好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5.应告知乙方将餐厨垃圾送至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处理。
第五条乙方工作1.负责上门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每日(周)_________次。
2.应做好收运记录,如实填写运输单据。
3.应按时、保质、保量作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运输中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4.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将餐厨垃圾送至指定的地点处置。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协议编号:[合同编号]鉴于,乙方为一家经过注册的餐饮企业,需要委托甲方进行上海市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服务。
甲方为一家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的公司,具备从事该项服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提供上海市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
1.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餐厨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并使用甲方提供的分类垃圾桶。
1.3 乙方需确保餐厨垃圾的产生和储存环境卫生,并合理安排垃圾收运时间。
二、服务费用2.1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标准进行支付。
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月结,乙方需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
2.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收到全部未支付费用。
三、服务质量3.1 甲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
3.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服务,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措施。
3.3 乙方如需修改服务内容或增加服务需求,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四、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4.2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特别保密。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5.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协议。
5.2 在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协议。
六、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Sevice provider)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Client)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024版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一、定义与术语1.1.1 “餐厨垃圾”指甲方产生的、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属于餐厨垃圾范围内的废弃物。
1.1.2 “收运服务”指甲方委托乙方对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的服务。
1.1.3 “处置服务”指甲方委托乙方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服务。
1.1.4 “合同期限”指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服务期限。
二、合同主体2.1 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2.2 乙方(服务方):[乙方全称]三、服务内容3.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餐厨垃圾的收运及处置服务。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上海市相关法规标准,对甲方的餐厨垃圾进行及时、有效的收运和处置。
四、服务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1 甲方应保证餐厨垃圾的合规性,不得混入非餐厨垃圾。
5.1.2 甲方应提供乙方收运餐厨垃圾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必要的协助。
5.1.3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频次和标准进行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置。
5.2.2 乙方应确保收运和处置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5.2.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场地,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服务费用6.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9.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十、其他约定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委托合同(范本)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委托合同(范本)甲方:(产生单位)乙方:(收运单位)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和本区域公示的餐厨废弃油脂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条件下,就(产生单位名称)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1、(产生单位名称)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事项。
2、定于合同有效期内每日/隔日/每周或日一次,时至时,乙方定时为甲方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截止时间不得迟于乙方在本区域内的收运服务协议终止时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利按照《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对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老油)根据餐饮烹饪行业协会、食品协会和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制定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收取老油的费用。
2、甲方有权利变更本单位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的时间和频率。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为本单位餐厨废弃油脂委托收运情况提供相应的联单确认。
(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将老油、餐厨含油废水分别存放,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并负责管理本单位油水分离设施,不得由非本作业区域中标企业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
2、甲方应适当固定本单位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时间段(一年内变更次数不宜超过3次),便于乙方安排物流计划。
3、甲方有义务根据《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对乙方承运的餐厨废弃油脂数量进行确认,建立相应的联单。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公司管理规定、物流计划,根据双方确定的时间、频率,确定相应的人员对甲方的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收运。
2、乙方有权利将由甲方委托承运的餐厨废弃油脂数量、种类等相关信息报送给相关的管理、执法部门,便于有关部门管理和开展监督执法。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频率为甲方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运服务,并保持收运场点环境卫生。
2、乙方应根据相关行业规定,统一收运车辆、统一收集容器、统一作业服装、统一持证上岗,将收运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本市中标专营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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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协议
甲方(处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收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收运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执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依据《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协议》条款,做好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收运,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确认。
二、乙方职责:乙方应按照定期交付制度,定期按约定频率将餐厨废弃油脂交付甲方处置。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交付,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乙方应确保每月不低于______吨的餐厨废弃油脂(此处指含油率达95%以上)交付甲方处置。
三、检测方式:甲方负责对乙方交付的餐厨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检测。
抽检时应在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监管人员、乙方人员共同在场情况下,对送检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抽样,并同时封存一份小样(需双方
签字认可)作为当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时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之用。
四、计量方式:甲乙双方计量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做好计量设施的检测、维护。
甲方到乙方处运载的餐厨废弃油脂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三应忽略不计,以乙方为准。
如大于千分之三,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保护现场相关证据,待乙方到场后,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与第三方检测结果相违背的一方承担。
五、运输方式:甲方负责以槽罐车方式到乙方初加工场所收运餐厨废弃油脂。
甲方如遇工厂正常维修保养或国定节假日期间需停产,不能及时收运的,应于正常维修保养之前14个工作日上报市废弃物管理处经同意后,于停产之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突发事件立即通知乙方。
乙方应以储油罐的方式储存餐厨废弃油脂,并保证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便于甲方槽罐车运输。
六、处置联单:甲方应如实填写《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联单》,在乙方共同确认后并签字,作为收运、处置废弃油脂品质和数量的认定以及结算依据。
七、结算价格:以餐厨废弃油脂价格协商小组确定的当月指导价
为准,实行一月一价,如市场波动幅度较大,上下浮动超过当月指导价10%的,双方可协商即时启动价格协商机制,重新协商确定当月结算价格。
八、结算标准:餐厨废弃油脂结算价格以含油率95%为标准,含油率低于9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结算价格减少一个百分点。
九、结算时间:甲乙双方每半月结算一次。
根据“处置联单”的净计量和当月结算价格标准,由甲方在每月月中(16日)及月底(3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
十、结算方式:(指定银行户:)
十一、违约责任:本协议在有效期间,无论是直接或是间接地履行、疏忽本协议条款部分或者条款全部的,视为违约。
1)乙方当月如不能按照定期交付制度及合同规定的约定量交付给甲方的,少交付部分应于下月补足,补送数量的价格按照当月和下月两个月中就低价格计算。
2)甲方如不能按照定期交付制度及时到乙方进行收运,造成乙方餐厨废弃油脂囤积的,应对延误期间内导致的乙方损失承担责任,对延误期间内的约定交付量应以此期间内就高价格计算。
3)甲方拖欠乙方餐厨废弃油脂价款逾期不付的,应每天按照货款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连续2次逾期不付的,乙方在报告市、
区管理部门后,可暂停向甲方交付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去向由市废弃物管理处统一安排,待货款到账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供油。
十二、协议争议解决途径: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协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海市区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协议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协议》。
发生有下列情形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自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之日时,经另一方确认后解除生效。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的;
3)一方迟延履行职责的,从延期履行交付货款之日起30日内经另一方3次催告仍未履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本协议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废弃物管理
处、区(县)餐厨餐厨废弃油脂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行户: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