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双击自动滚屏作者:庄敏后勤服务集团庄敏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关键是后勤管理体制的改革,后勤管理体制是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关键所在。
而影响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两个重要因素—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管理体制又具有决定性作用,没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决不可能建立起高效的运行机制。
虽然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过了八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体制性的桎梏和深层次矛盾渐凸,目前改革的步伐已减缓,难度进一步增大。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速度有快有慢,有向前走的,也有走回头路的;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
今后,后勤社会化改革如何深化,改革和创新后勤管理体制已成为一个突破点,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已势在必行。
一、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变革过程和现状1999年前的高校后勤服务工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多是单纯行政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中,高校后勤管理、服务、经营等高度集中。
学校对后勤“统、管、包”,后勤对学校“等、靠、要”。
后勤职工端着学校“铁饭碗”,吃着学校“大锅饭”,实行以任务和经费承包为主的目标责任管理,其主要表现方式就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1999年11月,全国第一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在上海召开。
2001年1月,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了改革的目的,确定了改革总体目标,规划了实施改革的步骤。
几年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使全国绝大部分高校告别了旧的后勤管理模式,通过实践、探索、改革和创新,高校后勤服务朝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需求的新型管理运营模式迈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院校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了适合本校的管理模式,正积极稳步地实现后勤社会化的预期目标。
虽然与最初规划设计的模式和进展速度不完全一致,但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却是有目共睹的。
一是极大地改善了学生的食、宿条件,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同时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促进了高校和社会的稳定;二是基本建立了新的后勤管理体制,实现了学校管后勤与办后勤由不分到分的转变,管理职能与经营、服务职能由不分到分的转变;三是社会化手段和企业化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后勤实体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运行效率,后勤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市场机制开始在后勤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性作用。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直[199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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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2年8月21日教直〔1992〕37号)现印发《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请贯彻执行。
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推动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教委直属高校要积极稳妥地推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的1.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能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的路子。
2.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是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思想教育和物质激励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换机制,优化队伍,增强活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待遇,达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的目的。
二、改革的基本思想3.逐步理顺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依据学校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后勤服务等方面所承担任务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化的管理体制;学校兴办的校产则应以生产经营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学校的后勤及部分直属单位应以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能,推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有条件的逐步转向社会化。
4.进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据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学校队伍的整体结构,实行人员的合理分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0.16•【字号】苏政办发[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月十六日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深化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2001年年底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后勤服务机构都必须从高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实体,转制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可以由高校出资组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有条件的可由高校联合其他社会法人或自然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转制后的实体按企业财务制度设置独立财务机构,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明确后勤实体经营服务范围。
凡属校内后勤服务性质的项目及相应资源与高校分离,列入后勤经营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高校的餐饮业、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教学科研设施的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校园绿化、教育商贸、接待服务、交通运输、托幼园所、校舍维修、通讯和水、电、气、暖运行,以及后勤实体自筹资金创办的其他服务项目。
各高校后勤实体规范分离后,校内其他部门不得开办生活后勤服务项目。
关于印发《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模板】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苏大委 [2002] 29号关于印发《**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党委、总支,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学校制定了《**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
现该方案业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大学委员会苏州大学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后勤改革方案通知抄报: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市政府、市委高校工委**大学校长办公室2002年01月27日印发校对:王丽晓附件:**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2000)14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苏政办发(2001)11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领导讲话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和中央、省关于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依靠当地政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为学校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方向,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并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后勤服务实体稳定、健康、持续经营,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二、目标与思路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依据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创建新的模式,运行新的机制,构建符合高等教育特点、具有我校特色和满足学校办学需要的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总体思路是:1、理顺体制:根据事企分开、科学管理原则,建立“小机关、大实体”的甲、乙方的后勤管理模式。
从2002年3月起,将学校原来属于后勤处的服务经营人员和相应资源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规范分离出来,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现代企业机制运作的具有教育属性的后勤服务实体——后勤集团;同时设立高效精干的行政管理机构——后勤管理处,会同财务处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后勤集团之间建立事企分开的契约关系。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大事记(1999-2009)

改革旗帜下集结和谐阳光下绽放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大事记(1999-2009)1999年1999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
会议对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提出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
李岚清副总理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中国高校后勤为什么要改和怎样改的问题,陈至立部长从高校的现状指出了高校后勤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海会议的召开,使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是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冲锋号。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高校积极行动起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迅速在全国全面展开。
1999年12月,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组成“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部际协调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多次到各地进行调查研究。
部际协调办公室研究确定2000年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三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规划;二是基本实现高校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的规范剥离;三是以学生公寓和相应后勤服务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整个改革。
2000年2000年1月5日,在四川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七届二次理事长、秘书长扩大会议,传达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第三次全教会与上海会议后全国各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展情况与典型经验。
2000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0]1号),对于中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中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入新阶段,之前为自由探索阶段,之后为全面推进阶段。
大学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大学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工作方案为解决制约后勤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建立与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相适应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根据《高校后勤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总结历年后勤管理改革工作经验、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以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后勤治理结构,破解制约提升后勤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理顺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重点岗位同岗同薪,切实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满足“双一流”建设需求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稳定连续。
遵循教育部“巩固、推进、创新、规范、优化、提高”的高校后勤管理改革方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精简增效。
调整完善机构设置,坚持人随事走、编随事转;以节约、增效为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三)统筹兼顾。
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后勤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和联动性,着力解决多部门、分段式和碎片化管理问题。
(四)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突破传统观念束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三、改革内容(一)优化后勤管理体制继续实行后勤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小机关多实体”的后勤管理模式;原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后勤保障处,在后勤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调整学校与后勤实体原有的“校内甲乙方”合同关系,由后勤保障处直接管理后勤实体;后勤保障处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与后勤实体签订《工作任务书》,督促后勤实体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后勤实体继续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运行。
后勤保障处处级领导岗位职数现为一正两副。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实体的管理和工作,拟适当增加处级领导职数。
处内拟设五个科室:综合科、质量监督科、工程技术科(节能办)、人力资源科和结算科。
后勤保障处主要职责为:统一协调、规范、管理学校后勤各项事务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后勤管理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经济核算、服务收费办法等;负责后勤实体各项经费的预算初步审核工作;负责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后勤实体负责人聘任、考核工作;同后勤实体签订《工作任务书》,确定其服务范围、标准和要求,对后勤实体的服务价格、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提出对后勤服务实体的奖罚意见;对后勤资产使用、保值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组织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能源宏观管理、节能环保工作;其他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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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000年一月十四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21世纪,高等教育肩负着伟大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应该也必须有更大更快的发展。
但是,当前高等学校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社会化改革滞后、后勤负担沉重的状况,已经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
因此,进一步推进并尽快完成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关系到今后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全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正在加紧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各项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已形成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人们对教育改革的认识和心理预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的领导,对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高度重视;不少地方和高等学校,近几年来在后勤改革方面已迈出了可喜的步伐,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一)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
深入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博士学位授权初审。
稳妥推进部分高校自主审核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加强授权监管,完善学位授权准入标准,强化专家评审环节,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对于不按照标准和程序办理、不能保证质量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
(二)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
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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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自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第一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全国高校后勤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机制在后勤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高校后勤保障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受多方面制度的制约,这项改革远未完成,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部分地区和部分高校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保障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未来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
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核心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克服体制机制障碍,不仅是健全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对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高等教育各项改革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现就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为导向,克服机制体制障碍,深化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与国家整体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制度要求相符合、与社会第三产业相融通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2、基本原则:坚持政策支持、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相结合。
坚持校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
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为核心。
坚持政府主导、高校主责、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广大师生为本,兼顾后勤职工利益。
统筹协调高校后勤改革与高等教育整体改革的步骤。
二、总体目标与方针
3、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建立起“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比较完善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基本实现高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
4、工作方针:坚持“巩固、推进、创新、优化、规范、提高”。
即:切实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规范市场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推进步骤与重点
5、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2011年至2014年,为试点阶段,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布实施、动态调整的原则,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先选择部分改革成效突出、市场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深化改革的试验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系统规划,积极实践,总结经验,提供示范,不断完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逐步扩大改革的范围;2014年至2018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各项措施;2019年至2020年为健全完善阶段,即总结全国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6、重点加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的运营管理。
要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公益性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价格平抑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必要的资金投入,引入竞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优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紧解决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保证其公益性的实现并避免垄断经营,不再实行投资商自建自营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对已投入的运营且矛盾突出的,可采取回购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措施予以解决,坚决防止影响稳定的问题发生。
四、改革任务与措施
7、积极稳步开放高校后勤服务市场。
进一步消除行政壁垒,
打破垄断,积极稳步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鼓励有实力的高校后勤体制转为企业,为更多学校提供后勤服务;支持学校自主选择优质企业进校提供服务,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与合作发展共赢,满足广大师生日益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8、进一步完善高校后勤服务市场秩序。
要加快建立高校后勤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全面实施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加紧完善高校后勤各类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对高校后勤服务运行的监督,保证服务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防止资产流失,遏制职务犯罪;要主动配合工商、税务、消防、劳动监察、食品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要进一步完善校内后勤、审计、纪检、财务、国有资产、学生管理等部门和师生共同参与的监督和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对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益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保证高校后勤安全稳定运行、清廉高校管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9、规范高校与后勤实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
高校后勤实体无论是否注册企业法人,均应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进行规范分离,实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要对高校后勤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分开建账,分开管理;在组建公司和公司改造中,要按照国家有关国企改制和教育部有关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明晰产权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以资产为纽带,产权明晰、权责
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0、深化高校后勤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社会化、企业化的要求,加强高校后勤队伍建设,推行全员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对后勤服务实体中现有事业编制人员高于聘用人员的收入部分,学校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承担;后勤实体要严格依法用工管理,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构建现代薪酬分配体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和量化指标评价体系,逐步实现按岗定薪、绩效挂钩、择优用人、岗变薪变、多劳多得、同工同酬。
11、转变政府职能。
要加快转变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后勤的管理职能,由直接管理向综合手段管理转变,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调控监督和为公益性服务“买单”的职责。
12、促进高校后勤行业组织发展。
加紧组建全国性和区域性学校后勤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实施行业规范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政策落实与实施
13、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
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要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学校对后勤“公益性”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完善优惠政策,保证必要的投入,适时、合理调整后勤服务收费标准。
高校后勤公益性服务有关供水、供电、供气和税收等优惠政
策,按照国家有关配套文件执行。
14、切实加强省级教育行政机关对改革的组织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省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这项工作纳入省级教育统筹的工作内容,切实负起责任,尽快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规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实施;要切实保证政府对学生食堂必要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5、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主体作用。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领导,建立高校主要领导负责、各相关机构协调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要认真做好广大学生和后勤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16、认真做好对后勤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督导评估。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本省和本校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系统规划,积极实践;要建立对后勤改革的督导评估制度,把改革成效、管理水平、保障能力作为办学水平和领导业绩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