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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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一、前期准备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用地预审和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过用地预审后,进行土地出让。

3.工程规划的编制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工程规划,并经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条件。

二、设计阶段1.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编制设计文件。

2.设计文件的审查: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设计文件的报审:建设单位将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报送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4.设计文件的审批:规划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批。

三、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图纸的编制和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纸,并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审查。

2.施工图纸的报审:建设单位将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报送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领:建设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的选择和招投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的选择和招投标工作。

2.合同签订和备案: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向监督部门备案。

3.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建设单位向住建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纸的备案和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规划主管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备案,并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阶段1.施工图的备案:建设单位将竣工图提交给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2.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向住建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方案。

3.竣工验收的审查:住建部门对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方案进行审查。

4.竣工验收决定的审批:住建部门对竣工验收申请进行审批,并发放竣工验收决定书。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一、工程建设项目筹备阶段审批流程: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批:包括项目背景、需求分析、技术方案、投资估算和预测收益等内容。

报告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提交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批: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要求,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3.土地使用规划和土地评估: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用地规划方案和评估土地价值,并提交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依据项目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提交审批部门审核和批准。

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流程: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业主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使用规划等相关文件提交主管行政部门,并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

2.立项审批:主管行政部门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批准或驳回。

3.项目核准文件:经立项审批通过后,主管行政部门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核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等详细信息。

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审批流程:1.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工程结构设计、设备选型、工程量清单等,并提交给主管设计审核部门进行审批。

2.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审核部门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

3.设计文件审批:审查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设计文件审批意见,并将审查结果告知设计单位。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阶段审批流程:1.招标文件编制: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项目招标规则,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章程等,并提交给招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招标文件审批:招标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

3.中标结果批准:经招标过程,招标主管部门批准中标结果,并签发批准文件,确认中标单位。

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审批流程:1.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交主管施工监测部门进行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1.项目策划与论证:确定项目的目标、内容、规模、投资估算等,并进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和评审。

2.土地手续:根据项目需求,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包括土地调查、招标租赁或购买等。

二、项目批准手续:1.立项批复:项目策划完成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立项批复,获得项目建设的正式批准。

2.环评手续: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环评批复。

3.规划许可: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办理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划许可手续。

三、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确定项目的基本设计方案,并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和批准。

2.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备施工使用。

四、招投标手续:1.招标准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标段划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2.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并进行相关宣传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3.招标评审:组织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确定中标单位。

4.中标通知: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五、合同签订及备案:1.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期等。

2.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手续,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施工阶段:1.施工准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2.施工及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验收及竣工:施工完成后,由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七、竣工验收及移交:1.验收手续:核查工程质量、安全性、合规性等,通过竣工验收,并出具结论。

2.移交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正式移交工程,完成移交手续。

八、竣工备案:1.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竣工报告,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书。

2.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报告进行备案,并发放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项目可研报告审批:1.编制可研报告: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审查可研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对可研报告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方面。

3.提出意见:审查部门根据可研报告的内容和审查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意见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编制环评报告: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委托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审查环评报告: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预防措施等方面。

3.征求公众意见:环保部门需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4.发布审批结果:环保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环评报告,同时将结果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三、土地使用审批:1.审查用地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证书,提交相关的项目和土地规划材料。

2.审查过程: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土地的规划用途、面积等方面。

3.发布审批结果: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土地使用证书,并将结果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四、施工许可审批:1.提交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向住建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包括相关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材料。

2.审查申请材料: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合理性、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要求等。

3.发布审批结果:住建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施工许可证,并将结果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五、竣工验收:1.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材料符合性等方面。

3.发布验收结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工程竣工,并将结果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以上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基本步骤,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地区和项目性质而有所差异。

建设工程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工程审批是指在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中,对建设工程进行合规性、技术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审查和审核,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审批的流程是一个复杂和多环节的过程,下面将详细介绍该流程。

一、立项阶段:建设工程审批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

业主在确定项目的基本意向后,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管部门在接收项目建议书后,进行初步审核,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是否具有可行性。

如果审核通过,项目立项方可进入下一步。

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立项后,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业主需要委托具备环评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评报告。

环评报告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影响控制措施等内容。

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环保要求,批准环评报告。

三、规划设计审查:在环评报告审批通过后,需要进行规划设计审查。

规划设计审查是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包括工程的布局、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业主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对文件进行审查,审核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

如果审查通过,发放规划设计批准文件。

四、施工图设计审查:在规划设计批准文件下发后,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是对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图纸、工艺流程、材料采购计划等。

业主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对文件进行审查,审核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

如果审查通过,发放施工图设计批准文件。

五、施工许可:在施工图设计批准文件下发后,需要进行施工许可审批。

施工许可是指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施工许可的审批。

业主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申请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

主管部门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施工许可要求。

如果审核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竣工验收:在建设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土地审批-申请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手续。

3.规划设计阶段-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及设计方案。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纸。

二、项目审批申报阶段1.技术审查-提交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2.建设用地申请-提交用地申请,获得建设用地批准。

3.环境保护审批-提交环保申请,获得环境保护审批批准。

4.安全生产许可-提交安全生产许可申请,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金筹措-确定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资金筹措。

6.投融资审批-提交投融资申请,获得投融资审批。

三、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审核-提交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审核。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四、施工阶段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2.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检查。

3.施工成果验收-进行施工成果验收。

五、竣工验收阶段1.工程竣工报告编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

2.工程备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工程备案。

六、项目验收阶段1.工程质量验收-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2.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七、项目交接阶段1.交接准备-进行项目交接准备工作。

2.交接手续办理-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八、项目运营阶段1.运营方案编制-编制项目运营方案。

2.投入运营-将项目投入运营。

以上为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的简要介绍,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是实施工程建设前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中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较多流程,因此对于建筑企业和建筑业务人员来说,了解审批流程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最全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

步骤一:项目评审•项目结构分析:项目的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项目初评:初步评估项目的技术、管理、投资等方面的可行性•项目论证:前期准备工作,评估项目各方面的优劣以及贡献度,选择最佳方案步骤二:立项•准备立项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提交立项材料:向审核部门提供立项材料•立项审核:审核部门对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步骤三:设计审查•提交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提交选定的设计文件•初审:审查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适用性•专审:对设计文件进行专业审查•终审:综合评估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可行性步骤四:施工许可证审批•准备施工许可证审批材料:包括施工许可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提交施工许可证审批材料: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施工许可证审批材料•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批步骤五:项目验收•施工结束:工程项目完工•现场验收:验收工程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专业验收: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签署验收书: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书步骤六:竣工验收•准备验收材料:包括工程质量鉴定书、竣工结算书等•提交验收材料: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步骤七:移交和交接•移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交接给使用单位•管理机构监管:管理部门对交接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上是最全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了解这些流程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建设项目管理可以提供科学的、标准的和有效的指导和支持,让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

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它需要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的协调与监管。

为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的流程及相关要点。

一、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是项目启动的关键步骤。

在这个阶段,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初步规划,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并提交申请材料。

审批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勘察报告、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

这些文件需要详细描述工程的规模、设计方案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申请材料需按照审批机构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2. 初步审核审批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确定项目是否满足建设规范、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要求。

初步审核结果将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审批阶段。

二、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方案审批是建筑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 提交设计方案申请人需要将设计方案提交给审批机构。

设计方案需要包括建筑的结构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择等内容。

此外,设计图纸也需要按照审批机构的要求进行绘制和调整。

2. 审核设计方案审批机构将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专家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审核结果将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施工许可证审批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实际施工的重要许可证件。

在审批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继续申请施工许可证。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将施工许可证申请文件递交给审批机构。

申请文件应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

2. 施工方案评估审批机构将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对施工安全措施、工期计划、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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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工程审批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项目建议书的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项目开工报告的批准核准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备案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核准项目转报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1、申报材料2、(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3、(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4、(3)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5、(4)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6、(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7、(6)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8、(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9、(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10、3、工作流程(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

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

(3)初审。

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

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

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长治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3、向长治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5、土地意见函;6、立项批复;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10、土地合同复印件;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二: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批(一)发改委政府项目审批申请材料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长治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长治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1.申请报告2.项目用地权属文件3.项目所在地地形图4.投资筹措方案5.批准后的规划图6.可研报告7.初步设计8.评审意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③土地使用权证明。

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⑥项目地形图。

⑦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二)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申请书面报告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等3.验收申请报告4.验收监测报告(三)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用地单位要求预审的申请表4.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附:安监局项目安全预评价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全预评价导则》《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根据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所作的明确规定,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以下阶段:1.1准备阶段: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和标准,了解同类工程的事故情况,现场查勘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收集工程有关资料;1.2安全评价(1)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事故发生的原因。

(2)划分评价单元:在上述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特点,划分评价单元。

(3)确定评价方法: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评价方法。

(4)定性、定量评价: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进行危险性分析,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5)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进行评价。

(6)提出降低或控制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根据定性或定量评价结果,提出应采取的工程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包括应急救援预案。

(7)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综合各单元的评价结果,整合后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1.3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1.4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写评价报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

建设用地审批阶段一:规划局办理用地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7,38条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3.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图,经批准的用地规划图4.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消防、安全等有影响的应附有关部门的意见5.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附土地使用权证书;限额以上项目附可研究报告批准文件申办程序及材料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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