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简称案卷),是指在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案件档案的规范、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立卷装订第五条行政处罚案卷包括简易程序案卷和一般程序案卷。
第六条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合并立卷,20至50案装订成一卷;一般程序案件原则实行“一案一档一号”的立卷原则,也可以分为正卷、副卷。
第七条简易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一)卷内目录表(二)卷内材料部分1.当场处罚决定书2.必要的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与案情相关的情况说明】3.行政处罚收据或执行情况记录4.其他文件材料第八条一般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一)卷内目录表(二)综合材料部分(隔页纸)1. 立案审批表2. 行政处罚决定书3. 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3.1.询问通知书3.2.责令改正通知书3.3.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含(场所、设施、财物)清单]3.4.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5.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3.6.(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3.7.(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3.8.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3.9.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10.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3.11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4. 送达回证:上述文书中,没有设置一体式送达回证的文书,送达所填写的送达回证[送达处罚决定书、检验报告等]5.听证笔录(三)证据材料部分(隔页纸)1.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2.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2.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证书2.2.个人: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3.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代理证明文件;3. 证据复制(提取)单【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台帐、财务记录、图片等】4. 证人证言材料【所有身份证明材料均附于其提供的证言或者书证之后】5. 鉴定结论【含抽样取证记录】6. 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7. 其他作为证据使用材料【巡查记录等】(四)财物处理及其他材料部分(隔页纸)1. 财物处理单据1.1.罚没款收据1.2.物品处理记录[含销毁记录和图片]1.3. 其他财物处理材料2. 其他材料2.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2.案件移送函2.3.行政建议书2.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2.5.委托鉴定书2.6.当事人提交的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2.7.强制执行申请书(五)副卷(隔页纸)【分副卷则不需隔页纸】1. 副卷目录表2. 案件来源登记表3. 投诉、申诉、举报等案件来源材料4. 指定管辖通知书5.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案件销案报告】5.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实施强制措施审批、强制措施延期审批、解除强制审批、处罚建议审批、延期结案审批、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审批、物品处理审批、涉嫌犯罪移送审批等】6. 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拟稿7. 案件核审表8. 案件集体讨论记录9.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10. 听证报告11.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12.其他有关材料【预警通知书、(建议去掉)协助调查函、检查建议书、行政处理告知记录、、回访表等】第九条案卷封面推荐采取打印,目录及卷内文书材料应当使用打印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完整、准确。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2020年)填表单位:玉环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情况(件)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件)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处罚执行情况(件)执法监督情况(件)行政救济情况(件)国家赔偿情况(件)上报备案一般程序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中其中听证程序其中其中告知听证程序数实际适用听证程序数承办案件数︵件︶办结案件数︵件︶罚没款总额︵元︶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人︶其他处罚应上报备案数实际上报备案数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违法所得较大数额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10日以上行政拘留其他经审查纠正数简易程序总数总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其他总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其他当事人自行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数执行数未执行自行纠正上级机关予以撤销或改变申请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变更原处罚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撤回申请审理中提起行政诉讼维持原处罚决定变更原处罚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撤诉审理中申请数决定赔偿数赔偿金额︵元︶本单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罚没款总额:以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政处罚情况:(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2)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3)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八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适用程序情况:(1)以办结案件实际适用程序情况统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数+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数=办结案件数;(2)听证程序适用情况,以当事人实际提出听证申请,启动听证程序统计,并分别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计入较大数额罚款听证、责令停产停业听证、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听证、其他听证,四项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实际适用听证程序数。
行政处罚案件分类统计表

行政处罚案件分类统计表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
件)
1.按照年度填写本表,包括:2005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3年度为1-5月份的数据。
2.案件总数:年度栏内的案件总数,是指填表单位办理的药品(包括药包材)、医疗器械、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总数;
3.案件数量:按照相应年度内立案的案件统计,不论做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同一处罚决定涉及2个以上案由的,应的,应统计为假药案1件、劣药案1件;
4.按照办案程序分类: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一般程序案件数中不包括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数;
5.按照处罚幅度分类:包括: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案件数中不包括下限处罚案件上限处罚案件数;
6.收集了自由裁量证据的案件数:指案件除了收集定性、定量的证据以外,还收集了自由裁量(减轻、从轻、从重
7.处罚决定中说明了裁量理由的案件数:指处罚决定书中文字性地表述了自由裁量的理由,且“有关证据”中列明
8.因处罚幅度引起复议、诉讼的案件数:指因为案件处罚幅度不当导致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表时间: 年 月 日
类
据。
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所有类型案件的及2个以上案由的,应分别统计。
如同时涉及假劣药品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数;
中不包括下限处罚案件数,从重处罚案件数中不包括量(减轻、从轻、从重等)的证据;
且“有关证据”中列明了自由裁量所依据的证据;
复议、行政诉讼。
某区2011年—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某区2011年—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表时间:2015-05-19T13:45:59.510Z 来源:《世界复合医学》(下)2015年第1卷总第2期作者:丁情[导读] 在之后的执法工作中,应加强医疗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卫生、消毒产品等各专业执法力度.丁情深圳市盐田区卫生监督所广东深圳518081【摘要】目的:通过分析某区2011—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了解卫生执法监督现状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依据.方法:对某区2011—2014年163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按年份、分类、履行情况等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2011—2014年163宗案件中,其中公共场所所占比例最高,无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结论:卫生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法制素质,加强相对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等,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关键词】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分析【中图分类号】R183【文献标识码】A DOI:10.1016/j.issn.2095-8578.2015.01.016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行为,是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对某区2011—2014年163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供了的依据.1.基本情况1.1辖区概括.某区辖区面积72.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1.39万人.1.2监管对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辖区内卫生监督被监管对象共688户,其中公共场所378户、用人单位196户、医疗机构70户、消毒产品企业2户、学校38户、放射卫生机构3户、生活饮用水1户.1.3人员配备.现有一线执法员7名,从事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员3名,从事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及卫生行政许可的监督员4名.2.资料与方法2.1资料来源.某区2011—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已结案的案卷文书.2.2统计方法.将2011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按年份、分类、履行情况等录入SPSS19.0进行分析.3.结果3.1总体情况.2011—2014年某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共163宗,其中2011年15宗,2012年49宗,2013年45宗,2014年54宗.分别占总数的9.20%,30.06%、27.61%、33.13%,2011—2014年案件总数分布无显著性差异(x2=3??177,P>0??05).2011—2014年公共场所案件113宗,医疗卫生案件27宗,传染病防治11宗,职业卫生12宗,分别占总数的69.33%、16.56%、6.75%、7.36%.其中公共场所所占比例最高,经卡方检验,各专业分布具有显著性差异(x2=10??901,P<0.05).(详见表1)表12011—2014年某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专业分类统计(单位:宗)3.4结案方式.该163宗案件中,自觉履行163宗,未举行听证,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结论与讨论4.12011—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基本特点.4.1.1处罚力度不强.2011—2014年,某区行政处罚数量较少,平均为40.75宗/年,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比例占到49.08%.分析原因一方面是某区辖区面积小,常住人口少,辖区卫生案件相对较少.但另一方面也是某区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目前一线执法人员仅7人,存在一个科室负责多个专业,一人负责多个专业现象,术业无专攻.且刚毕业大学生占多数,队伍偏年轻化,执法经验不足,存在监督员个人的执法能力偏低等情况.4.1.2处罚专业不均衡发展.2011—2014年,我所卫生行政处罚专业类别以公共场所卫生为主,公共场所卫生案件的比例占到69.33%.在之后的执法工作中,应加强医疗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卫生、消毒产品等各专业执法力度.4.1.3信访投诉来源重要性凸显.163宗案件中,信访投诉案件所占比例仅为9.20%,其余均为日常监督中发现,说明我所卫生监督员日常监督执法认真,善于在日常监督执法中发现问题.其中,信访投诉案件立案的主要为医疗卫生方面的非法行医,因非法行医相对隐蔽,执法人员日常监督很难发现,在日后工作中需重视举报投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有效途径[1.2].4.1.4控烟条例掀控烟执法风暴.2014年3月1日,?深圳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了以为以卫生部门为主,交通运输、市场监督行政部门、城管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模式,充分调动各主管部门的执法力量.我所卫生监督员积极督促本辖区经营者和管理者履行控烟宣传、张贴禁烟标识等职责.同时,大力开展控烟执法,通过明查暗访、拉网式巡查等手段,对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场所实施严格执法.辖区场所控烟巡查率100%,各类场所禁烟标识张贴率100%,违规吸烟投诉查处率100%.2014年,我所实施控烟处罚共30宗,个人违规吸烟处罚7宗,罚款共350元;实施场所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警告处罚23宗.4.2建议[3.4].4.2.1推动法治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学法、用法、遵法的法治氛围.4.2.1.1大力开展监督员学习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在线学习平台作用,实现监督员在线学习全覆盖,强化卫生监督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二是向上级、兄弟单位同仁们学习.积极主动参与省市区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加大对各执法专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实践.三是内部学习交流.在所内部开展“一月一讲”、“分享??共进”为主题的内部讲座活动,监督员轮流讲课、交流学习,整体提升队伍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通过“网上学习、走出去、内部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法制素养、提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的能力.4.2.1.2开展相对人宣传教育.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一是及时更新和维护卫生监督所官方网站,大力开发微博、报纸、企信通短信平台等新型教育阵地资源,定期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二是要紧密围绕卫生监督执法主题,面向社区群众开展医疗、控烟、饮用水、职业卫生主题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懂法、守法、遵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组织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和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以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等为主题举办培训班.通过培训,明示监管要求,警示违法后果,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为从严执法打下基础.4.2.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案卷评查、会议制度、信访投诉等配套机制.4.2.2.1健全案卷评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业务科室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化处罚案件的内部审核程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规避卫生行政处罚风险.4.2.2.2规范合议制度的运用.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合议制度,合议制度是体现依法行政和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可以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职权.变处罚决定环节合议为全程合议,将集体合议贯穿到立案、证据收集、自由裁量、处罚决定等四个环节.4.2.2.3完善信访投诉机制.完善本单位信访投诉接访、登记、处理制度,加大投诉举报宣传力度,可以在单位的公示栏、网站等的一些醒目位置向广大居民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欢迎广大居民的来电投诉,提高本单位的首接报率,其次拟设立举报奖励资金,提高社会举报的积极性,推动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参考文献[1] 于雯,孙海娇.2012年上半年深圳市级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2013,20(1):94-97.[2] 袁超.慈溪市2008—2012年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3,29(3):423-425.[3] 郑群.2005—2007年衢州市卫生行政处罚情况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9,25(4):432-433.[4] 马春霞.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1—2013年行政处罚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法制,2014,22(5):26-32.作者简介:丁情(1986~),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法制稽查等工作,dfq416@163.com.。
2024年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综 合、环境、消防、人社 处罚机关
等)
被罚主体
2024年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决定文书号
处罚原因(简Biblioteka 叙述 违规情形)处罚结果是否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重大影响(如
资质、评级等)
公司的整改 不构成重大违法 措施 违规行为的证明
备注
2
3
……
备注:1、请汇总统计2024年(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受到的全部行政处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企查查、各省、市当地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披露或公示 的处罚信息); 2、报表同时一并提供与表格中处罚事项与序号一一对应的行政处罚材料(如行政处罚文件、缴费凭证及整改文件(如有))。
法律案件管理情况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全面分析某法律事务所在过去一年内所管理的各类法律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处理结果、案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等。
通过对案件数据的深入分析,旨在为事务所的案件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案件基本情况(一)案件数量及类型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事务所共受理各类法律案件500件,其中民事案件300件,刑事案件100件,行政案件50件,劳动争议案件50件。
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行政案件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纠纷等。
(二)案件地域分布案件地域分布较为广泛,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
其中,案件数量较多的省份包括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
三、案件处理结果(一)胜诉率在本年度受理的500件案件中,胜诉案件350件,胜诉率为70%。
其中,民事案件胜诉率为75%,刑事案件胜诉率为60%,行政案件胜诉率为80%,劳动争议案件胜诉率为65%。
(二)调解结案率调解结案案件共计200件,调解结案率为40%。
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为45%,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为30%,行政案件调解结案率为60%,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为35%。
四、案件特点及分析(一)案件特点1. 案件类型多样化:涉及多个法律领域,需要律师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
2. 案件地域分布广泛:案件涉及多个省份,需要律师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 案件处理难度大:部分案件涉及复杂法律关系,需要律师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二)案件分析1. 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最多,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合同纠纷增多。
侵权纠纷案件也较多,主要原因是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侵权行为增多。
2. 刑事案件:盗窃案件数量最多,主要原因是盗窃案件查处难度较大。
诈骗案件也较多,主要原因是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
3. 行政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最多,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执法力度加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浙建法[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浙建法〔2011〕79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2.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3.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4.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5.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6.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计表7.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计表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许可案卷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案卷。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处罚均为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设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市、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
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ICS 01.140.20 A 14DB33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Clean up regulation of archives for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 case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为了规范制作、妥善保管和科学整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更好地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淑芳、王群。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定义、归档文件的要求、档案的整理、档号编制、案卷格式、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
本标准适用于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档案的整理。
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档案整理可以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156-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 9705-19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3-94 档号编制规则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DA/T 19-1999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DA/T 24-2000 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中国档案分类法》《档案分类标引规则》3 术语和定义DA/T 1-2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行政处罚案件档案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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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格式文书参考文本26
行政复议听证笔录听证时间:
听证地点:
听证事由: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
记录员: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听证代表:
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之规定,今天关于申请人要求(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首先核对听证当事人的身份。
(另外,本次听证特别邀请了***作为听证代表。
)
下面我宣布听证会的权利义务。
1、听证过程中,听证当事人有述、质证、相互辩论的权利。
2、听证当事人须服从主持人安排,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3、听证当事人擅自退场的,视为放弃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4、听证当事人应当围绕听证容述意见,不得使用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的语言,不得散布不当言论,不得扰乱听证秩序。
5、听证进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电脑等通讯工具;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使用录音、摄影、录像等工具。
6、听证主持人对听证参加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违反以上纪律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听证场所。
7、听证结束后,听证当事人对听证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员在听证笔录上记明情况。
主:请申请人述行政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
主:请被申请人答辩并举证,申请人进行质证。
主:请申请人举证,被申请人质证。
主:双方质证到此结束。
下面,请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当事人签名:
主:请当事人作最后述。
以上听证笔录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记录属实无异议。
听证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听证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