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管理制度汇总
急诊科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科工作流程,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承担着紧急救治、转诊和初步诊断等重要任务。
急诊科应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患者及时获得救治。
第二章急诊科设置与运行第四条急诊科应设立独立的医疗区域,包括抢救室、观察室、分诊台、输液室等,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五条急诊科应设立专门的救护车通道和停靠处,方便救护车进出。
第六条急诊科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急救器材,确保急救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立医疗区和支持区,明确各区域功能,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急诊科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
第三章急诊科工作制度第九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急诊科接诊时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确保患者随时就诊。
第十一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按照《急诊科工作流程》进行接诊、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工作。
第十二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第十三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第四章急诊科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制度第十六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迅速识别和评估急危重症患者,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第十七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除颤、气管插管等急救技能。
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建立危重患者管理体系,对危重患者进行全方位、科学的、系统的管理。
第十九条急诊科应实行PDCA循环管理模式,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五章急诊科患者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急诊科应严格执行患者就诊制度,确保患者有序就诊。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登记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急诊科管理制度

急诊科管理制度概述:急诊科是医院中最繁忙且关键的科室之一。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急诊科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急诊科常见的管理制度,包括急诊科人员管理、医疗设备管理、医疗流程管理以及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急诊科人员管理1. 岗位设置和职责:明确急诊科各岗位的设置和人员职责,包括急诊医生、护士、实习医生等。
制定人员轮班表,确保科室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保障。
2. 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新进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熟悉急诊科的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和常见病例处理。
定期组织继续教育,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 严格考勤制度:建立科室的出勤和考勤制度,确保每位医务人员按时到岗。
对于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4. 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科室的绩效评价标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提升机会。
二、医疗设备管理1. 设备采购与更新:根据急诊科的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确保设备的数量和型号满足科室工作的需要。
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备的更新和替换。
2. 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3. 设备使用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确保每位医务人员都能够正确使用急诊科的医疗设备。
三、医疗流程管理1. 医疗流程规范:制定急诊科的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患者接诊、病情评估、检查治疗、转诊等各个环节。
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信息管理和记录: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个患者进行登记和记录。
确保患者的病历、检查结果等信息准确、完整。
建立急诊科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为科室管理和临床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3. 交接班制度:建立科室的交接班制度,每位医务人员在下班前将工作内容和任务交接给接班人员。
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工作的顺畅进行。
急诊科各种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急诊科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急诊科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以生命安全为首要原则。
2. 快速、准确、高效地处理急诊患者。
3.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4.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人员管理1. 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4.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流程管理1. 接诊流程a. 接诊时,对患者进行快速评估,确定病情轻重缓急。
b. 确定病情后,及时安排救治,对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c. 对患者进行问诊、查体,采集病史,制定治疗方案。
d. 指导患者及家属配合治疗,做好心理疏导。
2. 治疗流程a.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b.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药物、器械等医疗资源。
c. 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d.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效果。
3. 出院流程a. 对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告知注意事项。
b. 做好出院患者档案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c. 对出院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设备管理1. 定期对急诊科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报修,确保救治工作不受影响。
3. 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规范设备使用流程。
六、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3. 药品使用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七、消毒隔离管理1.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2. 定期对科室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3. 对患者使用过的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八、医德医风建设1.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急诊科各规章制度

急诊科各规章制度
一、急诊科的职责和任务
急诊科是医院重要的门面部门,主要负责接诊、抢救急救病人,处理急诊病情,稳定患者
症状,迅速做出处置方案,并及时转诊患者至相应专科就诊。
二、急诊科的管理制度
1. 值班制度:急诊科要确保24小时有医生和护士值班,保证随时接诊患者。
2. 分诊制度:分诊护士要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安排不同的治疗顺序。
3. 医师交接制度:医师交接要详细,确保患者的病情能够连续得到治疗。
4. 急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急诊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5.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对突发事件如传染病暴发等要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医疗安全。
6. 医嘱管理制度:医生对患者开具医嘱要详细准确,护士执行医嘱要及时,确保治疗效果。
三、急诊科的设备和药品管理
1. 急诊设备管理:对急诊科的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可用。
2. 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要确保常用急救药品存货充足,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药品质量。
四、急诊科的环境管理
1. 清洁消毒制度:急诊科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2. 空气质量管理:对急诊科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呼吸健康环境。
五、急诊科的人员管理
1. 医生护士管理:对医生和护士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2. 实习医生管理:对实习医生进行认真指导,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
总之,急诊科的规章制度对于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医院领导和医务人
员要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共同努力为患者的健康服务。
急诊科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急诊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急诊科设立安全管理制度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全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急诊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三、安全管理制度1.人员安全管理(1)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医护人员应接受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包括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等。
(3)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急诊科仪器设备、药品等物资必须保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情况下物资供应。
3.消防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4.药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要求,防止药品变质。
(3)严格执行药品领用、归还手续。
5.传染病防控管理(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
(2)定期对科室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3)加强传染病监测,及时报告疫情。
6.医疗废物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2)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3)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四、应急处置1.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遇有重大抢救、突发医疗事件及特殊事件,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并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科室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五、监督与考核1.科室安全管理制度小组定期对科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小组负责解释。
急诊科各部门管理制度

急诊科各部门管理制度一、抢救室管理制度1.抢救室设备齐全,专人管理,确保抢救时设备正常运转。
2.抢救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的使用,遵守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非抢救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抢救室。
3.一切物品实行四固定(定量、定位、定人、定时检查),抢救室物品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
抢救室内物品使用后及时清洗、整理、补充和消毒,每日由专人检查。
4.值班医师按时交接班,上岗时衣冠整洁、佩带胸牌,呼叫后5分钟内到位。
5.抢救患者时,当班医护人员应认真、负责、仔细、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同时要注意自我保护;及时、详细、准确地完成急诊病历和留抢病历;对死亡病例须填写死亡通知书。
6.值班医师负责抢救室查房;对危重症患者实施抢救时,需请上级医师到场指导抢救。
7.值班医师必须及时书面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处理过程,并可根据病情需要,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本科室非值班医师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8.科主任定期对抢救室查房,对危重症患者有随时指导、组织抢救的责任和义务。
9.本科患者如需转科治疗必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
10.当发生群体伤或灾害事故时,应立即请示总值班或院领导及科主任,由医院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抢救,各科室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密切合作。
11.患者经抢救病情稳定后,由医护人员送至病房;因病情不宜搬动或需急诊手术者,留急诊科继续观察或抢救。
危重症患者必须送去检查时,必须先由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然后由医护人员全程陪同。
12.如患者太多,值班医师不能及时救治时,应立即通知备班或上级医师帮忙。
13.每次抢救工作结束后,由负责医师和护士及时总结。
二、观察室管理制度1.因病情需要,急诊患者可在观察室作短时间观察治疗。
如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或趋于严重,而又暂不需住院者;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需待床,或一时未办好住院手续者;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治疗后病情尚未缓解,需暂时观察疗效者;门诊手术、特殊检查或治疗后,需留观者。
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汇编需全面掌握急诊医疗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急诊流程进行操作。
如遇到病情复杂、难以判断的情况,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或专家会诊,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准确的诊疗。
8.值班人员需认真记录病历,包括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信息,确保病情记录完整、准确、规范。
同时,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病情和治疗情况,确保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
9.值班人员需认真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确保医疗环境清洁、整洁、无菌。
如发现感染病例,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
10.值班人员需保护好病人隐私,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病人个人信息和病情,确保病人权益得到保障。
11.值班人员需认真执行医院安全制度,确保医疗设备和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12.值班人员需认真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做到收费规范、明细清晰、合理合法。
不得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得私自免费或减免费用,确保医疗服务公正、透明、合法。
13.值班人员需认真履行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勤奋尽责、关爱病人。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对病人进行不良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良好、优质、高效。
急诊科的工作非常重要,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抢救操作程序。
医生和护士的职责按科室作统一规定,并且必须是高年资的医师和护士才能派到急诊科工作。
急诊科还实行交接班和科务会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
急诊抢救室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值班,负责抢救、会诊、观察和分流等工作。
急诊科实行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制,并建立考核制度。
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急诊科开设并实施急救绿色生命安全通道,即“急救绿色通道”。
该通道适用于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病人。
急诊科设有24小时专职导(分诊)人员,包括1名护士和3名护理工,必要时可呼叫医院事务室安排护理工,随时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医院急诊科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科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医院急诊科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大全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急诊科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急诊科各项工作管理制度1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
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教部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窜岗、迟到、早退。
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要熟练掌握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规范,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
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
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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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管理制度汇总急诊科主任医师肖彪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一条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
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电话、传呼、对讲机)。
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
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九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
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第四章科室管理第二十二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三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二十四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二十五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二十六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七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九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三十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三十三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
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第五章检查评估第三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检查指导与质量评估。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地区,急诊医师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四十一条承担核辐射及化学中毒等患者救治任务的急诊科,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设备和物品。
第四十二条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急诊科,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设备和装置,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三条设置急诊科的专科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首诊负责制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
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
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一、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 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㈠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㈡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
大致包括: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