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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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的债务履行期限

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的债务履行期限

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的债务履行期限说到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大家一听这名字就有点头大,简直像是律师、银行和房产大亨们的专用术语。

但是,别担心,今天咱们就来捋一捋这事儿,把它拆得像家常便饭一样简单。

最高额抵押合同是什么东西呢?简单来说,就是你拿自己的房产当“担保”,跟银行或其他机构签一个协议。

如果你欠钱不还,银行就可以拿房子顶替你偿还债务,避免他们血本无归。

听起来很简单对吧?可是其中有个小细节,很多人都没有搞明白,那就是——债务履行期限,究竟是个啥玩意?要理解这个问题,得从一开始的合同说起。

你看,这个最高额抵押合同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它可是有规定的,规定了你在多长时间内得把债务还清,还得看你跟对方商定的内容。

举个例子吧,你欠了银行的钱,银行给你定了一个期限:“哎,某某某,你这笔钱得在两年内还完,完了就没事儿了。

”这两年就像是“守约期”,你要是按时还清,大家都好说话;要是拖了,银行就可以依法动用抵押物,嗯,就是你的房子,来替代你的债务。

问题就来了,很多人一听“期限”就开始犯愁:“万一我真的是一时没钱怎么办?”放心,这个期限并不是那么死板,合同里会明确写清楚“债务履行期限”到底是多少。

你要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上钱,大家的关系就还像初见时那样好,甚至以后还有可能再合作。

但是如果你不按时还,哦,那后果就得看合同怎么规定了。

银行有权利要求你立刻把钱还清,甚至可以拿走抵押的房产,用来弥补你拖欠的债务。

说白了,银行可不是慈善机构,借钱给你,当然要有保障,万一你不给力,它自然要有办法把损失收回来。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哎呀,万一我到时候没钱了,银行不就直接来收房子了?”嗯,是有这个风险,但如果你按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还款,那一切都不会发生的。

毕竟,签合同的目的就是让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你不能说“我借了钱就不管了”,这就是个不讲信用的行为,后果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关于这个“债务履行期限”,它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间规定那么简单。

最高法院: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却登记为一般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最高法院: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却登记为一般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最高法院: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却登记为一般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阅读提示:最高额抵押与普通抵押在债权发生的形式、债权的确定、担保的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近年来,最高额抵押方式在涉及银行的融资业务中被广泛应用,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务层面的操作尚有一定距离。

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后,因当地相关部门不受理房产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导致无法登记或者登记错误为一般抵押,如现有融资合同、抵押合同、他项权证书以及其他证据等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实际设立的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额抵押人应当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

裁判要旨抵押人与银行之间虽签署了一般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但不存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承兑汇票借款合同关系,即抵押合同无相对应的主合同,且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在案涉《最高额抵押合同》签订时,并不受理最高额抵押登记业务,故可认定抵押人房产上登记的他项权利名义上虽为一般抵押,但实际是为《最高额抵押合同》而所作的抵押登记,应认定为最高额抵押。

案情简介1、2014年10月14日,昆仑银行乌分行与广石工业公司签订《银行承兑协议》,载明昆仑银行乌分行为广石工业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500万元。

双方均认可该笔资金已归还。

2、2014年10月14日,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与抵押人汪某1、徐某和汪某2签订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分别为广石工业公司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等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债权余额1840万元和160万元的抵押担保。

3、2014年10月14日,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与汪某1就案涉抵押房屋填写六份无合同编号的《房产抵押合同(契约)》,约定:汪某1为了银行承兑汇票自愿将房产抵押于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作为汪某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借款的保证;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愿意接受该房产抵押,作为汪某1清偿向昆仑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抵押标的物。

并于同日办理了他项权利证书,他项权利种类为一般抵押。

汪某1财产抵押状况与前述一致。

最新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5篇

最新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5篇

最新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借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一、借款条款1. 借款金额:甲方自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为______年。

3. 借款利率:年利率为______,利息按月支付。

二、抵押条款1. 抵押物: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产(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抵押物。

2. 抵押权设立: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确保抵押权生效。

三、最高额抵押1. 最高额抵押额度:本次最高额抵押额度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额度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止。

在此期限内,甲方在不超过最高额抵押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借款。

四、还款与利息支付1.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利息支付: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利息,如逾期支付利息或本金,应按照约定支付罚息。

五、保证与声明1. 甲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2. 甲方保证借款用途合法、合规,不用于非法活动。

3. 乙方声明其有提供借款的合法资格和权力。

六、违约与救济1. 违约事件:如甲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等情形,均构成违约事件。

2. 乙方救济:在违约事件发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乙方还有权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其债权。

七、其他条款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5篇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5篇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鉴于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甲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之间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定义和解释最高额抵押,是指乙方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最高额约定,当债权确定后实际发生的债权金额高于约定的最高额时,以约定的最高额为限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中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及实现方式等具体事宜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为__________(具体描述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

乙方应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无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

三、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

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最高额限定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超过此最高额的部分,甲方有权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清偿全部债务为止。

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则抵押期限至借款人实际还款之日止。

六、双方声明和保证(一)甲方声明和保证:拥有合法债权,并已告知乙方有关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其他与借款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乙方声明和保证: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价值及其他相关情况均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七、权利和义务的转让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售、交换、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最高额抵押的借款合同范本5篇

最高额抵押的借款合同范本5篇

最高额抵押的借款合同范本5篇篇1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同时作为借款人)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以其名下特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信守。

一、定义与解释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是指乙方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向甲方提供贷款,甲方以其特定财产作为抵押物,承担担保责任的合同。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具体事项,由双方进一步约定。

二、借款额度与用途1. 借款额度: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______人民币(大写)的贷款。

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实际需求和乙方审批结果确定。

2. 借款用途:甲方应将借款用于______(填写具体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止。

具体借款起始日期以乙方实际放款日为准。

四、利率与费用1. 借款利率:年利率为______,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2. 利息计算:利息自乙方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3. 逾期罚息:如甲方未按约定还款,乙方有权收取逾期罚息,罚息利率为约定利率上浮____%。

4. 其他费用:______(约定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及其标准)。

五、还款方式1.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还款方式:______(例如:等额本息还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

六、抵押物1. 甲方以其名下的______(填写抵押物名称)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抵押物。

2. 抵押物评估价值为______人民币(大写),双方确认其价值并据此确定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额度。

3. 甲方保证抵押物无任何权属纠纷,未被限制权属,未被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

4. 乙方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七、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最高额抵押合同甲方(借款人):[全称]乙方(银团成员):[全称]丙方(抵押人):[全称]鉴于甲方拟向乙方申请贷款,并愿意提供抵押担保;丙方愿意为甲方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各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基本信息1.1贷款金额:人民币[金额]元。

1.2贷款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1.3贷款用途:[具体用途]。

第二条抵押担保2.1丙方同意以其名下位于[地址]的[房产/土地/其他财产]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2抵押物的价值应不低于贷款金额的[比例]%。

2.3抵押物的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且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权。

第三条抵押权的设定3.1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抵押登记证明。

3.2抵押权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第四条抵押物的保管与维护4.1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确保抵押物的完好无损。

4.2丙方应承担抵押物的维护、维修及保险费用。

第五条抵押权的实现5.1如甲方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法实现抵押权。

5.2乙方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6.2任何一方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7.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份数]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最高额抵押合同甲方(借款人):[全称]乙方(银团成员):[全称]丙方(抵押人):[全称]鉴于甲方拟向乙方申请贷款,并愿意提供抵押担保;丙方愿意为甲方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各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用版本)

最高额抵押合同(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用版本)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抵押人(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乙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与(下称“债务人”) 之间已经或将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为保证主合同项下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1.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向债务人发放借款所形成的债权。

关于主债权的具体内容根据主合同约定。

1.2本合同第1.1款所指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最高额借款合同》。

1.3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在全部主合同中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确定。

第二条担保范围2.1 甲方抵押担保的主合同中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2.2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该本金产生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手续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提存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2.3为避免歧义,本合同第2.1款约定的甲方所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是指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向债务人提供的借款本金额度,该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仍属甲方所担保之范围,而不论该借款本金余额与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之和是否超过甲方所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也不论除本金之外的其他债务发生时间是否处于主合同约定的期间之外。

第三条抵押物3.1 甲方自愿以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所列财产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

《抵押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高额抵押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抵押人(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抵押权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为了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内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包括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确定的需要并入本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能得以切实履行,甲方愿意提供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所列财产设定抵押。

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第二条甲方陈述与保证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担保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并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和)处分权;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其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3、完全了解主合同债务人的融资用途,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4、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5、在债权确定期间债务人与乙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如果没有在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中明确不是由本合同作抵押担保的,均视为由本合同作抵押担保;6、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7.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第三条最高限额及被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种类1、最高限额是指双方为明确甲方依据本合同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而约定的额度标准,甲方在最高限额内就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该最高限额项下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合同第六条所述全部债权的余额等)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截至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限额内,乙方依据主合同实际发生的所有借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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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浙泰商银字/第0154140001号XX银行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授信及最高额抵押合同(3.0 版,2017 年)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您己经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经知悉其含义,尤其是本合同中关于受信人、抵押人的义务及责任承担条款。

2.请确保您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得到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真实、合法、有效授权。

3.您已经确保提交的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5.请您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6.本合同与《XX银行个人借款合同》以及各具体合同/协议及相关附件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

7.在订立本合同过程中,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需要您承担的费用外,授信人/抵押权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渠道或授权任何机构、个人向您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如您对本合同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授信人/抵押权人一定积极解答。

受信人和抵押人有权选择本合同条款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方基本信息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1.1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授信额度(以下简称“综合授信额度”):指丙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甲方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审批同意所给予甲方授信的最高限额,包括基础贷款额度和附加贷款额度。

本合同项下授信特指“贷款”。

1.2个人房产按揭贷款:指乙方向甲方发放的用于其购买房产的贷款。

1.3综合消费贷款:指乙方向甲方发放的用于甲方个人消费的贷款。

1.4自助支付综合消费贷款:指乙方向甲方发放的以刷卡等自助方式支付的用于甲方个人消费的贷款。

1.5个人经营贷款:指乙方向甲方发放的用于其经营实体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

1.6授信余额:指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因使用综合授信额度而产生的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金额之和。

1.7基础贷款余额:指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因使用基础贷款额度而产生的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金额之和。

1.8基础贷款可用额度:指本合同项下基础贷款额度与基础贷款余额之差。

1.9附加贷款余额:指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因使用附加贷款额度而产生的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1.10附加贷款可用额度:指本合同项下附加贷款额度与附加贷款余额之差。

1.11最高额抵押:指丙方以抵押物就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在综合授信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

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1.12各方、一方:签署本合同的甲方、乙方和丙方可合称为各方或分别称为一方。

第二条综合授信额度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其项下基础贷款额度、附加贷款额度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

2.2 在综合授信期限内,甲方可在基础贷款额度内向乙方申请个人房产按揭贷款、综合消费贷款、自助支付综合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可在附加贷款额度内向乙方申请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或经营用途的附加贷款。

2.3 甲方基础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基础贷款额度,在综合授信期限内且基础贷款可用额度大于零的情形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循环使用综合消费贷款、自助支付综合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

各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对甲方的贷款(基本信息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本金余额自动纳入本合同项下,直接占用本合同项下基础贷款额度。

2.4 甲方附加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附加贷款额度,在综合授信期限内且附加贷款可用额度大于零的情形下,经甲方另行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审批同意后,甲方可循环使用本合同项下附加贷款额度。

2.5 甲方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下贷款时,应接受乙方对甲方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和抵押物价值的评估,并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真实性和支用合规性的审查。

乙方有权根据评估及审查的结果对甲方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第三条综合授信期限3.1本合同项下综合授信期限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

3.2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的综合授信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乙方不受理甲方超过该授信期限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四条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4.1甲方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时,须按乙方要求另行签署借款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该等借款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借款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2甲方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方式、支付对象(范围)、还款方式等要素,通过甲方、乙方签署的借款合同予以约定。

4.3综合授信额度项下贷款必须用于甲方、乙方约定的用途。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有价证券、期货、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用于从事房地产经营,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得套取现金,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领域,不得用于监管机构禁止银行贷款进入或支持的领域。

第五条还款5.1甲方应按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各笔贷款到期的先后顺序进行还款。

如多笔贷款同时到期的,乙方有权决定各笔贷款之间的还款顺序及比例。

5.2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任何一笔贷款本息的,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的金额。

乙方在甲方账户中扣收款项时, 账户中的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扣收当日乙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如该等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贷款本息的,乙方仍享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第六条综合授信担保6.1本合同项下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提供的最高额抵押担保。

6.2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具体约定6.2.1主合同及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1)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授信期限内,甲方、乙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均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2)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

(3)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同的约定。

如主合同约定甲方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均为该部分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依主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债务提前到期的,则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经各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生效之前,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附件二《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清单》所列乙方享有的债权,亦转入本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6.2.2抵押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抵押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2.3抵押物和抵押权行使期间(1)丙方以本合同附件一《个人抵押房产清单》所列明的财产向乙方抵押,乙方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享有抵押权,该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2)抵押物需要进行评估的,由具有相应资格且经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其评估价值见本合同附件一《个人抵押房产清单》约定。

本合同所述之抵押物评估价值并不作为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乙方、丙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抵押权应当在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6.2.4抵押物的保管(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应以适当和有效的方式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并合法、适当地占有、使用、管理和经营抵押物,依法负责缴纳相应的税费。

丙方应接受乙方对抵押物状况的随时检查。

(2)除本合同第15.8款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有价值减少的可能,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丙方应就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6.2.5抵押物的保险(1)丙方应根据乙方指定的险种、保险期限、投保金额为抵押物办理保险,乙方为该抵押物保险的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变更保险的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不得出现退保、迟延缴纳保费等影响乙方保险权益的行为。

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抵押物保险单和续保单原件由乙方保管。

(2)如丙方没有按本款前述约定办理保险或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以丙方代理人身份为丙方直接办理投保或续保并支付保险费,丙方需偿还乙方为丙方垫付的保险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抵押物灭失、毁损等情形,乙方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保险或续保,抵押物凡发生可归属于抵押物保险范围内的损失的,或者抵押物因第三方的行为发生灭失、毁损,丙方未从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金的或者丙方已办理了抵押物保险,但出险原因为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公司免责事由的,均适用本合同第11.8款的约定。

(5)就抵押物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丙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i)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ii)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iii)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或直接存入丙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继续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iv)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丙方自由处分。

6.2.6抵押登记(1)丙方和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及时到抵押物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或抵押物所有权属证明正本交乙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所有权或其中任一权能发生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转移或变更,或发生法定应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的事宜,有关当事人应于法定期间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甲方的声明和保证7.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借款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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