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用具、燃气设施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选录
【燃气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2013)

CJJ 12—20131 总则1.0.1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住宅中燃气灶具、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等燃具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和验收。
1.0.3安装的燃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生产许可证。
1.0.4燃具应由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安装。
1.0.5燃具安装及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domestic gas burning appliances以城镇燃气为燃料的家庭烹调、热水和热水采暖等燃烧装置的总称,简称燃具。
2.0.2给排气方式air supply and exhaust system将燃具依据给气或排气进行分类的一种方式。
2.0.3敞开式(A型)unvented system燃具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烟气也排放在室内的给排气方式。
2.0.4半密闭式(B型)vented system燃具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的给排气方式。
分自然排气式和强制排气式两种。
2.0.5密闭式(C型)direct vented systema燃具燃烧用的空气通过给气管来自室外,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整个燃烧系统与室内隔开的给排气方式。
分自然给排气式和强制给排气式两种。
2.0.6自然排气式natural exhaust type natural draught flue type烟气通过排气管或给排气管依靠自然通风排到室外的方式。
2.0.7强制排气式forced exhaust type fanned draught flue type烟气通过排气管或给排气管依靠风机排到室外的方式。
2.0.8平衡式隔室balanced compartment专门设计或改造安装一台或多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的封闭隔室(非居住空间),燃烧用空气来自隔室外。
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程

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程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程一、总则为了确保家庭使用的燃气器具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家庭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全管理。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综合管理,分工负责;3. 科学合理的配备燃气器具,确保其质量安全;4. 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器具的正常使用;5. 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设施和装备1. 安全设施:每个家庭应配备燃气泄漏报警器、火焰探测器、烟雾报警器等安全设施,以及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备;2. 安全装备:家用燃气器具应具备过热保护装置、燃气泄漏自动切断装置等安全装备,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切断气源。
五、安全使用1. 安全检查:每天使用前应检查燃气器具的连接是否牢固,管道是否漏气,是否有燃气泄漏的异味;2. 安装位置:燃气器具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无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位置,与水槽、水管保持一定的距离;3. 正确点火:正确使用点火装置,避免产生火花;4. 定时关燃气: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确保没有燃气外泄;5. 检修维护: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燃气器具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防范措施1. 防火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户的防火意识;2. 燃气泄漏预警:用户家庭应配备燃气泄漏报警器,当检测到燃气泄漏时发出警报;3. 灭火设备配备:每个家庭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备,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4. 突发情况处理:在发生燃气器具事故时,应及时切断燃气源,开窗通风,报警求助,并进行适当的灭火处理;5. 定期维护检查:每年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燃气器具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七、责任追究1. 用户违反本规程造成燃气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 燃气供应单位和安装维修单位未按规程进行安装和维修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按程序进行修改并重新颁布。
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范

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范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范为了保障家庭使用燃气燃具的安全,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制定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范如下:一、选购燃气燃具1.购买正规品牌:选择有正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的知名品牌,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2.查看产品标识:购买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包括厂商名称、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书等。
同时确保产品合格证的有效性。
3.正品认证:购买时应查看产品是否通过相关认证,如CCC认证、3C认证等,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二、安装燃气燃具1.选择专业人员:安装燃气燃具应由专业的燃气安装人员进行,在安装前应查验其相关的资质证书。
2.检查燃气管道:在安装之前应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完好,无漏气现象,并确保管道材料符合规范。
3.安装位置选择:根据燃具的特性和规格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确保充分通风和安全使用。
4.正确连接燃具:连接燃具时要确保连接口清洁无损,接口紧固可靠。
同时要检查燃气入口阀门是否打开,燃气管道安全阀是否安装合理。
三、使用燃气燃具1.正确使用说明书:在使用燃气燃具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保持通风良好:在使用燃气燃具时要确保房间通风良好,尤其是使用燃气灶时,要及时开启抽油烟机或打开窗门,防止烟雾积聚导致缺氧。
3.及时检查漏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的情况,可以使用肥皂水涂抹在管道连接处,如有气泡冒出则表示有漏气,应立即请专业人员维修。
4.谨防燃气泄漏:如发现燃气泄漏的迹象,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不要使用明火或电器开关,避免火花引起爆炸。
四、定期维护保养1.清洁燃气燃具:定期清洁燃气燃具,保持其表面干净,并清除油污和灰尘,防止火焰不稳定或堵塞气流。
2.检查燃气管道:定期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松动、老化或损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定期检验燃具:每年都要请专业人员进行燃具的定期检验,包括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家用燃气用具、燃气设施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选录

实用文档. 家用燃气用具、燃气设施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选录一、【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5.0.10 燃气管道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2 . 连接部位以牢固、不易脱落。
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的承插接头、螺纹接头、或专用卡箍紧固;3. 软管长度应少于2米,---不得产生弯折、拉伸、脚踏等现象。
龟裂、老化的软管不得使用。
4. 在软管连接时不得使用三通,形成两个支管。
---燃气软管不应安装在有火焰和辐射热的地点。
二、【燃气燃烧器具平安技术通那么】GB 16914-19976.2.1.1以下房间和部位严禁安装燃具:卧室、地下室;浴室;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电线、电器设备处。
6.2.2 安装燃具的厨房或房间的建筑应符合以下规定:c) 接近卧室的安装房间或厨房应有门和卧室隔开。
6.6.2.2排气筒应符合以下规定:排气筒应有效的排除烟气;排气筒的直径不得小于燃具排气筒连接外的直径;排气筒上应设置平安排气罩〔燃具上有的除外〕,不得设置挡板;排气筒顶端必须安装有效的防风、雨、雪的风帽,其位置应处于不受风压影响的地点三、【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第3.0.1条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或单独的房间里,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安装在通风良好的过道里。
不宜装在室外。
第3.0.2条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热水器的排烟应符合以下要求:1.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内应有排烟道。
二、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预留有断面积不小于0.02m3的百叶窗,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mm的空隙。
第3.0.4条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热水器的供气、供水管道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也可采用软管连接。
当采用软管连接时,燃气管应采用耐油管,水管应采用耐压管。
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m。
软管与接头应有卡箍固定。
二、热水器与煤气表、煤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
第3.0.5条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自然排烟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民用建筑中,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有单独的烟道,当设置烟道有困难时,也可设共用烟道,但排烟能力和抽力应满足要求。
家用燃气燃烧具安全规定

家用燃气燃烧具安全规定一、燃气燃烧具的安装1、燃气燃烧具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且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装。
2、燃气燃烧具安装前,应先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损坏、漏气等现象,以确保安全。
3、燃气燃烧具安装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安装,不得自行改动,以免造成不安全。
4、燃气燃烧具安装完毕后,应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确保安全。
二、燃气燃烧具的使用1、使用燃气燃烧具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不得自行改动,以免造成不安全。
2、燃气燃烧具使用前,应先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损坏、漏气等现象,以确保安全。
3、燃气燃烧具使用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得在密闭空间内使用,以免造成火灾。
4、燃气燃烧具使用时,应注意观察,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安全。
三、燃气燃烧具的维护1、燃气燃烧具的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且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维护。
2、燃气燃烧具维护时,应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损坏、漏气等现象,以确保安全。
3、燃气燃烧具维护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不得自行改动,以免造成不安全。
4、燃气燃烧具维护完毕后,应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确保安全。
四、安全提示1、家用燃气燃烧具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乱改动,以免造成不安全。
2、家用燃气燃烧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
3、家用燃气燃烧具安装前,应先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损坏、漏气等现象,以确保安全。
4、家用燃气燃烧具使用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得在密闭空间内使用,以免造成火灾。
五、事故案例1、某城市,一家家庭使用燃气燃烧具,由于安装不当,燃气管道漏气,造成火灾,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2、某城市,一家家庭使用燃气燃烧具,由于操作不当,火焰失控,造成火灾,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3、某城市,一家家庭使用燃气燃烧具,由于维护不当,燃气管道漏气,造成火灾,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结论家用燃气燃烧具的安全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在燃气燃烧具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要乱改动,以免造成不安全。
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程

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程家用燃气燃具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家用燃气燃具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家庭使用的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暖气等燃气燃具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家用燃气燃具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所有涉及家用燃气燃具的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安装及验收第五条安装燃气燃具应有相关资质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具备安全认知和操作能力。
第六条安装燃气燃具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燃气燃具与气源管道的连接牢固、气体流量合理、使用方便等。
第七条燃气燃具安装完毕后,应由安装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八条燃气热水器、燃气暖气等燃气燃具应当配备安全控制装置,如漏电保护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燃气燃具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燃气燃具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使用安全第十条使用人员应当熟悉燃气燃具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和保养燃气燃具。
第十一条在使用燃气燃具时,应定期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松动、燃气管道是否漏气,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第十二条使用燃气燃具时,应保证通风良好,避免烟雾积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在使用燃气燃具时,严禁使用明火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
第十四条燃气燃具应安装在稳固的地方,避免摇晃和翻倒造成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燃气燃具应定期保养,如清洗灶具、热水器内部、燃气管道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发现燃气燃具存在异常,如明火颜色异常、燃烧情况不稳定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四章废弃处理和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卸除的燃气燃具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严禁私自丢弃或擅自改装。
第十八条发生燃气燃具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切勿使用明火,尽快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相关责任和执法第十九条燃气燃具的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对燃气燃具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燃气燃具的安全管理和维护负有义务。
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与应急处置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便民、保障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和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燃气工作的投入,为燃气发展规划落实、燃气设施建设、科技发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燃气事业发展、安全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做好安全用气宣传与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督促和技术保障。
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燃气用气设备及附属装置、配件、气瓶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燃气使用规范及相关法规解读

燃气使用规范及相关法规解读燃气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能源之一,使用范围广泛,但是由于燃气的性质特殊,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有相关的燃气使用规范和法规,对燃气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将就燃气使用规范及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加理解并正确使用燃气。
首先,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务必按照规范操作。
首先,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老化腐蚀现象。
其次,安装燃气设备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由专业人员安装,确保安全可靠。
同时,在使用燃气过程中要注意气味异常。
一旦闻到气味不对的燃气味道,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风换气。
不要随意打开火源或电器开关,以免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如果情况严重,要及时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求助。
除了用户注意事项外,对于燃气行业和燃气设施的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部门要加强燃气市场准入监管,对不符合标准的燃气设备进行淘汰和整改。
对于燃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也要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此外,燃气使用规范和安全法规也是保障燃气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国都有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进行规范。
比如,《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条例》、《燃气用具安全标准》等法规,对燃气行业中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使用规范和安全法规的存在,对于燃气行业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只有严格执行法规,加强监管,才能保障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对于广大用户来说,也要增强安全意识,不要擅自改装燃气设备,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总的来说,燃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燃气的性质特殊,使用时一定要谨慎小心,按照规范操作。
同时,对于燃气行业和相关部门来说,要加强监管,贯彻执行相关法规,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通过本文的解读,能够引起大家对燃气安全的关注,共同为建设安全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用燃气用具、燃气设施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选录
一、《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
5.0.10 燃气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 . 连接部位以牢固、不易脱落。
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的承插接头、螺纹接头、或专
用卡箍紧固;3. 软管长度应少于2米,---不得产生弯折、拉伸、脚踏等现象。
龟裂、老化的软管不得使用。
4. 在软管连接时不得使用三通,形成两个支管。
---燃气软管不应安装在有火焰和辐射热的地点。
二、《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 16914-1997
6.2.1.1下列房间和部位严禁安装燃具:卧室、地下室;浴室;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电线、电器设备处。
6.2.2 安装燃具的厨房或房间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c) 接近卧室的安装房间或厨房应有门和卧室隔开。
6.6.2.2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排气筒应有效的排除烟气;排气筒的直径不得小于燃具排气筒连接外的直径;排气筒上应设
置安全排气罩(燃具上有的除外),不得设置挡板;排气筒顶端必须安装有效的防风、雨、雪的风帽,其位置应处于不受风压影响的地点
三、《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
第3.0.1条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或单独的房间里,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安装在通风良好的过道里。
不宜装在室外。
第3.0.2条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水器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内应有排烟道。
二、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预留有断面积不小于0.02m3的百叶窗,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mm的空隙。
第3.0.4条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水器的供气、供水管道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也可采用软管连接。
当采用软管连接时,燃气管应采用耐油管,水管应采用
耐压管。
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m。
软管与接头应有卡箍固定。
二、热水器与煤气表、煤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
第3.0.5条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自然排烟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民用建筑中,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有单独的烟道,当设置烟道有困难时,也可设共用烟道,但排烟能力和抽力应满足要求。
四、《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地下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10.2.8 (1)家用燃气灶和实验用的燃烧器,其连接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应有接口;(3)燃气用软管应采用耐油橡胶管;(4)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
(5)橡胶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门。
五、《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GB17905—1999
6.5.1 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判废年限应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应为8年。
燃气灶具的判废年
限应为8年。
6.5.2 燃气热水器发生如下故障之一时应予以判废:a)燃烧工况严重恶化;b)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损和火焰外露;漏水、漏气;
六、《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2号1998年1月1日施行
第五章城市燃气使用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三)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四)燃气器具包括燃气灶具、公用燃气炊事器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器、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交通运输工具、燃气冷暖机、燃气计量器具、钢瓶、调压器等。
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1991年5月1日施行
第四章城市燃气的使用第二十四条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批准。
第二十六条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严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有权加以制止,责令恢复原状,对于屡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气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可以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暂停供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