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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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2012定额计算规则

说明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座)计算的为“个(或座)”。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A.1 土、石方工程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

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包括外墙保温板)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

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线计算。

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单位:m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

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原则1.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统一采用建筑行业标准进行计算。

2.建筑面积包括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

二、建筑总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外表面投影的面积,包括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之和。

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应遵循以下规则:1.采用不同高度的屋面、顶层局部楼面、蹲式化粪池、排污设施等附属建筑物的总平面积不计在建筑总面积内。

2.在一户不相交建筑物中,每户的分户建筑物面积之和作为建筑总面积。

三、建筑净面积计算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用于生产、办公、居住和其他使用的实际面积。

计算建筑净面积时,应遵循以下规则:1.所有墙体、柱子、梁、板等结构构件的外表面积不计在建筑净面积内。

2.规定的建筑计算高度以内的楼梯、电梯、管道井、机房等公共设施的面积及其管线的面积应计入建筑净面积。

3.非公共设施的走廊、门厅、玄关等面积不计入建筑净面积。

4.套内使用面积已计入建筑净面积。

四、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套内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内独立的、不计公共面积的使用面积。

计算套内建筑面积时,应遵循以下规则:1.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住宅的室内使用面积和相关的辅助用房面积。

2.室内使用面积包括居住空间、卫生间、厨房等。

这些面积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如居住空间按人均使用面积的要求计算。

3.相关的辅助用房面积包括储物间、阳台、走廊等。

这些面积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如阳台按一定比例计算。

五、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具有特殊用途的建筑,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计算这些建筑的建筑面积时,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定进行计算。

六、监督与检查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建筑面积计算相关的材料,并接受河北省建设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如有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证建筑面积的计算准确和合理。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您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几家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已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根据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作如下通知:一、2006年3月3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

二、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解释。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层高 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11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11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完整)最新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完整)最新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

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建筑物计算面积标准

建筑物计算面积标准

建筑物计算面积标准
建筑物计算面积的标准通常取决于具体的国家或地区的建筑法规和标准。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面积计算包括了建筑的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墙面面积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物面积计算标准:
1. 建筑地面面积,建筑地面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占地的实际面积,包括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占地面积。

2. 建筑楼板面积,建筑楼板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楼板的面积总和,通常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横截面积总和,包括房间、走廊等可使用的地面面积。

3. 墙面面积,墙面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和内墙的表面积总和,通常是指建筑物各层墙面的总和,包括外墙、内隔墙、隔墙等的表面积。

4. 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外轮廓线所围成的总面积,包括地面面积、楼板面积和墙面面积的总和。

这些标准通常是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用途来确定的,例如住宅
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在计算面积时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
规定。

此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可能有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标准来进行计算和规划。

建筑面积的计
算对于合理规划建筑空间、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以及保障建筑质量都
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2012定额建筑工程计算规则(高清版)

河北省2012定额建筑工程计算规则(高清版)

河北省2012定额建筑工程计算规则(高清版)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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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已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根据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作如下通知:一、2006年3月3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

二、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解释。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层高 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11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11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 view room 2.0.17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1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 6.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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