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9月1日起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执行新标准

为落实《国家疫病防控中长期规划》,促进口蹄疫防控工作开展,自2013年9月1日起,国家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将逐步执行新的疫苗质量标准。
通知规定了标准修订参数和实施时间,在现有口蹄疫疫苗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效力检验标准,增加内毒素和总蛋白检测参数。
(一)自2013年9月1日起,新生产的口蹄疫灭活疫苗及合成肽疫苗效力检验标准由每头份3PD50提高到6PD50;新生产的口蹄疫灭活疫苗内毒素每头份疫苗不超过50EU。
(二)口蹄疫灭活疫苗总蛋白检测参数分两个阶段实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总蛋白含量实施不定期抽样检测,并公开检测结果;2015年1月1日起,总蛋白含量每ML疫苗不高于500ug。
(三)新的检测参数实施前生产的产品,可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并按原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验。
通知提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拟订效力检验、内毒素和总蛋白检测标准,修订口蹄疫灭活疫苗及合成肽疫苗质量标准,尽快报农业部发布执行。
同时,要加强口蹄疫疫苗新质量标准执行中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通知要求,各口蹄疫疫苗生产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组织企业生产和质量检验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新增检测参数,掌握检验技术,确保口蹄疫疫苗质量标准提升工作顺利实施。
(摘编自:中国兽药1142013-6-8)9月1日起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执行新标准6月7日,农业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部分省份口蹄疫防控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口蹄疫防控形势,全面部署下一阶段防控工作。
首席兽医师于康震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构建口蹄疫区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将防控工作抓好抓实,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保障畜产品特别是牛羊肉的有效供给。
于康震指出,各地要准确把握当前防控形势,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措施联动,近期重点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把基础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种公牛、奶牛的免疫工作,做好牛羊强制免疫,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切实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摸清底数。
GB T 18935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GB/T 18935- 2003
口蹄 疫诊 断技 术
Diagnostict echniquesf orf oot-and-mouthd isease
2003一01一10发布
2003一05一01实施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2.2.3.4 棋盘式滴定
2.2.3.4.1 用“U',形底微量板。首先每孔(全部 96孔)加 50p LV BD缓冲液。
2.2.3.4.2 将 12个补体稀释液移人微量板 1列 ̄12列。即将管 1(1,25稀释)补体加人第 1列(Al
一H1)8孔,每孔 50p L;将管2(1,50稀释)补体加人第 2列(A2-H2)8孔,每孔50P I;依此类推,将
5。] }05 050i
高免血清t 25
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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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50
被检抗原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补体t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37'C振荡 60m in
敬化红细胞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S
37'C振荡 30m in
GB/T 18935- 2003
2.3.2.2 加高免抗血清 a) 稀 释 血清:将“()’,、“A’,两型血清分别以 VBD作 1:8稀释。
b) A l ,A 5孔加 1,8"0.,型血清 25p [./孔,A2孔加50P I/孔。 BI孔加 1,8"A0型血清25[A -/孔,B2孔加50p I/孔 表 5 F MD V 微 f 补 体 结合 试 验 单 位 为微升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批次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
(2)剂量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
(3)效力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
(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
(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
②疫苗应在2-8℃避光保存。
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
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1)牲畜要求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
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
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
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疫苗检查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
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
(3)接种器械①仔猪使用12-16号(2.5cm)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16-18号(4.0cm)针头,牛使用16-20号(4.0cm)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12-18号(2.5-4.0cm)。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
(4)接种安全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7-10d,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
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
猪口蹄疫的防控技术

411搞好 饲 养管 理 , .. 落实 各项 生 物安 全 措施 ,
坚 持消 毒制 度 。防止 其他 动物进 入 猪舍 和生 产 区 .
实行 隔离饲 养 , 进 全 出的管理 制度 。 全 41 .. 2定期 进行 免疫 检 测和 疫 病监 控 .按 国家
颁 发 的《 口蹄疫 防治 技 术规 范 》 规 文件 的规 定 落 法
之 间无 免疫学 交叉 反应 ,同型 的不 同毒株 之 间 。 抗
原性 也 有不 同程 度 的差 异 。我 国发 生 的 主要是 O、 A与亚洲 1型 。
发病 急 , 流行快 , 传播 广 , 发病 率 高 , 亡率 低 。 死 发病 初 期 体 温 升至 4 ℃~ l 不 食 , 神 沉 郁 。 O 4 ℃, 精 蹄 冠、 蹄叉 、 蹄踵 部 、 口鼻 部 、 口腔 黏 膜及 乳 头皮 肤 出
规 模 葬狺
规模 猪 场如 何正 确 用药
1.... .-J ...J.- . . .
猪 口蹄疫 的 防控 技 术
万 遂 如
( 中国畜牧 兽 医学会 家畜传 染病 学 分会 , 吉林 长春 1 0 6 ) 302
猪 口蹄 疫是 偶蹄 兽发 生 的是一 种急 性 、热性 、 高度 接 触性 传 染 病 。其 特 征是 在 蹄 部 和 口鼻 部 皮 肤、 口腔 黏膜 及 乳 房皮 肤 发 生水 疱 和 溃烂 , 重 者 严 可 造成 死亡 。我 国将本 病 归为一 类传 染病 。
1 病原 体
8 %以 上 , 年 猪病 死 亡 率 也 很 高 , 娠母 猪 发病 0 成 妊
可 引起 流产 、 部分 死亡 。有 的猪群 存在 0型 口蹄疫
与 亚洲 1型 口蹄 疫 混 合感 染 , 病 情 复 杂化 . 仅 增大 了发 病率 与病 死率 。
猪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病毒属于小RNA病毒科(picornaviridae)口疮病毒属(aphthovirus),有7个血清型(O、A、C、Asia1(亚洲1)、SAT1(南非1)、SAT2(南非2)和SAT3(南非3)),型间无交叉保护。
每个血清型内有许多抗原性有差别的病毒株,相互间交叉免疫反应程度不等。
口蹄疫病毒呈球形,无囊膜,粒子直径28~30nm,放大150万倍似小米粒大小。
完整的病毒由衣壳包裹一个分子的RNA组成, 分子量为6.9×106。
电镜下可见病毒中心是紧密团集的RNA,外裹一层约5nm薄的衣壳。
衣壳呈二十面体结构,由4种结构蛋白各60个分子组成。
衣壳上有高度疏水的小洞,它允许小分子如铯离子进入。
这一特性决定了FMD病毒粒子有高的浮密度,在小RNA 病毒中最高。
完整病毒子的氯化铯浮密度为 1.43g/mL,沉降系数为146S。
在病毒培养物中另有3种组成各异的颗粒。
无核酸的空衣壳浮密度为1.31g/mL,沉降系数为75S,分子量为 4.7×106。
口蹄疫病毒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即是mRNA,又是负链RNA的模板,约有8500个核苷酸(nts)组成。
防治:扑杀病畜及染毒动物扑杀动物的目的是消除传染源,病毒是最主要的传染源,其次是隐性感染动物和牛、羊等持续性感染带毒动物。
免疫接种1.目的是保护易感动物,提高易感动物的免疫水平,降低口蹄疫流行的严重程度和流行范围。
2.限制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染毒物品移动。
3.目的是切断传播途径。
小到一个养猪户,大到一个国家,要想保持无口蹄疫状态,必须对上述动物和物品的引入和进口保持高度警惕。
药物治疗使用口蹄一针灵,口蹄一针灵对猪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口炎、心肌炎、心脏功能衰退、口疮、水泡及腐蹄病等,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规模化猪场口蹄疫防控技术规范

消毒 、 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5 . 2 . 2 猪 场 应 有 专 业 兽 医 人 员 。有 条 件 的场 应 开 展 主要 传染 病及 免疫监 测 工作 。 5 . 2 . 3 建 立完整 的养 殖和 防疫 档案 , 包括 免疫 记 录 、 投人 品使用 记 录 、 疫病 诊疗 和卫 生 消毒记 录 、 免疫抗
下列 术 语和定 义适 用 于本文 件 。
3 . 1 规 模化 猪场 ( i n t e n s i v e p i g f a r ms )
本标准起草单位 : 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 诊断中心 、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 本标 准主要 起草人 : 李爱巧 、 蔡扩军 、 陈发喜 、 吴 星星 、 何生 、 王六合 、 范玉娟 、 杨小亮 、 王璐 、 王涛
3 . 2 废 弃物 ( w a s t e )
主要包括粪 、 尿、 污水 、 病死猪 、 过期兽药 、 残余
疫苗 和疫 苗瓶 。
3 . 3 动 物 防疫( a n i m a l e p i d e mi c p r e v e n t i o n )
动物 疫 病 的预 防 、 控制 、 扑 灭 和动 物 、 动 物产 品
生产 的具有 相 同代码 、 组成 均一 的全 部疫苗 。
3 . 5 剂量 ( d o s a g e )
下列文 件对 于本文 件的应用 是必 不可少 的 。 凡是 注 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 仅 所 注 日期 的版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体监测和用药记录, 并整理归档 , 档案保存 5 年以上。
5 . 2 . 4 场 外 人 员 及 车 辆 不 得 随 意 进 人 生 产 区 。不
养殖技术-怎样给奶牛注射口蹄疫疫苗

养殖技术-怎样给奶牛注射口蹄疫疫苗实施免疫接种是综合防控奶牛口蹄疫最有效的措施。
秋季免疫即将开始,但在免疫过程中,常因防疫人员忽视了一些技术细节而影响了免疫质量,牛群一旦受到周围环境的疫情威胁,则很容易造成疫情发生和传播。
笔者结合实践,对奶牛口蹄疫科学免疫谈几点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确保疫苗有效1.疫苗贮藏。
疫苗贮藏的环境温度为2-8℃,不能低于0℃,严禁冻结。
2.疫苗运输。
疫苗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远离热源并避免日光直射。
3.疫苗检查。
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疫苗的名称、厂家、批号、有效期、物理性状、贮存条件等是否与说明书、瓶签内容相符。
要明确剂量、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
坚决不用过期、无批号、油乳剂破乳、颜色异常、有沉淀、有异物及异味、瓶盖松动及瓶身破裂或不明的疫苗。
4.疫苗预温及摇匀。
疫苗使用前应置于室温(15℃-25℃)预温2小时。
若疫苗过冷,则会导致奶牛注射疫苗后出现较大反应。
疫苗在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但不可剧烈震摇,防止气泡产生。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均质。
5.疫苗启封。
疫苗启封前要先进行瓶口消毒,启封后的疫苗应于2小时内用完,吸出的疫苗液不可再回注入瓶内。
6.疫苗安全试验。
疫苗在使用前应先进行小规模预试验,确定使用安全后,再大范围免疫注射。
7.注苗时间。
注射疫苗的时间要根据季节而定,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应选择在中午天暖时注射;夏秋时节气温较高,应选择在清晨或傍晚前注射。
8.疫苗注射。
疫苗注射的部位要准(在颈部上1/3处或臀部肌肉经消毒后垂直插针,防止插入血管、神经),剂量要足(常规免疫时,无论牛只大小,只要到首免日龄均使用正常量,而不是幼畜半量,紧急免疫时注射量加倍),进针要稳,拔针要慢,严禁采用“飞针”方式。
二、严格执行免疫程序按照农业部规定和生产实际需要,犊牛90日龄进行首免,首免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经产奶牛在配种前1个月和配种后第五和第六个月时各免疫一次。
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041019110027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 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 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 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口蹄疫疫情确认、疫情处置、疫情监测、免疫、检 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口蹄疫防治活动有关的 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2.1 诊断指标 2.1.1 流行病学特点 2.1.1.1 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 羊、山羊、猪及所有野生反刍和猪科动物均易感,驼科动物(骆驼、 单峰骆驼、美洲驼、美洲骆马)易感性较低。 2.1.1.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及临床发病动物。感染动物呼 出物、唾液、粪便、尿液、乳、精液及肉和副产品均可带毒。康复期 动物可带毒。
72
6.4.2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 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加强日常监督检 查。 6.4.3 各地根据防控家畜口蹄疫的需要建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站,对家畜及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发现疫情, 按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口蹄疫疫情认定和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处 置。 6.4.4 由新血清型引发疫情时,加大监管力度,严禁疫区所在县 及疫区周围 50公里范围内的家畜及产品流动。在与新发疫情省份接壤 的路口设置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卡实行 24小时值班检查;对来自疫 区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消毒,对非法运输的家畜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6.4.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转运、屠宰、加工、经营、 食用口蹄疫病(死)畜及产品;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允许,不得随 意采样;不得在未经国家确认的实验室剖检分离、鉴定、保存病毒。 7 保障措施 7.1各级政府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各项防治技术落实到 位。 7.2各级财政和发改部门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免疫、监测、 诊断、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防治技术工作经费落实。 7.3各级兽医行政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本技术规范,加强 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培训和演练应急队伍。 7.4发生口蹄疫疫情时,在封锁、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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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批次
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
(2)剂量
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
(3)效力
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
(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
(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
(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
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
②疫苗应在2-8℃避光保存。
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
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
(1)牲畜要求
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
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
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
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疫苗检查
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
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
(3)接种器械
①仔猪使用12-16号(2.5cm)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16-18号(4.0cm)针头,牛使用16-20号(4.0cm)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12-18号(2.5-4.0cm)。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
(4)接种安全
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7-10d,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
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
(5)接种操作
①注射部位剪毛后用碘酊或75%酒精棉擦拭消毒,再用
挤干的酒精棉擦干消毒部位。
②用于接种的疫苗从冰箱取出后,应先预温至室温再进行注射,瓶塞上应固定一只消毒过的针头,其上覆盖酒精棉球。
③吸出的疫苗液不可再回注于瓶内,针筒排气溢出的疫苗液应吸积于酒精棉球上,并将其收集于专用瓶内,用过的酒精棉球、碘酊棉球应收集到指定容器内,与疫苗瓶一同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疫苗要注入深层肌肉内,牛、羊注射部位在颈侧中部上1/3处;猪选择耳根后,注射时避开耳道。
注射时针头与皮肤表面呈45度,避免疫苗的流出。
⑤一支注射器只能用于一种疫苗的接种,接种时针头要逐头/只更换。
⑥注射剂量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⑦疫苗在免疫过程中暂停接种时,应低温保存并避免日光直射。
⑧每瓶疫苗启用后,瓶内剩余疫苗用蜡封闭针孔,于2-8℃贮存,超过24h不可再用。
5、推荐免疫程序
(1)猪的免疫程序
①规模化猪场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怀孕母猪:分娩前1个月接种。
仔猪及育成猪:非免疫母猪所产仔猪20日龄首免,30日龄后加强免疫一次,100日龄再接种一次(外调猪可适当顺延);免疫母猪所产仔猪25-35日龄首免,60日龄二免。
②散养猪只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母猪:每年接种2次。
仔猪及育成猪:仔猪断奶时首免,30日龄后加强免疫一次,100日龄再接种一次。
外运猪:出场前30天接种。
(2)牛、羊的免疫程序
母牛:分娩前2个月接种一次。
犊牛:4月龄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6个月后二免,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母羊:分娩前4 周接种一次。
羔羊:4月龄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6个月后二免,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母羊的秋季免疫应注意选择在配种前4周进行。
6、免疫效果监测
(1)免疫接种后,应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掌握免疫动态,及时加强免疫。
(2)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对牲畜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并指导免疫工作。
(3)免疫效果监测应建立记录档案。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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