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概论

合集下载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知识产权法是指对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调整
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由法律授予的权利,以保护创新、创造
和发明所产生的智力产权。

知识产权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包括多个领域,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每个
领域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和特点。

专利权是对发明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专有
权利。

通过专利权的保护,发明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市场独占权,使
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并获得技术投资回报。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例如,在专利法中,除了对发明者的专利权进行保护,还对公众的使用权、竞争
权等进行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除了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还对公
众的合理使用权、学术研究权等进行保护。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调整。

它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概论》PPT课件

《知识产权概论》PPT课件

著作权 邻接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两者的结合,即工业版权 工业版权的特点: 1、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 2、注册保护制和较短的保护期 3、享有复制权和发行权
讨论: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现象?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私权);
是因为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 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具备 了民事权利最基本的特征。 (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
理论依据;须经法律确认或授予才
能成为知识产权,成为一项特殊的 民事权利。
• (2)知识产品的类别 (创造性成果、经营 性标志、经营性资信)
• (3)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 质性、公开性)
六、知识产权法的功能 1、为智力成果完成益提供保障。 2、为智力成果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交流提供法
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
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
观管理的内容。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
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
考虑。
• 即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 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 的有效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3、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陈美 章 北大)
4、地域性、权利受限制性(包括法 定时间性和非专有性) (刘春田 人大)
5、法律确认性(①确认先后②进行保护)
、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其他)
(一)专有性 (非专有性)——看似矛盾, 实则统一
专有性 1、权利受法律保护
2、排它性(排他性) 非专有性
产权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无期限性
不可分离性
3.
不可剥夺性
2.著作人身权具体权项 A 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B 署名权

C 修改权

D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 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 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 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 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 争法 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透明度原则 (四)独立保护原则 (五)自动保护原则 (六)优先权原则
第六节 著作权的转让和继承
一、著作权转让 概念与特点 著作权转让的四个法律问题 二、著作人身权的继承问题 1、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发表权 三、著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 四、合作作品的继承问题 五、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变更、终止的 著作财产权继承问题
第七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一、著作权的质押 二、著作权的信托 三、破产财团 四、强制执行的对象 五、离婚时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
2.2表演者权的内容 (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二)表演者财产权
对表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
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
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
3.唱片制作者权

知识产权概论范文

知识产权概论范文

知识产权概论范文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知识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制度。

它指的是一切与人的智力创造有关的资产,包括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商标、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当时的制造业暴涨,知识创造的重要性开始被社会认可。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知识和技术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出现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最早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追溯到1403年的英国。

知识产权的核心就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鼓励创新。

创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它推动科技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者的努力就可能受到侵权者的剽窃和盗用,对其产生的财富和创新动力将遭到侵犯,从而削弱了人们对知识创造的积极性和创新的激励,也限制了创新的速度和深度。

目前,主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专利权是保护发明创造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权利,它可以让创新者在一定的时期内独占利益,并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商标权是保护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并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商标的权利;版权是保护文学、艺术和学术作品的独特性和原创性,包括文学作品、音乐、电影、艺术作品等;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工艺、销售策略、客户清单等,它不能被公众所知晓,否则将对持有该商业秘密的商家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创新者获得合理的回报,鼓励他们继续进行创新和研发。

同时,它还促进了知识和技术的交流和分享,推动了全球创新能力的提升。

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者可以吸引投资并获得商业支持,从而将其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上的成功。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自由获取知识的权利之间存在着权衡。

过度保护知识产权可能会限制其他人的创新和发展,阻碍了全社会对知识的开放和分享。

专利基础知识(知识产权概论)

专利基础知识(知识产权概论)

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的定义●定义一: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

●定义二: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知识产权的分类●国际上通常将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即著作权)两大类。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著作权的概念:在我国,著作权法又称版权法,是基于作者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所创作的作品,而由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不正当竞争: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取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以致损坏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专利的定义: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地区性机构根据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况,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商标的概念:指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它是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一种专用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字面、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通常附注在商品或其包装上。

专利法简介●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顺应着改革开发的背景,于1984年3月12日经第六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专利制度是作为鼓励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的一种根本制度。

●专利的定义: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地区性机构根据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况,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知识产权概论》PPT课件

《知识产权概论》PPT课件

第一大类,著作权或者版权 及邻接权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2个权利--著作权或者版权; 邻接权。
1、著作权或者版权的基本定义:作者依法对 作品享有的权利。
主体: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
客体:作品。
2、邻接权的基本定义:作品的传播者对作品 的表现形式享有的权利。
主体:作品的传播者;
客体: 作品的表现形式。
采取了合理措施。)
整理课件
11
4、植物新品种权
保护对象:植物新品种。
中国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方式: ①植物新品种本身可以申请品种权; ②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可以申请发明
专利。
整理课件
12
5、商标专用权
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整理课件
13
6、企业名称权
保护对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企业名称。
整理课件
14
7、原产地名称权
整理课件
10
3、商业秘密权
保护对象: 未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TRIPS的定义: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在一定意义上属于秘密,即该信息作为整体或作 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并非通常从事有关信息 之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者容易获得的;
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
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
保护对象:原产地名称。
整理课件
15
第三大类 工业版权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
(1)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掩模作品或者拓扑图)
附着于各种载体上的电子产品元件和连接这些 元件的连线的有关布图设计。是以掩模图形的 方式存在于掩模板上,或者是以图形的方式存 在于芯片表面和表面下的不同深度,或者是以 编码方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介质中。

知识产权概论


• (四)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 • 美术作品 • 1、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 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 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 2、纯美术作品与实用工艺品(工艺美术品) 纯美术作品与实用工艺品(工艺美术品) • 建筑作品 • 1、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 • 2、指建筑物(构筑物)本身,但须是外观具有美感的建筑。 建筑物(构筑物)本身,但须是外观具有美感的建筑。 • (五)摄影作品 • 1、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 的艺术作品。 的艺术作品。 • 2、具有创造性,翻拍的照片不是摄影作品。 具有创造性,翻拍的照片不是摄影作品。
• 曲艺作品 • 1、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 相声、快书、大鼓、 的作品 。 • 2、是供表演用的脚本 • 舞蹈作品 • 1、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 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 品 。 • 2、是供表演的舞谱。 是供表演的舞谱。 • 杂技作品 • 1、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 杂技、魔术、 品 。 • 2、是供表演的杂技动作设计
•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时间性 (二)地域性 (三)专有性
• 三、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1、宪法 2、民法通则 3、特别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 法等 4、行政法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知识产 权海关保护条例 5、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 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 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6、国际条约:

知识产权复习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一)知识产权概论多项选择题:1.自1980年以来,我国加入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其中包括[BCD]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E.《欧洲联盟商标注册条约》。

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法:狭义的知识产权法,仅指独立的知识产权法法典,是为形式上的知识产权法。

广义的知识产权法,指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视为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显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仅指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它有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体现①知识产权只能根据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并且只能在其产生的地域范围内有效;②知识产权相互独立,同一智力成果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相互无关;③知识产权可以分地域行使。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或独占性。

其基本含义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

(1)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是: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二)著作权选择题:1.甲完成乙委托设计的厂徽,但双方并未约定其著作权的归属。

因此该厂徽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C]A.乙;B.乙的主管机关;C.甲;D.甲与乙。

2.画家甲将其名画以2万元卖给乙。

乙因此取得[A]A.该画原件所有权和原件展览权;B.由该画产生的著作人身权;C.由该画产生的著作财产权;D.该画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

3.甲经乙许可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本。

甲从乙处所获得的是[D]A.邻接权;B.汇编权;C.翻译权;D.改编权。

4.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

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B]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这个术语是个“外来语”的意译。

关于这个术语的产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在17世纪中叶由法国的卡普佐夫(Carpzov)等人最先提出的;另一种是说最早出现于18世纪中叶的德国。

这个术语的英语表达为Inte11ectual Property(简称IP)或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Rights(简称IPR),德文表达为(.eistigesEigentum,日文泽为“知的财产”或“知的财产权”(过去曾经译为“知的所有权”或“无体财产权”)。

我国台湾地区将其译为“智慧财产权”,香港地区曾将其译为“智力产权”(香港回归以后,为了与内地取得一致,已经改用“知识产权”)。

我国将其译为“知识产权”始于1973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代表团首次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的领导机构会议,回国后所写的报告中,首次将这个术语译为“知识产权”,一直沿用至今。

英文中的Property及德文中的Eigentum,原意均为“财产”或“财产权”。

因此,将这一术语译为“智力产权”、“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似乎比“知识产权”更为确切些。

不过“知识产权”一词我们已经沿用三十多年了,只要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个术语的准确含义,就没有必要再对这一术语加以改译。

(二)范围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7月14日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到2006年12月为止,已有184个国家参加了这一公约)划分的知识产权范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权利,即作者权、版权(或著作权);(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即邻接权;(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即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权、实用新型权和科技法意义上的发明权;(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即发现权;(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即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工业版权;(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即商标权、商号权和地理标记权;(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即反不正当竞争权;(8)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概论》课件

总结词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授予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详细描述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和向他人许可实施其发明的专有权。专利权保护期一般为20年,到期后可申请续展。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使用、转让、许可和保护等权利。商标权保护期一般为10年,到期可续展。
数字技术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普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给权利人带来了更大的维权难度。
数字经济的机遇
数字经济的发展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提供了新的平台和空间。应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提升,各国纷纷加强立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强化立法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促进创新成果的商业化和社会化,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创新成果的运用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详细描述
总结词
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总结词
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利。著作权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详细描述
总结词
商业秘密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享有的专有权利。
详细描述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VS
国际条约是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达成共识的法律依据。例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这些条约规定了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知识产权概论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两种。

“列举主义”的方法,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

“概括主义”的方法,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界定,采取列举式可能难以包容其全部范围,而采取简要的概括方法较为适宜。

2、有关表述⏹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提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的演出、语音、广播;3.人类在各个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及商号名称;7.反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于知识活动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四、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专利法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概述一、发明人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二、申请人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

三、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的归属⏹一、自由发明⏹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发明人。

⏹二、共同发明⏹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是共同发明人。

⏹共同发明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职务发明创造(一)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具体包括:(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

委托发明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的种类A 发明(一)发明的概念1.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2.发明应当具有以下特征:(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二)、发明的分类(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各种制成品或产品。

(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B 实用新型(一)实用新型制度以实用为目的的产品新设计实际上是现在的实用新型的雏形。

1891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正式的《实用新型保护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用新型保护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的特征:(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2)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

C 外观设计(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的特点:(1)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外观设计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二)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在产业革命使大量工业品进入市场后应运而生的。

就世界范围来看,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定形式有多种多样。

在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方面,采用以交存的照片或图片为准的方式,而不像发明或实用新型采用文字说明方式。

专利权的产生A 专利的申请一、专利申请的原则(一)书面申请原则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二)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单一性原则1.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它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优先权原则1.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二、专利申请文件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及其摘要。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

(2)图片或者照片。

(3)简要说明。

(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首先,应当核实一下该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

三、专利申请的提出⏹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人办理申请事宜。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完毕后,应当尽早向专利局递交。

B 专利审查我国对发明专利审批采用审查制,即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实质审查才可授予专利权;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采用登记制,即只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予专利权。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1. 初步审查。

2.早期公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2)实质审查的核心内容是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1、初步审查⏹2、授权公告⏹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

三、专利的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1.复审是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处理决定的请求所进行的审查。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3.复审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专利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从专利申请被公告授权之日起,任何人都可以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5.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作出宣告或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

6.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7.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决定,对该决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纠纷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人签订并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时,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专利权受让人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上述使用费或转让费。

宣告专利权无效,即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

C 授予专利的条件一、专利授予的消极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二)科学发现⏹(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五)动物和植物新品种⏹(六)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七)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二、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之一:新颖性(一)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