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合集下载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考核试题及答案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考核试题及答案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考核一、单选题1.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单选题] *A医生B护士C全体医务人员√2.新技术具有()[单选题] *A可行性、高效性、逻辑性B可行性、安全性、效益性√C安全性、效益性、逻辑性3.项目负责人至少()将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单选题] *A .3个月√B.6个月C.1年4.新技术、新项目转为常规技术前需要()次以上评估[单选题] *A.2次√B.3次C.5次5.手术类技术的管理周期为()[单选题] *A半年至一年B一年至两年C一年至两年或更长√6.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条件?()[单选题] *A.拟申报的新技术必须符合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B、科主任组织, 科室讨论同意后, 按医院统一安排提出申报申请;C.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相关人员在OA中提交《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并附件上传讨论意见稿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论文材料等;D.以上都是√7.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期限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从获得批准开展之日起至转为常规技术项的时间。

B.一般情况下, 安全性、有效性肯定的成熟技术, 如已获国家批准的检查、检验类项目, 管理周期一般为半年到一年;C、一般情况下, 安全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观察的技术, 如手术类技术, 应考虑手术效果的观察周期, 管理周期一般为1~2年或更长。

D.以上都是√8.关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医务部的权责()[单选题] *A.新技术新项目申报B.技术和新项目申报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C.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核D.新技术新项目审核, 讨论评议, 决定是否准入9.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的权责:()[单选题] *A.新技术新项目申报√B.技术和新项目申报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C.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核D.新技术新项目审核, 讨论评议, 决定是否准入10.关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学术委员会的权责:()[单选题] *A.新技术新项目申报B.技术和新项目申报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C.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核D.新技术新项目审核, 讨论评议, 决定是否准入√11.关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伦理委员会的权责:()[单选题] *A.新技术新项目申报B.技术和新项目申报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C.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核√D.新技术新项目审核, 讨论评议, 决定是否准入12.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周期为(), 起始时间从通过伦理审查并被批准实施之日起计算。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目的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提高我院学科整体医疗技能和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中的质控与管理。

(二)适用范围医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

(三)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四)基本要求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院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管理1、组织管理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医务科具体实施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立项准入审核、中期评估、成果奖评审以及获奖后项目的跟踪管理等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实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

2、分类分级管理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开展****省第二类医疗技术及限制类医疗技术和临床研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审批。

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3.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申请人搜集信息、查阅文献等,核实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建立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一、适用范围凡是在临床医学领域具有应用前景、体现学科发展趋势并在本院尚未开展或使用过的临床诊疗技术和项目,均适用本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评审、监督、管理等工作,常设办公室为医务科、质控科。

二、准入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院内相关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当具有与之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药品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

三、准入程序1.申报各科室在申报前应认真做好新技术新项目的学习、引进和创新规划工作,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宁德市闽东医院新技术申报审批表》(附件一),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宁德市闽东医院新技术申报审批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部分相关专家审核、评估,充分论证(必要时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批。

重大技术应报院长审批。

二、三类医疗技术与限制类医疗技术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备案。

3.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后,在宁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之外的项目,由医院财务科向宁德市物价局申报收费标准;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科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四、申报的主要内容1.可行性论证内容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新技术来源;主要负责人与参与人员进修学习情况;条件、设备及经费;国内外、省内外开展本技术的现状说明;开展的技术目的、先进性、预计疗效与效益;开展技术的并发症及意外的防范措施等。

2.申报材料内容开展新技术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1)宁德市闽东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一);( ( 2)新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复印件以及进修学习材 3)宁德市闽东医院开展新技术安全保障方案(附件 料;二)开展新项目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1)宁德市闽东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新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复印件以及进修学习材 3)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需协调解决问题申请表(附 (料;( 件四)五、临床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措施1 .医院鼓励各科室医务人员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 疗技术,鼓励引进省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县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市级、县级、院级:1、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县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县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县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本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县级、市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县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目的加强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范围临床各科室及医务人员。

定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保健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内容(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二)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三)新技术和新项目立项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医务科立项申请。

(四)新技术与新项目论证医务科对各科室报送的《**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的规定;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我院医疗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的通知(2016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为我院重点监管类医疗技术。

开展国家卫计委《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内项目应备案.(三)立项1、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适用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科室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设备、技术条件,提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拟开展国家卫计委《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内项目,根据四川省卫计委《关于规范推广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必须在已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以“对口支援”、“帮扶托管"、“医师多点执业”等形式帮扶下,根据我院医疗业务需求立项.3、各科室计划开展医疗新技术项目前,应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4、申请新技术、新项目,科室必须制定相应的患者安全保障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

(四)论证医院技术临床运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类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限制类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新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一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第二条“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疗和治疗等。

第三条我院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实行准入管理。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第四条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已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提出申请。

新开展技术和项目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以及所引进技术的该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第五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室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项目予以不予准入、准入及转入常规技术等管理。

第六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科室应有计划地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拟申报的新技术必须符合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

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表》,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涉及多科合作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有主导科室的,由主导科室负责组织填报;没有主导科室的,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协调并确定主导科室。

新技术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卫生行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审批一、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常规;(二)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所涉及的医疗仪器、药品、试剂、环境等是否具备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四)参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称及针对该项目的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需要;(五)是否有医疗技术风险防范预案和医疗技术处置流程,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并发症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滨海中山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本院尚未开展和使用的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治疗,有可能对患者人体造成伤害或存在伦理风险的技术、项目(按国家已明确规范仅涉及新购仪器开展的技术、项目除外)。

为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药品须符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新技术、新项目申报程序1、申报申报双新的项目主持人应是本院临床、医技科室具有(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人员,要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滨海中山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申请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滨海中山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由医院各领域专家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使用技术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3、实施前准备:技术、项目批准通过后,有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组织实施:新技术、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分管院长审批后,由医务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审核;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财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由医保办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3项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
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
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省级、国家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
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五)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

新技术、新项目经本科室讨论通过后,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科主任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同意后,院级项目报主管院长审批,省级、国家级项目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4.审批:省级、国家级项目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实施。

(六)监督管理
1.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增加或取消新技术、新项目须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务科每年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科室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3.建立新技术、新项目档案并妥善我今天跑,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将技术总结报医务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