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07方大特钢关于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2020-11-19
2024年度四方联合保证借款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四方联合保证借款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四方联合保证借款合同的定义1.2 四方联合保证借款合同的签订主体第二条借款金额及用途2.1 借款金额2.2 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期限3.1 借款期限的起始日期3.2 借款期限的结束日期第四条借款利率4.1 借款利率的确定4.2 借款利率的调整第五条还款方式5.1 还款方式的选择5.2 还款期限及还款计划第六条保证方式6.1 保证方式的选择6.2 保证人的责任及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人的违约行为7.2 保证人的违约行为7.3 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8.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方式9.2 争议解决的地点及适用法律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终止条件10.3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11.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地点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和备案13.1 合同签署的时间和地点13.2 合同备案的相关手续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补充条款14.2 合同的修改和替换14.3 合同的完整性和单一性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本合同由四方联合签订,四方分别为:借款人A、借款人B、借款人C和借款人D。
四方联合保证借款合同是指四方共同向出借人提供保证,承诺在借款人A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用途2.1 借款人A向出借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2 借款人B向出借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用于购置设备。
2.3 借款人C向出借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用于扩大生产线。
第三方存管系统证券端接口规范V20

第三方存管系统2.0 证券端接口规范金融事业部2007年8月第1章序言1.1 关键字本规范中恒生、恒生公司均指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 适用范围本接口规范适用于恒生第三方存管系统银行端与证券端接口。
恒生公司保留本接口最终解释权利。
1.3 修改记录第2章协议解释2.1 遵循标准2.2 恒生通讯机模式本接口是基于TCP/IP协议并遵循类FIX标准设计的,证券端和银行端均需同时支持客户端/服务端的通信方式。
为了方便使用,提供了COMMX和COMM32两个Object供接口开发方选择使用,分别可以完成通讯及通讯/打包的过程,具体使用说明可以见相关技术文档。
2.2.1通讯数据包头typedef struct _DATAHDR{DWORD dwSignature; /*签名0x742582AF(以网络字节顺序表示为0xAF822574)*/INT iLength; /*数据长度,包括自身包头长度(网络字节顺序)*/DWORD dwOrdinal; /*序数(网络字节顺序)*/DWORD dwChecksum; /*校验和dwChecksum = (((DWORD)iLength << 19) + ((DWORD)iLength >> 13)) ^ ((dwOrdinal << 25) + (dwOrdinal >> 7))*/} DATAHDR, *LPDATAHDR;dwOrdinal在每次连接成功后置0,每次发送时递增,溢出后又从0开始。
不一定连续,目前允许间隔不超过50。
2.2.2业务包结构请求经过组件服务器转发到其他组件服务器时,包头中增加请求发送者的地址,地址层数加一。
组件服务器收到一个应答时,去除最后一层地址,地址层数减一,把应答返回给最后一层地址中指定的请求发送者。
2.2.3实际包示例客户端注册请求包结构如下:业务包头内填充值:HeaderVersion = 1,PacketType = 0,Branch = 0,FunctionNo = -30000,SenderID 随意,AddressLevel = 0,DataLength = 5ReturnCode = -30000Databuffer的内容:‘0’(1 Byte)唯一标识(4 Bytes),用于区别同地址的多个连接,一般为进程号。
公司债券 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根据题目要求,我将为您呈现一篇关于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
以下是正文内容: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10%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公告旨在向您通报公司计划进行一项重要的资本运作,涉及公司债券单笔对外担保事项,并向您明确风险提示。
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一、事项背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公司计划向相关方提供单笔对外担保,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
该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二、担保对象及目的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万元。
此担保主要用于支持××项目的资金周转,帮助项目顺利推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担保方式及期限公司将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并同××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担保期限约定为××年,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项目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经过合理风险控制和评估,但投资有风险,担保项目亦不例外。
请您在投资前谨慎考虑以下风险:1. 市场风险:担保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市场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法规变化、竞争状况等,可能对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 违约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但仍然无法完全排除该担保对象未来违约的风险。
一旦担保对象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3. 法律风险:担保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动或解释,可能对担保协议的效力和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说明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023年日制造业最大破产 中国接手报告模板

日制造业最大破产中国接手
由于全球经济下行和日本制造业企业过度依赖出口,导致其产品需求下降,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压力增大,使得一些制造业企业陷入困境此外,一些企业的经营模式过于单一,缺乏创新和竞争力,也是导致破产的原因之一
中国企业收购日本制造业企业,一方面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和拓展业务领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学习和借鉴日本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和经验。此外,中国企业还可以借助日本制造业企业的品牌和渠道,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结语:日制造业最大破产中国接手
日制造业最大破产中国接手,结语
1.中国有意接手夏普,展现强大实力和全球影响力
2.中国接手夏普,全面改革以提效降成本
3.中日合作,全球商业交流
THANKS
谢谢大家观看
TEAM
影响
实力
合作
经济发展
中日企业合作案例分析
中日企业合作面临的挑战
1.中日企业合作增多的同时,也面临挑战
2.中日文化差异阻碍合作
3.中日企业合作:知识产权问题成难题
4.中日企业合作:历史遗留问题与政治立场的影响
事件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The impact of the incident on Sino Japanese relations
破产背景:日本制造业企业破产的原因
中国接手:中国企业收购日本制造业企业的原因
影响:中国接手日本制造业企业的影响
夏普破产,过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项协议。”
破产清算
川崎重工
吉利集团
船舶业务
技术研发
全球船舶制造市场
原因分析
1.中企接手日本破产制造业企业
中日关系展望:合作与竞争的平衡
中日关系:经济、文化交流背后的波折
2024版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

2024版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四方合作1.2 融资担保1.3 借款合约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借款人)2.2 乙方(担保人)2.3 丙方(融资方)2.4 丁方(监督方)第三条借款金额与用途3.1 借款金额3.2 借款用途3.3 借款期限第四条担保方式与责任4.1 担保方式4.2 担保责任4.3 担保期限第五条融资条件与方式5.1 融资条件5.2 融资方式5.3 融资期限第六条利息与还款方式6.1 利息标准6.2 还款方式6.3 还款期限第七条费用与支付7.1 费用标准7.2 费用支付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变更条件8.2 解除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约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续约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件14.2 补充协议14.3 合同修改权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四方合作1.2 融资担保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担保,确保甲方在借款期限内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1.3 借款合约本合同为四方合作融资担保借款合约,甲乙丙丁各方依据本合约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借款人)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本合约规定进行借款。
2.2 乙方(担保人)乙方是一家具有较强担保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愿意为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
2.3 丙方(融资方)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按照本合约规定向甲方提供融资。
2.4 丁方(监督方)丁方是一家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甲乙双方的借款及担保行为。
第三条借款金额与用途3.1 借款金额3.2 借款用途甲方承诺借款资金将用于【】(详细用途),并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600507方大特钢2022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方大特钢2022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2年利润总额为111,856.2万元,与2021年的363,802.1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69.25%。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在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利润水平,应注意增收减利所隐藏的经营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2年营业成本为2,127,653.78万元,与2021年的1,734,502.3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2.67%。
2022年销售费用为3,676.91万元,与2021年的4,998.1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6.43%。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2年在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一定增长,表明企业采取了较为成功的销售战略,销售业务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022年管理费用为102,747.37万元,与2021年的66,815.1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53.78%。
2022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2%,与2021年的3.08%相比有所提高,提高1.34个百分点。
而企业的营业利润却有所下降,说明企业的管理费用增长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支出并不合理。
本期财务费用为-10,979.01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提高,与2021年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方大特钢2022年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322,306.83万元。
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方大特钢2022年的营业利润率为4.93%,总资产报酬率为6.58%,净资产收益率为9.66%,成本费用利润率为4.99%。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242,738.74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9.21%,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66%。
方大炭素: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无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

120 120 号 文
必须经股东 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
资产
超过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对股东
控
及其关
方提供的担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 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在办理贷 款担保业务时,应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 提交《公司章程》 、有关该担保事项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 大会决议原件、刊 登该担保事项信息 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对外担保”,是 指上市公司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所称 “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 括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对外担保,必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及 时披露,披露的内 容包括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决议、截止 信息披露日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上 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号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续)
办理时提交材料 对外担保定义 控股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
股东大会对对外担保审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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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公告编号:临2020-06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
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公司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5,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
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56,96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公司与方大炭素在互保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互保事项概述
2020年11月18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雷骞国、敖新华、常健、饶东云、谭兆春、居琪萍、宋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互保协议书》,本次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互保协议期限:五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关联方方大炭素基本情况
1.方大炭素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380,597.0368万元,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经营范围: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碳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炭素总资产1,847,616.57万元,净资产1,586,744.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12%。
2019年度方大炭素实现营业收入675,090.52万元,利润总额234,540.23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方大炭素总资产1,901,293.96万元,净资产1,625,113.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3%。
2020年1月至9月,方大炭素实现营业收入260,038.43万元,利润总额44,347.01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系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持有方大炭素40.05%股权。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持有公司44.47%股权。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的互相担保属于关联担保。
三、互保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互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2.互保综合授信期限2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
3.互保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互保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保证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
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或担保函约定,不因担保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与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长期融资需求,已履行合法程序,同时,方大炭素为A股主板上市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权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与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目的为提高双方公司的融资能力。
本次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时,被担保方在行业内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与方大炭素互相担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
经对方大炭素已披露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方大炭素经营指标及财务指标稳健,同意与方大炭素提供互相担保。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5,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
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56,96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