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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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落实《xx集团2020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结合实际,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xx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矿井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矿井持续健康发展。

二、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井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井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安全室、医院、洗煤厂、经营管理部、科技工程部、通风室、机电室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在安全室,安全室主任为兼职负责人。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负责向上级煤矿监察、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监督、审查工作。

3、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违反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矿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和处罚。

(二)工作要求

1、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3、对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提出隐患、问题,并负责问题整改的落实复查工作。

4、认真执行、落实上级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三)职责分工

1、安全室负责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考核。

2、物资管理部负责做好防护用品发放工作,建立发放台账明细,且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合同要求载明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

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内容,并如实告知劳动者;负责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计划。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并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教材、试卷、考试成绩等。

4、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及台账,台账要细化,做到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工艺改造、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人诊疗、警示标识、工伤保险、其他等具体化,按季度上报安全室。

5、工会负责对寺河矿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一是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是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文件、法律、法规每半年开展一次群众宣传活动,并留有资料备查;三是组织安排好职业病人康复疗养活动,对职业病人的福利待遇进行监督;四是做好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有记录备查;五是做好对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督查,并有记录可查。

6、党委宣传部负责对职业健康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宣传,要有相关影像资料证明。

7、机电室负责对井下噪声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一是在6月、12月,分别对全矿井下噪声进行一次检测,并有相应的检测台账和记录;二是建立噪声源台账、噪声防护设施台账、日常监测管理记录和制度;三是负责牵头编制涉及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操作规程;四是按本部门噪声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噪声监测结果张贴在井口告示栏。

8、科技工程部负责地面单位噪声日常监测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噪声源台账、噪声防护设施台账、日常监测管理记录和制度;二是按本部门噪声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噪声监测结果张贴在公众场合;三是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做到“三同时”,同时负责各种文件、批复等相关工作。

9、通风室负责洗煤厂、井下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一是配足各种仪器、设备及人员;二是建立粉尘防护设施台账、日常巡检维护记录和配套的管理制度;三是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服务单位每年对寺河矿粉尘进行鉴定;四是按相关规定对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及时将结果张贴在井口告示栏。

10、医院负责全矿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及全矿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制定年度体检计划,对接触辐射源人员体检以及疑似尘肺病人复诊和医学观察,体检结束,要将结果书面告知体检本人。

11、调度室负责编制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和完成相应的应急演练工作,做到事故应急有预案,演练有计划、有记录、有签字、有总结、有影像资料,并将各种资料存档备查。

三、工作目标及指标

本年度杜绝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消除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井上下粉尘、有害气体、噪声、温度不超标、无污染、无危害,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具体工作指标:

1、职业危害告知率100%;

2、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上岗、在岗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6、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专业达到一级标准;

7、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度安排

1、由安全室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2、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教案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由物资管理部按照劳动用品发放规定下发劳动防护用品(每季度发放记录一次),同时安全室、工会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4、由安全室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年报工作、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作业场所现状评价报告工作。

5、由工会合理安排职业病人进行疗养,并建立相应台账。

6、由工会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文件、法律、法规,每半年做一次,并有资料可查。

7、由机电室按规定对井下噪声进行监测管理,不得使用过期监测设备,同时建立完善噪声巡检台帐,每半年进行检测记录一次。

8、由通风室按规定对洗煤厂、井下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等进行检测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有相应记录。

9、由医院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体检告知制度,并按规定完成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10、由科技工程部按规定对井上噪声进行监测管理。

11、由调度指挥部做好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

12、由安全室做好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督查、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予以考核。

五、保障措施及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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