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AA市本级行政事业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AA市本级行政事业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市本级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是指满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和家具。
具体是指:(一)办公设备。
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
(二)办公家具。
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茶几、书柜、衣柜、文件柜等。
(三)空调设备。
包括挂机、柜机等。
(四)音响及多媒体系统。
包括调音台、功放、DVD、音箱、话筒、投影或大屏幕平板电视等。
第五条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本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一)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的情况下,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在满足办公需要的前提下从低控制。
(二)价格上限标准是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价格上限,应当在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
(三)使用年限标准是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
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七条电脑(一)台式电脑。
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1台/人配置。
价格不超过4800元/台,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一、日常办公设备范围本标准所指日常办公设备为满足基本行政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求的专业类设备。
二、具体配置标准(一)办公设备1.复印机:复印机(不含速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3%的标准配置,每台(不含配件)最高限价35000元。
2.打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20%的标准配置。
激光和喷墨打印机A3幅面每台最高限价10000元,A4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针式打印机A3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A4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000元。
3.传真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5%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
4.一体机:单位如配备一体机,视同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复印机、打印机或传真机,一体机A3幅面最高限价30000元,一体机A4幅面最高限价3500元。
5.照相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8%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4000元。
6.摄像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10000元。
7.电视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4000元。
8.投影仪: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3%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25000元。
9.计算机:台式计算机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配置,每台台式计算机最高限价6000元;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标准: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每台便携式计算机最高限价11000元。
(二)办公辅助设备1.办公家具:按在职干部相应级别配备,可在总额范围内合理配置。
局级干部配备标准: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最高限价5000元;每人一组沙发(一大两小)及一张茶几,每组沙发最高限价4000元,茶几最高限价500元;每人四组文件柜,每组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组更衣柜,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张床(含床垫),最高限价1500元。
处级干部配备标准: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最高限价3000元;每人两个单人沙发及一张茶几,每个沙发最高限价1000元,茶几最高限价500元;每人两组文件柜,每组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组更衣柜,最高限价1000元;特殊情况需要配床的,按每张床(含床垫)配置,最高限价1000元。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附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品名级次计量单位价格上限(元)配置数量参考实物规格办公桌厅级张3000 (原标准2000)每人配置1张主台长2.1米、宽1.05米、高0.76米处级张2000(原标准1500)每人配置1张主台长1.8米、宽0.8米、高0.76米科级及以下张1000(原标准800)每人配置1张主台长1.6米、宽0.7米、高0.76米办公椅厅级张500 每人配置1张座位总高1.2-1.28米、宽0.75-0.8米处级张400 每人配置1张座位总高1-1.1米、宽0.65-0.7米科级及以下张300 每人配置1张座位总高1-1.1米、宽0.65-0.7米书柜个2000 仅限处级以上领导配置,一般每人配置1个根据需要配置保密文件柜个1200 仅限处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配置,一般每人配置1个根据需要配置普通文件柜处级个800 根据需要配置根据需要配置科级及以下个750 根据需要配置根据需要配置沙发厅级套6000 每个办公室最多1套处(科)室套3500(原标准2000)一般每个处(科)室1套接待室套4000 每个接待室配置1套,另可根据需要配置单人沙发若干张,每张单价不超过500元桌前椅张400 限领导办公室配置,一般配1-2张长茶几张400 每套沙发配置1张品名计量价格上限(元)配置数量参考实物规格方茶几张350 每套沙发配置1张,接待室可根据需要配置方茶几1-3张电视柜个400 根据需要配置折叠椅张100 一般每个内设科室配置2-3张会议桌小会议室张2000 每间会议室配置1张中会议室张10000每间会议室配置1张,可根据会议室面积大小自行确定会议桌规格型号主席台桌椅套5000 仅限大会议室、每间配置1套会议椅小会议室张400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室大小配置中会议室张400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室大小配置简易会议椅张300 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室大小配置茶水柜小会个600 每间配置1个中会议室个700 每间配置1个大会议室个1000 每间配置1个接待室个800 每间配置1个。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书柜
1,200元/件
按实际需要配备
15年
文件柜
800元/件
1组/人
20年
茶水柜
1,200元/件
1组/办公室
20年
会议室家具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80(含)平方米以下:800元/平方米;80平方米以上:600元/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配置
20年
接待室家具
700元/平方米
按使用面积配置
20年
备注: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市级行政事业上限标准
实物量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性能要求
办公桌
县处级:3,000元/张
科级及以下:2000元/张
1套/人
15年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办公椅
县处级:800元/把
科级及以下:600元/把
沙发
三人沙发
3,000元/件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科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
15年
单人沙发
1,500元/件
茶几
大茶几
1,000元/件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15年
小茶几
800元/件
桌前椅
500元/把
按实际需要配备
采购-阜阳市市本级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1)

采购-阜阳市市本级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1)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阜政办秘〔xx〕92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年12月30日阜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为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阜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阜政发〔xx〕24号)、《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阜政办〔xx〕9号),制定本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等(以下简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二、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满足市本级行政单位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
三、本标准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
四、本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
配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数量。
价格上限标准是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价格上限,应当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
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不得更新。
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效益。
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和高档家具。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一、日常办公设备范围本标准所指日常办公设备为满足基本行政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求的专业类设备。
二、具体配置标准(一)办公设备1.复印机:复印机(不含速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3%的标准配置,每台(不含配件)最高限价35000元。
2.打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20%的标准配置。
激光和喷墨打印机A3幅面每台最高限价10000元,A4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针式打印机A3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A4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000元。
3.传真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5%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
4.一体机:单位如配备一体机,视同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复印机、打印机或传真机,一体机A3幅面最高限价30000元,一体机A4幅面最高限价3500元。
5.照相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8%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4000元。
6.摄像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10000元。
7.电视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4000元。
8.投影仪: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3%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25000元。
9.计算机:台式计算机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配置,每台台式计算机最高限价6000元;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标准: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每台便携式计算机最高限价11000元。
(二)办公辅助设备1.办公家具:按在职干部相应级别配备,可在总额范围内合理配置。
局级干部配备标准: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最高限价5000元;每人一组沙发(一大两小)及一张茶几,每组沙发最高限价4000元,茶几最高限价500元;每人四组文件柜,每组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组更衣柜,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张床(含床垫),最高限价1500元。
处级干部配备标准: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最高限价3000元;每人两个单人沙发及一张茶几,每个沙发最高限价1000元,茶几最高限价500元;每人两组文件柜,每组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组更衣柜,最高限价1000元;特殊情况需要配床的,按每张床(含床垫)配置,最高限价1000元。
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模板】

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2016年修订版)为了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构建节约型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5号)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办公用房配置应坚持勤俭节约、朴素实用、统筹兼顾的原则,配置面积严格按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南京市市级机关房产管理办法》(宁委办发〔2016〕7号)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新建、改建、扩建和购置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按国家及省市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权限履行有关手续。
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办公用房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原则,一般采用普通装修,具体标准如下:(一)外部装修标准:外墙装修,不超过160元/平方米(不含墙体保温、墙体节能改造、外立面幕墙维修费用);屋面防水,不超过80元/平方米(含原防水保温层拆除);外窗,应按规定的节能指标要求采用保温、隔热和密封性能好的产品,不超过750元/平方米(含原窗拆除)。
以上标准不含古建筑。
(二)内部装修标准:1.办公室、楼梯、走廊、茶水间,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会议室、接待室、公用大厅、弱电机房、卫生间,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
(面积指建筑面积)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含抗静电地板)、墙面(含装饰墙面)、门、门窗套、窗帘、吊顶、开关插座、水电线路、灯具、卫生洁具、固定家具等。
不含按设计强规要求,室内必须设置的防护设施费用以及项目拆除费用。
2.会议系统(含布线、会议设备、控制机房)有特殊功能需求的,可根据使用功能另行核定。
3.建筑节能改造费用,可根据使用功能另行核定。
4.中央空调系统、电梯设备、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设备等建筑配套固定设施,可根据使用功能另行核定。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附件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一、日常办公设备范围本标准所指日常办公设备为满足基本行政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求的专业类设备。
二、具体配置标准(一)办公设备1.复印机:复印机(不含速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3%的标准配置,每台(不含配件)最高限价35000元。
2.打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20%的标准配置。
激光和喷墨打印机A3幅面每台最高限价10000元,A4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针式打印机A3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A4幅面每台最高限价2000元。
3.传真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5%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
4.一体机:单位如配备一体机,视同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复印机、打印机或传真机,一体机A3幅面最高限价30000元,一体机A4幅面最高限价3500元。
5.照相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8%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4000元。
6.摄像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10000元。
7.电视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4000元。
8.投影仪: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3%的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25000元。
9.计算机:台式计算机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配置,每台台式计算机最高限价6000元;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标准: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每台便携式计算机最高限价11000元。
(二)办公辅助设备1.办公家具:按在职干部相应级别配备,可在总额范围内合理配置。
局级干部配备标准: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最高限价5000元;每人一组沙发(一大两小)及一张茶几,每组沙发最高限价4000元,茶几最高限价500元;每人四组文件柜,每组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组更衣柜,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张床(含床垫),最高限价1500元。
处级干部配备标准: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最高限价3000元;每人两个单人沙发及一张茶几,每个沙发最高限价1000元,茶几最高限价500元;每人两组文件柜,每组最高限价1000元;每人一组更衣柜,最高限价1000元;特殊情况需要配床的,按每张床(含床垫)配置,最高限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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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台长1.6米、宽0.7米、高0.76米
办公椅
厅级
张
500
每人配置1张
座位总高1.2-1.28米、宽0.75-0.8米
处级
张
400
每人配置1张
座位总高1-1.1米、宽0.65-0.7米
科级及以下
张
300
每人配置1张
座位总高1-1.1米、宽0.65-0.7米
书柜
个
2000
仅限处级以上领导配置,一般每人配置1个
张
10000
每间会议室配置1张,可根据会议室面积大小自行确定会议桌规格型号
主席台桌椅
套
5000
仅限大会议室、每间配置1套
会
议
椅
小会议室
张
400
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室大小配置
中会议室
张
400
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室大小配置
简易会议椅
张
300
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室大小配置
茶
水
柜
小会议室
个
600
每间配置1个
中会议室
桌前椅
张
400
限领导办公室配置,一般配1-2张
长茶几
张
400
每套沙发配置1张
品名
计量
单位
价格上限(元)
配置数量
参考实物规格
方茶几
张
350
每套沙发配置1张,接待室可根据需要配置方茶几1-3张
电视柜
个
400
根据需要配置
折叠椅
张
100
一般每个内设科室配置2-3张
会议桌
小会议室
张
2000
每间会议室配置1张
中会议室
根据需要配置
保密文件柜
个
1200
仅限处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配置,一般每人配置1个
根据需要配置
普通文件柜
处级
个
800
根据需要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
科级及以下
个
750
根据需要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
沙发
厅级
套
6000
每个办公室最多1套
处(科)室
套
3500(原标准2000)
一般每个处(科)室1套
接待室
套
4000
每个接待室配置1套,另可根据需要配置单人沙发若干张,每张单价不超过500元
个
700
每间配置1个
大会议室
个
1000
每间配置1个
接待室
个
800
每间配置1个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附件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品名
级次
计量单位
价格上限(元)
配置数量
参考实物规格
办公桌
厅级
张
3000 (原标准2000)
每人配置1张
主台长2.1米、宽1.05米、高0.76米
处级
张
2000(原标准1500)
每人配置1张
主台长1.8米、宽0.8米、高0.76米
科级及以下
张
1000(原标准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