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统一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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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分厂、项目组:为进一步强化我公司的管理,规X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维护公司和项目的正当权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如下:一、通过公司各单位、分厂、项目组的共同努力,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现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存在.二、继续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X和标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公司信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三、严格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检查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四、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和要求,强化安全意识.严把安全防护用品和各类建筑构配件材料的质量关.积极演练各种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安全隐患.五、坚持和落实规X要求的各项安全专项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制度如:深基坑、高边坡防护措施审查落实、施工用电和"三宝、四口"防护措施的审查审批、超高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方案的审查审批、起重机械和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使用和安拆方案审查审批、高大模板支撑方案的审查审批等.六、落实关于安全资料的档案整理、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登记检查,整改记录.七、以上方案措施望各公司各单位、分厂、项目组能积极贯彻、自觉遵守.〔具体细那么见附件〕附件Ⅰ:日照钢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为加强日钢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工程建设又好又快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所有在日钢院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及相关管理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本办法.一、凡在日钢X围内进行施工活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二、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主要领导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检查考核办法.三、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办理施工现场准入证,人员发生变动时重新办理.四、各施工单位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必须配备齐全,且应统一服装、统一安全帽标准,施工人员进施工场地应佩戴证件,禁止非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逗留.五、工程开工前须办理动土证且附隐蔽工程草图一份,并在施工现场画出明显界限,施工前项目组、生产厂、施工单位派专人查图纸、到现场搞好确认,没有确认的一律不准动工.工程与生产合口、检修合口〔送电、送气、送水〕的操作实行确认制,办理工作票.六、施工用电须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技术规X,严禁私拉电线等违章用电现象的发生.七、高压线附近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相关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八、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必须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并有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挪用.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十、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大型基坑、大型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爆破等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十一、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要设警示灯.基坑开挖后,四周作1.2~1.5m高防护栏,栏杆外围护安全网和作不低于30cm的挡水墙.沟道、孔洞、平台、梯子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或临时栏杆或盖板.十一、冬雨季施工必须有切实可行的防冻、防洪、防雷方案及措施.十二、机动车必须有证上路且安全附件齐全;货车严禁超员拉人;超长、超宽、超高车辆必须提前申报,批准后方可运行.十三、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须在第一时间向业主及各主管单位进行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十四、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用高彩钢板围挡,做到安全、牢固、可靠,并定期维护完善;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施工标牌,标牌写明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图、组织机构图、建设目标、网络计划及入场须知等.十五、各主要施工通道与主干道马路相连接处,20m~30mX围内必须用山皮土、石渣或钢渣予以铺垫压实.十六、土方等外运时必须按指定的线路及堆放点,必须有防洒落措施,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并派专人负责沿途清扫.十七、建筑材料、工器具及构件等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进行分类堆放并标识清楚,物料堆放必须整齐,成方、成堆、成线.十八、物料堆放地要高出周边至少300mm,并有排水措施,防止钢材等物料长期被雨水浸泡锈蚀;怕晒怕淋物料应作遮挡防护.十九、施工现场、制作场地及办公生活区无垃圾、无杂草、无积水,每个作业面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生活及建筑垃圾分开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理.二十、施工单位办公及生活场所应整洁有序.二十一、施工区域必须有专用厕所,并设专人管理,严禁随地大小便.二十二、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的发生.二十三、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二十四、凡新设集中搅拌站,其砂石料场地必须硬化,且做到挡墙分隔,防止混料,其它设施要符合集中搅拌站搭设的规X要求,否那么不允许开盘作业.二十五、施工占用道路必须提前向日钢保卫部门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二十六、履带车辆原那么上不允许直接上路,如确有需要,要在履带下面铺垫胶皮或硬质木板等有效防护措施.二十七、燃放烟花爆竹等必须报经保卫部门批准.附件Ⅱ:日照钢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41号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41号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2005〕41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省市政工程协会:现将《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浙质安监〔2002〕3号)同时作废。

附件:《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豫建质安〔2020〕93号•【施行日期】202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鲁建标函〔2017〕23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调整2017-10-10

鲁建标函〔2017〕23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调整2017-10-10

鲁建标函〔2017〕23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调整2017-10-10XXX发布了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函〔2017〕23号)。

此举旨在贯彻《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强化施工扬尘管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与卫生标准。

经过调研测算,山东省调整了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并发布通知。

通知中规定了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详见附件1.此标准是《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6年版)规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组成的修订,其他费率不变。

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和新费率标准。

此费率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已经签定合同的工程,按照此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详细列出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

其中,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则包括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但各专业名称的费用标准略有不同。

总之,XXX的此项调整旨在加强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与卫生标准。

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新费率标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The following is a list of safety XXX site:1.Canteen。

restroom。

shower room。

n room。

and first aid room2.Air ning system3.Reading area4.XXX quarters5.nal signage in living quarters6.XXX buildings7.Electrical wiring and cables8.Main n box and maintenance racks9.n box and maintenance racks10.Switch box and maintenance racks11.XXX12.XXX13.Power line XXX14.Drinking water on site15.Domestic water16.n water17.XXX facilities18.XXX19.Solar XXX20.Air XXX21.Electricity for office and living quarters XXX23.Temporary power supply24.Septic tanks。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9〕1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有关市水务(水利)局: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7月3日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做好本地区省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的相关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检查相关辅助工作。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按照“企业自愿、总量控制、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培育确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别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为主要依据,结合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标准进行培育确定。

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对象应为同一项目同期建设内容(同一标段不允许拆分培育),满足以下规模条件,且培育年度内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

培育房屋建筑群体工地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00平方米以上,且不少于8个单体工程。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设(建筑)安全协会及其安全专业委员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及其安全专业委员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协会建筑安全分会,直属会员单位:为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我会决定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工作。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

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新

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新

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新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高起点、高效能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确保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和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心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为基本手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适用范围和依据泉州市区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和拆除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大力推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三、各方主体责任(一)建设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负总责。

应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进行总协调;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及招标文件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

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要求,约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罚条款及创建增加费。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各位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为提高项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形象,满足现场HSE管理要求,增强施工班组和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我们现在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以往的管理经验和教训,提出以下要求:1.项目部进场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定期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并形成文字记录。

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

3.新入场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现场主要施工现场入口要按标准及时设立醒目的各种标识牌、警示牌等。

5.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必须堆放整齐,分类正确,检验合格的与未检验的材料按要求分别堆放。

6.各类设备必须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危险源存在的区域必须设置相关警示牌。

7.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线架空敷设。

所有用电设备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

对电器在设备,重复接地和漏电保护器应定时检测。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8.现场消防设备必须齐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9.夜间施工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措施。

10.管道及设备吊运、搬运、装配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滚动、滑落而发生砸伤、碰伤工人的情况。

11.气割焊必须严格按作操作规程进行,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12.现场必须设立材料回收场地和垃圾箱(桶),项目部必须及时督促各施工队清理垃圾到指定区域,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定期清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3.节假日必须安排好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

请各位负责人务必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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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统一标准的通知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临时用电和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新颁规范标准,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保证项目必须全部达标,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管理:1、建筑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应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的修筑,场地的硬化处理,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具体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用砼浇注而成,且应做到坚实、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畅通。

(2)砂、石料场地面用砼硬化,且应界限分明,禁止出现砂、石混放现象。

(3)模板加工区、钢筋加工区地面应夯实,并铺砖硬化,模板及支撑堆放整齐,至少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钢筋送到加工场地后应分规格放置,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应分别放置,底部垫起20cm。

(4)临时给水管线要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现象,要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保证工地无积水。

道路横断面应有2-3%坡向路两侧的坡度,沿道路两侧应设排水边沟,边沟纵断面尺寸下口40CM,深度受水面积及最大雨量计算,一般深不小于30CM,边坡坡度1∶1~1∶1.5。

在道路交合处或车辆出入处边沟要用涵管沟通。

温暖季节要用绿化布置。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重视安全生产、企业文化宣传。

临街及主干道围挡应绘制宣传图案或标语,提倡使用彩钢板定型围档;大门门头要设置醒目的企业标志,门口处要设置较高标准的“六牌、两图”,施工现场应设置“黑板报”、“宣传栏”,并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在工程醒目位置要设置安全宣传挂牌,悬挂安全条幅;危险区域部位和特种设备应设置必要的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牌,各种标识牌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

(1)施工现场围档应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低于1.8m,沿街围档按要求使用金属板材,标准块材等硬质材料砌筑,墙面一律白底红字,外墙必须抹面。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高于2.5m的围墙。

(2)围挡必须沾工地周围连续设置,不得中断,小区内多个单位多个工程之间可用软质材料围挡,但在集中施工小区最外围应设置硬质材料围挡。

(3)施工现场的门柱应为不小于0.8m*0.8m,两侧门柱上应有安全、质量口号。

门口宽度不小于5m,门头上有两道横幅,上面一道横幅高1m,上设有企业标志和“菏泽市岳程建工”字样;下面一道横幅高0.5m,长度等于门口净尺寸,上设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字样。

工地门口效果图应不小于10m*4m(4)“三宝”出厂前,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安全帽上面贴由岳程建工字样及企业标志。

安全帽购买省推荐产品,上面张贴岳程建工字样及企业标志。

(5)施工场地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图堆放整齐,料堆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

安全通道口标准化,并挂警示标牌。

(6)为加强对出入现场人员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应佩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为红底黑字,其他人员为白底黑字。

(7)大门口要设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切实起到门卫作用,办公室内各种规章制度挂牌齐全,保持干净并合理绿化。

(8)施工现场要有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生产标语等宣传教育设施。

(9)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要用硬质材料做方隔,高度为1.8米以上,危险区域要做安全警示标志。

(10)建立水冲式厕所,人与蹲位为1∶25~30,厕所内侧刷白色乳胶漆或贴瓷砖,有防绳措施。

(11)高层建筑要设置临时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或工地上大小便。

(12)生活区和施工区应有隔离防护措施,食堂应距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

(13)施工现场应设有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微机室)、娱乐室、卫生室、吸烟室、淋浴室。

室内铺设地板砖,门口处挂门牌。

3、安全防护(1)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施工。

(2)建筑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固定式开关箱、移动式开关箱、照明专用开关箱),各类电线、电缆等,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是省、市备案产品,不得使用未经登记备案产品。

(3)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符合三箱五线制。

(4)施工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5)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

(6)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在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钢筋、木工加工区、配电箱围栏、塔机周边、“四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搭设要大方、稳固,并具有防砸、防雨措施,防护设施均应刷红、白相间的警戒色。

4、生活卫生(1)办公室、会议室室内应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要保持卫生清洁,无污物和污水。

(2)食堂标准:①食堂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应当保持环境卫生,远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装修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②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③安装门纱窗,室内不得有蚊蝇,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④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它应贴瓷砖,瓷砖的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⑤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应并及时清运,保持清洁。

(3)严禁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办公,作临时仓库。

(4)楼层房间内落地砂浆、碎砖等建筑垃圾应在当天下班前清理干净。

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并堆放整齐,然后将房间内应模板而造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除。

(5)施工现场内禁止随意大小便,尤其是楼层内禁止大小便。

二、脚手架安全管理1、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2、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4、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固定,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5、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 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禁倾翻。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立杆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每根立杆的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和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前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7、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符合规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下的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8、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拆除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9、双排脚手架应搭设室外跑道。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开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绘制临时用电线路图。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线路图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者具备有一定专业电工知识的现场电工编制,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施工。

3、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总箱、分箱开关箱两级漏电开关保护(总箱中设总漏电开关、开关箱中设单机漏电开关)。

4、关于事故临时用电电缆的规定⑴由变压器到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应用四芯电缆。

⑵由总配电箱到各分配电箱的电缆必须是用五芯的。

⑶分配电箱到开关箱的电缆除塔吊必须用五芯的外其他用四芯的。

⑷由开关箱到各用电设备所用电量的规定如下:①、塔吊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②、至电焊机应用三芯的电缆。

③、至手持电动工具,电缆应用三芯电缆。

④、其它动力设备和照明线路必须分路设置。

⑤、施工现场内照明线路电缆,必须是三芯的。

5、箱内闸刀开关必须使用合格的熔丝,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现场不准使用木制开关箱。

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底面,并加绝缘保护。

进出导线达到整齐、美观。

6、所有配电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每日进行清扫、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安装、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并作好记录。

7、检查、维修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同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8、现场电动机械、开关箱及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全部采用接零保护,不得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震动设备应作多点接零。

9、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现场的多处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0、在建筑工程(含外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如下:1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效命的光源。

对具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必须选择相应的照明灯具和开关。

12、对特别潮湿的场所、地下人防工程,有导电良好的地面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并配齐漏电开关。

13、现场照明线路的敷设,必须采取正规做法,严禁挂在脚手架和其他金属物品上。

14、每个单位工程必须配置移动配电箱,以保证安全用电。

15、塔吊的任何部位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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