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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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豫政办[2009]71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五日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有关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成立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史济春(副省长)副组长:赵瑞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国辉(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公安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文化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卫生厅、环保厅、消防总队、国防科工局、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铁路安全监管办公室、省烟草局、气象局、黄金管理局、郑州电监办、民航河南监管局、省有色金属地矿局、监狱管理局、农机局、小浪底建设管理局等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第2 4卷第 2期
五 、 进 科 技 进 步 , 高安 全 保 障 和 应 急救 推 提
援 能力
水平 ,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 有效抵制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 ) 大安全 培训力度 三 加 大 力 开 展 职 业 教 育培 训 、 岗前 培 训 、 员 培 全
( ) 强跟 踪监 管 三 加 强 化地 方政府 特别 是 县 、 乡两 级 政府 打击 非 法 违法行 为 的责 任 , 清并 斩 断非 法 生产 原 料 供 查
政策和综合 防突措施 , 实加强高瓦斯 矿井、 切 煤 与瓦 斯突 出矿 井和 水 害 、 火灾 严 重 等 矿井 的 安全
管 理 , 到瓦斯 抽采 不 达标 不 生 产 , 害 、 做 水 火灾 等 防治措 施 不 到 位 不 生产 。继 续 推 进 小 煤 矿 整 顿 关闭、 兼并 重组 、 整合 技 改 , 持 大 型 煤炭 企 业 通 支 过 收 购 、 并 、 股等 多 种 方式 整 合 小 煤 矿 , 汰 兼 控 淘 落 后 生产 能力 。
( ) 一 大力 推进安 全科技创 新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机构建设 , 进一步建立完 善以企业为主体 、 以市场为导向、 政产学研用相 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 发, 在煤矿典型灾害 防治、 矿山事故预防预警与控制、 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 危害防控、 事故快速抢险与应急处置等方面 , 推 出一批具有 我 国 自主 知识产 权的科技 成果 。
基础建设 , 加强责任落实, 加强依法监督 , 深化安 全生产执法、 治理 、 宣教“ 三项行动” 和法制体制 机制 、 保障能力、 监管监察队伍 “ 三项建设” 有效 , 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 进一步稳定好转 , 确保“ 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0〕17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0〕17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政务公开-中国周口周政办〔202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日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原则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严抓治标、重在治本、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责任引领、齐抓共管。

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责任、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增强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和“四个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

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区域性隐患等突出风险,推动解决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和基层“小火亡人”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工作方案为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 省消防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某政办〔20XX〕61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绩效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

坚持每半年对辖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分析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要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消防工作。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细化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公安、住建、食品药品监管、粮食、工商、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文广新、民政、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分别牵头加强对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宗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体系能力建设——河南省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纪实

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体系能力建设——河南省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纪实

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体系能力建设——河南省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纪实■ 王林刚 赵鹏璞 郭义伟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基层减灾能力建设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2020年,河南省重视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积极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等,不断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基础,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2020年,河南加强防灾减灾制度建设,强化技术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体系化、系统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各项重点工程,深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工作,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以点带面 开展风险普查工作为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河南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普查方案,新郑、邓州、灵宝、平桥、博爱5个县(市、区)作为国家普查试点,先行先试,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探索工作方式方法。

截至目前,5个国家试点按照整体安排部署,已圆满完成了前期清查任务。

在普查过程中,河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普查业务培训,积极与气象、地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林业等涉灾部门对接,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以灵宝市为例,作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之一,从2020年4月开始,灵宝市针对辖区内灾害频发、灾种多样、普查任务重、经费保障不足、经验欠缺等问题,念响“四字诀”,下好“先手棋”,发动基层,依靠群众,织牢织密自然灾害普查网。

2020年10月28—29日,河南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灵宝市召开普查工作现场推进会。

在普查中,灵宝市聘请专业人员深入一线,从数据调查、系统填写、台账上报等流程,进行普查工作指导培训,组成5个协调督导组,每周对全市专项部门、配合部门及乡镇开展全面督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通 安全投入 ,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建设 , 切实消除道路 交通安全隐患。地 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 的投
安全生产应 急平台体系 , 完善应急预 案, 加强应急演 练 。 防止
因撤离不及 时或救援不适 当造成事故扩大。 地方各级政府 、 各
相关部 门要依 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助基金制度建 设 。
监督检查作用。要进 一步完善道路交通 、 煤矿 整顿 关闭、 瓦斯 治理 、 尾矿库 整治 、 险化 学品安全生产监管 、 危 事故责任追 究
关部 门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 岗位达标 、专业达 标和企 业达标 的建设活动。 积极推广先进 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 鼓励企 业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逐 步提 升安全 管理 工作的 科学 性和规范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
国办发 I 0 o l 2 1 l5号
各省 、 自治 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 20 0 9年 。 各地 区、 各部 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 中央 、 国务院的重要部署 , 组织开展 了“ 安全 生产 年” 活动 , 积极推进 安全生产执法 、 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 以下简称 “ 三项行动” , )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 制机制 、安全保 障能 力和安全监管监察 队伍建设( 以下简称“ 项建设” , 三 )安全 生产工作取 得新 的进 展。 但是 , 国安全生产形势依 然严峻 , 全 非法违 法、 违规违章 问 题仍然十分严重 , 安全生产基础仍 然薄弱 , 安全管理不严不实 等问题在~些地 方和单位还 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 产工作 , 经国务院 同意 , 现就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 ” 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 、 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 进一步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0•【字号】豫政[2012]52号•【施行日期】201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5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就强化火灾预防、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消防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法治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为动力,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为牵引,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科技保障、信息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3]9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3〕9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6日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的方针,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备以下任一项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一)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者建筑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经营易燃可燃物品的商场;(二)位于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位于建筑的首层以下或者四层以上建筑总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三)总储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可燃气体和总储量超过3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四)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五)建筑总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地下公众聚集场所;(六)生产可燃易燃物品且单个生产加工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七)其他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和场所。

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docx

关于新时代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步分实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全面推进火灾治理社会化、行业监管标准化、消防工作法治化。

二、主要任务(-)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 .强化落实主体货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

(I)原则上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要把消防安全纳入督查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

各乡镇要清单化明确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i次消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2)按照规定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落实消防安全约谈程序,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乡镇,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约谈警示和督办。

(3)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

2 .规范部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分析研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消委办”)负责统筹“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督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辖区“三年行动”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9•【文号】国办发〔2017〕87号•【施行日期】2017.10.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

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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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豫政办…2015‟6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较为薄弱。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省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基础、公共消防设施基础、社会防控能力基础和消防法治基础建设,持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持续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就履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核等职责,制定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

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体系,加大所占分值权重。

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城区老旧民房消防改造、家庭火灾报警装置配备等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步实施。

完善消防安全常抓常议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研究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火灾防控等重大消防问题。

2.规范部门、行业标准化管理。

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要严格落实《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规定,结合自身特点,每季度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教育培训,确保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

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健全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等,逐部门、逐级培育行业消防管理“明白人”,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联管联查、执法协作等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实体化运作,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严格落实形势研判、信息互通、问题移交等制度,充分履行协调指导职能。

3.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社会单位要建立班前班后消防提示教育、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实行制度化、经常化消防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协议,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年度检测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全面实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将辖区划分为若干消防联防区域,联防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联防消防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交叉互查或联合检查。

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2015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三、持续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1.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未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于2015年完成编制、发布工作,除省直管县(市)外70%的其他县(市)和50%的全国重点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2015年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关键一年,各地要争取使消防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突出消防水源建设管理。

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城市新区、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2015年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5000个。

进一步加大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供水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市政消防水源完好率达到100%。

3.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步伐。

强力推进144个消防队站项目建设,2015年计划建成投入使用46个(其中,普通消防站33个、消防指挥中心2个、消防战勤保障队3个、消防训练基地5个、消防官兵公寓楼3个),主体完工33个,开工建设31个,完成征地34个。

加大训练基地建设力度,焦作、鹤壁、周口、濮阳、济源市建成消防训练基地并投入使用,洛阳、安阳、漯河、三门峡市建成消防训练基地主体工程,平顶山、新乡、南阳市开工建设消防训练基地,开封、许昌市完成消防训练基地征地任务。

对25个危旧消防站营房实施维修改造。

4.完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

推进4个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2015年安阳、驻马店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主体完工,开工建设开封、洛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加强消防战勤保障队建设,新乡、周口、鹤壁市建成消防战勤保障队并投入使用,三门峡市完成消防战勤保障队主体建设,许昌市完成消防战勤保障队征地任务。

对除已验收的郑州、平顶山市以外的建成战勤保障队进行验收,确保装备、车辆、人员、物资全部到位,形成保障能力。

5.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开展装备建设达标创建活动,100%的特勤及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车配备达到灭火救援作战单元体系要求,器材及灭火药剂按标准配齐;100%的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车、器材及灭火药剂按标准配齐,其中抢险救援车、举高类消防车、水罐(泡沫)车必配;100%的战勤保障消防站消防车按标准配齐,器材及灭火药剂储备不低于特勤消防站配备标准;未开展装备评估的县2015年全部完成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工作的省辖市、县(市)全部转化运用装备评估成果。

四、持续推进社会火灾防控工作1.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四送”(送安全、送健康、送温暖、送法律)和“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扎实开展系列主题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雏鹰行动”,2015年30%以上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开通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消防政务微博、微信,建立消防微媒体联盟,每天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打造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推进多媒体终端建设,力争2015年实现全省联动、同步宣传。

加快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5年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不少于6500人。

2.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季节性特点,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社会福利机构、物流仓储设施、城中村、群租房、午托班、“三合一”场所等,分时段、分类型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深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直接责任主体,切实澄清底数,摸透实情,明确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各级政府每半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单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明确政府领导分包负责,加快整改进程。

公安消防部门要完善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消防监督每日一查等常态化机制,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各地要建立基层消防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组织对乡镇(街道)消防专管员和社区(行政村)“一长三员”(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联络员)开展全面培训。

探索建立乡镇消防管理委托执法模式,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与乡镇政府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乡镇政府明确2名以上在编人员从事消防执法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安部门列管范围以外的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行使监督检查权、责令改正权、部分处罚权、提请处罚权等职权。

依托“一村一警”、“一格一警”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职责范围,推动每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消防文员作用,各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和省直管县(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不少于15人,除省直管县(市)外其他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不少于13人,逐一分包联系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所、警务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培训指导。

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基层消防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4.不断壮大政府专职消防力量。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组织开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将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专职消防队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持续加大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力度,2015年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数超过3000人。

制定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督促达到建队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加快专职消防队建设,提升现有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整体战斗力。

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2015年全省65%的全国重点镇、50%的达到建队标准的其他建制镇完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

5.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健全公安消防、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环保、气象、电力、通信、卫生计生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市、县级政府分别至少每半年、每季度召开一次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要大力加强基层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不断提升部队能打仗、打胜仗的能力。

大力推行防消联勤模式,在商业密集区、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防消联勤执勤点,201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处防消联勤执勤点。

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日常管理,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和执勤训练工作,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五、持续推进消防法治建设1.提升消防法治水平。

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依法加强源头管控。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终身负责制,各级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文化、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依法从严把关。

质监、工商、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开展消防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和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督查,完善落实消防产品质量信息公布、消防产品监管考核和消防产品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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