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合同,印花税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根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合同双方应缴纳的一种税费。
印花税是一种特殊的税费,它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信息系统工程合同中,印花税的征收有助于维护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同时也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信息系统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这意味着,在签订信息系统工程承包合同时,合同双方需按照合同金额的0.03%缴纳印花税。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印花税额不足1角的,免印花税;如果是一角以上的,尾数四舍五入。
二、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缴纳对象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缴纳对象为合同的双方,即委托人和监理人。
在签订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
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是对双方权益的保护。
三、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方式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行缴纳,即合同双方按照合同金额自行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并按时到税务机关缴纳;另一种是代扣代缴,即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税务机关或者银行等机构代扣代缴。
目前,我国多数情况下采用自行缴纳的方式。
四、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但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所在地地税局代开发票时会要求合同双方缴纳印花税。
五、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印花税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某些高科技企业或者重点工程项目,可以减免印花税或者降低印花税税率。
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微型企业等,也有一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服务销售合同_印花税税率

一、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定义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服务销售合同所征收的税费。
服务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服务销售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也就是说,纳税人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 = 合同金额× 印花税税率例如,如果一份服务销售合同的金额为100万元,则其应纳印花税为:应纳印花税 = 100万元× 0.03% = 300元三、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合同: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合同。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 仓储服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运输、装卸、搬运等合同。
6.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四、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方式纳税人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1. 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购买印花税票,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
2. 邮寄缴纳: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印花税票寄送到税务机关。
3. 网上缴纳:部分税务机关支持纳税人通过网上缴纳印花税。
五、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1. 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免征印花税。
2. 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服务费合同印花税类别

服务费合同印花税类别
服务费合同的印花税类别根据服务费类型及所属服务行业而定,一般
分为发布服务印花税,商品服务印花税,经营服务印花税,劳务服务印花税,旅游服务印花税,银行服务印花税,保险服务印花税,金融服务印花税,文化传播服务印花税,信息技术服务印花税等。
发布服务印花税是指按照约定发布信息和广告内容,为客户提供发布
服务的税费,其具体印花税率根据客户的地理位置及要求的具体服务内容
而定。
商品服务印花税是指为客户提供商品类服务,如购买或售卖商品类服务,商场、拍卖、电子商务等服务。
它的具体印花税率根据客户的地理位
置及要求的具体服务内容而定。
经营服务印花税是指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印花税,包括但不限于财税、
法律、科技、教育、经济等服务,印花税率根据客户的地理位置及要求的
具体服务内容而定。
劳务服务印花税是指为客户提供劳务类服务的印花税,印花税率根据
客户的地理位置及要求的具体服务内容而定。
旅游服务印花税是指旅行社或其他企业提供旅游服务时缴纳的印花税,印花税率根据客户的地理位置及要求的具体服务内容而定。
服务合同印花税

服务合同印花税服务合同印花税是指在签订服务合同时,根据合同金额和合同性质所需缴纳的税款。
印花税是国家法定的一种税种,旨在规范和监管商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印花税的缴纳对象和方式:1. 缴纳对象:印花税的缴纳对象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即合同的双方或多方。
2. 缴纳方式:印花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缴纳。
在缴纳印花税时,需要填写税务机关指定的缴款书,并将税款缴入指定的税款缴纳账户或通过指定的缴款渠道进行缴纳。
二、印花税的计算方法:印花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合同金额和合同性质确定的。
1. 合同金额:印花税的税率是根据合同金额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合同金额越高,税率越高。
合同金额包括了合同的总金额,以及合同中的各种费用、税金和合同约定的利息等。
2. 合同性质:不同的合同性质对应着不同的税率。
例如,一般的销售合同和服务合同的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印花税的用途和作用:1. 用途:印花税是国家的一种税收收入,用于国家的财政支出和公共事业建设。
2. 作用:印花税的存在可以调节和规范商务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印花税是一种合规行为,可以增加合同的合法性和信用度。
四、印花税的法律责任和纳税义务:1. 法律责任:如果合同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或造假避税,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税务机关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未缴纳的印花税进行追缴,并处以罚款和滞纳金等处罚。
2. 纳税义务:合同当事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填报合同信息并缴纳印花税。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了解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总结起来,服务合同印花税是一种根据合同金额和合同性质确定的税款,用于调节和规范商务合同的签订行为。
合同当事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填报合同信息并缴纳印花税,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信息服务合同印花税是怎样的

信息服务合同印花税是怎样的关于合同的印花税⼀直是⼤家⽐较头疼的问题,因为很多⼈都不知道哪些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本⽂今天要为⼤家讲的是关于信息服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这也是⽐较常见的合同。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息服务合同印花税是怎样的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条例》第⼆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承揽、建设⼯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经济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条例税⽬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市场信息⽅⾯的咨询服务合同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相关知识:印花税性质特点(⼀)兼有凭证税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书⽴、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
另⼀⽅⾯,任何⼀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为的课税。
(⼆)征税范围⼴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泛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将更加⼴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集资⾦、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四)由纳税⼈⾃⾏完成纳税义务纳税⼈通过⾃⾏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
服务合同印花税率

服务合同印花税率服务合同印花税率是指在签订服务合同时,按照合同金额或者其他规定收取的一种税费。
印花税在我国属于营业税范畴,是一种间接税,即纳税义务人是提供服务的当事人,但实际上由于印花税负担是由服务买受人承担的。
所以在签订服务合同时,涉及到印花税的计算和缴纳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服务合同印花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服务合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我国服务合同印花税率主要分为几个档次,具体的税率表如下:1. 服务合同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印花税率为0%;2. 服务合同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印花税率为0.03%;3. 服务合同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印花税率为0.05%;4. 服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印花税率为0.1%;5. 服务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印花税率为0.2%。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税率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印花税率,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服务合同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
此外,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根据相关法规,印花税率可能有所不同。
那么,如何计算服务合同的印花税呢?根据上述税率表,可以根据服务合同的金额来计算印花税的具体数额。
以服务合同金额10万元为例,按照0.05%的印花税率计算,印花税应缴纳的金额为500元。
计算公式为:印花税金额 = 服务合同金额× 印花税率。
在缴纳服务合同印花税时,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
首先,纳税人应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印花税,否则将面临相应的罚款或者其他法律后果。
其次,纳税人应准确申报服务合同金额和印花税的税基,虚报或者漏报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纳税人还应妥善保存相关的税务凭证和文件,以备日后的核查和查询。
总之,服务合同印花税率是根据服务合同的金额而设定的一种税率。
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双方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税率表计算和缴纳印花税。
同时,纳税人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和缴纳印花税,以免触犯法律和面临相应的处罚。
服务合同印花税

服务合同印花税背景在签署服务合同时,印花税是一个需要注意的点。
印花税是由国家税务部门征收的一种税费,在合同签署时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
因此,了解印花税的相关规定对于发起合同的一方和接受合同的一方都非常重要。
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固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书、凭证、证件等进行的一种税费征收。
印花税是以文件的形式存在的,即纸质或电子版本的文件。
印花税的法律依据印花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法实施条例》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是印花税的法律基础,规定了印花税的基本原则、税率、纳税对象、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而《印花税法实施条例》则对印花税法作出了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
服务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印花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服务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对于服务合同,在进行印花税计算时,主要是根据服务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计算。
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服务合同的征税对象服务合同的征税对象是指对于一份服务合同,具体是由哪个方面支付印花税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由服务费用支付方承担。
服务合同的征税基数服务合同的征税基数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来计算印花税的标准。
一般来说,服务合同的征税基数是根据合同的金额进行计算的。
服务合同的征税标准服务合同的征税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征税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的印花税标准。
具体来说,服务合同的印花税标准是由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服务合同的征税比例服务合同的征税比例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计算服务合同印花税时,需要按照的印花税税率。
根据印花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一般是0.05%。
如何计算服务合同的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的具体方法如下:1.首先,需要确定服务合同的征税对象。
一般来说,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由服务费用支付方承担。
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

一、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的概念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签订的服务类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服务类劳务合同是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如技术服务合同、咨询合同、设计合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等。
二、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服务类劳务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即0.03%)。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合同金额× 印花税税率。
三、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的缴纳1. 自行购买贴花:纳税人可在合同签订后,自行到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并在合同上粘贴,履行完税手续。
2. 委托代扣代缴:税务机关可委托合同签订地的银行、信用社或其他单位代扣代缴印花税。
3. 邮寄申报:纳税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四、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的减免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可免征或减征印花税:1. 依法成立的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与其会员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内部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3.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可申请减免印花税。
4. 纳税人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印花税,经批准后可减免。
五、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包括:1.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合同。
2. 咨询合同:包括各类咨询服务合同。
3. 设计合同:包括各类工程设计合同。
4.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劳务分包合同。
5. 其他服务类劳务合同:包括培训、翻译、代理、中介、物流等合同。
总结:服务类劳务合同印花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服务类劳务合同市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了解印花税的相关政策,有助于纳税人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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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合同,印花税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一: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第034号)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书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咨询台1.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企业此行为是否应缴纳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佃97]3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2.在建设工地上临时搭建的棚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6)财税地字第008号)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1 / 2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 / 2 中公会计给你改变未来的力量篇二:技术合同印花税认定国税地字(佃89)3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各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
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
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 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五、关于加强对技术合同征税的管理问题为加强对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取得科委和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机构的支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印花税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建立监督纳税、代征税款、代售印花等管理制度。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3.技术中介合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
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
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 1 —2套。
第二章技术开发合同第二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