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销售服务类合同_印花税

印花税是我国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在签订销售服务类合同时,部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本文将为您解析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的相关问题,并提供缴纳指南。
二、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销售服务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1.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2. 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贴花;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的万分之五贴花;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5. 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6. 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五贴花;7. 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的万分之五贴花;8. 技术合同: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的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三、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方法1. 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2. 对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四、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时间印花税的缴纳时间一般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1. 对于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如发生合同修改、补充等情形,应按修改、补充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2. 对于合同解除、终止的,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
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是依法征收的税种,企业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性质和金额依法缴纳印花税。
本文为您解析了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以下是一个销售服务类合同印花税缴纳的示例:假设某企业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合同性质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00万元× 0.0003 = 300元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应在30日内购买并粘贴300元的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
服务销售合同_印花税税率

一、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定义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服务销售合同所征收的税费。
服务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服务销售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也就是说,纳税人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 = 合同金额× 印花税税率例如,如果一份服务销售合同的金额为100万元,则其应纳印花税为:应纳印花税 = 100万元× 0.03% = 300元三、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合同: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合同。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 仓储服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运输、装卸、搬运等合同。
6.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四、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方式纳税人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1. 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购买印花税票,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
2. 邮寄缴纳: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印花税票寄送到税务机关。
3. 网上缴纳:部分税务机关支持纳税人通过网上缴纳印花税。
五、服务销售合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1. 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免征印花税。
2. 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服务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服务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并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服务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服务合同
也需要交纳印花税。
下面以一些常见的服务合同为例进行说明。
首先,对于广告服务合同,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经营者
需要与广告发布者订立广告发布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向税务
机关报送印花税票。
这意味着广告服务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其次,对于租赁服务合同,根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出
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金额按照租赁期
限和租金额来计算,具体的缴纳标准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来执行。
再次,对于劳务派遣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
遣是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给用工单位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派遣合同需要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并在合同签订后
的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票。
不需缴纳印花税合同事项总结

不需缴纳印花税合同事项总结一、合同双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亲爱的甲乙方,咱们今天来签这个合同可轻松啦,不用担心印花税的事儿哦。
二、合同背景。
咱就说啊,生活中有好多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咱们签这个合同呢,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交印花税的事儿都写清楚,这样大家心里都踏实。
三、合同具体事项。
1. 日常的生活服务类合同。
比如说,甲方请乙方来家里打扫卫生,这就是一个家政服务合同。
这种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比如说每周一、三、五来打扫,把客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都打扫得干干净净。
甲方呢,就按照之前谈好的价格,每个月给乙方支付报酬。
这多简单呀,就像朋友之间的一个小约定,但是咱们还是写在合同里,规规矩矩的。
2. 捐赠合同。
要是甲方出于爱心,想把自己闲置的一些物品或者一笔钱捐赠给乙方,这是一个很美好的事情。
这个捐赠合同也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甲方要明确捐赠的东西是什么,是具体的物品呢,像几本书、几件衣服,还是一定金额的钱。
乙方呢,要表示接受捐赠,并且承诺会把这些捐赠用到合适的地方,比如说用于公益活动或者帮助有需要的人。
3. 代理合同(非应税代理)假如甲方让乙方帮忙去办理一些简单的事情,像去邮局取个包裹之类的。
这是一种代理行为,这种代理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哦。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尽快去把包裹取回来,不能拖拖拉拉的。
甲方呢,可能就给乙方一点小报酬,或者就是单纯的朋友帮忙,这都没问题。
4. 培训合同(非学历教育类)要是甲方想学习一门新技能,比如学个烘焙或者瑜伽,找乙方来当培训老师。
这个培训合同只要不是学历教育相关的,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乙方要把自己的本事都传授给甲方,从基础的知识开始教起,一直到甲方能够熟练掌握。
鉴证服务合同印花税

鉴证服务合同印花税
服务类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缴纳可以起到调控市场,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因此,根据民事法律合同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缴纳印花税。
服务类合同作为以服务作为标的的合同,印花税缴纳标准为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
服务类合同是服务方以自己的劳动或技术作为标的,而接受服务的一方为此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印花税应当由订立合同的一方来缴纳。
主要类型则包括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及技术合同。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服务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篇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

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乙方(服务方):姓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同法》《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实践管理办法》《税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达成一致。
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一、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需提供实际有效的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项;(3)甲方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案件事实和相关信息;(4)甲方需保证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委托事项,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代理诉讼等相关服务;(2)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机密信息,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和资料;(3)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对委托事项完成过程及情况定期向甲方汇报;(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委托事项用于其他用途。
二、服务费用:1. 甲方需支付的服务费用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三、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服务结束之日止。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则应就逾期支付之金额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完成委托事项,则应就未完成之项目按照实际价值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附则: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2.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乙方(服务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服务类合同 印花税

服务类合同印花税服务类合同是指双方就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支付相应费用而订立的合同。
在中国,服务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服务合同额度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支付给国家税务机关的一种税费。
本文将重点介绍服务类合同中的印花税问题。
首先,印花税是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一种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服务类合同需要向国家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比例根据合同涉及的金额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且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和对象也会有所差异。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服务类合同涉及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印花税税率为0.05%。
金额在1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万元的,税率为0.1%。
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税率为0.3%。
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万元的,税率为0.5%。
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1%。
需注意的是,这只是一种基础规定,具体的税率也可能因地区、条件等因素有所不同。
服务类合同的印花税计算方式一般是根据合同涉及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得出的。
例如,如果合同金额为5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税率为0.1%,那么印花税费用为5万元× 0.1% = 50元。
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应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并缴纳给国家税务机关。
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印花税的费用和支付责任,并明确在合同中载明。
印花税的支付一般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缴纳,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按照要求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有权要求补缴并处以相应的滞纳金。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签订服务类合同时务必认真履行印花税的缴纳义务。
印花税作为我国税务制度的一部分,通过对服务类合同进行征收,可以补充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对合同签订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因此,无论是服务提供方还是服务需求方,在签订服务类合同时,都应严格履行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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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 (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
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
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
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
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
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帐簿,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修理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国税函发[1991]155号)篇二: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
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