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所占比例
药剂师资格证

药剂师资格证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1234567 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形式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
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返回顶部?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执业药师分值

执业药师分值
执业药师分值是指在执业药师考试中,考生所获得的分数。
执业药师考试是药学专业的国家统一考试,是中国唯一的药学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药学、临床药学、药理学、毒理学、制药学、药事管理等。
执业药师分值是考生通过考试的衡量标准,也是考生能否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重要指标。
考试的分值标准是:总分100分,其中理论考试占80分,实践考试占20分。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及格线为60分。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以通过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
执业药师考试难度较大,需要考生进行充分的准备。
考生需要掌握丰富的药学知识,熟悉药品的制剂、质量标准、配方等,同时还需要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不良反应等。
此外,考生还需要掌握药事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药品配送、销售、存储等方面的管理。
总之,执业药师分值是考生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重要指标,考生需要认真备考,全面掌握药学知识,以获得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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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范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范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学基础知识: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品信息学等。
2. 药物学:药物治疗学、药物代谢学、药物动力学、药物毒理学等。
3. 临床药学:临床药学知识、药物处方学、药物监测与评价、不良反应处理等。
4. 药事管理:药物采购与配送、药房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药物合理使用等。
5. 药物信息与药学研究方法:药物信息检索、药物信息评价、药物临床试验设计与数据分析等。
6. 药学法规与伦理:药品注册、药品监管、处方药管理、临床试验伦理等。
此外,还可能包括一些医学常识、伦理道德、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考试范围根据所在地区的药学法规和考试机构的要求可能略有差异,考生需详细查阅相关考试大纲和指南。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摘要:I.引言- 执业药师药二考试的重要性-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的概述II.各章分值占比1.药理学- 药物作用原理- 药物代谢与排泄- 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相互作用2.药物化学- 药物结构与性质- 药物合成- 药物制剂3.药物分析- 药物质量控制- 药物检测方法- 药物代谢产物分析4.药物应用- 药物选择- 用药方案- 药物疗效评估III.各章分值分布1.药理学- 药物作用原理(20分)- 药物代谢与排泄(15分)- 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相互作用(10分)2.药物化学- 药物结构与性质(15分)- 药物合成(10分)- 药物制剂(10分)3.药物分析- 药物质量控制(15分)- 药物检测方法(10分)- 药物代谢产物分析(10分)4.药物应用- 药物选择(15分)- 用药方案(15分)- 药物疗效评估(10分)IV.结论-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对于备考的意义- 建议考生根据分值分布合理制定备考计划正文:执业药师药二考试是执业药师资格认证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和药物应用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根据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为考生提供一份详细的备考指南。
首先,药理学部分占据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的最大比例,达到45分。
这一部分主要考察药物作用原理、药物代谢与排泄以及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
考生需要深入理解药物作用机制、药物代谢途径以及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原因,掌握药物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以便在临床实践中合理使用药物。
其次,药物化学部分占据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的25分。
这一部分主要考察药物结构与性质、药物合成和药物制剂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药物的结构特征、理化性质,掌握药物合成反应的基本原理和常用方法,熟悉药物制剂的设计和制备过程。
再次,药物分析部分占据2023年执业药师药二各章分值的25分。
这一部分主要考察药物质量控制、药物检测方法和药物代谢产物分析等内容。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单选题:第 1 题不属于药事管理活动的是()。
A.制定药品储备计划B.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C.医药企业工商登记管理D.药品配送管理E.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药事管理活动的内容。
医药企业工商登记管理不属于药事管理活动。
新大纲已不作考查点。
中国执业药师考试网添加时间:2009-4-21 14:01:04 阅读数:阅读次数:3654次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职责和执业活动所需要的必备知识与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考试内容总体上分为药事管理相关知识、药事管理法规和药学职业道德三个大单元。
其中的细目与要点是与执业药师日常工作直接相关的具体内容,纳入考试的范围。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考试内容以本考试大纲为准。
每年国家新修订的或新颁布的药事管理法规,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管理机构确定,并在考试6个月之前予以公布。
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一药(一)国家药物政策与相关制度1.国家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1)国家药物政策的目标、内容(2)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目的、遴选事管理相关知识原则2.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1)卫生事业奋斗目标、性质、方针(2)力强药品管理、促进医药协调发展的要求(3)建立医师、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意义(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专门规定3.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内容(2)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
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3)社区服务和个体诊所经销药品的限制(4)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4.农村药品市场管理(1)农村药品供应(2)农村药品监督(3)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的规定(二)药事管理体制 1.药事组织药事组织的类型(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一药事管理相关知识(二)药事管理体制2.药品监督管理组织(1)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名称(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SFDA药品审评中心、药品评价中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3.药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展与改革宏观调控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海关负责有关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三)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1.药品质量特性(1)药品的质量特性(2)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特征2.药品质量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1)我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名称、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2)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性质、类型(四)行政法的相关内容1.法的基本知识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责任2.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2)申请与受理(3)行政许可的费用(4)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3.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管辖和适用(2)行政处罚的决定及其程序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1)行政复议范围、申请、期限(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起诉和受理(五)中药管理1.中药管理有关规定(1)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中药管理的规定(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中药管理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对中药管理的规定(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管理规定(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一药事管理相关知识(五)中药管理2.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1)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原则(2)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3)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规定(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材名称3.中药品种保护(1)中药品种保护的目的、意义(2)《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3)中药保护品种的范围、等级划分(4)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4.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制定GAP的目的、G船的适用范围(2)采收与加工的要求(3)包装运输与储藏规定(4)质量管理(5)GAP认证的程序(6)GAP证书的有效期二药事(一)药品管理法1.总则(1)立法宗旨、适用范围(2)药品监管体制2.药品生产企业管理(1)开办条件管理法规(2)审批主体及许可证(3)GMP认证(4)药品生产行为的管理3.药品经营企业管理(1)开办条件(2)审批主体及许可证(3)GSP认证(4)药品经营行为的管理4.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1)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2)配制制剂的必备条件(3)配制制剂的审批主体、程序及许可证(4)配制制剂的管理(5)药品采购、保存及调配处方的管理(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二药事管理法规(一)药品管理法5.药品管理(1)新药研制、审批(2)生产新药或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审批(3)国家药品标准制定、修订的机构(4)购药渠道(5)特殊管理的药品、药品管理制度(6)进出口药品的管理(7)指定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的药品(8)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的组织及处理(9)中药管理(10)假、劣药的认定及按假、劣药论处的情形(11)药品名称规定(12)健康检查6.药品包装的管理(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2)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7.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1)药品价格管理依据及原则(2)医疗机构价格管理(3)禁止药品回扣(4)药品广告的审批和内容管理(5)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刊物要求8.药品监督(1)药品监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2)行政强制措施和紧急控制措施(3)药品质量公告(4)药品检验复验申请(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9.法律责任(1)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处罚(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及对有关人员的资格处罚(3)未实施有关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4)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的处罚(5)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在市场销售的处罚(6)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购销记录和法定销售要求的处罚(7)药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处罚(8)违反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的处罚(9)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药品购销中违法行为的处罚(10)违反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处罚(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药事管理法规(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总则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及确定2.药品生产企业管理(1)《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变更(2)GMP认证机构及程序(3)药品委托生产的规定3.药品经营企业管理(1)《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变更(2)GSP认证机构及程序(3)非处方药分类(4)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的人员配备(5)城乡集贸市场零售药品的规定4.医疗机构药剂管理(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及变更(2)医疗机构制剂审批和调剂使用的规定(3)医疗机构审核调配处方人员的资质(4)医疗机构购药记录的规定(5)医疗机构处方调配的规定(6)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配备药品的品种5.药品管理(1)新药监测期的规定(2)申请药品进口及医疗机构急需药品进口的规定(3)在销售前或进口时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或审批的生物制品(4)药品的再评价(5)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及有效期(6)非药品不得宣传的内容6.药品包装的管理(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标准及注册(2)中药饮片包装及标签(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印制及药品商品名称(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7.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范围(2)药品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定、调建方式(3)发布药品广告的审批(4)应立即停止发布的药品广告(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二药事管理法规(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8.药品监督(1)药品抽样的规定(2)药品质量公告(3)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4)药品检验费用的规定9.法律责任(1)新开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MP、GSP认证仍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2)违反集贸市场设点零售药品的处罚(3)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以及使用假劣药品的处罚(4)违反个体诊所有关规定的处罚(5)不办理许可事项变更手续的处罚(6)从重处罚的规定(7)无过错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处理(三)刑法(节选)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生产、销售假药罪(2)生产、销售劣药罪(3)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未构成相应犯罪的定罪处罚2.扰乱市场秩序罪非法经营罪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罪处罚(四)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的认定(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三种情形的认定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提供便利条件的犯罪认定(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二药事管理法规(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总则(1)立法宗旨、适用范围(2)精神药品分类(3)管制要求(4)监管部门的职责2.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1)总量控制(2)定点生产制度3.经营(1)定点经营制度(2)定点批发企业必备条件(3)全国性、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及供药责任区域(4)购药渠道及供药方式(5)零售规定4.使用(1)印鉴卡及获取条件(2)专用处方(3)医疗机构借用及配制的规定5.储存(1)专库的要求(2)储存管理制度(3)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储存要求6.运输(1)运输管理(2)邮寄的要求7.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1)监控信息网络(2)对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单位的要求(3)过期、损坏药品的处理8.法律责任(1)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违规的处罚(2)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违规的处罚(3)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规的处罚(4)处方调配、核对人员违规的处罚(5)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现金交易的处罚(6)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案件单位的处罚9.附则罂粟壳使用规定(六)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的通知麻醉药品的品种和精神药品的品种(1)我国生产及使用的麻醉药品品种(2)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续表)大单元小单元细目要点二药事管理法规(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印鉴卡的规定(1)印鉴卡用途(2)申请印鉴卡的必备条件(3)印鉴卡有效期(4)印鉴卡的申请程序、审批主体、变更手续(八)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1)年度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管理(2)生产、加工、收购、经营、配方用药的规定(3)保管、领发、核对制度(4)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规定(5)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九)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1.总则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2.生产、经营管理(1)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主体(2)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的经营规定3.购买管理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主体、购买条件4.附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1.总则疫苗的分类2.疫苗流通(1)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审批主体和许可(2)第一类疫苗的供应和限制(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标注要求(4)第二类疫苗销售和供应的范围和限制(5)购进、销售疫苗的证明文件(6)购销记录和保存期限3.监督管理发现假劣或质量可疑的疫苗的处理措施4.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销售或购销记录的处罚(2)违法销售或购进第二类疫苗的处罚(3)不具备疫苗经营资格而经营疫苗的处罚药理学知识是执业药师必备的药学专业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执业药师考试资料

执业药师考试资料
执业药师考试是医疗卫生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规定。
考试主要考核学习者在药品流通、药物知识、药物
治疗、药物调剂和文秘技能方面的知识技能,为促进药学专业人员技
术水平的提高,发挥药师专业和文化传承的作用,提高药学人才的素质,不断改善药品使用效果、提升药学专业示范作用,为药学评价及
药学服务建立标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健康业持续发展。
执业药师考试的考试科目包括:药品知识、药品流通、药物治疗、药物调剂和文秘技能。
其中,药品知识考察学生对药物科学理论、药
品采购、库房管理、质量检测、药品注册等方面的知识,药品流通考
察学生对药品流通处置、药品经营、药品零售流通和药品网上流通的
知识,药物治疗考察学生对药品的药效特性和应用规律,药物调剂考
察学生对药物的调剂技术,以及文秘技能考察学生对文书管理技能和
电子文书技能的掌握情况。
考试的准备工作要以考核大纲为依据,围绕考试内容,多看书、
做题,强化记忆、归纳总结,熟练掌握考试内容。
另外,定期考模拟题,多练习,检验自己的掌握水平,避免考试时出现掉链子的情况。
此外,执业药师考试还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素质和职业操守。
一是
要具备一定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遵守考试纪律;二是要具备良好
的服务意识和心态,与考场内外的工作人员友好合作;三是要具备一
定的风险意识和防护意识,熟悉考试规则,对自身的行为和安全负责。
总之,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前要做充分准备,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有的放矢地复习,使自己具备执业药师的基本素养和素质,以达到考
取资格的目的。
药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

药学专业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众所周知,所谓的证书都是通过考试一项一项拿到手的,考试也分为卫生资格考试和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职称类)1、药士----药师---主任药师(药剂员、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2、主要在医院内部评职称用3、卫生部认可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类)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厂技术指导方向,社会药房用药指导方向等2、主要在药厂或社会药房工作,属于药学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考试3、劳动部认可药士、药师、主任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区别:1、药士是药剂士的简称。
而且通用的是“药士”,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中最低级的一种“职称”,一般中专、大专毕业1年后取得;药剂师是药师的全称,通用称呼是“药师”,也是专业技术职称中属于低级职称中的一种,一般大学生本科毕业一年后取得。
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五年的就可以报考药剂师,大专毕业后三年。
药剂师>药剂士也是要考试的.分卫生局和药监局二种考试。
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分三级:初级:药士、药师中级:主管药师高级: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先考药士,再考药师,再考主管药师,考完药士后会颁发职称技术资格考试药士证书。
药师是属于职称考试,是初级,以后还可以接着考,主管药剂师是中级职称,主任药师是高级职称2、执业药师属于执业资格,有专门的统一考试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准入证,是执业资格,需要通过全国统考,比较难。
执业药师考试是由国家药监局主考的,考试难度要比卫生部的那个大,效力也要大很多,基本上可以说,如果你有了执业药师资格证,可以在药学行业横行无阻了,任何对技术没有特别要求的工作岗位你都有资格去应聘。
开药店必须要有一张执业药师资格证及至少一名执业药师镇在店里。
考试相关事宜:考药剂师去卫生局报名,你得从药士考起,考执业药师去当地市属人事局人才中心报名。
打算以后一直在医院上班的话,可以在你毕业后先考职称,初级药士(毕业一年后),中级药师,这个对收入有阶梯性的提升,职称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药士,初级药师,中级药师。
执业药师和初级药师有什么区别

执业药师和初级药师有什么区别执业药师和初级药师有什么区别1、所属系统不同:执业药师是由国家人事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考试的,属药监系统;而药师考试是有国家卫计委组织的,属卫生系统。
2、报名时间不同: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月-8月,而药师报名时间在每年的12月到1月。
3、考试时间不同:执业药师的考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10月中旬,而药师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
4、考试科目不同:执业药师考试科目有四门,分别为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初级药师考试也有四门,分别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5、报考要求不同:以本科为例,毕业从事相关工作3年才可以考执业药师。
但是毕业一年就可以考初级药师。
执业药师的工作证明可以是药企开具,而且专业只要是药学相关就可以,比如制药工程是可以报考的。
而药师的工作证明必须是医院、社区卫生所,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卫计委的,并且制药工程这种专业一般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6、使用方向不同:执业药师考取之后一般是在药店使用,国家规定每个药店必须配备一个执业药师,其实就是通过执业药师考试拿到证后,就可以去药店工作了。
初级药师是技术职称,也就是说你通过初级药师的考试后,你就可以让单位聘任你,得到初级职称了。
执业药师工作职责有哪些1、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2、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
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由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及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必须遵守执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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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考生考试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生考试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