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车辆进出登记表
车辆进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进厂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进厂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用车辆、租赁车辆、外来车辆等。
第三条车辆进厂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车辆安全、有序、高效地进出厂区。
第二章车辆进厂登记第四条车辆进厂前,驾驶员应向厂门卫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车辆进厂登记表》。
第五条《车辆进厂登记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车型、颜色、车辆所有人等;(二)驾驶员基本信息: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等;(三)进厂目的;(四)进厂时间、离厂时间;(五)厂内行驶路线及注意事项。
第六条厂门卫对《车辆进厂登记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驾驶员发放《车辆进厂通行证》。
第三章车辆进厂安全检查第七条车辆进厂时,厂门卫应对车辆外观、灯光、制动、转向、轮胎等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第八条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厂门卫应要求驾驶员立即整改,直至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九条车辆进厂后,驾驶员应按照《车辆进厂登记表》中指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违章行驶、超速、逆行等行为。
第四章车辆进出厂管理第十条车辆进出厂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出厂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二)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三)车辆进出厂时,驾驶员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非机动车等;(四)驾驶员应自觉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第十一条车辆进出厂时,厂门卫应认真核对《车辆进厂登记表》与实际车辆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车辆进出厂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厂方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车辆停放管理第十三条车辆进厂后,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第十四条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方便其他车辆进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期间,驾驶员应确保车辆熄火、拉紧手刹,防止车辆滑动。
化工厂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工厂生产安全,规范车辆进出管理,保障厂区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所有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车辆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区保卫部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卫部设立车辆进出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车辆进出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部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进出规定第七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出厂区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二)车辆进出厂区应减速慢行,注意安全,遵守交通信号。
(三)厂区内禁止鸣喇叭,以免影响生产秩序。
(四)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和他人车位。
(五)禁止无牌、无证、报废、改装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厂区。
(六)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主动接受保卫部检查,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七)外来车辆驾驶员应了解厂区相关规定,遵守厂区交通规则。
第四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八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驾驶员应主动向保卫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九条保卫部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符合规定后,驾驶员需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
第十条保卫部根据车辆用途和人员需求,对车辆进入厂区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经审批同意的外来车辆,由保卫部发放《临时通行证》。
第五章车辆停放与维护第十二条厂区内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三条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便于管理。
第十四条车辆停放期间,驾驶员应关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卫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违反车辆进出规定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二)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工厂厂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厂区进出管理规定一、目的:消除本公司安全隐患,使出入厂管理规范化.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三、内容:一员工出入厂区管理规定1、员工出入厂区上下班必须正确佩戴员工厂牌.2、禁止以翻墙、爬门等异常方式进入厂区,否则一律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3、只有当班的员工才能进入生产区,而非当班的员工如需进入二道门及生产区,必须在其所在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许可后,方能登记进入可由保安室进行联系、咨询.4、每日凌晨01:30—06:00除上下班或特殊情况外,员工禁止出入厂区或在厂区游荡,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保安室登记.5、上班期间,禁止员工赤脚、穿拖鞋进入厂区;禁止女员工穿裙子及高跟鞋进入生产区.6、员工正常上下班或因迟到、早退、请假而出入生产区必须打卡,如因卡或卡机问题打卡未显示,需在保安室登记本次记录,由当班保安签字证明,并由车间管理签字确认,进行双重考勤监督,各单位须在48小时内将打卡异常记录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若发现在打卡时徇私舞弊的,将根据员工奖惩规定予以处理并全厂通报.7、员工因公加班需在非当班时间进入生产区,应提供部门经理批准的加班条,加班人员须打卡.8、员工因领料、找领导、开会、培训等到办公楼,出二道门时须凭主任批准的出门条出门条上应标明出门事由方可不必打卡,当班保安应登记出门时间及返回时间.9、员工因临时有事需出一道门办理的,应写请假条,由车间逐级审批,并由车间主任开具出门条,凭出门条于一道门放行.如属特殊情况且未超过1小时的人员,进厂时由一道门保安在出门条上登记进厂时间,可到生产部销假;超过1小时的以请假处理.18︰00~08︰00期间出厂区的出门条可由各班的值班长签批,但第二天必须补齐签批程序.二道门保安在出门条上登记出厂时间,一道门登记进厂时间,并于次日将出门条送交行政部.10、员工因生产原因待料,在工作时间内出厂的,应由车间主任签批出门条,并注明原因,二道门在出门条上登记出厂时间,一道门收单核对后放行.如时间在18︰00~08︰00之间的可由各班的值班长代签.11、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亦须遵守以上规定.12、主任级别含以上及办公楼人员可自由出入生产区.二来宾出入厂区管理规定1、车间主任级不含、办公楼主管级含以上人员、营销部业务员及采购人员的业务访客进入一道门时,一律在一道门办理手续,说明来访事由,保安电话联系受访人,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单,由访客持会客登记单第二联进入一道门,并依下列规定使用:1受访者一律于办公楼接待访客.2访客结束,受访者须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开须将会客登记单交还一道门保安室处.3对客户来访或进行技术性沟通的,必须经营销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访客手续.4任何来访事由的访客和来宾进入二道门之前,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并通知行政部后,由部门接待人至行政部前台进行登记签名、领取来宾证.5来宾进入生产厂区时,须佩戴来宾证并由部门安排专人陪同.公司生产区以内禁止拍照,严禁携带可录入、可拍照设备、危险物品进入.6来宾出生产厂区时,来宾证须交给二道门保安室陪同专人须指导监督来宾交出来宾证,由保安于第二天早上交还至行政部前台.7任何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接见私人访客.2、协作企业人员出入厂区频繁者,由相关单位带领其至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大门.没有识别证者一律按以上访客程序进行办理.3、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等进入一道门以内.4、车间主任级含及办公楼主管级不含以下人员,上班时间严禁会客,保安有权谢绝其入内.如有需要,应开据出门条至一道门外会客详见以上“员工出入厂区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5、应聘人员进厂,一道门保安通过内部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得到许可后方可入厂填写应聘登记表,如要进二道门面试,需凭人力资源部的应聘登记表由保安登记后方可进入;面试人员应由车间派员带领进出.三车辆出入厂区管理规定1、员工车辆1非公司指定车辆,所有员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二道门.2员工车辆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处停靠.3员工车辆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2、公司公务车辆出厂,须凭派车单放行,夜间、长途或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司机方可出车参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与办法.3、货车进厂区提货,必须出据营销部签发的提货单,方可进入二道门;送货车辆须出示送货凭证方可进入二道门.车辆出厂时,需停车接受检查,若载有物品时,须凭出门证或出库单二道门方可放行,出一道门必须有出门证.没有出门证不得载运任何物品出厂含私人物品详见“物品”部分.4、除指定车辆含小车、货车由保安进行内部自行登记外,其余车辆进厂均需予以询问视情况请示后,按访客程序或提送货程序办理或登记放行,否则一律不得进入二道门.5、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应避免鸣笛,并将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处停靠;机动车辆进入一道门以内的所有区域,均应保持慢行限时速20km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同时禁止带火种进入厂区;车辆入厂区待装卸货必须停好指定位置并熄火,不允许车辆驶入仓库.四物品出入厂区管理规定1、任何物品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备件、废品、工具、固定资产等出厂区时均需办理出厂手续.2、保安人员需仔细核对出厂手续记录是否与实物相符.3、物品进出厂区流程:1厂区内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固定资产等出厂区须经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厂的原因开据相应的单据如:货物出库单并签字证明,二道门保安详细检查实物数量与签字后,由司机交至营销部或财务部开出门证.2进厂区卸货的车辆出厂,只需仓库管理员开放行条.二道门可根据出厂单上的数量详细检查签字后方可放行.一道门需将放行条收回.3办公楼物品包括办公设备、工具等出厂需经行政部核准签字后开据出门证方可出厂.4所有物品出厂均须凭出门证出一道门,一道门保安须将这些单据收回并放行.4、工程承包者、协作企业、及其他业务往来企业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等物品出入厂区或生产区,业务接洽人应请其进厂前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由相关接洽人的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放行.5、物品进厂区时,保卫人员须详细检查,如有危险品、易燃品、凶器等,禁止进厂区并报告上级处理.6、出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出厂,应速呈报处理.7、保安人员次日须将出门证、货物出库单及车辆出入记录等交行政部备案.四、附则:1、本管理规定由德荣公司行政部负责修订、解释.2、本管理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门禁管理规定

公司LOGO+XXXX公司门禁管理规定文件编号:版本版次:编制:审核:批准:20XX年XX月XX日发布 20XX年XX月XX日实施文件秘密等级:XX 本文件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所有1.目的为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厂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其车辆、货物的出入管控。
3.术语和定义3.1一级门禁区域:主要指办公楼的公共区域;3.2二级门禁区域:主要指生产区域的公共区域;3.3三级门禁区域:主要指各车间区域。
4.职责4.1人事行政部:4.1.1负责一、二级门禁区域的门禁管控;4.1.2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废止、监督、宣贯等工作;4.2各部门:4.2.1配合人事行政部做好一、二号门岗的门禁管控;4.2.2负责各自生产区域、仓库或办公室门禁管控,即三级门禁管控。
5.管理内容和规定5.1人员出入管理5.1.1整体要求:5.1.1.1公司为涉密无烟工厂,凡进入公司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吸烟,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携带火种、香烟、手机等拍照设备;5.1.1.2在员工上下班时间前后半个小时内,一号门岗安保人员需列队站在门岗外,维持员工进出秩序,做好人、车分流监督,纠偏,指引服务工作;5.1.2公司员工出入管理5.1.2.1员工进入公司1号门岗,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厂服、佩戴厂牌,否则不得入厂,并自觉遵守人车分流的规则(步行人员走人行通道、驾车人员走行车通道);5.1.2.2上班时间内外出的员工,需要持其上级(经理级)批准的《出差审批表》或《请假单》或《员工离厂放行条》方可放行;对于超过上班时间进入的员工,若无《请假单》,按迟到进行登记处理,员工需配合门岗安保做好登记工作;5.1.2.3离职人员离厂需持人事行政部开具的《员工离厂放行条》,并配合1号门岗做好行李、物品检查工作,无异常后方可放行;5.1.2.4员工进入生产区域,需执行香烟、火种、手机拍照设备的门禁管控,因此,除总经理外,凡是有人员进入二号门岗,必须实施逐一扫描安检,内部员工实施抽查搜身,发现异常立即纠偏制止并登记处理,所有人员均需要配合二号门岗安保做好安检、搜身及登记工作;5.1.2.5员工手机门禁管控:5.1.2.5.1进入二号门岗时,对于生产区域辅助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设备动力部、工艺技术部、品质部质检员、供应部仓管员等)和非生产区域的职能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外来人员,一律使用手机保密袋实施管控,安保人员做好手机袋上锁及出门岗的解锁工作;5.1.2.5.2对于生产区域生产车间经理级以下人员(一、二、三车间),由各车间自行管控手机。
车辆进出厂区登记表

注:1、此表格由货物发出部门最后签名后,于出厂时,交于门卫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物品内容一项要写清楚 !
2、此单上的签发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如果超过半小时,则作废,必须重签!注:1、此表格由货物发出部门最后签名后,于出厂时,交于门卫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物品内容一项要写清楚 !
注:1、此表格由货物发出部门最后签名后,于出厂时,交于门卫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物品内容一项要写清楚 !
2、此单上的签发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如果超过半小时,则作废,必须重签!
2、此单上的签发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如果超过半小时,则作废,必须重签!。
水泥厂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车辆管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分类1. 生产车辆:用于生产运输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2. 专用车辆:用于厂内运输、垃圾清运、设备维修等;3. 车辆:厂内通勤、公务用车等;4. 临时车辆:因特殊原因临时进入厂区的车辆。
第五条车辆登记1. 车辆所有单位必须向厂保卫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填写《车辆登记表》;2. 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用途等;3. 车辆登记后,厂保卫部门应将车辆信息录入《车辆登记簿》。
第六条车辆牌证管理1. 车辆牌证由厂保卫部门统一管理,驾驶员不得擅自变更、涂改、伪造、转让;2. 车辆牌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厂保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补办。
第七条车辆停放1. 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生产区域等;2. 停放车辆应保持车头朝外,便于检查;3. 停放车辆时,驾驶员应将车辆熄火,拉紧手刹,关闭车窗。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条件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2. 驾驶员应熟悉厂区道路情况,了解厂内各项规章制度;3.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驾驶员培训1. 新驾驶员上岗前,应参加厂保卫部门组织的驾驶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驾驶员每年应参加一次厂保卫部门组织的复训。
第十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2. 严格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3. 驾驶过程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5.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车辆出入手续1.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证件;2. 临时车辆进入厂区,需向厂保卫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3. 车辆出入厂区时,应服从指挥,不得擅自闯岗。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
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
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
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
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
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
厂区出入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出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厂区出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厂区出入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厂区出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厂区出入安全管理,包括人员、车辆、物品的出入管理。
第七条门卫负责厂区出入口的日常管理,包括门禁管理、登记管理、车辆管理、物品检查等。
第八条保安队负责厂区内的巡逻、监控、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九条员工进入厂区应佩戴公司统一制发的厂牌,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十条员工进入厂区时,应主动出示厂牌,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实。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由门卫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第十二条员工出厂时,应主动配合门卫进行物品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出厂。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四条车辆进入厂区,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厂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乱停乱放。
第十六条货车进出厂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员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进入厂区,应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第五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十八条物品进出厂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出厂物品应进行登记,由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二十条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物品进出厂区。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门卫、保安队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厂区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