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摘要:失业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各国政府无不以解决失业问题为己任。失业保险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它可以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具体制度上保证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缓解经济改革中遇到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本文拟就我国目前失业的现状及出现的新特点,对作为社会“安全阀”、“减震器”的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略陈管见。

关键词: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发展趋势

调查情况:我们组在6月18日一行五人(修震,邵利芳,朴紫萍,李依璇,张圣)来到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花园社区进行为期一天的调查工作。我们组还了解的从2002-2008年我国失业保险水平每月人均250元-450元之间,以后几年多次进行调整,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获悉,我国今年失业保险调整到每人880元。

我们还对4050养老问题进行了调查,国家认为应推迟退休年龄,但进行民调统计不同意的占总人数的94.5%(约220000人反对),但有一部分教授,公务员,医生站同此观点,认为所学的的知识没有充分的发挥,是一种浪费。保险基本框架存在问题,需加以完善。

一、失业保险制度及其功能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集中建立保障资金,对遭遇失业风险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对失业人员进行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促进失业者尽快再就业,从而抑制失业。生活保障功能是失业保险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反失业功能的强化则是全球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失业保险制度的目标主要是通过保障尽可能多的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来维持社会安定、缩小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1]。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单纯强调失业保险的生活保障功能已很难解决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必须探寻更积极的失业保险机制,发挥其抑制失业和促进就业的能动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减震作用,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政策。从1986年国务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暂行规定》,到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规定》,再到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完整体系,在保障失业工人的权益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总体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更注重事后的补偿,其抑制失业及促进就业的功能没有得到发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失业保险覆盖面较窄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面临失业风险、或已成为失业者的劳动者都应该享有失业保险制度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样

才能体现社会保障的“国民待遇”均等原则。然而我国目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主要限于城镇经济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的失业者,不涉及农村经济领域;在城镇经济范围内,又主要侧重于公有制经济,私营、三资企业还未完全纳入。这种保障现状,使得失业保险的社会性名不副实,实际上成为少数人的保障。当然,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大小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失业保险也不可能覆盖全部劳动年龄人口,但失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就业格局及就业方式的重大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现阶段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事实上已经成为许多劳动者的选择。如果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能跟上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就会造成劳动者享受社会福利机会的新的不平等。

(二)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偏低

按现行制度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从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的统筹层次仅在市县两级,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失业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由于统筹层次较低,基金的整体抗风险能力比较脆弱,基金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互济。而且,这种在市、县两级分级统筹管理为主的方式,造成各地在使用和统筹失业保险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失业保险基金过于分散且各自为政,不利于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使用资金。统筹层次偏低造成的条块分割,使我国失业保险机构与职工培训机构、职工介绍机构各自为政的状态长期存在,很难得到根本的改变,这就极大限制了失业保险反失业功效的充分发挥,使得失业职工不能按照市场需求接受职工培训,不能及时得到用人信息和就业指导咨询,造成失业职工再就业率很低。

(三)失业保险水平的设计不合理

失业保险水平的含义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失业保险金的给付额度,即失业者在失业期内所收到的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二是失业保险给付期限,即失业者最多可享受多长时间的保险待遇。我国在失业保险水平的设计上不合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过低。依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我国的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各省、市最低工资的70%-80%,大致在150到450元之间。如果将失业保险金与国有企业年平均职工工资做个比较,我国的失业保险金只能替代25%左右的工资。而大多数国家失业保险金的替代率为失业前工资的40%-75%。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也不足以支付求职成本,不能促进转岗就业,使得失业保险应有的保障功能和反失业功能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过长。现行制度的具体规定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这样的规定,与失业状况较为严重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给付期限显得过长了。过长的失业救济期限可能使失业者丧失迅速就业的动机,延长失业者的职业搜寻期限,不利于提高失

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四)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现行制度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以上支出的项目中可以反映出,现行失业保险虽然也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中还包括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费用,但是费用的多少并不明确的,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一“自行规定”的结果就是从实施《失业保险条例》以来,提供给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支付占了绝对的比重。以2001年为例,当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11.8亿元,包括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在内的非生活保障金支出为23.5亿元,仅占总支出的21%[2]。这说明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过于侧重生活保障功能,促进就业方面投入不足。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审查还不够规范

按国际通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处在劳动年龄,非自愿性失业,失业前有一定时期的连续工作并交纳失业保险费,及时申请失业登记的失业者。我国《失业保险条例》也做了类似规定,但还不够具体完善,且缺少相应的审核机构。由于缺乏具体详细的资格审查条例和相应的资格审核机构,导致有些人一边拥有就业收入,一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体系的对策建议

增强失业保险的反失业功能,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方向。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应当以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及抑制失业为目标,制定有效的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保障和稳定作用。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一)逐步地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

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目标。我国可以适当地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以保证有足够的支撑力来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当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首先要考虑失业保险水平是否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一旦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超过了经济增长的承受能力,那就会出现西方福利国家的“失业陷阱”。再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还要考虑企业的缴费能力,因为给付标准的提高也意味着保险费率的提高,这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减弱。因此,给付标准的确立需特别慎重,在现阶段应是适当地、逐步地提高,使我国的失业保险既有足够的支撑能力以保障失业者,又能确保水平的适度性,以促使失业者积极再就业。

(二)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

要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就需要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在现阶段可以对基金的支出作以下的调整:

第一,在生活保障方面,可适当拉大失业保险待遇差距,使失业保险待遇与领取时间挂钩,随着领取时间的推移,失业保险金额呈逐渐下降趋势。

第二,在失业保险的支出结构方面,加大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投入,为实现就业保障型的社会失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上的保证。可以考虑灵活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于有可行创业计划的失业者考虑一次性发放多月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其创业的资金。

第三,在其他方面,可运用失业保险机制来抑制企业的解雇行为。比如根据

相关产业政策的需要对企业进行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帮助其改善就业环境,实行内部转岗培训,内部消化过剩人员,减少解雇员工的情况发生。

总的来说,对失业人员最有效的直接帮助是使他们重新就业,因此,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中用于技术培训、转岗训练的费用比例的办法,从以往简单的生活保障转化为促进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由消极保险转化为积极就业保障,应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需要着重加强的方面。

(三)加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并细化资格审查条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失业保险政策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各国普遍加强了对领取失业保险资格的审查,并把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紧密联系起来。我国目前应当在失业登记的资格条件与程序办法、失业统计的方式和指标等方面,加强研究,进行补充和完善。比如把失业者是否履行求职登记、是否参加求职指导和技能培训、是否积极寻找工作,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果消极等待就业和拒绝介绍工作,就应通过缩短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惩罚手段,来刺激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应加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就业信息网络,通过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制度,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利的就业服务。优化现有的各项传统就业服务活动,如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就业规划等等,切实提高这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政府管理部门在进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时应充分考虑到既要克服失业者过分依赖失业救济的思想,又要使其能起到积极鼓励和有效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的作用,使失业保险金成为激发失业者积极谋业、创业的有效手段。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

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

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

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

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财产保险市场主体发展方向

自1980年恢复财产保险业务以来,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呈现出上升的势头。2008年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875.8亿元,相比1980年恢复之初,保费收入的平均年增长率高达24%。但是,保费收入只能片面的反映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如果综合保险深度与实际赔付额来看,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不及一些新兴市场。保险需求增长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使得全社会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不断增加,使得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全社会的财富增长,也使得个人以及企业对财产保险产品需求日益增加。我国现在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整体经济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也迅速增长,企业与个人对财产的风险保障要求越来越高。在此环境下,财产保险市场的运营主体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解决自身问题,抓住机遇迅速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产保险公司结构失衡。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发展迅速。截止2008年12月底,财产保险市场上中资财险公司34家,外资财险公司18家,已经形成了以国独资公司为主体,中、外资公司并存的竞争格局,相较于财产保险市场建立初期的一家垄断局面大有改观。但与国外财产保险市场相比,我国财险市场仍存在财险公司数量少,市场集中度高,市场竞争力不足,产品结构失调等问题。目前在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上,经营财产业务的公司仅有52家,而其他发达国家的财产保险公司一般都达到了数百上千家。如1999年,美国共有财险公司3276家,英国共有814家,德国有690家①,这说明我国财险市场供给主体相对很少。同时,在仅有的52家公司中,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保财险与中华联合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余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低(见表1)。大型财产保险公司,如太保、平安、太平洋等占有更为优秀的资源和技术,中小财险公司的发展只能模仿大型保险公司已经推出的产品,这不仅使得整个市场在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上失去动力,更为严重的阻碍了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壮大。表1②2009年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前十位及其占比 财险市场产品结构制约财产保险公司的整体发展。我国财险市场主要以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企业财产保险为主。2008年,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公司业的比例为69.6%,企业财产保险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例为8.57%,相比之下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险、工程保险等其他险种则不受重视。大型保险公司在优势险种上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中小财险公司如果在优势险种上与其竞争,只能采用恶性压低费率,抢占市场份额的方法,长此以往,不利于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例如在车险市场上,大型财险公司已有相对成熟的网点建设,并且在长期经营中已积累了大量数据。小型财险公司只能靠模仿其产品打开市场,但在以后的经营中,由于缺乏资本与技术建立整体服务体系,只会导致车险业务整体服务质量的降低。此外,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与信用保险等险种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如果财产保险公司仅局限现有险种的市场抢占,粗放经营,那么财产保险市场的一大部分业务将会被忽视。 二、财产保险中介艰难发展。根据保监会公布的2009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显示,截止2009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70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903家,保险经纪公司378家,保险公估公司289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的财产险保费收入为222.95亿元,

医疗保险市场前景分析

医疗保险市场前景分析报告 一、保险市场概述 近年来保险行业快速发展源自居民财富增长与政策红利,行业发展经历了六年巨变,地貌被“重塑”。2011年-2016年,总资产从5.98万亿元增长到15.12万亿,年均增速为20.37%,2017年Q1达到16.18万亿,同比增速为16.83%,增速下滑近11%;净资产从2011年的5566亿元增加到2016年1.73万亿元,2017Q1达到1.72万亿,同比增速为6.90%,增速下滑近5%。 原保费收入摆脱2011年的负增长泥潭,2016年达到3.09万亿,年均增速为16.64%,2017Q1实现原保费收入1.59万亿,同比增速32.50%,增速下滑近10%;其中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原保费同比增速分别为12.69%(增速上升近3%)、37.24%(增速下滑近15%)。 我国保险业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内保险相比国际平均水平存在翻番空间。2003年我国保费深度为301.19元/人/每年,约合36.39美元,2016年为2258.00元/人/每年,约合339.94美元,年均增速高达18.75%。但仍低于2015年亚洲及全球均值水平,更低于国际发达地区,如低于北美、西欧、日本和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在保险深度方面,2003年为2.84%,2016年为4.16%,年均增速为2.98%,但仍低于2015年全球、亚洲均值水平,与北美、西欧及日本和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差距更大,存在提升空间较大。 2014年5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提出,研究制定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位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 2014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健康商业保险,并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 2014年8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加快发展商业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会议确定,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改保险经办服务。 同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及《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保费密度与深度目标分别为3500元及5%左右。 二、医疗责任险概述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可谓是将医患关系中的突出矛盾统统包揽。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成为现代医疗保险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保险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极具开发价值。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新趋势

中国保险业发展新趋势 中国保险市场从改革开放恢复至今,已有三十年时光,这三十年是中国保险市场大发展的时期,这期间经历了完全垄断(1979年——1990年)、寡头垄断(1990年——2001年)、竞争程度加剧,但寡头垄断实质上仍未打破(2002年至今)的三个大阶段。(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历程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作者谢峰、辛春梅,《群文天地》2010年第3期)三十年的发展,让中国的现代保险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加速了我们开始公民社会保险的探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改革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发展也初现端倪。在这里,我们着重讨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村保险的发展新趋势及几点建议。 一、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及趋势 由于历史上国家实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注重农业的保护以及农民无法承受的高额税负,国家长期的以农养工政策让中国农民在建国后六十年的今天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民人均收入低下、农村教育水平低下、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让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而导致的大面积农用地落荒以及农民建房、政府征地导致的可耕地减少,这一连串的问题形成了农业问题的恶性循环,农民在改革开放中享受不到发展的成果,所以当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都难以解决的时候,农村保险市场的原始状态自然的显现了出来。所幸,中央政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这一恶性循环带来了转机,农村合作医疗就是新农村建设

的成果,农村合作医疗社的产生是中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雏形,据调查,农村98%的人都知道农村合作医疗。(数据来源于《我国农村居民保险需求意愿的实证》作者申曙光、孙健,《统计与决策》2009年第5期,总第281期)如此,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趋势就是在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农民对保险知识的认识加深等条件成熟的时候中央政府出台新的法规,建立更完好的制度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比如国家财政与农民合作提高农民投保额度,由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按比例合作解决保费中的政府补贴部分,农民再自行缴纳保险费中的少部分,以保证解决农民的因病返贫、家庭因病破产等问题,让老百姓真正相信保险的好处、认识到保险并不是骗子的把戏而是可以解决家庭、个人后顾之忧的实实在在的保障,这对于以后农村商业保险的深化发展是极有好处的。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 从1987年民政部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今已有23年,这期间国家动用了大批人力物力,但是至今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依然存在管理水平低、可持续性差、保障水平低的三大问题。(结论来源于博士论文库《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作者安增龙、指导老师罗剑朝)例如,现在农村老年人个人月保险金额才100元左右,在物价不高的年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都难以为继,更不用说在物价高涨的时代,日常生活肯定没有保障,如果生病的话,连看病就医的钱都不够。所以,在世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早已实现高福利社会的情况下,我国农村构建起基本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是大势所趋,首

未来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遇到保险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e463483.html, 未来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我国发展网络保险的必要性 (一)发展网络保险是顺应世界保险业发展潮流的需要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电子商务在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美国网上保险费早在1997年就高达3.9亿美元,而2001年,约有11亿美元的保险费是通过网络保险获得。2005年,英国约有20%的保险将在互联网上销售。日本已出现首家完全通过互联网推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试行了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可以说,网络保险正以其完备的信息,简便的购买方式和快捷的速度成为保险销售的发展方向。我国如不顺应世界保险业的这一发展潮流,在网络保险方面必将面临国外保险公司的强烈挑战。 (二)发展网络保险是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加入WTO后,外国保险公司必然会抢占我国保险市场,造成我国保险业务流失,市场份额下降。为了避免外资保险公司过多地挤占我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应马上进行策略投资和系统投资,实行交互式

的顾客投保服务,有效运用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开发多种附加服务,扩大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树立名牌形象,同时注意保证网站安全,保护顾客资料数据,做好与外资保险公司抗衡的准备。 (三)发展网络保险是完善我国保险推销体系的需要 多年来,我国一直以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推销体系的主体重点发展,在寿险推销方面形成了以寿险营销员为主体的寿险营销体系。实践证明,这种营销机制对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因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就会导致营销人员为急于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益处,隐瞒不足之处,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道德风险,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而且,保险营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又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业务风险。此外,现有营销机制还存在效率低下的弊端。据调查,为整理繁多的客户信息,保险销售员经常雇佣私人秘书,但即便如此,还是常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发展网络保险,则可以以快速方便的信息传递、周到细致的客户服务,为公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保险购买渠道,弥补现有销售渠道的缺点。 (四)发展网络保险是提高保险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的需要 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和手段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和高质量发展的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班级:投资Q1041 姓名:谭志华学号:100307025 摘要:保险从诞生到现在,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市场化机制。在发达国家,保险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为人们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险服务。保险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保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 (二)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 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三)保险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发展趋势看,保险业在全球风险管理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保险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保险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展速度惊人。作为朝阳行业,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扩张非常快,加上国外保险公司的涌入,行业的繁荣,市场主体的增加,人口红利期的到来,投资理财观念的更新,保险业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二)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三)保险改革深入推进 多家保险公司成功进行了改制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经营理念明显转变,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五)保险资金运用向多领域扩展 (六)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效果 (七)保险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 (八)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

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趋势

在财产保险产业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我们仍然要清醒认识到该产业的存在的问题依然值得重视,在现状基础之上及时进行改善,使财产保险产业未来发展朝好的方向发展。 一、财产保险业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财产保险行业现状。 现阶段,我国共有52 家各类财产保险公司,市场整体格局主要以中国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国内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商业保险市场得到进一步放开,使得大量的外资保险机构涌入我国市场,对国内保险公司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目前,我国财产保险企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面对这一挑战,解决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迈过影响该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这道坎。 (二)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 在财产保险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国财产保险行业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1、险种结构缺乏合理性,企业经营模式粗放。 长久以来,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企业经营模式比较粗放,其中考核指标仅仅局限于业务增长速度与市场份额上,而且很多保险公司只追求不断扩大规模、抢占财产保险市场,使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尽管许多财险公司保费收入有所提高,但是,在赔款支出方面却高于保费增长。对经营成本与赔付风险没有足够的重视,只忙盲目追求保费收入的增长,往往不能够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保险监管能力和水平不足,内控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保险监管框架性的制度还够不完善,一部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还比较低。在财产保险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为了经济利益,规模不断扩大、不断争取客户与保费收入,导致了采用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没有对内控制度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无法落实相应的制约与处罚措施。 3、经营机制与管理水平较落后。 发展过程中,因为保险公司经营机制一直得不到完善,企业无法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产生的矛盾。同时,公司管理水平有限,不能合理设置部门以及岗位,内外勤结构失衡等情况比较多,在公司内部未能形成有效的承保、理赔、续保的日常运营制度体系,缺乏风险评估,以致承保质量不高,理赔力量不足,理赔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只能履行日常查勘定损职责,导致理赔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的发生。二、对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通过对财产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解决对策,以助于问题的解决。 (一)对保险业监管体系与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建立健全财产保险行业监管体系与制度:保监会监管为主体,保险公司自我约束为基础和以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为补充。从而达到以下目标:第一,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经营氛围,保障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第二,要强化内控制度,对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最后,好要以以效益监管作为导向,不断加强监督指导工作。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策分析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对策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

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制化的建设,使外资公司进入市场更加有法可依,保监会也努力提高保险市场的专业化监管水平,也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法的制订和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监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模化的建设。这两年来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推进的速度明显快速化,

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中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财险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997.74亿元。如果不考虑价格因素,27年平均增长率约为25.3%,远远快于GDP9.7%的增速。财产保险保费收入长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1980年才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起点较低;中国经济增长较快,保险需求量较大;截止2009年5月底,中国财产保险原保费收入达到1209亿元,同比增长率为15.03%,2003-2008年间其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21.9%。截止2009年5月底,财产保险的赔付支出为591亿元,同比增长15.88%,2003-2008年间, 财产保险的赔付支出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24.4%。 未来几年全球财产保险业将面临增长放缓的局面,而金融危机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之一,因投保人可能减少保险范围并增加自留额,以减少保费成本。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无论从风险层面的环境变化,还是宏观经济及制度环境的变化,都为财产保险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也同时为财产保险业务开展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短期内,受世界宏观经济放缓以及中国监管方式转变的影响,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幅度在未来几年内不会过高。但就长期而言,财产保险行业仍会保持高速的增长。这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产险业基数较小,待开发的市场很大;二是产权控制日益明晰;三是个人资产的迅速增长以及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为财产保险提供了强大的购买力支撑。 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国内保险业的超高速发展得益于两个因素:第一,保险业务从无到有,市场空间广阔,易于开拓。第二,计划经济体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保险市场特别是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从保险供给方面看,经历了由政府经办保险向商业保险的转变,其带来的积极结果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保险人的垄断市场发展到多家国内保险机构并存的寡头垄断市场,国外保险公司有限度地在中国开展保险业务。保险人以利润最大化和规模扩张为基本目标,利益驱动成为保险发展的内在动力,财务核算成为保险人加强业务管理的中心环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由独家垄断向寡头垄断的变化并未给财产保险带来新的生机,突出表现在,各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是争夺传统业务市场,“老三险”竞争十分激烈,而新险种开发严重滞后。从保险需求方面看,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险公司开始摆脱行政束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规模扩张和利润最大化为基本目标的独立法人,经历了由政企不分向“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方向转变。保险需求方经营地位的转变对保险市场产生了双重的影响,一方面企业必须承担自身的全部风险,分散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增强,另一方面,财务核算成为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行政部门不能再对企业的日常开支作出硬性规定,分散风险方式的选择由企业在对风险财务成本进行认真核算的基础上自行决定。 这种变化给供需双方带来的共同变化是都摆脱了行政束缚,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盈利为目的是供需双方的基本经营目标,以最小的消耗获得最大的商业利益是供需双方加强管理的重点环节。从保险角度看,这种变化给供需双方造成的不同影响是:第一,保险市场已经成为买方市场,保险需求方在保险市场中居主动地位,保险供给方必须满足社会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第二,保险需求方需要权衡成本效益而选择分散风险的方式,保险供给方确定保险产品的价格必须寻找供需双方的利益结合点。第三,保险需求方分散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保险标的的技术、经济和环境条件差异很大、风险各异,需要保险供给方对此进行风险定量分析,有针对性地调整保险价格。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保险供给的险种少,供给价格缺乏弹性,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与对策

【摘要】医疗保险改革是社会保险改革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这是因为,医疗保险不仅涉及到医疗供需双方、医疗保险机构,而且涉及到医药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关系。所以医疗保险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还存在许多问题。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新医疗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摘要: 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的现代保险业只是20多年的进展,保险市场仍处在初级进展时期。目前我国保险业面临诸多咨询题,保险市场差不多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几家独大,不利于竞争。在制度上,爱护保险市场运行的要素和环境不完善。我国保险业的市场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够完善,保险监管亟待加大。关于一般民众来讲,他们的风险及保险意识严峻滞后。老百姓关于保险的意义和功能认识还不够、人均保险费低、保险普及率专门低、保险意识极其淡薄。对此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增加透亮度,提升全社会的对保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而保险行业中,从业人员素养偏低、服务水平偏低。目前全球当临金融危机,这对保险行业是一个挑战,同时又是一个机遇。对此我国保险行业必须尽快进行调整,加大人员治理,尽快完善保险市场监督机制以使保险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同时蓬勃进展、繁荣昌盛。 关键词:垄断,不完善,不健全,职业素养,保险意识 正文: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能在空间和时刻上尽量减少风险而无法排除,因此了应对这种风险而产生了保险。风险是保险的逻辑起点,没有风险也就不可能产生保险。保险学的任务确实是揭示保险经济关系得以确立的条件,形式及其本质,以阐明保险经济关系的发生,进展和变化的规律性。保险学是为了研究识不风险,测定,转嫁,分散风险,最后达到减轻排除风险的目的。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明,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保险关系式通过保险双方当事人以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关系,是分摊损害的一种融资方式。保险体现了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它使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害,以保险人为

保险市场发展趋势-麦肯锡

WORKING DRAFT Last Modified 07/07/2010 12:15:31 PM China Standard Time Printed 中国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咨询会议讨论材料 2010年7月8日 机密和专有 未经麦肯锡许可,任何对此资料的使用严格禁止

完成H 股上市之后,太平洋保险将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站在新的起点上,采用新的发展思路,完成新的战略目标 Working Draft -La A 股 H 股上市 2006-07年2008-10年2011-15年 ?未来3-5年中国经济 ast Modified 07/07/2010 1重点 ?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业务结构,提升及保险市场有哪些发 展趋势? ?在此趋势下,太保如 2:15:31 PM Printed 主要活动 引战略投资者?创建上市公司的治 理结构 调整务构,提升价值及盈利水平?继续提高管理水平和 专业能力何体现价值增长“可 持续性”? –新起点?创建“可持续价值 增长”管理的核心理念 专能力 –新思路–新目标 实现市场化转型完成投资者要求 以客户为导向全面提升竞争力

概述 未来3-5年中国保险行业驱动力?后危机时代全球发展模式将经历“再平衡”,中国内需消费及 建设投资对中国及世界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城市化、中产化、老龄化等六大趋势将成为影响中国保险客户 Working Draft - La 未来 的特征、行为与需求的决定性因素,并使客户需求成为中国保 险行业的核心驱动力 基于客户需求的变化中国保险行业将围绕“改变发展模式ast Modified 07/07/2010 1 3-5年中 国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基于客户需求的变化,中国保险行业将围绕“改变发展模式、 实现结构调整、创新经营模式”继续发展 ?产寿险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的基本格局不变,产品上进一步凸现 长期保障功能城乡发展更为均衡传统渠道改革势在必行 2:15:31 PM Printed 长期保障功能,城乡发展更为均衡,传统渠道改革势在必行, 新渠道作用日益突出,对优质客户的深度开发(如续保、加保) 将成为确保效益前提下推动规模的一项重要手段 ?养老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 ?资产负债管理将成为核心竞争力,PE,基建及地产等另类投资 渠道方兴未艾潜力巨大 把握客户需求的变化全面提升 太保未来3-5年的战略思考?把握客户需求的变化,全面提升竞争力–纵向做强做深保险主业 –横向拓展进入产业链其他领域 –提升执行能力及专业能力

财产保险发展现状

一、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现状 从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再到文化大革命后保险公司业务几乎停办,之后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1980年开始逐步恢复停办了二十年的国内保险业务,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直到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建设日益繁荣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民众对风险保障的意识也有所提高,保险行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迅速,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617.2亿元。截至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达到5.4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0%。可以说保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只有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保险行业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财产保险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就拿车险来说,车险保费占我国当前保险公司业务的70%以上,我国财产保险的快速发展可以说和车险的快速发展分不开,而车险的快速发展又得益于我国高涨的汽车销量,同时交强险的推出也是促进车险发展的一个因素。在企业财产保险方面,随着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企业财产保险的需求也不断上升,还有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快速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增多,也使公积金贷款保险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保险公司会遇到很多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很多问题。 首先,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一直处于一个垄断的地位,根据往年的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数据统计,中国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财险、中华联合、中国大地五家加起来的市场份额就超过了70%多,而外资保险公司经营财产保险的有19家之多,但是通过对比最新统计的2010年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数据(图1),外资市场份额仅占1%左右,而五大财产保险所占的市场份额跟全球其他保险业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也明显过高(图2)。 其次,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是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的技术方法,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1]。当前保险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风险管理的问题也愈发重要,但是当前我国国内保险公司风险人才缺乏、风险管理理念落后是一个明显的事实。 第三,我国的保险代理人制度存在明显缺陷。代理人和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这样对于代理人并没有很好的保障,同时代理人考试的准入门槛并不高,因此代理人普遍素质不高。而保险代理人素质低下又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不良的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第四,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发展迅速,但是单从保险深度和密度两方面对比我们和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以及费率、投保方式、可保范围等都需要持续的创新来适应整个保险业的发展。

医疗保险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年医疗保险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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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医疗保险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 市场前景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801923 中国产业调研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e463483.html,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e463483.html, 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投资机会 市场规模 市场供需 产业竞争 行业发展 发展前景 行业宏观 重点企业 行业政策 行业研究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2016年中国医疗保险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801923←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702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https://www.360docs.net/doc/3e463483.html,/R_YiYaoBaoJian/23/YiLiaoBaoXianWeiLaiFaZhanQuShi.ht 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在参保人(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招致健康和经济损失时实施经济补偿的一系列政策、制度与办法。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中国医疗保险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认为,在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中国保险市场保持了相对较为稳定的发展速度。2013年,保险业实现投资收益3658.3亿元,全国保险公司利润总额达到991.4亿元。 目前,中国保费规模已在全球排名第四位。 2014年医疗保险相关指引扶持政策频出。2014年5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 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研究制订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2014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会议确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2015年1月底,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指出,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提高。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XXXX年财产保险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分析

XXXX年财产保险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分析中国产业调研网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进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能够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晰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进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一、差不多信息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1626159←咨询时,请讲明此编号。 优待价:¥792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缺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财产保险差不多成为了国民经济进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进展现状总体来讲还确实是理想的,但有关于人身保险而言,财产保险的创新力度还远远不如,经营还要紧停留在三大传统业务上,新险种的开发将是财险市场进一部完善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经历这些年的进展,保险市场日益壮大和成熟。其中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也实现的持续创新高的局面,财产保险行业保费收入明显快于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 中国产业调研网公布的2016年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现状调研与进展前景推测分析报告认为,2014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20234.81亿元,同比增长17.49%,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7544.40亿元,同比增长16.4 1%;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7203.38亿元,同比增长15.95%;产险业务中,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418.58亿元,同比增长12.69%; 《2016年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现状调研与进展前景推测分析报告》对财产保险市场的分析由大入小,从宏观到微观,以数据为基础,深入的分析了财产保险行业在市场中的定位、财产保险行业进展现状、财产保险市场动态、财产保险重点企业经营状况、财产保险有关政策以及财产保险产业链阻碍等。

我国医疗保险历史沿革及其发展方向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 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已基本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这一改革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年以前,以控制费用为中心,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1)1985年以前,主要针对需方,实行费用分担措施。例如,个人要支付少量的医疗费用,即所谓的“挂钩”,但各地分担的比例不同,一般为10%--20%。此后,职工个人的费用意识有所增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 (2)1985年—1992年,重点转向对医院进行控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约束。 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①改革支付方式,将经费按享受人数和定额标准包给医院,节支留用,超支分担,激励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开支;②制定基本药品目录和公费医疗用药报销目录,以控制药品支出;③加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管理,即提供经费的政府和享受者所在单位等,都要承担部分经济责任。 除此之外,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大病统筹制度,即以地区和行业为单位,由企业缴纳保险费,形成统筹基金,对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患者给予补助,使医疗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有所提高,企业之间互助共济、分担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 这些措施对控制费用的迅速增长,缓解经费紧张和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 1992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从而拉开了对我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序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我国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成立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4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了试点。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在58个城市进行了扩大试点。我省淮北、芜湖、铜陵三市列入国务院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几年来,各地的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也逐步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浅谈中国保险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e463483.html, 浅谈中国保险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作者:钟惠平 来源:《财税月刊》2018年第06期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保险业的概念、其市场、以及通过不同标准进行的分类让读者对保险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进而介绍由于早期保险业乱象导致现在我国保险业得不到广大民众的信任,接着对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做一个简略的分析。 关键词保险业;发展现状;发展前景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我们把从事保险工作的人称之为“搞传销的”,把保险销售员叫做“卖保险的”。“我们”是谁?“我们”是中国人民的大多数。“搞传销的”和“卖保险的”是对中国保险业一种污蔑性的称呼,这里并不说明大多数中国人民无知和不尊重人,要知道,能让14亿中国人中的大多数都认可的这样一种评价,绝对不只是空穴来风,也不是不了解所能一笔带过的,这些评价反映了我国保险业并不得人心,这里我们对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做一个简略的分析。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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