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201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订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次修订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生育政策越来越被重视。
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本政策,计划生育和人口管理工作已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和普及生育政策是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
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和普及,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科学地认识生育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地发挥计划生育作用和积极参加计划生育活动的意识。
同时,还应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众生育情况,不断完善生育政策,适时地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目标,保持生育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人口信息管理是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基础。
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口普查、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到科学分析,合理规划,严格管理;加强生育档案管理,保护个人隐私权,科学记录每个个体的生育情况和计划生育措施;建立家庭计划生育档案和数据管理平台,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人口信息管理,防止信息泄露,提高数据的质量和精度,为政府部门制定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其优质高效的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认可感和满意度。
对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而言,做好服务工作可以更好地引导群众科学生育,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
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制度建设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制度是保障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各级政府部门应针对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监管和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律权益。
2018年全卫生计生工作思路和要点分解立项汇总表

4月底前
105
严格落实“九不准”规定,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及其新表现
全年
10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
全年
107
强化公开电话、网上问政、重点工作落实等的督办工作
全年
108
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明查暗访,全年不定期督查不少于4次,每次督查村卫生室不少于2个
全年
34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城区流入人口的摸底统计、建档、服务工作
全年
35
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计划,落实留守儿童健康促进等项目,关爱扶助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
全年
36
提升“互联网+卫生计生服务”新模式,将手机APP育龄妇女随访服务系统逐步向健康管理功能扩展
4月前
45
做好医养结合工作,重点推进投资4500万元的岳家村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进沭东红杉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提升惠安颐养中心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周绪通
医政科
年底前
46
持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持续推进
47
加快医共体建设,出台《莒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制定配套制度,形成“1+X”制度体系
6月前
48
全年
82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做好母婴阻断项目、生殖保健和药具发放工作
全年
83
推进县乡村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资源整合融合,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计专干职能整合,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全年
201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201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一、流动人口统计工作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
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报镇计生办。
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二、流出人口办证情况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
并将办证事宜下放村组织。
三、流动人口宣传工作四、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孕情证明情况五、流入人口验证及管理工作镇地处唐巴公路段,与金堂县接壤,由于地理优势,所以流入人员较多。
为了更好地管理,我镇组织公安、计生办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整顿。
国税局局长在市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5年3月日)1 / 17同志们: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经请示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督导组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市局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动员大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分析评议阶段的各项工作。
市委督导组*组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局党组作动员。
一、第一阶段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准备,2月4日召开市局机关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市局机关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序幕。
县级人口计生局工作要点

2018年县级人口计生局工作要点18年是开展“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县精神,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决定》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精神,以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各种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加大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解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口发展质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省的《决定》精神,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准确把握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形势与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积极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各乡镇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
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把各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在利用街天和各种纪念日开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宣传面,利用计生技术服务车开展好各种技术服务的同时,深入乡镇、社区、村寨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
在18年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生育文化示范村的建设,真正使婚育新风、婚育新观念深入群众心中。
三、加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行为,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我局涉及到的行政行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每位执法人员都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同时加强对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四、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业人口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农合参加费用等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使群众体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好处,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作用。
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与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汇编

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与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汇编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一、强化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保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在机构改革与政策调整的形势下,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三个不变”、“四个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不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人口预测,做好预防生育堆积的疏导工作,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引导育龄群众避开生育高峰年生育,确保政策平衡过渡、工作有序衔接。
二、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继续实行打击“两非”案例指标管理,改进专项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检查督导、部门协作、标本兼治。
严格落实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和终止14周以上妊娠查验证明、实时通报等制度。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引导、孕情随访监测和B 超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制止“两非”行为。
保持打击“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实行有奖举报,实施部门联合督查、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联合办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两非”案件,确保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规范城区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一是进一步清理全县流动人口底数,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区域协作管理,减少流动人口漏报漏管现象。
深化区域协作,与周边和人口流向密集的县(区)建立区域协作关系,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计生协会组织建设。
二是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提升对全员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能力。
加快完善“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均等化服务、区域化协作、规范化运行、双向化考核”的城区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做好社会管理与计生服务相结合的文章,做到网络明细、人员齐备、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有效,在全市打造工作亮点。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办法,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属地化管理和企事业单位法人责任制,加强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适用区域】广东省【发布时间】2018-05-31【生效时间】2018-05-31【关键词】劳工,综合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次修订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修正)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发文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8第3号【发布部门】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8.03.30【实施日期】2018.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98年7月24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7月27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三次修正根据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三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第五次修正根据2018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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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201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1、各学校要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切实把人口与计生工作摆上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到创办优质教育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坚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校本年度的整体工作中,并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到年度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正常开展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责任目标的有效落实。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对照年初与教育局签订的《市教育系统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目标,严格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度,并认真执行责任书的内容,做到分工配合、责任到人。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副职分管抓、兼职人员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市教育局将坚持对各学校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及年终考核,并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考核同干部的政绩考核、职级提
升和奖惩相联系,同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的评选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进一步推进“人口知识进校园”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人口文化氛围。
1、进一步推进“人口知识进校园”活动,认真抓好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大力营造浓厚的人口文化氛围。
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区、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情国策进校园,健康知识入课堂”为主题,加大“人口知识进校园”活动措施的落实。
要求中等专业学校要增设人口理论、晚婚晚育、避孕节育等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教育课;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强青春期人格健康教育、生殖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在幼儿园要加大力度开展和推进0-3岁婴幼儿儿童的早期发展。
2、继续将人口知识和人口国情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融入到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中去,充分利用《体育与健康》、《科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心理健康》、《生物》等相关课程和校园网、校广播站、专题讲座等多种宣传渠道与阵地,并结合传统节日及各种计生纪念日,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人口理论、生殖健康、青春期健康知识、心理卫生、正确的婚育观、道德规范教育、艾滋病预防及各种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等知
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能正确地看待和分析各种人口现象,了解我国人口发展的状况,理解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培养学生科学的人口意识,健康、正确的道德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真正使人口与计生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并深入人心,营造文明向上的人文氛围。
三、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探索教育新途径。
1、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认真落实生殖健康辅导员制度,建立青春期健康辅导员联络制度。
各学校要确定并上报1-2名生殖(青春期)健康辅导员名单,并督促认真履行生殖(青春期)健康辅导员的职责,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讲座稿及其他过程性活动资料。
2、认真履行《州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中小学人口知识教案》的应用任务的落实。
以“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基地”为主阵地,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不同时期心理特点,尝试采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心理调适,并积极探索和拓展青春期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使全市各个层次的青少年普遍受到青春期健康知识教育,促进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提高青春期自我控制和约束能力知识,促进青少年心理、生
理的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责任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学生对青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州、市计生委与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学校“人口知识进校园”工作及生殖(青春期)健康辅导员履行职责及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给予综合考核。
四、进一步推进人口早期发展工作,为提升人口素质打好扎实基础。
1、全市各幼儿园要继续加大人口早期发展工作力度,做到有课程安排、有计划、有教案、有措施,有过程性资料、有总结。
按照市计生委制定的《市人口早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幼儿园要在认真做好3-6岁幼儿早期发展的同时,采取开放早教园、开展亲子活动、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努力将早期发展的范围向全市尚未入园的各社区0-3岁婴幼儿进行延伸和辐射,并将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纳入幼儿园的工作计划。
今年新建的公立幼儿园内也要开设亲子园,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将其纳入学前教育规划并加大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宣传倡导力度,广泛开展有利于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各项活动。
2、各幼儿园要继续深入有效地开展“园本”培训活动及相关的课题研讨活动,积极探索幼儿心理、生理发展特点及优化的教育方案,促进早教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成长,并建立早教队伍师资库。
3、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培育优质家长资源,提高家长教育技能,让家长成为儿童早期发展的合作伙伴,有效提高教养环境,实现家园共育,进一步提高早期发展工作的实效性,为提升人口素质打好扎实基础。
今年,州、市计生委与教育局将对幼儿园开展创建婴幼儿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情况给予综合考核。
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教育系统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取《光荣证》家庭优先优惠及奖励扶助政策暂行规定》及市教育系统和本单位制定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在项目倾斜、资金支持等方面优先优惠给予计划生育家庭,并在继续落实好现有奖励扶助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2、要严格落实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及领取《光荣证》的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助学金制度;各学校在招生、入学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给予政策倾斜照顾,按照居住地安排到所属学校就近、优先入学,减免相关费用;继续对领取《光荣证》的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所需的教材和住宿所需的生活费等资金保障;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市内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考取普通高中加分政策;配合做好区内高校和内高班加分工作;认真落实领取《光荣证》贫困家庭子女在发放生活、交通、住宿补助时上浮10%的政策。
XX年是努力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关键一年,随着人口计生工作形式和任务的不断变化,市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
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市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努力在全系统创设良好的人口环境,为进一步促进市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