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匾管理细则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广告招牌的制作、设置、管理和维护,维护市容市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告招牌设置原则1. 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 广告内容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虚假、误导内容。
3. 广告招牌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4. 广告招牌应当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创意性。
第三条广告招牌的制作和设置1. 广告招牌的制作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保证安全、耐用、易于清洁。
2. 广告招牌的设置位置、高度、大小、颜色等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 广告招牌的文字、图案、颜色等应清晰、美观,不得使用简体字、繁体字和外文。
4. 广告招牌的照明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确保电路安全。
第四条广告招牌的维护和管理1. 广告招牌的所有者应当定期对广告招牌进行维护、清洗、修复,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
2. 广告招牌的字体、图案、颜色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 广告招牌的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广告招牌的所有者应当承担因广告招牌设置不当导致的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责任。
第五条监督管理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广告招牌的制作、设置、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2.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招牌市场的监管,对违反本规定的广告招牌设置行为进行查处。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广告招牌设置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六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 广告招牌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处。
3. 广告招牌设置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实施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门店牌匾管理制度大全

门店牌匾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门店牌匾管理,保障门店牌匾的合法合规,提升门店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门店牌匾管理权限1.1 门店牌匾管理权限由门店经理负责,但需向区域经理汇报并征得其同意。
1.2 门店牌匾的设计、制作和安装需要经过门店经理和区域经理的批准。
第三章门店牌匾的种类2.1 外立面牌匾:指挂在门店外立面的标识牌匾,用于展示门店名称和logo。
2.2 室内牌匾:指在门店内部墙面、柜台等位置的标识牌匾,用于引导顾客、展示产品信息等。
第四章门店牌匾的标准3.1 外立面牌匾应符合当地规定的大小、颜色、字体等标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3.2 室内牌匾的制作需统一规格、颜色,确保整体风格统一。
3.3 门店牌匾的制作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具有耐用性和防水防火性能。
第五章门店牌匾的维护和保养4.1 门店牌匾的维护由专人负责,保持牌匾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4.2 如门店牌匾有损坏或有需要更换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六章门店牌匾的变更与更新5.1 如有需要更换门店牌匾,应当提前向区域经理提交申请,并附上详细的变更计划和设计方案。
5.2 更新门店牌匾需重新制定预算,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门店牌匾的安装6.1 门店牌匾的安装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6.2 安装前需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和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
第八章门店牌匾管理的监督与检查7.1 区域经理负责对门店牌匾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
7.2 牌匾管理人员负责编制每月的牌匾管理情况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九章门店牌匾管理的处罚措施8.1 对发现的门店牌匾违规行为,将立即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2 对于多次违反门店牌匾管理规定的门店,将采取停业整顿、罚款等措施。
第十章附件9.1 门店牌匾管理流程图9.2 门店牌匾样式参考图9.3 门店牌匾管理记录表第十一章总则本门店牌匾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按程序提出,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2024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样本(三篇)

2024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样本第一条,为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美观,保护夜景照明设施的完整性,并创造优良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及照明的管理。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系统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和健康内容的准则,以提升便利店的环境品质,同时兼顾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便利店的霓虹灯和门头牌匾需遵循设定的规划和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霓虹灯在建筑结构上的设置需控制其规模,与建筑风格保持一致;(2)同一建筑上的霓虹灯和门头牌匾在高度、设计、造型、颜色等方面应保持和谐;(3)内容需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亮度应醒目可见;(4)独立霓虹灯设施不得占用盲道或人行道;(5)确保安全、环保和节能标准的符合;(6)需设定明确的开关时间,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遵循“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单位需负责霓虹灯和门头牌匾的维护管理工作。
对出现破损、污浊或显示不全的情况,应在三日内完成修复。
若影响便利店形象,应及时更新或维修。
第五条,开闭灯时间如下: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晚于特定时间关闭;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特定时间关闭;其他日期不早于特定时间关闭。
在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应根据上级指示调整开闭时间。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或个人,将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2024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样本(二)第一条,为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美观,保护夜景照明设施的完整性,并创造优良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及照明的管理。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系统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和健康内容的准则,以提升便利店的环境品质,同时兼顾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便利店的霓虹灯和门头牌匾需遵循设定的规划和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霓虹灯在建筑结构上的设置需控制其规模,与建筑风格保持一致;(2)同一建筑上的霓虹灯和门头牌匾在高度、设计、造型、颜色等方面应保持和谐;(3)内容需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亮度应醒目可见;(4)独立霓虹灯设施不得占用盲道或人行道;(5)确保安全、环保和节能标准的符合;(6)需设定明确的开关时间,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
门店牌匾管理制度范本简单

门店牌匾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店牌匾管理,规范牌匾设置和使用,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店牌匾设置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美观的原则,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要求。
第三条门店牌匾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门店牌匾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牌匾设置第五条门店牌匾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牌匾尺寸、字体、颜色、材质等应当与门店整体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二)牌匾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规范,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三)牌匾位置应当合理,不影响交通、消防和居民生活;(四)牌匾夜间照明应当合理,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五)牌匾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移动、遮挡、拆除。
第六条门店牌匾设置应当提交申请,经城管执法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置。
第七条门店牌匾设置变更或者拆除的,应当提前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牌匾使用第八条门店牌匾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牌匾清洁、完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牌匾设施安全;(二)牌匾内容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三)牌匾不得用于发布违法广告和信息;(四)牌匾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者转让;(五)牌匾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牌匾设施的维护、保养责任。
四、监督管理第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店牌匾设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门店牌匾设置和使用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一条门店牌匾设置和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公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二)处以罚款;(三)强制拆除违法设置的牌匾;(四)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广告牌匾店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牌匾店的管理,规范广告牌匾的制作、安装和使用,保障广告牌匾的合法、合规、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广告牌匾的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
二、广告牌匾制作管理第三条广告牌匾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店形象要求,内容真实、合法、健康、文明。
第四条广告牌匾制作材料应选用环保、耐用、安全、美观的材料。
第五条广告牌匾制作完成后,应经本店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进行安装。
三、广告牌匾安装管理第六条广告牌匾安装前,应确保安装地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店形象要求。
第七条广告牌匾安装应遵循安全、牢固、美观的原则,确保广告牌匾的稳定性。
第八条广告牌匾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装质量。
第九条广告牌匾安装完成后,应经本店负责人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广告牌匾使用管理第十条广告牌匾使用期间,应保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广告牌匾出现破损、褪色、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广告牌匾使用年限到期后,应及时更换,确保广告牌匾的整洁、美观。
五、广告牌匾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广告牌匾应定期进行清洁、保养,保持广告牌匾的整洁、美观。
第十四条广告牌匾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人负责,确保广告牌匾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广告牌匾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六、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店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本店形象的行为,本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店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广告牌匾的制作、安装、使用和维护,提高广告牌匾的质量和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广告服务。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本店形象。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对广告招牌的管理,规范广告招牌的设置和使用,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市区内所有的广告招牌的设置、更换、维护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依法管理:广告招牌的设置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设置违法、有害、虚假广告招牌。
(二)统一管理:市区内的广告招牌应按照统一的规格、颜色进行设置,不得私自更换、涂改。
(三)环保管理:广告招牌的设置和维护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损害城市的环境卫生。
第四条管理措施
(一)设置审批:对于新的广告招牌的设置,需提前向市政府申请审批,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二)维护管理:市区内的广告招牌需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整治清理:不符合规定,违法设置的广告招牌应立即整治清理,如有违规行为应予以处罚。
第五条管理责任
(一)市政府:应加强对广告招牌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做好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相关部门:应按照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广告招牌的监管工作。
(三)广告招牌设置单位:应依法合规设置广告招牌,落实好广告招牌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理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严重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重罚并有权暂停其广告招牌的使用。
第七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改进,应当提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执行。
户外广告牌管理制度
户外广告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和管理,维护城市的环境秩序和美观,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所有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和管理。
第三条市政府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和管理。
第四条所有设置户外广告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广告牌管理工作。
第二章广告牌设置管理第五条所有设置户外广告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市政府指定的区域内申请广告牌设置许可,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设置。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的位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
第七条广告牌的设计和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得包含违法、淫秽、低俗等内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第八条广告牌的材质和施工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不得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九条广告牌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对广告牌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广告牌的稳固和美观。
第十条市政府负责对所有已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第三章广告牌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广告牌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申请许可的内容和时间使用广告牌,不得擅自更改位置和内容。
第十二条广告牌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广告内容的更新和更换,保持广告牌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广告牌使用单位必须配合市政府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整治和美化工作,不得对公共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第十四条广告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税收和金融管理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第十五条市政府负责对广告牌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与广告牌使用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第四章相关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权暂停或撤销其对广告牌的设置和使用许可,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广告牌管理制度
广告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广告牌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城市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由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广告牌的统一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广告牌管理部门”。
第四条(管理职责)广告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广告牌设置标准,审批广告牌设置申请,监督广告牌的安全质量,以及处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
第三章广告牌设置标准第五条(设置原则)广告牌的设置应遵循合法、安全、美观、节约的原则,不得影响交通、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利益。
第六条(技术规范)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结构稳固、用电安全。
第四章广告牌设置程序第七条(申请程序)拟设置广告牌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广告牌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广告牌设置的位置、规格、形式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
第八条(审批流程)广告牌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广告牌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使用规定)广告牌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违法内容。
第十条(维护保养)广告牌的设置者应定期对广告牌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及时更换损坏的部分。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广告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广告牌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置者整改。
第十二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广告牌管理部门应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拆除广告牌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实施细则)本制度由广告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牌广告管理制度
招牌广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牌广告管理,维护城市形象秩序,依据《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招牌广告管理工作,包括招牌广告设置、招牌广告内容、招牌广告制作、招牌广告巡查等相关内容。
第二章招牌广告设置第三条凡在城市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的单位,必须经过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并具备合法的营业资质。
第四条招牌广告的设置位置、规格、颜色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第五条招牌广告设置的单位必须经过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的要求进行设置。
第三章招牌广告内容第六条招牌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第七条招牌广告不得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等敏感问题,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第八条招牌广告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牌广告制作第九条招牌广告的制作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广告公司进行,不得由个人或无证单位进行制作。
第十条招牌广告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材料。
第十一条招牌广告的制作必须按照审批的规格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内容。
第五章招牌广告巡查第十二条城市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范围内的招牌广告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招牌广告的设置单位必须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整改违规设置或违规内容的招牌广告。
第十四条对于拒不整改的招牌广告单位,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在必要时进行拆除。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将定期公布招牌广告管理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城市范围内的招牌广告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招牌广告单位,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相关信息。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将依据《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招牌广告单位,城市管理部门将收回其招牌广告设置资质,并予以处罚。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招牌管理工作,维护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市内所有广告招牌的设置、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广告招牌是指为了宣传商品、服务信息或者展示文化、艺术等目的,在固定场所悬挂或者设置的标识、标牌、广告牌、霓虹灯等设施。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设立广告招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市广告管理部门是本市广告招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广告招牌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市广告管理部门设立广告招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广告招牌的监督检查、审核批准、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广告招牌设置第七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且需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设立广告招牌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广告图片、广告牌位置图、结构安全检测报告等。
第九条广告招牌设置时应考虑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闲。
第十条广告招牌的设置位置必须合理、安全,不得挡住交通标识或者影响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涉及建筑物的广告招牌必须获得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并提供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应具备明显的商品、服务信息或者文化、艺术内涵,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必须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
第三章广告招牌管理第十四条广告招牌的拆除、改造、维护必须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广告招牌的拆除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拆除过程安全,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
第十六条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由广告招牌设置单位负责,确保广告招牌的整洁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过程中需注意安全,严禁在不安全条件下进行相关作业。
第十八条广告招牌的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
第十九条广告招牌的管理责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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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广告牌匾管理细则
根据县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结合我队广告牌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设置标准
龙泉街、迎宾街门头广告牌匾为玫瑰红底黄边白字,云梦街为绿底桔黄边白字,边宽统一为0.1m,底宽统一为1m,整体宽度1.2m,长度根据具体的结构和部局进行设置,广告牌匾之间的联接要紧密,不得超出自身门头尺寸延伸悬挂,根据行业国家标准设置牌匾的门店(如、中国邮政,中国移动等)和全国联锁经营门店的门头广告牌匾可以保留原色调节图案但必须统一规格和尺寸大小进行悬挂。
本着美观、亮丽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楼层设置结构部分(广告牌匾的设置标准可进行行当调整)。
二、管理方式
每日进行1—2次巡查,随时对各条街道广场、小巷进行了排查,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每月对结果进行总结。
(一)、横幅的管理,本着整齐、美观统一悬挂的原则对横幅进行管理
1、单位悬挂横幅经我办审批后由设置单位统一拆除确定街道整洁、亮丽。
2、个人悬挂横幅只能在双休日期间进行悬挂、宣传,宣传完毕后自主拆除。
(二)、大型广告牌匾的管理
在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和市容面貌美观、整洁及不影响市政改造维修的前提下,在指定位置进行设置、安装,设置期限为1年,在设置期限内如有破损又不按规定设置的限期进行整改(3-5工作日)如没有整改的话由我办强制拆除。
(三)门头牌匾的管理
按《交口县人民政府户外广告管理办》的规定与标准进行悬挂、设置期限为需求,如有破损或门店转让经营情况需及时对门头牌匾更新、进行审批或更换,如违反标准进行悬挂、设置或不经审批擅自悬挂的,由我办进行强制拆除。
(四)、广告灯箱的管理
由承包经营户统一进行管理,在悬挂设置期限内如有破损及灯光不全的情况下,限三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使用者进行更换,如没有在期限内整改的,将由我办终止合同。
三、广告审批
需设置广告的经营户,需向我办提供设置申请书,广告图纸样式、工商管理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设置广告牌匾的和全国连锁经营的申请用户,必须向我办提供单位证明及全国连锁经营授权书,由我办进行审核后,申请人填
写广告牌栏申请表,由相关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设置)。
设置大型广告牌匾的,由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填写广告牌栏申请表,由县级分管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