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
新形势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现状及建议

【新形势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现状及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评估1.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现状:目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主要包括物理和化学方法。
物理方法主要是采用筛分、气力输送、湿式除尘等技术,对飞灰进行分离和收集;化学方法则是采用固化、稳定化等技术,将飞灰转化为无害的固体物质。
1.2 存在的问题:然而,目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还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技术仍存在着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风险。
处理成本高、设备维护难度大等问题也制约了技术的进一步应用和推广。
飞灰中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建议与展望2.1 技术改进:针对目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改进来提高处置效率和降低环境风险。
可以引入先进的湿式除尘技术和高效的固化处理手段,以减少飞灰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
2.2 环保法规: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环保法规和标准,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的工艺流程和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2.3 科研投入:还应当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的进步和提升。
3.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的现状虽然仍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科技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相信这些问题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希望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能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的进步和完善,为建设美丽我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对新形势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现状及建议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热点话题,也可以为相关决策和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期待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1 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 low heat value (LHV)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
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2020年08月27日起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2020年08月27日起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和处置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76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810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HJ77.3固体废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6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109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活垃圾焚烧飞灰fly-ashfrom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
本标准中简称“飞灰”。
3.2处理treatment通过物理或化学反应,对飞灰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类、氯盐等一种或几种物质进行一定程度的去除,或者抑制其可浸出性,使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后续利用或处置要求的过程。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0.08.27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38号
•【施行日期】2020.08.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年第38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
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8月27日附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垃圾焚烧飞灰排放标准

垃圾焚烧飞灰排放标准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因此,飞灰必须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焚烧残渣等混合,也不得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合。
目前,焚烧飞灰的处置主要是利用固定化技术或稳定化技术处理后,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或者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就是将焚烧飞灰在现场进行简单的处理后,送入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但是安全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费用极高,使垃圾焚烧厂难以承受,因此该方法使用的将逐渐减少。
此外,焚烧飞灰的资源化技术也得到一些研究,如湿法化学处理技术、制备玻璃陶瓷产品用做建筑材料等,但是焚烧飞灰的资源化技术尚不成熟,因此应用很少。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134-2020

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体要求 (2)5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要求 (2)6处理和处置污染控制要求 (2)7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4)8环境管理要求 (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大学、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08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08月27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和处置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76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810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HJ77.3固体废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6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109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冀建法改〔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第2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2年9月26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26日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工作。
各设区的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工作。
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工作。
第四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企业(以下简称“运行企业”)应当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接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CJJ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solid waste incineration2009 -03 -15 发布2009 -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solid waste incinerationCJJ 90 - 2009J 184 - 200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7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 echnical code fo r pro j ects of municipalsolid waste incinerationC J J 90-200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1168毫米1/32印张:4%字数:136千字2009年4月第一版2014年5月第二次印刷定价:24.00元统一书号:15112•17261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 ttp://w 网上书店:h ttp://w ww.c hina-building,c om.c 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8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0-2009,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4.2.1、5.2.6、5.3.2、5.3.4、6.2.2、6.2.5、6.5.2、7.3.2、7.6.6、10.2.5、10.3.4、10.4.5、10.5.1、12.3.9、16.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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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生态环境部固体司有关负责人就《技术规范》的出台背景、编制原则、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技术规范》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快速发展,焚烧处理量逐年增加,同时产生了大量富集重金属和二噁英类污染物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下简称飞灰)。
目前,飞灰主要以填埋方式进行处置,资源化利用发展较滞后;飞灰填埋存在不达标、不规范等问题,环境隐患较突出。
为规范飞灰的处理处置,推动飞灰资源化利用,提高飞灰处理处置技术水平,规范和指导飞灰的环境管理,制定了《技术规范》。
问:《技术规范》编制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编制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重视风险防控。
充分考虑飞灰中重金属、二噁英类、氯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根据处理处置后不同暴露场景确定了控制限值,确保长期环境安全。
(二)引导综合利用。
在规范飞灰填埋处置方式的同时,明确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及其他利用方式的污染控制要求,引导企业选择综合利用技术路线,逐步降低飞灰填埋量。
(三)创新分级管理。
针对飞灰处理产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对技术发展的制约问题,提出了飞灰处理产物分级管理要求,即满足6.3、6.5条污染控制要求的飞灰处理产物,不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而是按照GB 34330进行鉴别,将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或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问:《技术规范》的可行性如何?
答:编制组调研了国内外飞灰处理处置相关工艺技术,根据各工艺技术处理处置产物的去向,确定了污染控制要求,确保飞灰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环境风险可控。
《技术规范》的实施,将有利于企业选择与我国当前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飞灰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在减少飞灰填埋的同时促进其资源化利用,防治和避免飞灰处理处置过程的二次污染,为打通生活垃圾的清洁焚烧全链条提供保障。
问:《技术规范》中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之外的其他利用方式的要求有哪些?
答:《技术规范》中对飞灰处理产物用于水泥熟料生产之外的其他利用方式从以下方面分别提出了污染控制要求:一是控制污染物含量,提出飞灰处理产物中的二噁英类含量、重金属浸出浓度限值要求;二是控制可溶性氯含量,减少对利用产品性能的影响及利用过程的盐分渗出;三是控制利用过程的污染,要求利用过程的污染防治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要求。
问:《技术规范》中规定“飞灰及其处理产物不得用于烧结砖生产”,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在烧结砖生产过程中,易形成适于二噁英类污染物再合成的条件,可能造成二噁英类再合成的量较大。
而现有烧结砖窑的烟气处理系统仅要求设置脱硫和除尘装置,存在二噁英类污染物超标排放风险。
此外,大部分烧结砖生产企业的管理能力尚不足以支撑飞灰的安全处置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