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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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及电缆敷设工艺

(一)、本船建造满足下列规则和规范的要求:

(1)“CCS”《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及201 2修改通报

(2)“CMSA”《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Sl”单位

(4)CB/T3909-1999《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

(5)CB/T3908-2007《船舶电缆敷设工艺》

(6)其它与设计相关的规定、规则及标准

(二)、总体施工原则:

(1)严格按图建造施工。

(2)根据不同时段编制工艺流程,有序地分阶段进行施工。

(3)电气设备及材料为船用产品并经船检认可,方能上船安装。

(4)每阶段的工作应在质检及监造人员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5)船检与船东任何一方认为不合格,坚决不准出厂。(三)、安装施工流程

(四)、电制:

照明系统采用交流电压220V、频率50HZ单相双线绝缘系统。

(五)、主要设备制造与加工:

主配电板、分电箱、控制箱、充电器、通讯导航系统等主要电器设备,由专业厂家制造加工。对加工厂家实行严格质量监督并要求有标准完工图,并附元器件的型号与生产厂家。所有电气设备要求供货厂家提供ZC证书。

(六)、船台前的准备工作,预制件加工:

6.1安装前必须熟悉本次标船的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6.2编制工艺计划文件,确定原则工艺。

6.3查对进货设备与图纸要求是否相符,是否合格。

6.4按图纸上的标号,准备足够的电缆标牌及芯线号码套管,以便作永久性标志。

6.5灯具固定用圆钢及角钢做脚固定。

6.6主配电板、控制箱、分电箱、售油系统控制台等用角钢固定。

6.7电缆托架或电缆条应做浸锌处理。

6.8根据电缆规格制作填料函。

6.9按图纸加工各种规格预制件,并做防锈处理。

(七)、船台施工:

7.1电缆敷设的舾装件及设备支承舾装件的安装:

7.1.1必须在船体结构焊接、校正和检验完毕后,方可施工。

7.1.2严格按走向图,确定电缆走向。焊接托架、扁钢、导板、填料函,安装尺寸误差不超过±om。,焊接要牢固可靠,焊后要铲除焊渣,按涂漆工艺涂好底漆。(扁钢由于强度较弱,在集束电缆半径一般不

超过25mm的情况下使用)

7.1.3支承件不准安装在可拆卸的活动物体上,不准将支承件直接焊接在船壳的外板上。

7.1.4主干电缆支承舾装件固定端应施连续焊,焊脚尺寸满足要求:一般不小于4mm同时不超过板厚。

7.1.5按设备布置图确定设备的安装部位。

7.1.6设备支承舾装件重量在5kg以上的悬挂式设备,用角钢做支腿,如果板厚小于角钢厚度时,选用带阅座板的角钢支腿。

7.1.7舾装件固定端的焊缝应该避开船体结构的焊缝。两者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0mm。

7.1.8设备支承舾装件焊接时,采用适当的焊接顺序避免壁板因受热不匀均变形而引起设备变形。

7.1.9电缆贯通件在船体结构上的开孔应符合结构开孑L的技术要求。

7.1.10贯通件开孔边缘距离船体结构的焊缝应不小于20mm,不宜直接开在船体结构的焊缝上。

7.1. 11船体结构肘板上一般不允许开孔。

7.1. 12所有各类电缆贯通件均应施双面连续焊。

7.1.13电缆穿过舱室或甲板时安装船室内部甲板电缆筒,其长度不小于250mm,露天甲板不小于450mm;

7.2设备安装的基本工艺要求:

7.2.1设备的安装应考虑安全及便于使用、维修,安装场所周围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7.2.2安装设备时,不应破坏舱壁或甲板原有的防护性能及强度,在水密舱壁、甲板和围壁上不能直接钻孔用螺丝固定电气设备,设备不能安装在上层连续甲板以上的船壳板上。

7.2.3安装在有油、水侵蚀或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设备,应有防护措施,不能安装其它电气设备。

7.2.4舱室的封闭板内一般不能安装电气设备,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可安装在便于开启的封闭板内,并应有明显的可靠标志。

7.2.5设备的安装应整齐无歪斜现象,并应不影响设备原有的防护及工作性能,也不应使设备箱体受力变形。

7.2.6开启式电气设备安装在专用舱室内,则应加防护罩,以防工作人员偶然触及,发热的电气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的物体和其他设备,必要时应加防火隔热垫层。蓄电池周边1m范围内不能安装其他电气设备。

7.2.7各种电气设备在舱壁上安装时,其下边缘距主甲板的高度不应低于300mm,以免清扫甲板时,溅入水污或受机械损伤。

7.2.8设备的安装均应是可拆卸的,其紧固及连接应牢靠,并有防止受振而松脱的装置。

7.2.9电气设备的填料孔应尽量向下安装,对于必须向上或水平安装的填料孔,在填塞填料时,应使填料高出填料函孔,以免积水。

7.3设备安装及上船前的检验:

7.3.1吊装前,根据设计图纸及文件中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核对。

7.3.2对主要设备应做上船前通电试验。

7.3.3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7.3.4根据布置图和文件规定位置进行安装。

7.3.5安装必须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7.3.6配电板的后面和上方,不应装有水、油及蒸汽管,如不能避免时,则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而油柜及其他液体容器,则不得在上面区域安装。

7.3.7配电板应安装在甲板的底座上,引入电缆的电缆筒应不影响舱室防火或水密性能完整性,但至少应以填料函封闭。

7.3.8设备安装高度一般应按下表l的规定:

7.3.9电器设备应具备船用产品证书,并核对钢印。

7.3. 10电器设备的防护等级必须满足船级社对于安装场所和位置的防护等级要求。

7.3.1 1电器设备的上方不应有油、水、气管接头。

7.3. 12全船电器设备应可靠接地,均应套上不同颜色的塑料管,予以识别,绝缘电线选用绿黄相间的颜色。

7.3. 13对无线电通讯设备应各自单独接地,以消除共模耦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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