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doc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较全1)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一)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一、目的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
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一)访视次数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
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
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1.问诊(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1)体重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
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
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一、目的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
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
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表1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3)标准化量表: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筛查量表,如小儿智能发育筛查量表(DDST)、0~6岁儿童发育筛查量表(DST)等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筛查评估。
2.转诊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应当登记(附件1)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并进行随访。
3.预见性指导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应当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特点为基础,根据个体化原则,注重发育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点,给予科学的心理行为发育的预见性指导。
(1)新生儿期1)强调母婴交流的重要性,鼓励父母多与新生儿接触,如说话、微笑、怀抱等。
2)学会辨识新生婴儿哭声,及时安抚情绪并满足其需求,如按需哺乳。
3)新生儿喂奶1小时后可进行俯卧练习,每天可进行1~2次婴儿被动操。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
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
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以确保儿童在保健服务中得到优质和安全的护理。
这些规范和标准是基于最新的研究和专业实践,旨在提供指导和指标,以提供现代化的儿童保健服务。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儿童保健实施规范是为了确保儿童在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接受保健服务时,能够获得适当的关怀和支持。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1. 儿童保健健康评估: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进行全面的儿童健康评估,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交健康的评估。
2. 儿童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儿童的安全,包括预防意外伤害和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
3. 儿童医疗记录: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建立准确、完整且保密的儿童医疗记录,以确保连续和一致的护理。
4. 儿童家属参与: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鼓励儿童家属积极参与儿童保健决策,并提供相关支持和教育。
八大技术规范标准为了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以下是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的简要介绍:1. 儿童健康教育:提供儿童和家庭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良好的饮食惯、体育锻炼和预防接种等方面的知识。
2. 儿童疫苗接种: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对儿童进行及时、全面和准确的疫苗接种。
3. 儿童营养指导:提供全面的儿童营养指导,包括母乳喂养、婴儿辅食和青少年饮食等方面的建议。
4. 儿童心理支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发展阶段,提供相关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应对情绪和行为问题。
5. 儿童疾病预防:通过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疾病的传播。
6. 儿童眼保健:提供定期的眼保健服务,包括视力检查和眼睛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7. 儿童口腔保健:提供相关的口腔保健指导,包括牙齿清洁、预防龋齿和口腔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等。
8. 儿童健康监测:进行定期的儿童健康监测,包括身高、体重、体格指数等健康指标的评估和记录。
以上就是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的简要介绍。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与诊疗常规

目录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多动综合症) (1)孤独症 (3)学习障碍 (5)情绪障碍 (6)焦虑症 (6)恐怖症 (8)社交恐怖症 (9)学校恐怖症 (9)抑郁症 (10)癔症 (11)屏气发作 (12)睡眠障碍 (13)睡行症 (13)睡惊或者夜惊 (14)梦魇 (15)抽动障碍 (16)脑性瘫痪 (17)儿童体格发育专项技术规范儿童体格发育 (20)体重 (20)身长(身高) (20)上、下部量 (20)坐高 (21)头围 (21)胸围 (21)上臂围 (21)骨骼和牙的发育 (21)小儿体格发育的评价 (22)儿童营养咨询与喂养指导诊疗常规营养评估方法 (24)营养评价的时间 (24)母乳喂养的优点和断乳时间 (24)辅食添加的时间和种类 (24)食物添加的现代营养观 (25)及时添加转奶期食物的原因 (25)开始添加转奶期食物的时间 (25)怎样添加转奶期食物 (25)喂养行为 (25)影响喂养行为的因素 (26)喂养行为问题干扰 (26)婴幼儿常见进食问题及不良后果 (27)婴幼儿营养简单计算 (27)儿童每日所需矿物质量 (27)营养不良性疾病 (28)营养不良 (28)生长发育不良 (28)营养素缺乏性疾病 (28)维生素A缺乏症 (28)维生素B族缺乏 (29)维生素C缺乏 (30)叶酸缺乏 (30)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0)维生素E缺乏 (31)维生素K缺乏 (31)碘缺乏 (31)维生素中毒 (31)维生素A中毒 (32)维生素D中毒 (32)儿童营养异常干预措施 (32)儿童常见病诊疗常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4)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35)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36)小儿肥胖症 (37)铅中毒 (39)锌缺乏症 (40)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40)腹泻病 (42)儿童口腔保健诊疗常规牙齿发育异常 (45)牙齿萌出异常 (45)牙齿数目异常 (46)牙齿结构异常 (46)唇、腭及颌骨发育异常 (46)牙齿疾病 (47)龋齿 (47)牙髓炎 (47)根尖周炎 (48)牙列异常(错牙合畸形) (48)口腔粘膜疾病 (49)牙龈炎 (49)卡他性口炎 (49)鹅口疮 (50)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 (5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52)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多动综合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是最常见的儿童期起病的神经精神疾病之一,也是儿童心理咨询门诊、儿童发育行为门诊最常见的疾病之一。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一、目的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与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与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与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
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
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表1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3)标准化量表: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筛查量表,如小儿智能发育筛查量表(DDST)、0~6岁儿童发育筛查量表(DST)等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筛查评估。
2.转诊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应当登记(附件1)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她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并进行随访。
3.预见性指导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应当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特点为基础,根据个体化原则,注重发育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特点,给予科学的心理行为发育的预见性指导。
(1)新生儿期1)强调母婴交流的重要性,鼓励父母多与新生儿接触,如说话、微笑、怀抱等。
2)学会辨识新生婴儿哭声,及时安抚情绪并满足其需求,如按需哺乳。
3)新生儿喂奶1小时后可进行俯卧练习,每天可进行1~2次婴儿被动操。
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衣着整洁,配戴胸卡,仪表庄重大方,文明优质服务,礼貌接待患者;
二、保持门诊干净、整洁,及时整理各种心理测评工具,保证能够正常运转;
三、热情接待患儿及家长,详细询问病史及家庭环境,规范书写病历;
三、认真做好各种测试项目,耐心向家长解释、指导,并告知复诊时间;
四、尊重患儿及家长的隐私,为病人保守医密;
五、保持测试室安静,避免外界干扰;
六、发现可疑或异常小儿建议及时进行早期干预;
七、积极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八、做好资料的登记、整理及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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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一、目的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
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
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表1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3)标准化量表: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筛查量表,如小儿智能发育筛查量表(DDST)、0~6岁儿童发育筛查量表(DST)等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筛查评估。
2.转诊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应当登记(附件1)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并进行随访。
3.预见性指导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应当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特点为基础,根据个体化原则,注重发育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点,给予科学的心理行为发育的预见性指导。
(1)新生儿期1)强调母婴交流的重要性,鼓励父母多与新生儿接触,如说话、微笑、怀抱等。
2)学会辨识新生婴儿哭声,及时安抚情绪并满足其需求,如按需哺乳。
3)新生儿喂奶1小时后可进行俯卧练习,每天可进行1~2次婴儿被动操。
4)给新生儿抚触,让新生儿看人脸或鲜艳玩具、听悦耳铃声和音乐等,促进其感知觉的发展。
(2)1~3个月1)注重亲子交流,在哺喂、护理过程中多与婴儿带有情感的说话、逗弄,对婴儿发声要用微笑、声音或点头应答,强调目光交流。
2)通过俯卧、竖抱练习、被动操等,锻炼婴儿头颈部的运动和控制能力。
3)增加适度的听觉、视觉和触觉刺激,听悦耳的音乐或带响声的玩具,用鲜艳的玩具吸引婴儿注视和跟踪。
(3)3~6个月1)鼓励父母亲自养育婴儿,主动识别并及时有效的应答婴儿的生理与心理需求,逐渐建立安全的亲子依恋关系。
2)培养规律的进食、睡眠等生活习惯,多与婴儿玩看镜子、藏猫猫、寻找声音来源等亲子游戏。
3)营造丰富的语言环境,多与婴儿说话、模仿婴儿发声以鼓励婴儿发音,达到“交流应答”的目的。
4)鼓励婴儿自由翻身、适当练习扶坐;让婴儿多伸手抓握不同质地的玩具和物品,促进手眼协调能力发展。
(4)6~8个月1)父母多陪伴和关注婴儿,在保证婴儿安全的情况下扩大活动范围,鼓励与外界环境和人接触。
2)经常叫婴儿名字,说家中物品名称,培养婴儿对语言的理解能力。
引导婴儿发“ba ba”、“ma ma”等语音,提高其对发音的兴趣。
3)帮助婴儿练习独坐和匍匐爬行,扶腋下蹦跳;练习伸手够远处玩具、双手传递玩具、撕纸等双手配合和手指抓捏动作,提高手眼协调能力。
(5)8~12个月1)帮助婴儿识别他人的不同表情;当婴儿出现生气、厌烦、不愉快等负性情绪时,转移其注意力;受到挫折时给予鼓励和支持。
2)丰富婴儿语言环境,经常同婴儿讲话、看图画。
让婴儿按指令做出动作和表情,如叫名字有应答,懂得挥手“再见”。
3)帮助婴儿多练习手-膝爬行,学习扶着物品站立和行走;给婴儿提供杯子、积木、球等安全玩具玩耍,发展手眼协调和相对准确的操作能力。
4)增加模仿性游戏,如拍手“欢迎”、捏有响声的玩具、拍娃娃、拖动毯子取得玩具等。
1)给予幼儿探索环境、表达愿望和情绪的机会。
经常带幼儿玩亲子互动游戏,如相互滚球、爬行比赛等;引导幼儿玩功能性游戏,如模仿给娃娃喂饭、拍睡觉等。
2)多给幼儿讲故事、说儿歌,教幼儿指认书中图画和身体部位,引导幼儿将语言与实物联系起来,鼓励幼儿有意识的用语言表达。
3)给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通过练习独立行走、扔球、踢球、拉着玩具走等活动,提高控制平衡的能力。
4)鼓励幼儿多做翻书页、盖瓶盖、用笔涂鸦、垒积木等游戏,提高认知及手眼协调能力。
(7)18~24个月1)家长对待幼儿的养育态度和行为要一致。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给幼儿自主做事情的机会,对幼儿每一次的努力都给予鼓励和赞扬,培养其独立性和自信心。
2)学习更多词汇,说出身边物品名称、短语,鼓励用语言表达需求和简单对话;学习区分大小,匹配形状和颜色等。
3)提高幼儿身体动作协调能力,学习扶着栏杆上下楼梯、踢皮球、踮着脚尖走和跑,握笔模仿画线,积木叠高等。
4)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如用匙进食、用杯子喝水,学习脱袜子、脱鞋;固定大小便场所,练习示意大小便。
1)鼓励幼儿帮助家长做一些简单的家务活动,如收拾玩具、扫地、帮忙拿东西等,促进自信心的发展,激发参与热情。
2)当幼儿企图做危险的活动时,应当及时制止;出现无理哭闹等不适宜的行为时,可采用消退(不予理睬)或转移等行为矫正方法,让幼儿懂得日常行为的对与错,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教幼儿说出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体部位以及一些短句和歌谣。
学习执行指令,用较准确的语言表达需求;培养幼儿理解“里外”、“上下”、“前后”等空间概念。
4)学习独自上下楼梯、单腿站,提高身体协调及大运动能力;通过搭积木、串珠子、系扣子、画画等游戏,提高精细动作能力。
(9)30~36个月1)提供与小朋友玩耍的机会,鼓励幼儿发展同伴关系,学习轮流、等待、合作、互助与分享,培养爱心、同情心和自我控制能力。
2)通过与小朋友玩“开火车”、“骑竹竿”、“过家家”等想象性和角色扮演游戏,保护和培养幼儿的兴趣和想象力。
3)经常给幼儿讲故事,并鼓励幼儿复述简单故事,教幼儿说歌谣、唱儿歌、讲述图画,不断地丰富词汇,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4)练习双脚交替上楼梯、走脚印、跳远等,提高身体协调能力。
通过画水平线、画圆形、扣扣子、穿鞋子等,提高精细动作能力。
5)逐步培养规律的生活习惯,学习自己洗手、进食、穿衣、大小便等生活技能。
帮助幼儿学会适应新环境,做好入园准备。
(10)3~4岁1)允许儿童在成长中犯错,让其学会从错误中汲取教训。
以正确方法纠正不良行为,避免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
2)帮助儿童适应集体环境,逐渐建立良好伙伴关系。
关注分离焦虑情绪,引导适当的表达,妥善处理和缓解消极情绪。
3)采用丰富的词句与儿童对话、看图讲故事,耐心听其说话及复述故事,鼓励儿童发现、提出问题并认真回答。
交流时注意与儿童眼睛平视。
4)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儿童练习走直线、走和跑交替、攀登、骑三轮车等,学习折纸、剪纸、画画、玩橡皮泥、使用筷子等。
5)通过有主题的角色扮演等团体游戏,鼓励儿童自由联想、保持其好奇心。
培养儿童注意力及对事物的观察力,引导和培养兴趣爱好。
6)帮助儿童学会遵守生活、游戏和学习的规则,鼓励儿童独立完成进食、穿衣、入厕大小便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11)4~5岁1)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帮助儿童正确认识性别差异,建立自我性别认同。
2)引导儿童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要求,逐渐学会控制情绪和行为。
鼓励儿童多接触社会,遵守各种规则,强化其乐于助人的意识。
3)增加猜谜语等简单的抽象思维游戏,学习按形状、大小、颜色、性质、用途等将物品进行归类,帮助儿童认识事物的规律和内在联系。
4)学习儿歌、讲故事、表演节目;练习跳绳、扔球、接球;练习复杂图形剪纸、摆拼图、搭积木等。
5)注重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学习整理和保管自己的玩具和图书。
(12)5~6岁1)给儿童设立适当的行为规范,引导儿童遵守社会与家庭生活规则和要求,对儿童的各种努力与进步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促进儿童的自尊和自信的发展。
2)让儿童在活动中自己感受困难,适度、适量体验挫折,并为克服困难做出努力,培养其坚持和忍耐的品质。
3)逐渐学会了解他人的感受和需求,懂得与人相处所需的宽容、谦让、共享与合作,同情、抚慰、关心和帮助他人。
4)鼓励儿童仔细观察周围事物及其相互关系,促进有意注意的发展。
多与儿童交流幼儿园及周围发生的事情,积极回答儿童提出的问题。
5)练习跳绳、单脚跳、拍皮球等;经常画图画、做手工、玩创造性游戏。
学会整理书包、文具及图书等物品,做好入学前的准备。
(二)高危儿童。
1.管理对象(1)早产(胎龄<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
(3)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惊厥,持续性低血糖。
(4)新生儿期严重感染性疾病(如化脓性脑膜炎、败血症等)。
(5)患有遗传病或遗传代谢性疾病(如先天愚型、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
(6)母亲患有中度以上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严重感染(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
2.管理方法(1)登记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时,通过询问家长或查阅围产保健手册,确定高危儿童。
填写“高危儿童及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登记表”(附件1),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进行随访。
(2)专案管理:区(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接诊高危儿童,并填写“高危儿童专案管理记录”(附件2),纳入到专案管理。
(3)结案与转诊:连续两次评估正常并年满1周岁的高危儿童可结案。
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转诊到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行诊断和早期干预。
3.专案管理内容(1)监测次数:对转诊的高危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评估,每季度至少1次,可根据监测手段和实际情况决定发育监测密度。
(2)监测方法:应当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量表(如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评分法(NBNA)、DDST、DST 等)以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进行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监测评估。
(3)咨询指导1)根据筛查结果对儿童养育人进行结果解释。
2)针对筛查中发现的养育及发育问题进行咨询指导。
3)对需要转诊进行诊断和干预的儿童家长解释转诊原因及目的。
(三)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1.管理对象(1)一般心理行为发育问题:不适当的吸吮行为、咬指(趾)甲、饮食行为问题、睡眠问题、遗尿、过度依赖、退缩行为、屏气发作、暴怒发作、习惯性摩擦综合征等。
(2)常见心理行为发育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言语和语言障碍、孤独症谱系障碍、异食癖、拔毛癖、口吃、睡眠障碍、分离性焦虑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抽动障碍、对立违抗性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儿童心理障碍还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神经性厌食症、贪食症等,遇到此类儿童应当及时转诊至精神专科门诊或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