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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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信用证申请书

开信用证申请书

开信用证申请书尊敬的负责人,我代表(您的公司名称)向贵公司申请开立一份信用证,以确保我们的交易安全、快速和顺利进行。

首先,我在此向贵公司简要介绍一下我们的公司背景和业务模式。

我司成立于XX年,是一家专注于(描述您的业务领域)的公司。

多年来,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多个合作伙伴。

随着我们业务的扩大和市场需求的增长,我们需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保证供应链的顺畅运作。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开立信用证来确保交易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以下是我们的信用证申请的详细信息:1. 贸易术语:(描述贸易术语,如CIF、FOB等)2. 货物描述:(具体描述货物,有关规格、数量、品质等详细信息)3. 发货地点和时间:(发货地点和时间的具体要求)4. 支付条件:(描述支付条件,如付款的方式、时间等)我们需要的信用证金额为(具体金额),信用证期限为(具体天数)。

希望贵公司能够在(具体日期)之前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发送到我司指定的银行。

除了以上所列的基本要求外,我们还希望贵公司能够提供以下额外的服务:1. 在货物发运前,向我司提供发货通知和相关文件的复印件;2. 提供货物的跟踪信息,以保证我司能够及时了解货物的到达状态;3. 在我司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下,确保支付条件能够按时履行。

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考虑我们的信用证申请,并尽快回复我们的请求。

我们相信通过信用证的开立,我们之间的合作将更加稳固和可靠。

如果贵公司对信用证的具体细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商讨,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合作的支持与信任,期待与贵公司的进一步合作。

此致敬礼(您的姓名)(您的职位)(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尊敬的XX银行信用证开证部门:我方是一家位于中国XX省XX市的XX公司,现向贵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希望能够在我们与我方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交易中提供保障。

1. 开证原因我方有意与XX供应商进行一笔采购交易,交易金额为XX万美元。

为确保双方的权益,以及交易安全和顺利进行,故我们急需贵行开出信用证。

2. 交易详情本次交易是一笔XX产品的采购交易。

详细规格及数量如下:- 产品名称:XX- 规格:XX- 数量:XX- 单价:XX美元/单位3. 交付方式及地点我们希望交付方式为XX。

货物将会在供应商工厂出厂之后交付,并将会在我的公司地址进行目的地操作。

4. 贸易条款我们希望采用国际商会发布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的CIF条款进行贸易。

具体条款如下:- 地点:目的地- 运输方式:XX- 封装:符合国际运输标准的适用包装- 负责包装的费用和风险,供应商负责包装的费用和风险,并进行适当的包装- 运输保险:由卖方支付商品的保险费用,并且可以向卖方索赔5. 付款条件我们希望采用即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具体方式如下:- 货物交付后立即通知付款- 付款金额将通过贵行向供应商开立的信用证进行支付6. 有效期及开证行确认我们希望信用证的有效期为XX天,并且期望贵行能够在XX 天内确认开证。

7. 其他条款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我们希望信用证中包含以下条款:- 承兑行:XX银行或与贵行相对应的合作行- 运输文件要求:我们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文件以完成交易:- 提货单- 发票- 装箱单- 保险单8. 贵行服务优势我方选择贵行开立信用证是基于贵行信誉良好以及专业的信用证服务。

我们相信贵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附件:供应商报价及合同在此,我方诚挚地请求贵行能够尽快开立信用证,以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信息或文件需要提供,请随时与我方联系。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详细填写说明(1)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详细填写说明(1)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详细填写说明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填写开证行名称。

Date申请开证日期。

如:050428。

Issue by airmail以信开的形式开立信用证。

选择此种方式,开证行以航邮将信用证寄给通知行。

With brief advice by teletransmission以简电开的形式开立信用证。

选择此种方式,开证行将信用证主要内容发电预先通知受益人,银行承担必须使其生效的责任,但简电本身并非信用证的有效文本,不能凭以议付或付款,银行随后寄出的“证实书”才是正式的信用证。

Issue by express delivery以信开的形式开立信用证。

选择此种方式,开证行以快递(如:DHL)将信用证寄给通知行。

Issue by teletransmission (which shall be the operative instrument)以全电开的形式开立信用证。

选择此种方式,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全部内容加注密押后发出,该电讯文本为有效的信用证正本。

如今大多用“全电开证”的方式开立信用证。

Credit No.信用证号码,由银行填写。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信用证有效期及地点,地点填受益人所在国家。

如:050815 IN THE BENEFICIARY’S COUNTRY. Applicant填写开证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系指向银行提出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为进口人,就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开证申请人为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

Beneficiary (Full name and address)填写受益人全称和详细地址。

受益人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

一般为出口人,也就是买卖合同的卖方。

Advising Bank填写通知行名址。

如果该信用证需要通过收报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转递、通知或加具保兑后给受益人,该项目内填写该银行。

国际结算开证申请书模板

国际结算开证申请书模板

国际结算开证申请书模板:尊敬的XX银行:我方(全称:X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现向贵行申请开立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具体事项如下:一、信用证金额:本次信用证申请金额为人民币/美元XXXX元整(大写:人民币/美元XXXX元整),按申请单所列项目及金额准确无误。

二、信用证有效期:本信用证自开证之日起有效期为XX个工作日,请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期合理安排。

三、信用证受益人:请将信用证款项支付给以下受益人(全称:XXX公司,地址:XXXXXX,联系人:XXX,电话:XXX):四、信用证条款:1. 本信用证根据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2.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提供有关单据,贵行保证付清货款。

3. 信用证一经开立,即独立于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

4. 申请人保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按照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和条件向贵行支付货款、手续费、利息及一切费用等。

5. 申请人保证在单证表面相符的条件下办理有关付款/承兑手续。

如因单证有不符之处而拒绝付款/承兑,申请人保证在贵行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之前将全套单据如数退还贵行并附书面拒付理由,由贵行按国际惯例确定能否对外拒付。

6. 如贵行确定申请人所提拒付理由不成立,或虽然拒付理由成立,但申请人未能退回全套单据,或拒付单据退到贵行已超过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贵行有权主动办理对外付款/承兑,并从申请人账户中扣款。

五、申请人与贵行之间的其他约定:1. 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应向贵行提交合同副本、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2. 申请人同意按照贵行的规定支付开证押金和开证费用。

3. 申请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如发生单证不符或其他导致信用证项下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应及时与贵行沟通,并按照贵行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的声明:1.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陈述。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

一、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的程序为:1.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进口商在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向银行递交有关的进口合同副本及附件,如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证进口许可证及配额商品时、某些部门的批文等;2.填写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进口商填写银行统一印制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是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它是开证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的基础和依据;进口商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必须按合同条款规定,写明对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内容须明确、完整,无词意不清的记载;3.交纳押金和开证手续费按国际惯例,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向银行交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其他担保金;押金一般为信用证金额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根据进口人的资信情况而定;我国开证行根据不同企业和交易情况,要求开证申请人缴付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然后开证;此外,银行为进口商开证时,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还必须按规定支付一定金额的开证手续费;4.银行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收到进口商的开证申请,立即对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及其与合同的关系、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核,在确信可以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并收到开证申请人提交的押金及开证手续费后,即向信用证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正本寄交有时使用电传开证受益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由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时间须按合同规定;合同没有规定时,一般掌握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二、开证申请书的填写业务中,进口商填写的开证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留业务部门,一份留财会部门,一份交银行,作为其开立信用证的依据;开证申请书,应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各项规定和要求填写;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两部分:1.是要求开立信用证的内容,也就是开证申请人按照买卖合同条款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列明的条款,是开证行凭以向受益人或议付行付款的依据;2.是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的声明或具结,用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其主要内容是开证申请人承认开证行在其付清货款赎单之前,对单据及单据所代表货物有所有权;开证申请人保证单据到达后,如期付款赎单,否则,开证行有权没收开证申请人所交付的押金和抵押品,作为开证申请人应付价金的一部分;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使用英文填写,各地使用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格式虽有所不同,但其内容及填写方法基本一致,现介绍如下:1.申请开证的时间Date;按实际申请开证时间填写,一般合同规定交货期前一个月;2.开证传递方式by;信用证开证传递的具体方式一般已经印好,需要那种方式在那种方式前划“V”或“×”即可;3.信用证性质、号码;信用证性质如系不可撤销已经印好,如系其他性质,如保兑的或可转让的必须写上,信用证号码,由开证行填写;4.申请人Applicant、受益人Beneficiary;须按合同分别填写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地址包括电话、传真、E-MAIL;5.通知行Advising Bank;开证行填写;6.信用证有效期Date of Expiry、到期地点Place of Expiry;一般按合同填写有效期多为装运期后15天,到期地点一般为议付行出口商所在地;7.金额Amount;分别用数字和文字二种形式表示表明币种,与合同金额一致;8.汇票条款draft &40;s&41;…;分别在汇票期限、受票人等选项前划“V”“X”,并或填写空白项目;如:available by your draft &40;s&41; drawn at sight/ V 60 DAYS AFTER SIGHT on V us/ advising bank/ applicant for 100 &37; of invoice value;9.单据条款&40;accompanied by …&41;;根据需要选择A1至A9以及AA至AB中需随汇票提供的单据,在单据名称选项前划“V”“X”,并在其后空白栏中填写所需单据份数、选择或填写所需单据出单单位及或所出单据内容;如:V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3 copies indicating Contract No. 12345 ;如需提供上述单据以外的单据,可选V Other documents 选项,并在该选项空白处填写所需的其他单据名称、份数以及其他要求;10.货物条款&40;Evidencing shipment of…;按合同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同时按提示分别填写货物的包装、价格、运输标志等;11.附加条款&40;Special instructions;需要时,按印好的选项提示选填;12.交单期限&40;Documents should be presented within ;一般填写15天;13.运输条款Shipment from…to…;按合同填写货物装运港、目的港、装运期,并按合同选择是否允许分批及或转运;14.其他:开户银行及账号&40;Account No…with…&41;;按实际填写;修改信用证当我方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后,有时国外卖方会向我提出修改信用证要求,对此,我方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修改信用证;修改信用证不仅会增加买方负担的一笔可观的银行费用,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如果卖方来电要求改证,但经我方仔细研究审核后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或根本就没有修改的必要,可以拒绝;2.必须改证时要按国际惯例办事;如果对方提出的修改有合理而充分的理由,或提出由对方负担相关的费用等补偿措施,对我方不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我方应同意改证,并按照国际上银行业务的惯例具体办理;3.对方的改证请求与实际操作须符合国际惯例;申请改证的一方其申请手续和具体做法必须符合国际银行业务中的惯例,否则我方可以拒绝;如要求修改的内容没有一次性提出,对修改通知在超过合理时间后没有提出不接受等,我方均可拒绝并不承担责任;。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信用证申请书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信用证申请书
进口商必须填写信用证申请书,以书面 的形式向开证行提出申请。
第一节 申请开证应注意的问题
1、申请开证前,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 来源。 2、开证时间的掌握应以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 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开证时要注意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 的买卖合同为依据。
4、合同规定为远期付款时,要明确汇票期 限,价格条款必须与相应的单据要求以 及费用负担、表示方法等相吻合。 5、由于银行是凭单付款,买方可在开证时 规定要求对方提供商品检验机构出立的 装船前检验证明,并明确规定货物的规 格品质,指定检验机构。 6、信用证内容必须明确无误,明确规定各 单据应表述的内容。
11、对我方开出的信用证,如对方(出口人) 要求其他银行保兑或由通知行保兑,我方 原则上不能同意(在订立合同时,应说服 国外出口人免除保兑要求,以免开证时被 动)。 12、我国银行一般不开可转让信用证。 13、我国银行一般也不开立载有电报索偿条 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的信用证。
(13)单据条款(包括所需单据的种类、份数、出 具机构或其他特殊要求) (14)合同项下的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包装、单价条款、唛头) (15)附加条款 (16)申请书下面有关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填银行 名称)、账户号码、执行人、联系电话、申 请人(法人代表)签字等内容。
2.信用证申请书反面的内容(共6项) 即:开证申请人声明
(1)声明申请人同意按照有关国际惯例UCP600 办理该信用证项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 产生的一切责任; (2)声明委托银行开立信用证,并保证银行按时 支付货款、手续费、利息及一切费用; (3)明确收到单据后,申请人在X个工作日内复 审单据,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接受与否;
(4)声明该信用证及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及单据如 因邮、电或其它方式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 延误、错漏等银行概不负责; (5)声明若信用证需要修改,应由申请人及时通 知银行,并及时核对信用证副本或修改书副 本是否与原申请书相符; (6)声明如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义含混而引起的 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中行信用证申请书模板

中行信用证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中国银行:我谨代表我方公司向贵行申请开立一份信用证,具体事项如下:一、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为我方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申请人为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申请人的注册地址为______,营业执照编号为______。

二、信用证的受益人:信用证的受益人为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

受益人为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受益人的注册地址为______,营业执照编号为______。

三、信用证的开证金额:本次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币种为人民币。

四、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______天,自信用证议付日算起。

五、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为______。

六、信用证的交单期限:信用证的交单期限为______天,自信用证议付日算起。

七、信用证的议付行:信用证的议付行为贵行。

八、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______天,自信用证开具之日起算。

九、信用证的附加条款:1.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并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

2.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按照信用证的要求顺序和时间提交。

3. 贵行在审核单据时,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确保单据的合规性。

4. 贵行在付款时,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付款条款进行,确保付款的准确性。

5. 信用证一旦开具,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均应严格遵守。

6. 其他附加条款:(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在此处补充说明)十、申请人的声明:1. 申请人保证上述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同意承担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债务和责任。

3. 申请人同意遵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

4. 申请人同意承担因申请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特此申请,敬请贵行审批。

申请人:(盖章)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申请日期:______附件:1.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申请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 受益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 受益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 购销合同复印件6. 其他相关文件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国际结算题库(含参考答案)

国际结算题库(含参考答案)

国际结算题库(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1、信用证业务中,( )不承担审查单据的责任。

A、保兑行B、议付行C、开证行D、偿付行正确答案:D2、L/C、D/P和D/A三种支付方式下,就买方风险而言,按由大到小顺序排列,应为( D )。

A、L/C>D/ A>D/PB、L/C>D/P>D/AC、D/A>D/P>L/CD、D/P>D/A>L/C正确答案:D3、某银行议付即期信用证项下单据一套并于5月3日寄出开证行于5月7日(星期五)签收单据,单证相符最迟付款日为( )。

A、5月15日B、5月19日C、5月10日D、5月18日正确答案:D4、信用证受益人审查信用证的重点是( )。

A、开证行的政治背景B、信用证的可信度C、信用证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D、开证行的资信正确答案:C5、根据贸易方式和信用证的特点转口贸易应用( )信用证。

A、对开B、背对背C、可转让D、循环正确答案:B6、因付款人拒付,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将单据退回.单据存根旧途中遗失的风险由( )承担。

A、托收行B、代收行C、委托人D、付款人正确答案:C7、对于出口商来说,( )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队A、付款文单托收B、远期付款信用证C、即期付款信用证D、附有电资条款的信用证正确答案:C8、跟单托收中,银行办理了出口押汇,风险在于( )。

A、托收行B、委托人C、付款人D、代收行正确答案:B9、承兑是( ) 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持票人B、收款人C、受益人D、受票人正确答案:A10、对于受益人来说.下列种类信用证中( )最为有利。

A、不可撤销承兑B、不可撤销远期付款C、不可撤销议付D、不可撤销即期付款正确答案:D11、当中央银行要紧缩银根时,将( )票据的再贴现率。

A、提高B、降低正确答案:A12、即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可以用来取代汇票的是( )。

A、海运提单B、商业发票C、保险单D、商品检验单正确答案:B13、在下列“可撤销信用证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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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银行偿付费的问题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从开证开始,银行就须承担通知、审单、承兑等一系列的责任,为买卖双方提供银行信用。

当银行提供这些服务之后,究竟应该由谁偿付银行的这匹费用呢?在一些国际贸易纠纷中,买卖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都认为应由对支付。

而笔者则认为,银行偿付费一般应由买方承担。

以下就从三个角度阐述笔者的观点:(1)目的说。

开立信用证的原意是因为卖方并不满足于买方具有付款的能力和意愿而坚持由银行开证的方式来消除任何买方不能履行付款的可能性。

银行通过信用证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信用,承诺受益人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可得到其付款。

所以买方申请银行开证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作为卖方的代理行事,是买方应卖方的要求或授权而安排的一种付款的方式,从根本上说,是买方为拓展同际贸易所付出的一种商业成本。

(2)约因说。

买方承担开证费用是因为买方要替卖方提供银行承担责任方面的约因。

所谓约因,即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这是英美法的概念。

按照英美法的规定,合同只有在有对价或约因时,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无对价或无约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所以,约因也叫对价或对待给付,一方要对接受条件进行某项行为、担负某项债务,放弃某项权利或蒙受某种损失等等的另一方作出补偿。

开证行和受益人通过信用证发生关系,信用证以出口商为受益人而开出的信用证,其性质如同要约。

开证行凭受益人通过银行交来单据表面核对后应对其付款,不能以无付款能力、买方押金不足等理由而表示对信用证不再负责。

要银行作出以上行为,必须给予其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所谓的“约因”。

上面已经分析到,信用证是买方为了受益人利益而根据开证申请书这一合同订立的另一契约,那么前一合同中的买方交纳的开证保证金也同时成了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契约的约因。

关于约因的第三者承担问题,许多国家都是承认的,美国和英国的信托制度均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

(3)合同说。

根据国际惯例,在通常情况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依据买卖合同中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的约定,向其往来银行申请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来结算货款。

买卖合同规定有信用证条款时,买方负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种类和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的义务。

买方作为货物合同的付款人及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的要求向其开户银行提交合同,申请办理开证1。

开证申请构成开证申请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银行在决定是否接受之前,还要考虑其自身利益,对申请人的信誉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要求缴付全部或部分押金,在多大限度内接受申请人的请求。

如果银行接受买方的此项请求,双方之间就成立了开立信用证的合同,开证申请书成为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

开证申请书既是对开证行的委托书,也是与开证行签订的付款代理合同。

根据这个合同,开证行只是付款代理人,而申请人则是付款人。

一般来说,申请人要向开证行交付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及其金融机构的保函,在提单前要在开证行备足开证金额的资金;提单后应立即向开证行支付因其资金不足而由开证行垫付的款项。

实践中,多数开证合同中都明确了开证申请人有义务偿付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所作的付款。

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开证行获得偿付的权利乃是一种合同权利,如果开证合同中没有此类条款,法院一般将其视为默示条款而仍然支持开证行的合同权利。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114条第(3)项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开证人(指开信用证或其他人)在正常兑付汇票或支付命令后,有权要求就信用证项下支付的任何款项取得即时补偿。

以上已经从三个角度对同一问题作了充分的阐述,故买方应支付银行偿付费是无疑的。

至于开证申请人偿付开证行的具体时间,《统一惯例》未作具体规定。

美国的一般作法是:允许当事人先约定请求偿付的具体时间。

多数开证申请书格式中规定开证申请人应在不迟于汇票到期前一个营业日进行偿付。

由于这种偿付发生在开证行实际支付受益人之前,因此与其说是偿付,不如说是预付。

开证行要求预付的这种合同权利既适用于远期汇票也适用于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到期日是确定的;而在即期汇票的情况下,开证行通常知道即期汇票何时提示,况且开证行有合理时间去审核单据,开证行拒受单据可在收到单据后第三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任何时候作出。

因此,对即期汇票的付款可以推迟一到两天,可以在这段时间内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资金。

银行在买方已向银行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且依照银行规定办妥各项手续(如缴纳开证押金和手续费)后,就及时开出信用证。

当然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与信用证有关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严格按国际惯例,信用证规定开证行所在国境内的费用诸如开证费、修改费等由申请人支付,而开证行所在国以外的费用均由受益人支付。

(二)审证与改证问题由于信用证一般是由买方开出的,基本上能体现其意志,故信用证的修改通常会发生在卖方审证之后。

审证是卖方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货款能否安全迅速收回。

卖方(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之后,一般都会进行细致的审核。

凡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内容原则上都应要求修改的解释是不够全面的,因为信用证上必然包含有一些买卖合同中没有的内容。

所以审证的依据应当是三条:一是买卖合同;二是收证时的政策法令;三是备货和船期等的实际情况。

三者应结合进行考虑。

同时,审证时要住的要点也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政治上考虑,来证内容有无违反一国政策法令规定地方,如有发现,必须要求改证。

第二,从经济上考虑,来证有无影响卖方安全及时收汇或会增加卖方费用开支地方。

前者如信用证的种类不符合要求、金额不足、漏掉有效期、缺少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等;后者如未列明选港费用、银行费用全部或大部分由卖方负担等。

审证时如发现此类问题,应根据双方原来的约定或国际惯例要求对方改证。

第三,从当时的实际情况考虑,有无卖方办不到的地方。

例如写错公司名称,要求提供品质分析证书而非检验证书,规定的装运期无法办到,要求提供的特殊单据不能接受等。

审证时如发现此类问题,也应要求对方该改证,尤其要注意“陷阱”条款。

除了卖方有审证的义务外,通知行也要对信用证的真伪负责。

它经过核对印鉴密押证实有关信用证是真实的,才将其交给受益人;反之,“如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它必须不延误地告知从其收到该指示的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通知行可以暂不通知信用证。

“如通知行仍决定通知该信用证,则必须告知受益人他不能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第7条b款)。

因此,当卖方收到通知行转来国外所开的信用证时:(一)如果证上注明“印押相符”或类似语句时,即来证内容完全符合卖方要求。

卖方即可据此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备货、发货和交单议付的义务;(二)如果证上注明“印押不符”、“印押尚待证实”或其他类似语句时,则只能备货而不能发运,以免遭受损失,必须等收到通知行的进一步通知,证实了有关信用证的真实性,才能发货和交单议付。

具体来说,又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发现信用证规定有与买卖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

若买方不修改信用证,就意味着买方未遵守合同,其行为构成违约,卖方有权根据买方违约的程度采取救济措施,或解除合同,或请求损害赔偿,或表示接受信用证,但保留对不符信用证索赔的权利;2、如果信用证系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添加,即明确合同未规定的事项,那么,买方是否违约取决于该添加是否构成补充空缺原则中的适当条款2。

如果该添加属于适当条款,即买方开出的信用证所明确的事项是合理的,公平的且与买卖合同不矛盾,则买方不构成违约,卖方的异议不能成立;如该添加不符合适当条款的标准,则买方构成违约;(三)但如果信用证规定与买卖合同的内容相一致,而卖方因情况有变(不是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无法照办时,例如装运期问题、不准分运问题、不准转运问题等,则卖方只能与买方协商要求修改,如买方同意改证,应视为双方协商同意修改买卖合同;但此时买方也有权不同意改证。

(四)相反,如果卖方对开证行开立的与买卖合同不符或有添加的信用证未提出异议并装运了货物,又向银行提示了单据要求银行议付、承兑或付款,此时,人们常说卖方接受了买方开立的信用证。

因为在信用证的执行过程中,通常我们认为信用证被通知到受益人,受益人没有提出异议并按信用证的要求备货、准备单据时,即形成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标志。

但在法律上,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对合同变更达成了协议,变更的内容即为信用证对买卖合同修改或添加的部分。

总之,买方负有修改信用证的义务。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自己欲改证,双方都必须经过协商,对信用证包含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才据此修改信用证。

申请人修改信用证,要向原信用证开证行填写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人承诺书,并出具受益人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明确修改的内容。

如要增加信用证的结算金额,还要追加开证担保。

(三)装运问题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装运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

货物有否装运、何时装运、如何装运等等问题均直接牵涉到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及双方的切身利益,其中货物的装运方式与装运时间(装运期)成为制造买卖双方纠纷的两大热点。

1、装运方式。

装运方式在此主要指是否分批装运。

关于分批装运,《UCP500》第40条a款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支款及/或分批装运。

”h款规定:“运输单据表面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过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第41条又规定:“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不同期限内分期支款及/或分期装运,如其中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所规定的期限支款/或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视为无效,信用证另有规定者除外。

”上面几条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下列几层意思:第一,只要信用证中未规定禁止分运,均应理解为准许分运,但实际上分运与否,由受益人自行掌握。

第二,一张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只要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经同一运输路线,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虽然运输单据有两套以上,各套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各套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第三,如果信用证中定死货物分若干期装运,例如“1995年7月至9月每月100公吨”,则受益人必须分期分批按时按量发货,不能中断,如其中有任何一批未能按时装出,则信用证对该期(批)及以后各期(批)均失去效力。

这一规定比较严格,受益人应特别注意。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问题也作了约定,但不尽相同。

其中第73条规定:“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宣告合同今后无效…一买方宣告公司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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