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促进社会文化交流,提高社会公众对民乐的认识和欣赏水平,特成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民乐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旨是:宏扬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推广民乐艺术,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和审美能力。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举办民乐演出、音乐会、音乐培训、学术研讨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本社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社团会员组成,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监督社团活动等。
第九条理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十条本社团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本社团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二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负责社团日常管理、组织活动、保障会员权益等。
第十三条本社团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社团的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监事和代表社团会员的监事长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监督社团财务、活动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六条本社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七条普通会员是指对本社团宗旨认同并缴纳会费的个人。
第十八条荣誉会员是指对本社团有杰出贡献或者被理事会认定为荣誉会员的个人。
第十九条会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参预社团决策等权利。
第二十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支持和参预本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社团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捐赠等。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团的财务收支。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社团的财务状况。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目的:社团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提倡民乐艺术的普及和发展,促进社会文化交流与合作。
1.3 法律依据:本社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
二、组织架构2.1 社团成员:社团成员分为创始会员、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2.1.1 创始会员:由创始人和组织者组成,享有表决权和参与社团管理的权利。
2.1.2 普通会员:对民乐有兴趣并愿意参与社团活动的个人,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1.3 荣誉会员:对社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由社团成员提名并经过社团理事会批准。
2.2 社团理事会:由创始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社团的发展规划和决策,任期两年。
2.3 专业委员会:社团可以设立不同的专业委员会,如乐器演奏、音乐理论等,负责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活动组织。
三、社团活动3.1 演出活动:社团定期举办音乐会、演出和文化交流活动,展示民乐艺术成果,提高社团成员的演奏水平和艺术修养。
3.2 学习交流:社团组织专业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促进社团成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提升。
3.3 社会服务:社团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走进敬老院、学校等,为社会提供音乐文化的普及和服务。
3.4 国际交流:社团与国内外民乐团体、音乐学院等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外音乐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四、会费管理4.1 会费标准:社团成员按照不同会员身份缴纳会费,具体标准由社团理事会制定。
4.2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社团活动的组织、场地租赁、演出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必须公开透明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五、章程修改5.1 修改程序:对章程的修改必须由社团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社团成员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5.2 修改公告: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社团成员公告,并在社团内部公示,确保成员对修改内容有充分了解和参与。
民族乐器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民族乐器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音乐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音乐素养,培养具有民族音乐特色的艺术人才。
第三条本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团委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包括:民族乐器演奏、民族音乐创作、民族音乐知识普及、民族音乐文化交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大会的召开需提前通知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全体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批准社团章程的修改;(二)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三)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社团的解散。
第七条社团设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部长、活动部长、宣传部部长等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全体成员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和修改社团管理制度;(三)决定社团的重大活动;(四)提名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候选人;(五)决定社团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整体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社团设秘书长一名,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社团设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凡热爱民族音乐、愿意为民族音乐事业贡献力量、遵守社团章程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类比赛和交流;(四)享有社团会员荣誉。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维护社团形象;(三)为社团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五条本社团将定期举办民族乐器演奏会、民族音乐讲座、民族音乐比赛等活动。
第十六条社团将组织会员参加校外民族音乐交流活动,拓宽会员的视野。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高社会公众对民乐的认知和欣赏水平,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社团章程。
第二条本社团的名称为“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推广中国传统民乐文化,培养民乐爱好者,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为社区内的民乐表演、演奏、教学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社团的运作方式为非盈利性组织,遵循自愿参预、公平公正、开放共享的原则。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任何对民乐文化有兴趣并愿意遵守社团章程的个人都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2. 参预社团管理和决策,有权参加社团会员大会,并有表决权;3. 提出对社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预社团的发展规划。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声誉;2. 积极参预社团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3. 尊重社团其他会员的权益,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理事会的职责与权力第十条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社团章程;2. 确定社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3. 组织和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4. 管理社团的财务和资产。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权力包括:1. 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和活动计划;2. 对社团会员的加入和退出进行审批;3. 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和管理;4. 任免社团内部的职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社团的财务收支以及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五条社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管理社团的资金。
第十六条社团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七条社团的财务支出应当合理、合法,并按照社团的发展规划进行安排。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XXX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目的:本社团旨在推广传统中国民乐文化,提高社会大众对民乐的认知和欣赏水平,促进民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1.3 法律依据:本社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结构2.1 社团成员:本社团由对民乐有浓厚兴趣并愿意为民乐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组成。
2.2 社团分工:社团成员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分工合作,共同推动社团的发展。
三、社团活动3.1 活动内容:社团定期举办民乐演出、音乐会、讲座等活动,组织社团成员参预各类民乐比赛、培训等。
3.2 活动安排:社团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并及时通知所有成员参预。
3.3 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主要通过成员自愿捐赠、赞助和相关活动筹集。
四、会员权利和义务4.1 加入条件:任何对民乐有兴趣并愿意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4.2 会员权利:社团会员有权参预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社团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4.3 会员义务:社团会员应积极参预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及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五、社团管理5.1 理事会:本社团设立理事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5.2 理事会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社团发展规划、活动计划、预算等,并监督执行情况。
5.3 理事会成员:理事会由社团成员中选举产生,包括社团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位。
六、章程修改6.1 修改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社团成员提出,并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经全体社团成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6.2 修改原则:章程的修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团发展的实际需求,确保社团的稳定和良好运行。
七、附则7.1 生效日期: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7.2 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决定。
以上是XXX民乐社团的章程,旨在规范社团的组织结构、活动安排、会员权益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XXX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目的:社团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提倡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民乐艺术的学习和交流,促进社会和谐与文化繁荣。
1.3 成立日期:社团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
二、组织结构2.1 社团理事会2.1.1 社团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
2.1.2 社团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组成,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1.3 社团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
2.2 社团会员2.2.1 会员资格:任何对民乐艺术感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社团会员。
2.2.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民乐的权利,有权参与社团的决策和选举。
2.2.3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2.3 社团顾问2.3.1 社团顾问由社团理事会聘任,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协助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组织。
2.3.2 社团顾问有权参加社团理事会的会议,对社团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社团活动3.1 学习交流活动3.1.1 社团定期组织学员进行民乐乐器的学习和技能培训,并邀请专业音乐家进行指导和讲座。
3.1.2 社团组织会员之间的音乐交流活动,鼓励会员分享自己的演奏经验和技巧。
3.2 文化传承活动3.2.1 社团定期组织音乐会、演出和展览等文化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中国传统音乐的魅力。
3.2.2 社团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等场所的文化节庆活动,推广和普及民乐艺术。
3.3 社会公益活动3.3.1 社团组织会员参与社区、养老院等公益活动,用音乐为社会弱势群体带去温暖和快乐。
3.3.2 社团鼓励会员参与慈善演出和募捐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支持和希望。
四、社团经费4.1 经费来源: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4.2 经费使用:社团经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组织和运作,包括场地租赁、乐器购置、专家指导费用等。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该社团名称为“民乐社团”。
1.2 目的:民乐社团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促进社会各界对民乐的认识和了解。
1.3 组织形式:民乐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以志愿者为主体,自愿参与,自我管理。
二、组织结构2.1 主席团:民乐社团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负责社团的整体运营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民乐社团设立以下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 演出部:负责组织和策划社团内外的演出活动。
- 教育部:负责组织和开展民乐教育培训课程。
- 宣传部:负责社团内外的宣传推广工作。
-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2.3 会员制度:民乐社团设立会员制度,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益和优先参与的机会。
三、会员权益和义务3.1 会员权益:- 参与社团内外的演出和表演活动。
- 参与社团内的培训和学习课程。
- 参与社团内的讨论和决策。
- 获取社团内外的相关信息和资源。
3.2 会员义务:- 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
-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和工作。
- 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音乐文化。
- 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民乐社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4.2 财务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和账目清算等。
4.3 财务公开:民乐社团将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活动组织与管理5.1 活动策划:各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相应的活动,包括演出、培训、讲座等。
5.2 活动安全:民乐社团将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和参与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5.3 活动宣传:宣传部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发布活动信息等。
六、章程修改6.1 修改程序:对章程的修改需由主席团提出,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6.2 修改生效: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大会上公示,并在公示后的第三十日生效。
民乐社团章程

民乐社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社团名称为“XX民乐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1.2 目的:社团旨在传承和宏扬中国民乐文化,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和艺术发展。
1.3 法律依据:本社团依法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形式2.1 社团性质:本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追求经济利益。
2.2 成员资格:社团成员包括活跃成员和荣誉成员。
活跃成员需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和对民乐文化的热爱,荣誉成员由社团成员推荐产生,以表彰对社团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机构。
三、组织结构3.1 主席团:社团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宜。
3.2 部门设置:社团设立艺术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3 领导选举:社团成员每两年一次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以绝对多数票通过。
四、社团活动4.1 演出表演:社团定期举办音乐会、演出和公益活动,以展示民乐艺术魅力,促进社会文化交流。
4.2 学习培训:社团组织成员参预民乐相关的学习培训,提高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4.3 社团交流:社团积极与其他音乐团体、文化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民乐事业的发展。
五、权益与义务5.1 成员权益:社团成员享有参预社团活动、学习交流的权益,有权参预社团管理和决策事宜。
5.2 成员义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预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社团声誉和利益。
六、经费管理6.1 经费来源: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费、赞助和捐赠等,用于社团日常运营和活动开支。
6.2 财务管理:社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定期向社团成员公示财务状况。
七、章程修改7.1 修改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主席团提出,经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7.2 修改原则:章程的修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发展需要,不得伤害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八、附则8.1 解散程序:社团解散需由主席团提出,经社团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通过后方可解散,解散后的财产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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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民乐社团章程
社团名称:
社团口号:让我们在青春的旋律中自由飞翔
社团宗旨:加强学校的艺术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素质和艺术修养,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力,进一步展示我校的艺术风采和文化底蕴,锻炼合作及团队精神。
社团成员:
指导教师:
社长:
成员:在我校就读的擅长乐器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总则:歌唱社团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自治团体。
其主要职能是汇集广大歌唱爱好者,共同创作,互相学习,促进艺术的发展
社团简介:中国民族器乐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传统。
我们的先人为我们留下了多样富有特色的民族乐器和器乐演奏形式,以及大量的器乐曲。
歌唱、舞蹈以及民间婚丧喜庆、风俗节日的活动中,器乐都有着显著的作用,它反映了人民的思想情感和审美趣味,为人民所喜爱。
社团集合校内爱好民乐的学生,给大家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舞台,让大家能够尽情展示自己的才能。
社团活动目的:音乐中的器乐演奏可以在增强学生的美感、乐感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表现力,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开拓学生的音乐视野。
给那些拥有一技之长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的平台。
为了充分体现我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兴趣个性和潜能,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为学生创造锻炼成长的机会,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特开展艺术社团活动。
成员入社条件:
1.思想品德好,报名目的明确,文化基础扎实;
2.小学、初中阶段在国家级主办的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获得奖项或其它部门举办的音乐比赛获得省、市、县级奖项者可优先考虑;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权利:
一、本社社员在不与他社冲突的情况下均可参加其他社团的活动;
二、可对社团社长和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对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查看、监督;
四、社团成员在所在社团,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
五、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
六、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联反映问题和情况。
社团成员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活动时,服从社团整体安排;
三、在任何场所自觉维持社团声誉;
四、社团成员应互帮互助,推动社团的发展;
五、一般情况下,每次活动应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六、遵守学校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团及社团联的领导与指导;
七、遵守本办法及所在社团的章程;
八、积极参加社团及社团联的活动;
九、在需要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社团联对其所在的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组织机构的职责:
1.每个社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小组若干,指导教师一至两人。
2.责任明确,师生互相协助,搞好社团活动,保证安全。
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 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
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事先向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
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
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拓展课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社团是一个集体,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社团。
8.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逐出社团。
社团活动管理及方式:
(1)加强社团管理
坚持在专业老师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学习、时间活动,同时发挥社团干部的核心作用,加强自主管理。
明确社团内部分工,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活动安排,激发学员管理者持久的工作热情,保持社团的生命力。
严格社团章程,定期参加评优、社团巡礼等活动,注重学习拓展。
(2)分组学习
根据每一位社员不同的特长爱好分组,并指派指导老师辅导从而加强学生的不同水平,有针对性的使学员得到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3)分阶段学习
起初以提高自我的特长技术为主,然后再器乐磨合进行合奏。
(4)开展实践活动
随着社团队伍的壮大,可以在训练较长时间之后进行公开的社团表演,将我们努力的成果展现给广大师生。
举行个人才艺比赛。
活动时间:
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地点:音乐教室
周六上午8:30—10:30各社团全部活动。
歌唱学生名单:(共人)
评价标准:
1、出勤(15%)
2、课堂表现(20%)
3、进步幅度(15%)
4、考核成绩(50%)
评价方法:
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教。
成果展示,汇报演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