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代建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管理,规范代建活动,保障代建工程质量,提高代建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对外委托代建单位进行工程代建的活动,包括代建单位的甄选、合同签订、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代建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代建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实提供工程施工情况和材料报告。
第四条代建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服务态度良好,有责任心,能够保证完成委托的代建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对代建单位进行管理,要注重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代建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甄选第六条我单位在对代建单位进行甄选时,要首先查看其资质和信誉情况,经过初步筛选后,确定候选名单。
第七条对候选代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情况,包括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第八条根据考察结果和实际需求,确定最终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九条代建单位与我单位签订代建合同之前,要确保所有条款明确、合理,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条代建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等内容,要求详细、具体、严格。
第十一条代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认真完成代建工程,并确保在工期内按时交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代建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对代建单位的管理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代建单位予以奖励,对表现不好的代建单位予以批评教育。
第十四条如发现代建单位存在违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要立即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体代建单位和相关部门通知后实施。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我单位对代建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各相关部门和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确保代建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代建工程过程管理制度

代建工程过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工程的过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工期进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代建工程的过程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代建工程过程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进度第一”的原则,做到合理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节约施工。
第四条代建工程过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
第五条代建工程的承建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实施相应的过程管理制度。
第六条代建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代建工程的过程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七条代建工程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制度,做到知行合一,确保代建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代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应当配合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过程管理工作,主动落实监督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保障。
第二章工程组织设计第九条代建工程承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制工程组织设计,明确施工组织、人员配置、施工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工程组织设计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工程组织设计应当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符合施工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组织设计的变更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经过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组织设计应当与工程施工计划相一致,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组织设计确定施工部位,合理设置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设置,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现场监理和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融资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三、代建制度1. 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
2. 代建方式:代建方式分为全过程代建和建设实施代建两种。
(1)全过程代建:代建单位从项目策划、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责项目管理。
(2)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阶段,包括施工组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等。
四、代建单位的选择1. 代建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招标程序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2. 代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
(2)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
(4)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
五、代建单位职责1. 按照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3. 对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投资概算不超支。
4. 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5. 按照规定,向项目使用单位移交项目。
六、监督管理1.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依法合规进行。
2. 对违反本办法的代建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遵守本办法的代建单位,给予奖励。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
代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代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代建工程,并对代建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质量管理。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代建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第四条公司每年应对代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不断优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代建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代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由专门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组成,根据工程规模制定合理的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方案。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检查、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
第九条质量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代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一条代建工程的质量管理流程包括计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运营阶段。
第十二条在计划阶段,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整体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规划。
第十三条在设计阶段,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第十四条在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小组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在验收阶段,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在运营阶段,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处理运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文件和档案,记录代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和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人和监督人,并确保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工程代建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代建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代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代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诚信履约、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职责:(一)编制工程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的要求;(二)组织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三)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协调管理;(四)监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目标的实现;(五)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六)处理项目纠纷和投诉;(七)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
第六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质量控制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控制部职责:(一)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三)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四)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档案。
第八条工程代建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三)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标准;(四)处理安全事故;(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档案。
三、项目管理第十条工程代建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工程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工程代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范文工程代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代建管理行为,保障代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代建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担代建工程的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应的政府部门。
第三条工程代建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保证代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四条工程代建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代建成本。
第五条工程代建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工程代建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各人员的职责,实施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控制。
第七条工程代建管理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代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八条工程代建管理应持续改进,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代建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工程代建管理机构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组成,分别设立工程代建管理委员会和工程代建管理部门。
第十条工程代建管理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重大决策事项。
第十一条工程代建管理部门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工程代建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代建项目的申报、审批和施工管理;组织招标和投标工作;监督和检查代建工程的进展和质量;处理代建纠纷等。
第三章代建项目管理第十三条代建项目的确定应符合规划和发展要求,同时考虑经济、技术和环境等因素。
第十四条代建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代建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代建项目的招标和投标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代建单位的选择合理和科学。
第十六条代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完成。
第十七条代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和处置。
第十八条代建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代建工程的合格和优良。
第十九条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代建工程的交付和使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代建项目的资金管理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落实。
代建工程管理制度

代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建工程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实现代建工程的良好运行,根据《建筑法》、《施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代建工程是指由被代建单位委托代建单位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工程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代建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科学有序、高效便捷的原则,实现代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经济协调发展。
第四条代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代建工程管理,确保代建过程有序进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代建单位制定,代建单位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被代建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代建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代建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设立代建工程管理机构,由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兼任代建工程总工程师,直接负责代建工程管理。
第七条代建单位代建工程管理机构设置主任,直接领导下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环保管理等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八条被代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代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协助代建单位进行代建工程管理,配合代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代建工程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代建单位负责编制、审核代建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提出技术经济变更建议,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代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的落实。
第十条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代建工程施工,加强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技术、经济、管理等问题,确保代建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被代建单位应当配合代建单位进行代建工程管理,根据代建单位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技术支持,全力配合代建单位圆满完成代建工程。
第四章代建工程管理的实施步骤第十二条代建单位应当在接到被代建单位委托后,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代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工期。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工程代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代建业务的统一管理,保证工程代建项目按照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投资开发,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工程代建业务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合同代建业务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工程代建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2. 安全第一:工程代建过程中,必须将施工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工地施工过程安全。
3. 质量优先:工程代建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高效管理:工程代建过程中,要高效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组织架构公司设立工程代建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代建业务的管理工作。
按照业务的不同,可以设置相应的项目组、设计组、施工组等。
第五条职责分工1. 工程代建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代建业务的总体工作。
2. 项目组负责工程代建项目的立项、规划和实施。
3. 设计组负责工程代建项目的设计工作。
4. 施工组负责工程代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业务流程1. 工程代建项目的立项、规划(1)项目组收到委托方的委托函后,召开立项会议,进行项目立项决策。
(2)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进行项目规划和编制项目计划。
2. 设计阶段(1)设计组根据项目计划,组织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2)设计方案经过审核、确认后,进入施工准备阶段。
3. 施工阶段(1)施工组根据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竣工验收(1)项目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委托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
(2)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第七条质量管理1. 设计质量管理(1)设计组要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2)在设计过程中,要进行专业的设计审查和技术交底,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质量管理(1)施工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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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代建管理制度
1、项目组岗位责任制
(1)项目管理经理
①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主持代建项目组的日常工作。
②提名并授权代建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
③主持第一次工程会议,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④按合同规定对合同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做出解释。
⑤审查、处理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报告和函件,对重大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停工及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⑥参加或主持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争端引起的仲裁要求等问题的调查处理。
⑦协助业主搞好招投标工作,提出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采购的建议。
⑧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各方面的关系。
(2)土建工程师职责
①对项目代建经理负责,主持驻地办公室的工作,及时报验、办理有关资料、证书、请示有关问题,全面熟悉合同条件。
②巡查施工质量、进度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工
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③对承包人的延期、索赔、签证申请及时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④参加监理例会及办公会议,及时发出代建方主持会议的记录,每月向业主提交月报。
⑤搜集好工程的所有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档案馆。
⑥参加或主持办理工程过程中所需的有关证件。
⑦完成项目代建经理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2、项目办公会议制度
(1)设计技术交底会
由代建单位主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接着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纪要要由监理单位整理,业主、代建、设计、施工单位盖印后发放各责任单位,时间开工前完成。
(2)工程例会
开工后两个星期举行一次,时间为星期一下午2时,具体由监理单位负责通知。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单位及人员:
①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②代建单位有关人员
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④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
员、资料员。
⑤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工程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④检查工程量校订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协商的有关事项。
⑥会议议程:
决定工程过程中招标、材料采购等有关方案。
一、施工方汇报:
(1)上期完成工作情况,下一期工作计划。
(2)施工中所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3)需要业主、代建协调解决问题。
二、监理单位汇报:
(1)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工期及安全问题。
(2)要求施工方执行整改的内容。
三、代建方汇报:
(1)对上期工作的评价。
(2)下星期总体工作计划部署。
(3)具体问题答复。
四、业主方总结
五、要求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2)参加会议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并向项目管理(代建)工程师请假。
(3)无故不到或迟到早退,不到一次罚100元,迟到、早退一次罚50元。
(4)遇到特殊情况,取消或延迟召开事先予以通知。
(5)每次监理例会形成会议纪要。
3、付款制度
施工方按合同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到监理处审批,三日内审批完成,监理方出示工程款支付证书,到代建单位审批,三日内审批完成,到业主处审批办理工程款支付。
一、施工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组成: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已完成工程质量清单明细表。
二、代建方工程款支付标准表式。
4、签证制度
一、当发生签证项目时,由施工方根据合同、工程量
清单、设计联系单等提出合理的报价及准确的工程量。
要求附件齐全(附件如蓝图、照片、联系单、会议纪要、相关文件等)。
二、必须在监理方初审(一周内完成)并给出结果后,报代建审核(三天内完成)审核后提交业主审核,后进行会签。
三、所有签证单必须经各方签字盖章,业主单位审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设计变更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文件标识不明、相互矛盾、明显错误、漏项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单位复核审批,监理单位两天内作出应答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项目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将问题提交设计部门或业主方解决。
施工方不得私自要求设计部门擅自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或越级处理(设计施工安全等紧急情况除外)。
6、工程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1)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公司质量控制的要求制定本工程项目各种资料和格式、内容和数据结构。
(2)由土建工程师按要求搜集及归档。
(3)工程文件的归档收集、组卷要求,且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
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文件中文本材料幅面尺寸A4幅画,画纸为国家标准画幅,竣工图为标准新蓝图。
(6)所有竣工图均为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备。
(7)收集套数为三套,业主一套、代建一套、城建档案一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