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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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6篇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6篇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甲方:(投资人姓名)、(证件号码)乙方:(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就合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1.1 合伙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1.2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二条合伙企业地址2.1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地址)第三条合伙企业出资额及出资方式3.1 合伙企业总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3.2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为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应缴纳的出资额,并依法缴入合伙企业银行账户中。

3.3 甲方出资额为:(出资金额)人民币,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3.4 乙方出资额为:(出资金额)人民币,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四条合伙期限4.1 合伙期限为(期限)年,自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4.2 合伙期满后,若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在期满前提前协商修改合伙协议。

第五条合伙事宜5.1 各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5.2 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包括签订合同、支付账务、管理人员、经营决策等事宜。

5.3 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应由双方股东共同协商决策,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税收、利润分配、负债及风险承担6.1 合伙企业的营业所得税由合伙企业承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6.2 合伙企业的净利润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3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共同承担,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分摊相应的债务。

6.4 合伙企业的风险由各股东共同承担,各股东应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当依法进行,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伙协议书范本_工商局

合伙协议书范本_工商局

合伙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合伙组织名称为:合伙经营项目为: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工资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1、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退伙:(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自愿放弃合伙;(4)严重违反合伙协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资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但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管理方式1、合伙组织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

2、重大事项决策: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条合伙终止、解散和清算1、合伙期满,合伙组织终止。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散合伙组织。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可以解散合伙组织。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解散合伙组织。

合伙组织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费用由合伙组织承担。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确认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工商局股东合伙协议

工商局股东合伙协议

工商局股东合伙协议1. 引言此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签署方(以下可称为“股东”)在合作开始之前达成并签署。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股东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并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2. 合伙企业信息•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工商注册号]•经营范围:[经营范围]3. 合伙股东1.股东A:[股东A姓名]2.股东B:[股东B姓名]3.股东C:[股东C姓名]4. 股东权益1.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如下:–股东A:XX%–股东B:XX%–股东C:XX%2.各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如下:–股东A:XX%–股东B:XX%–股东C:XX%3.各股东的决策权比例如下:–股东A:XX%–股东B:XX%–股东C:XX%5. 股东义务和责任1.各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及时足额完成其出资义务,并将出资款项存入合伙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2.各股东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协议的内容,并在合作期间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出资比例。

3.各股东有义务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源或其他支持,并共同努力实现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

6. 合伙企业管理1.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务由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各股东协商产生,并报工商局备案。

2.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并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3.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及时向各股东提供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报告等信息。

7. 争议解决1.合伙企业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法律的管辖。

8. 有效期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合伙企业解散、合作期限届满或其他事由导致合伙企业终止时自动终止。

2.合作期限为[合作期限],届满后可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9. 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各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商局的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工商局的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有限合伙协议:一、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场所1. 合伙企业名称为:XXX(工商局)有限合伙企业。

2. 企业经营场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二、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1. 合伙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实现合伙权益的保护和增值。

2. 合伙经营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工商注册、变更、注销、年检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合伙人及出资1. 合伙人共两名,分别为甲方和乙方。

2. 甲方出资人民币XX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XX万元。

3. 合伙人的出资应当用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1.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五、管理方式1. 合伙企业采用普通合伙管理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 甲乙双方应共同选举一名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六、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转让1. 新的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加入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退伙事宜。

3. 合伙权益的转让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七、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五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八、解除合伙协议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伙协议。

2. 解除合伙协议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争议解决1. 合伙企业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可以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1. 本合伙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伙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仅为工商局有限合伙协议的范本,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合伙人协议书工商局模板

合伙人协议书工商局模板

合伙人协议书工商局模板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以下合称“合伙人”)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伙人出资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合伙人另行签订出资协议书。

第三条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 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并按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2. 合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及出资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3. 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企业的章程,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管理1. 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2. 合伙人会议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审议批准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等。

工商局合伙人合同协议书

工商局合伙人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1.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 合伙企业住所:_______。

3.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1. 甲合伙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2. 乙合伙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三、出资及分配1. 甲合伙人以人民币_______元出资,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_______%。

2. 乙合伙人以人民币_______元出资,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_______%。

3. 合伙企业的盈余和亏损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四、合伙事务执行1. 合伙企业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 合伙事务的执行,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决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合伙事务的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2)公平、公正、公开;(3)尊重甲、乙双方的意愿。

五、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1. 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真实、合法。

2. 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当于每月_______日前报送甲、乙双方审阅。

3. 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报送甲、乙双方审阅。

六、合伙企业的终止1. 合伙企业因以下原因终止:(1)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2)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原因;(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合伙企业。

2. 合伙企业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清偿。

工商局范本的合伙协议书

工商局范本的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方共同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和经营地点1.1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1.2 合伙企业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2.1 合伙目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2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3.1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1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4.2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时间、方式和金额,将出资款一次性汇入合伙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盈亏分配5.1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2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5.3 合伙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财务结算,年终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六条管理方式6.1 合伙企业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6.2 甲乙双方应遵守合伙企业的规章制度,履行合伙人职责,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竞业禁止7.1 合伙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内从事与合伙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活动。

7.2 合伙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泄露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机密信息。

第八条合伙终止8.1 合伙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可以续签合伙协议。

8.2 甲乙双方同意解散合伙企业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伙企业注销手续。

8.3 甲乙双方发生不可调解的争议,影响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协议。

工商局合伙合同协议书

工商局合伙合同协议书

甲方(合伙人):[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乙方(合伙人):[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鉴于甲方和乙方(以下统称“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范围]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伙合同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伙宗旨1.1 合伙人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原则,共同开展业务。

1.2 合伙人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精神,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2.1 合伙经营的项目为:[具体经营项目]。

2.2 合伙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3.1 本合伙期限为[合伙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3.2 如需延长合伙期限,双方应在本合伙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条出资额及出资方式4.1 甲方出资人民币[金额]元,乙方出资人民币[金额]元,合计出资人民币[总金额]元。

4.2 甲方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乙方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

4.3 合伙人的出资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间]内缴清。

第五条经营管理5.1 合伙人共同参与合伙的经营与管理,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

5.2 合伙人应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讨论合伙业务及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3 合伙人应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声誉,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与合伙业务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6.1 合伙的利润和亏损,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担。

6.2 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应按照出资比例分摊相关费用。

第七条退出合伙7.1 合伙人退出合伙,应提前[时间]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7.2 退出合伙的合伙人应将所持有的合伙份额及相应的出资额退还给其他合伙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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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合伙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第一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合伙企业由___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___个,法人合伙人___个,其他组织合伙人___个。

(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___住所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___年__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单位:万元姓名或名称___出资额___比例___出资方式___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每___年结算一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二条委托___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第五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第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七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八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一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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