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
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规则

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规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了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志愿者的服务时长真实有效,各个组织和机构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审核规则来核实志愿服务时长的真实性。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志愿服务时长审核规则,并提出一些建议以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审核规则的重要性审核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志愿服务时长真实有效的重要手段。
通过审核规则,可以筛选出真正有价值的志愿服务时长,避免虚假的服务记录。
同时,也可以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促进志愿服务的持续改进。
三、常见的审核规则1. 志愿服务时长的记录要求志愿者需要详细记录每次志愿服务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服务地点。
同时,还需要记录服务的内容和参与人数等相关信息。
这样可以方便后期的审核工作,并确保志愿服务时长的准确性。
2. 提供证明材料志愿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来支持所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
这些材料可以包括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签到表、感谢信等。
通过这些证明材料,审核人员可以更准确地判断志愿服务的真实性。
3. 审核人员的资质要求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的工作需要由专业的人员来完成。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志愿服务的真实性。
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判断力,以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随机抽查为了防止作假行为,审核工作应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志愿服务时长进行抽查核实。
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作假的风险,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 审核结果的反馈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志愿者,告知他们审核的结果和原因。
对于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应及时记录并给予相应的表彰。
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志愿者,应详细说明原因,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四、建议与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时长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以下是一些建议与措施:1. 建立统一的审核标准各个组织和机构应制定统一的审核标准,明确志愿服务时长的记录要求和审核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因不同标准而导致的不公正和混乱。
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管理办法

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长远发展,规范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时数管理,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贵州大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二、管理对象贵州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三、服务时数的登记范围服务时数分为活动服务时和工作服务时两类(一)活动服务时1、凡是参加志愿服务性质活动的志愿者,相关人员须做好服务时的登记。
(如:支教活动、各校区需要青协派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活动)2、为鼓励广大志愿者在假期积极参加乡镇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凡志愿者在假期参加镇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开具证明,可计入活动服务时。
(备注:需附参加活动内容、时间和活动时数,并须加盖乡镇区团委或志愿者服务总队公章),在假期结束后将有关证明和材料交协会办公室确认。
(如:暑期“三下乡”活动。
)按行程天数算,一天计为8小时。
(二)工作服务时1、凡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会议的志愿者,相关人员须做好服务时的登记。
2、凡参加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各类型会议的志愿者,相关人员须做好服务时的登记。
3、外出服务时,须经审核后记录服务时。
(三)注意事项活动服务时和工作服务时应分开记录,工作服务时仅作记录不作累计,其中工作服务时作为干事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服务时数的登记要求服务时数登记要求分服务时数的登记原则和签到及签到表的提交。
(一)服务时数的登记原则1、服务时数须由协会办公室的专门人员负责登记;2、协会办公室的专门人员须做好签到工作,活动考勤工作须实行分三个时间段进行:活动开展时、进行中、结束后各考勤一次;3、在签到过程,青协办公室的专门人员发现无故早退者,则不计算其服务时数;若要在中途早退,早退者须向活动负责人和办公室的专门人员提出,办公室的专门人员须做好早退者服务时数的登记工作;4、青协办公室的专门人员须按时上交活动签到表到青协办公室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有关的签到表;5、如活动在假期期间间举行,须由活动负责人进行时数登记并于假期结束后将登记表上交给协会办公室负责人。
志愿者参与义工服务时长的管理办法

政府助学学生及青年志愿者参与义工及志愿服务时长的管理办法1、学院受政府助学学生及青年志愿者应主动积极参与义工及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政府助学学生义工服务有效小时数作为义工岗选聘及政府助学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3、院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作为星级评定、志愿激励、先进表彰等评选指标。
4、受政府助学学生每学期义工基本有效服务小时数应不少于50小时,学院青年志愿者每学年参加院志愿服务有效服务小时数应不少于48小时。
5、受政府助学学生学期若未完成基本50小时数,则学期评定为不合格,且不得参加下学期义工岗位的竞聘评审评审与来年政府补助金评选。
6、青年志愿者学年若未完成有效服务48小时数学年志愿者考核为不合格并取消志愿者资格,其所在支部及团总支取消年度星级评选资格。
7、院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与义工有效小时数可相互折算;(1)受政府助学学生参加义工岗累计有效小时数未达到基本义工有效时数的,可由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折算补足。
(2)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有效小时数未达到基义有效小时数的,可由义工服务有效小时数折算补足。
(3)折算的义工有效小时数及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不重复使用。
(4)受政府助学学生的50小时义工基本有效服务时长,不做为院志愿服务基本有效小时及青年志愿者权益激励的有效小时折算;超过基本有效义工服务时长的小时数可按相应比例等效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作为年度星级志愿者评选及权益激励依据。
8、院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与义工有效小时数折算比例为 1.2:19、院、系、班三级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小时数折算比例。
班级志愿服务小时数与院志愿服务小时数比例为1:0.6系级志愿服务小时数与院志愿服务小时数比例为1:0.810、参与学院义工岗及志愿服务效果折算有效小时数方式如下:根据义工及志愿服务的考核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1)参与学院义工岗效果折算有效义工小时数方法如下:服务效果为非常满意者按实际服务小时数*1.2的效果系数为义工有效小时数。
关于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录规则【三篇】

关于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录规则【三篇】【热门资讯】联合国将志愿者定义为“志愿者”自愿为社会和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或名誉的活动家。
具体地说,他们是指那些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无需获得补偿的人,以及能够在没有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投入个人时间和帮助他人的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录规则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篇1】志愿者服务时长记录规则日前,民政部发布了《志愿服务记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我国第一个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科学、统一、规范的文件,是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
《办法》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答: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中央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都将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纳入总体部署。
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是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是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3月,国务院领导同志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的要求。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志愿服务经历越来越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如,企业招聘、国外学校招生往往要求候选人提供志愿服务证明。
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规范志愿服务证明已成为社会的现实需要。
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情况没有记录,少数开展了志愿服务记录的地区,做法不一,在记录形式、记录内容、格式和程序上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根据国家赋予民政部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和主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职能,民政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出台《办法》,对志愿服务记什么、怎么记、谁来记、如何用等予以明确规范。
志愿服务时长认证规则

志愿服务时长认证规则志愿服务时长认证规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得到有效的统计和认可。
以下是志愿服务时长认证的规则:1. 志愿服务时长的计算方式: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应按照实际参与的小时数进行统计。
这包括志愿者在组织活动、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活动中所投入的时间。
2. 认证机构的角色:一般来说,认证机构是由相关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或志愿组织负责。
认证机构会审查志愿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其服务时长对其进行认证。
3. 认证所需材料:志愿者在申请认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志愿服务记录、签到表、活动照片等。
这些材料作为证实志愿服务时长的依据,能够帮助认证机构进行审核。
4. 签到和签退制度: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应遵守签到和签退制度。
志愿者需要在活动开始时签到,并在活动结束时签退,以确保服务时间的准确计算。
5. 不得虚报或重复计算:志愿服务时长应当真实准确,志愿者不得虚报或重复计算同一段时间内的服务时长。
6. 证明文件的保留:志愿者需要妥善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在认证时提供。
这些证明文件应在一定的时间内保留,以备需要核查时使用。
7. 认证的有效期:志愿者的认证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认证。
这有助于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时长得到持续的管理和监督。
志愿服务时长认证规则的建立有助于保证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时长得到认可和统计。
同时,这也为志愿者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的认证机制,增加了他们的信任感和义务感。
只有遵守认证规则,志愿者的服务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认可和支持,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志愿者参与时长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志愿者参与时长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志愿者参与时长规则是指在志愿者活动中,组织机构针对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时间长度所制定的规定和要求。
志愿者参与时长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它关系着志愿者对社区发展的贡献、志愿者个人成长的机会,以及志愿者对自身技能和经验的积累。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志愿者参与时长的重要性以及规则制定、管理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们将分析志愿者参与时长对社区发展的贡献,包括志愿者可以为社区带来的正向影响以及志愿者活动对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其次,我们将探讨志愿者参与时长对志愿者个人成长的机会,包括志愿者能够通过参与活动来培养自己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最后,我们将讨论志愿者参与时长的规则制定、管理与评估,探究如何合理设置参与时长要求、根据志愿者个人能力和意愿进行考量,并对志愿者参与时长进行定期评估、记录和统计,并且激励和奖励志愿者的参与时长。
本文旨在提醒组织机构和志愿者关注志愿者参与时长,并制定相应规则和管理措施,以提高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通过对志愿者参与时长的规范和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同时也能够促进志愿者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在文章的结尾部分,我们将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总结,并强调志愿者参与时长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会提出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建议,以期为志愿者参与时长规则的制定和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将介绍文章的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首先,我们将简要介绍志愿者参与时长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注意。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说明文章的结构,列出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使读者对整篇文章的内容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正文部分将包含三个主要部分。
首先,我们将探讨志愿者参与时长的重要性,包括志愿者对社区发展的贡献、志愿者个人成长的机会以及志愿者对自身技能和经验的积累。
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

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志愿者服务时长的认证,提高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工作效率,使我院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及服务时长认证有序高效地展开,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登记志愿者。
第三条:本管理条例由院团委会直属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为直接代理执行、管理、监督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方法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界定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心,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的人或人群。
例如,社区清洁,探老助残,义务家教,废品回收,社区为民活动,会场秩序维护工作等(看表演、看电影、听讲座、开会之类的活动均不属于志愿者活动)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程序1、志愿者服务时长的界定:志愿者服务时长为实际服务时长,从活动开始到活动结束的时间段,以半小时为单位计量。
2、服务时长认证的简单流程:志愿者活动的申请---审核与批准--开展---总结---审查---录入服务时长3、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一)学院三会、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社、红十字会、院内其他团体(不含系内其他团体)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1)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需要填写好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并提前两天用所在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附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申请邮箱)把电子档形式发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邮箱(),同时主动联系网络技术部部长黄茂红669195道明相关的活动项目内容,经过院青协审核与批准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活动。
(2)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需要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附表2)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的打印版,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两份资料一齐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3)由于某些原因无法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时,但有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证明,可让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填写服务证明表,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志愿者服务时间及星级志愿者

志愿者服务时间及星级志愿者评定细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西南交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为推动西南交通大学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时间认证,做好西南交大年度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开,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管理条例》制定本志愿服务时间认证细则。
本考核细则按学年进行。
主持考核人员为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常务理事,考核程序在校团委,院系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及指导老师的监督下进行。
一、志愿服务活动评定标准:本条细则所称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性活动。
本细则所称志愿者,是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自然人。
具体要求如下:(一) 、活动宗旨: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二) 、活动意义:提高同学们的思想认识,切实的给予帮助他人,弘扬志愿者文化,传承西南交大志愿服务精神。
(三) 、活动效果:充分发挥志愿者精神为社会服务,在学校、社会大力宣传西南交大志愿者精神。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活动均为志愿服务活动,均可进行志愿服务时间认证。
二、志愿服务时间认证标准:(一)、志愿服务时间认证:志愿者以每次志愿服务时间为准,由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部门对志愿服务时间进行登记认证,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志愿服务时间认证表》(见附表)。
(二)、活动类别:A级活动:承办团省、市委及省市级部门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B级活动:承办校团委及本联合会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C级活动:院系活动中的志愿服务活动部门,及一定数量的协会内部活动。
(三)、活动级别加时:A级活动:承办团省、市委及省市级部门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级别加时2小时/次天;B级活动:承办校团委及本联合会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加时1小时/次天;C级活动:院系活动中的志愿服务活动部门,及一定数量的协会内部活动,无加时。
(四)、每项活动均设组织者,15名设1人,30人设2名,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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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志愿者服务时长的认证,提高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工作效率,使我院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及服务时长认证有序高效地展开,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登记志愿者。
第三条:本管理条例由院团委会直属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为直接代理执行、管理、监督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方法
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界定
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心,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的人或人群。
例如,社区清洁,探老助残,义务家教,废品回收,社区为民活动,会场秩序维护工作等(看表演、看电影、听讲座、开会之类的活动均不属于志愿者活动)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程序
1、志愿者服务时长的界定:志愿者服务时长为实际服务时长,从活动开始到活动结束的时间段,以半小时为单位计量。
2、服务时长认证的简单流程:
志愿者活动的申请---审核与批准--开展---总结---审查---录入服务时长
3、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
(一)学院三会、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社、红十字会、院内其他团体(不含系内其他团体)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
(1)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需要填写好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并提前两天用所在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附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申请邮箱)把电子档形式发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邮箱(jzyygss@),同时主动联系网络技术部部长黄茂红669195道明相关的活动项目内容,经过院青协审核与批准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活动。
(2)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需要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附表2)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的打印版,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两份资料一齐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3)由于某些原因无法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时,但有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证明,可让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填写服务证明表,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
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4)活动负责人需要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将活动的总结、照片以及参加该活动的志愿者名单(包括志愿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服务时长)打包成一个文件(**集体(部门)开展**活动命名)发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的邮箱(jzyygss@),由院青协进行审查和确认。
审查通过后,给予相应的服务时长。
(5)一些突发性志愿者活动以及寒、暑假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a.在接到一些突发性志愿者活动时,活动负责人应及时联系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简单介绍该活动的一些内容以及开展形式,同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补交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活动。
b.若属于寒假、暑假期间进行的志愿者活动,一律在下个学期初的前两周之内把活动申请表及服务证明表上交院青协。
(6)对于学院三会,申请义工时数认定,直接提交活动申请表(附1)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的邮箱(jzyygss@)其他的不变。
(二)个人、班级、系内其他团体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
(1)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填写好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并提前两天于电子档形式发到系青协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附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申请邮箱),经过系青协审核与批准后,再由系青协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提交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的邮箱(jzyygss@)审核与批准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活动。
(2)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需要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附表2)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的打印版,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两份资料一齐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3)由于某些原因无法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时,但有院或系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证明,可让院或系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填写服务证明表,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上交系青协,再由系青协转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4)活动负责人需要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将活动的总结、照片以及参加该活动的志愿者名单(包括志愿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服务时长附表三)打包成一个文件(**集体(部门)开展**活动命名)发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的邮箱(jzyygss@),由院青协进行审查和确认。
审查通过后,给予相应的服务时长。
(5)一些突发性志愿者活动以及寒、暑假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a.在接到一些突发性志愿者活动时,活动负责人应及时联系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简单介绍该活动的一些内容以及开展形式,同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补交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活动。
b.若属于寒假、暑假期间进行的志愿者活动,一律在下个学期初的前两周之内把活
动申请表及服务证明表上交系青协,再由系青协转交院青协。
(三)附则:属于定期(周期)性志愿者活动申请:
(1)应该填写定期(周期)性志愿者活动申请(附表1.)。
同时在备注项目里写明“活动周期”
(2)每学期交电子档活动申请表和总结,还有服务证明表(第一次)和活动申请表(附1)打印版,其他不变。
注:1.若没有经过院青协或系青协的审核与批准,自行开展活动,无论是否属于志愿者活动,一律不给予服务时长认证。
2.在以上流程规定的时间内,若有逾期,有权不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3.在以上流程规定需要填写的表中,信息必须完整,否则一律不受理。
三、附则
第七条:院团委会直属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每个学期有权对本条例进行修改与完善一次。
第八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院团委会直属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九条:本条例自2011年5月24日起开始实施生效。
共青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会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1 年5 月24日
附各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
序号服务组织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备注
1 经管系青协jmptjgxqx@
2 电子系青协jmptdzxqx@
3 外语系青协jmptwyxqx@
4 机电系青协Jmptjdxqx@
5 教育系青协jmptjyxqx@
6 材料系青协jmptclxqx@
7 艺术系青协jmptysxqx@
8 爱心社jmptaxs@
9 红十字会Jmpthszhzy@
10 学青协jzyygss@“江院义工时数”开头
字母,则为邮箱地址
表1:
志愿者活动申请表
活动名称
申请单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服务组织
活动日期活动地点
活动负责人联系电话(长/短)
活动开始时间活动结束时间
初定志愿者人数
活动目的意义
活动服务内容
(具体说明)
服务组织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院青协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
说明:
1、只有经过院青协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否则一律不予以时间认证。
2、最终参加的志愿者人数必须与初定志愿者人数接近(特殊情况除外)。
表2:
服务证明表
服务单位
被服务单位
(证明人所属单位)
服务日期
服务时间段
(多个时间段要展开)
服务满意度
总服务时数
(1-5分)
证明人签名(盖章):
联系方式:年月日
备注
说明:
1.此表必须是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证明人填写才有效。
(特殊情况除外)
2. 志愿者服务时长为实际服务时长,证明人必须如实填写,若发现有造假现象,一律不予以时间认证。
表3
标题***服务机构+活动名称
序号姓名联系电话(长/短)认定时数(小时)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