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如何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及所需准备的资料
股权转让的审批程序与流程

股权转让的审批程序与流程股权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形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与流程。
本文将介绍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并讨论其中常见的流程。
一、审批程序1. 准备材料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一般而言,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书:详细描述双方的股权转让意向、转让股权的比例、价格以及其他关键条款。
- 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查看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是否存在转让限制条款,以便在转让过程中合法进行。
- 公司证照和股权证明: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股权证明等。
2. 内部审批股权转让需要通过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
在此阶段,股东会议需要召开,讨论和决定是否同意该笔股权转让。
通常,股东会议需达到一定的出席率和多数表决通过的条件方可生效。
3. 外部审批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特定行业的监管,可能还需要经过外部审批程序。
举例来说,如果转让涉及到金融机构的股权,需要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等待其批准。
4. 签订合同与过户手续在获得内外部审批通过后,双方需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过户手续。
双方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审批流程1. 股东协商股权转让的第一步是由买方与卖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商定转让股权的具体比例、价格和相关条件。
2. 内部流程在协商一致后,股东会议将召开,讨论并决定该笔股权转让。
股东会议需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的规定进行,并需要达到法定的出席率和决策比例。
3. 外部流程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还需要经过特定行业的监管机构审批。
申请人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转让申请,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文件,并遵守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4. 签订合同与过户经过内外部程序的批准后,双方可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合同中应清晰地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易的具体条件。
随后,买方和卖方需要进行股权过户手续,并将股权变更登记备案。
三、注意事项1. 法律合规股权转让的各个环节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
办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手续流程-外资变更为内资-流程及费用

办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手续流程-外资变更为内资-流程及费用办理股权转让协议手续流程-外资变更为内资-流程及费用※注:该流程合用于中国大陆地区的外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转让为内资企业的情况。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及公证1. 股权转让双方(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2. 股权转让协议的正本和副本应当分别加盖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公章,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同时,双方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前向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3. 公证费用为印花税(千分之五)加之公证费(300元/份),具体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二、企业的变更登记1. 变更登记前,应当先进行出资登记。
出资登记的相关手续以及费用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登记相同。
2. 变更登记包括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变更。
同时,还需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人员及其任职情况的登记。
3. 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及费用如下:(1)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2)缴纳变更登记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公司注册资本而定。
三、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1. 变更登记后,应当向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更新企业税务登记证。
具体费用根据税务局规定而定。
2. 同时,还应当向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
具体费用根据工商局规定而定。
3. 若企业涉及到特殊行业的经营,还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许可证或者执照,以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四、银行账户及资金变化1. 变更登记完成后,企业应当将其银行账户进行变更,将原有的外汇账户及资本金清算账户变为人民币账户。
2. 若受让方需要将投资资金进行汇回,需向银行提交相关申请,将转让价款及其他相关款项汇回境外。
3. 资金变化所需手续及费用根据银行规定而定。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共同签署并公证的协议,明确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出资登记:公司设立时需办理的出资手续。
外商独资企业转让全部股权的流程

外商独资企业转让全部股权的流程引言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注册成立,由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发展,外商独资企业转让全部股权的需求逐渐增加。
本文将详细介绍外商独资企业转让全部股权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1.确定转让意向:外商独资企业转让全部股权前,需明确转让的目的、范围和要求。
2.审查合同及相关文件:仔细审查原始合同、章程、公司章程等文件,以确定是否有涉及股权转让的限制和约束。
3.评估企业价值:进行全面的企业评估,包括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竞争力等,以确定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
二、协商阶段1.尋找潜在买家:通过投资者、中介机构、股权交易平台等途径寻找潜在买家,并进行初步接触。
2.签订保密协议:与潜在买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对于涉及股权转让的信息保密义务。
3.进行尽职调查:买家对外商独资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调研。
4.进行谈判:在对外商独资企业的评估基础上,与潜在买家进行价格和条件的谈判。
三、签署协议1.签订意向协议:确定转让价格、条件和期限后,双方签订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完善股权转让协议:在意向协议基础上,对转让股权的具体事项进行详细规定,包括价格支付方式、履行义务等。
3.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公证、鉴证等法律程序。
四、批准和备案1.中国注册登记部门审批:向中国注册登记部门提交股权转让申请材料,如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合同等。
2.其他批准程序: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所在的特定行业和地区,可能需要进行其他相关批准程序,如产权、外汇管理审批等。
3.完成登记备案:经过相关批准程序后,完成股权转让的登记备案手续。
五、完成交割1.转让价款支付:买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价款。
2.过户手续办理:根据中国登记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权的过户手续。
3.完成交割:买方完成全部支付及过户手续后,完成股权转让的交割手续。
财税实操-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

财税实操-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一、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1、在变更之前,需要在公司内部召开股东大会,并且形成股东大会协议书,同时需要加盖公章。
2、根据要求,现在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在获得清税证明后,再去办理工商变更。
3、税务变更完成后,然后需要带上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大会协议书、公司的公章和原法人名章以及公司的新章程这些材料去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去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3、提交材料之后,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
4、在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会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并发出补证通知书;若审核后发现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会进行受理,同时也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指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合同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同(合同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同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应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如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其中,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给外资企业流程

一、确定合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因1. 合资企业的发展方向与外资企业的战略调整或业务重组有关。
2. 合资企业出现公司治理、合作关系纠纷或经营困难,需要外资企业介入进行资产重组或整合。
二、调查与评估合资企业价值1. 对合资企业的资产、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确定其净资产价值。
2. 制定股权转让方案,包括转让价格、要素和条件。
三、协商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 进行合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协商,确定交易的条款和条件。
2.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股权转让协议书、确认书等文件。
四、履行法律程序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权转让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2. 完成相关合同的公证、注册等法律程序。
五、资金结算1. 外资企业向现有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2. 已完成交割的股权进行过户注册手续。
六、完成交割及相关工作1. 股权转让款项的结算和交割目前。
2. 完成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治理架构调整,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的调整。
七、完成税务登记和报告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税务登记手续。
2. 缴纳相关的税费并履行报告义务。
八、完成股权转让的公告1. 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完成股权转让的公告事项。
2. 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利益相关方告知股权转让的情况。
九、防范交易风险和合规风险1. 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及时了解并适应市场变化,防范相关交易风险。
2. 合规合法地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治理规定,确保股权转让交易合规合法。
十、监督跟踪合资企业后续发展1. 外资企业要主动履行股东职责,参与合资企业的治理和管理,推动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
2. 加强对合资企业的监督跟踪,开展合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确保合资企业的持续发展。
股权转让是一项复杂的交易,需要各个方面的合作与配合,以确保交易过程合规、顺利完成。
在这一过程中,各方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有清晰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
也需要重视合资企业的后续发展,确保外资企业能够有效地履行股东职责,促进合资企业的持续发展。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它是指公司股东把自己购买的股份出售给其他公司股东或企业家,以实现其股权转让的一系列过程。
股权转让流程是股东们之间交易股票的规范流程,其中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的合同,审查的财务资料,交易的标准,税收的缴纳,最终的股权转让。
第一步,双方谈判。
双方应就有关股权转让的事宜进行和谈,并确定转让价格和交易期限等事宜,并可以签订交易协议,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步,确定支付方式和财务审查。
双方应就购买股权时支付方式及购买股权时财务审查来进行确定。
第三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董事会或股东会应当召集并确定股权转让的内容,及协议签署有关的细节,然后双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使合同双方都能清楚明白。
第四步,办理税务及登记手续。
双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税收缴纳要求,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办理税务及登记手续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报备。
第五步,双方完成结算。
当双方完成税务及登记手续后,双方将完成结算,即双方应按照转让协议的规定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收到支付后,将转让的股份凭证移交给受让方,经确认后,股权转让正式完成。
股权转让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上述流程一步步按照规定完成,可以有效地保障双方的权益,有助于股东间交易的快捷顺畅,也是民营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撑。
股权转让的流程和细节

股权转让的流程和细节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有很多流程和细节需要注意。
一、股权变更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外资公司是由外国投资人投资,在中国境内开办公司的企业。
外资企业的注册、注销程序都与国有企业不同,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更是很少有人了解。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的相关资料,请您仔细阅读。
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部门):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⑤违约责任;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⑦协议的生效与终止;⑧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⑨转股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①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3)放弃优先购股权的声明(由不出让股权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4)验资报告(复印件);(5)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6)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新的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
(7)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①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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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变更相关流程及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出资权)
申报文件
1、企业关于股权(含出资权)转让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转让的决议;
4、转股前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6、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意见;
7、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8、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9、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境外新受让方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10、新受让方银行资信证明及翻译件;
11、境内新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新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3、如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国资授权经营管理部门确认文件和产权交易证明;
14、转股后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15、新董事、监事委派书;
16、新董事、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1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9、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2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1.1.2投资者资质
经审批机关批准依法在上海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1.1.3审批权限
1、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或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初审后转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审批。
2、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及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审批。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限制类)注册在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临港新城的外商投资项目,分别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桥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批。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或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和位于市级工业区内,属于鼓励类、允许类且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1.1.4审批程序
1、外商投资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股权转让的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原审批机关按照各自权限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换发《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外商投资企业持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1.5审批原则
1、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
产业政策要求。
2、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
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
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
的条件。
3、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
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4、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
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到上海产权交易所进行袍割。
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变更股权的作价依据。
1.1.6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7月22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95年9月4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4月12日修订);
7、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2月11日);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9、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1997年5月28日颁布)。
1.1.7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规定
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七分之十;
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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