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2016-2020)草案公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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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2016-2020)草案公示简介

一、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落实省人大会议精神,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等要求,江门市需进行三区四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以指导江门市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高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结合江门实际情况,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2016-2020)》。

1.2规划范围及规划时间

规划范围为江门市域范围,即“三区四市”的行政区划范围,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及恩平市,市域面积9541平方公里。

规划时间为2016年-2020年,近期为2016年-2017年,远期为2018年-2020年。

二、现状概况 2.1现状

2.1.1城乡生活收运方式及设施

江门市的生活垃圾仍然普遍采用混合收集的模式,市区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的成效不显著。目前主要有垃圾池/垃圾桶收集系统、垃圾屋收集系统、保洁员上门收集系统等。

全市73个镇(街)的转运站已经全部建成,全部通过项目验收。目前投入使用150座,约占已建成数量的90%,未投入使用的16座,约占已建成数量的10%。

表1 现状垃圾转运站建设情况一览表:

2.1.2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设施

目前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主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包括:江门市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台山市台城下豆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恩平市樟木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部分地区由于远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或为岛屿(如川岛),处理方式上就近对生活垃圾进行简易处理。江门市共有14座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其中市区2座,均位于崖门镇,台山市6座,开平市6座。

2.1.3其它垃圾收运处理现状

江门市现状已建成的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主要有台山市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已消纳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其他市、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方式以建筑场内自行消化为主,少量建筑垃圾混于生活垃圾内,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江门市目前餐厨垃圾没有纳入统一的收集处理管理,现多被用于农村饲养牲畜,存在被不法商贩利用的隐患。

2.2存在问题

1)收集方式不科学,混合收集垃圾,资源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难度大,包括存在村镇无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等问题。

2)转运体系不完善:部分镇街垃圾转运站运营不规范、部分环卫设施防护间距不足造成环境影响。 3)终端无害化处理系统未能全覆盖。 4)环卫管理体制仍不够完善。

三、规划简介 3.1规划目标

表2 规划目标一览表:

3.2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注:2015年常住人口数据来源于《2015年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注:1、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存在部分自然降解垃圾,这部分垃圾可在农村区域自行处理,因此确定2020年农村清运量为农村垃圾量的50%;2、2020年清运量为城镇垃圾量与农村清运量之和。

表5 预测江门市2020年餐厨垃圾量(吨/日)

验值,按城镇人口每人每天0.14千克计算。

3.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3.3.1近期规划:完善现有设施,整治部分简易处理场

根据处理方式规划,规划期内江门市各市、区镇、街的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卫生填埋为主,重点整治部分垃圾简易处理场,提高垃圾处理无害化率;在本阶段,垃圾分类工作正稳步推进,但尚未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及生化堆肥要求,建议重点推进环卫产业园建设的前期工作。 3.3.2远期规划:建设环卫处理产业园,整治剩余简易处理场

远期随着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研究加深以及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广,另一方面粪便处理

车间促使生化堆肥规模扩大,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可行性研究,江门市具备设置生活垃圾环卫处理产业园的条件,规划远期期末应在江门市域范围建设1座或多座生活垃圾环卫处理产业园,以减轻近期以卫生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负担,并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

注:详见附图“05市域大型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分布总图”。

3.4生活垃圾收运规划

3.4.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

1)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类别:可回收垃圾、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2)垃圾分类收集建议

(1)近期: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完善,全市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以沿用现有形式为主,在市区、四市城区实现生活垃圾的密闭化,同时开展一定的垃圾分类收集,其它镇也要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密闭收集,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桶、垃圾斗、散装垃圾屋、农用车、拖拉机等落后的收运工具。进一步扩大农村被纳入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范围,为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

(2)远期:根据分类收集试点的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分类试点推广至其他镇(街),规划远期,收运系统已实现了设备设施的更新。城镇生活垃圾实现了密闭化、提高了压缩比率,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全面纳入统筹收运。各市、区各城镇实现压缩收运,在农村地区逐步提高压缩式

收运的比例。

3.4.2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要求,至少保证“一镇一站”,结合江门市2020年日产生活垃圾量及实际运行情况,垃圾转运站规划如下:

注:1、市区小型压缩转运站规划统计数不包括大中型垃圾转运站数量;2、规划转运站总数=保留现状不带压缩垃圾转运站数量+规划压缩转运站数量;3、改造及新建的垃圾转运站均带压缩功能。3.5其他废弃物协调管理规划

3.5.1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建筑垃圾消纳场为临时性,满负荷或因城市建设需要可取消,转移至备选址或重新选址。

1)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根据市政府2012年7月31日上午对《江门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召开的江门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要求,分别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规划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用于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蓬江区共设置1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提供备选址4处,分别位于棠下镇中部、南部迳口村附近及杜阮镇西部及西南部。

江海区共设置1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提供备选址3处,分别布置礼乐路东侧江中高速防护绿地内、江睦路东侧江中高速防护绿地内以及光源三路江中高速底。其中光源三路江中高速底建筑垃圾消纳场应该为高新区建设服务,作为江海区近期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新会区共设置1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提供备选址1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结合原西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进行建设;远期备选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布置于南新区绿地内。

2)台山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加紧推进九岗场址的论证工作,同时,以生活垃圾填埋场为中心,建设建筑垃圾设施,规划建议结合该设施设置台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3)开平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根据《开平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4-2020)》,规划近期建筑垃圾年产量6.45 万立方米,规划远期建筑垃圾年产量8.83 万立方米,建筑垃圾中余泥渣土约占20%左右,可在近期建设余泥渣土受纳场,远期建筑垃圾进入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

规划经调研并结合开平市实际情况,初步拟定翠山湖大道选址一、翠山湖大道选址二、城西一路选址、城西二路选址、西坑选址、开平大道选址、三埠街道富强路选址、塔山石场、塘口镇牛仔栏和原金宗石场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候选场址。

4)鹤山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建议结合马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在其附近选址建设鹤山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5)恩平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建议结合樟木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在其附近选址建设恩平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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