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货场车辆规章制度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篇)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管理程序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车辆营运规定第一条车辆管理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____至____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____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运输公司车队集装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公司车队集装箱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有序,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队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车队集装箱的装载、运输、卸载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车队集装箱管理职责第四条车队队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车队集装箱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车队调度员负责集装箱运输任务的安排、调度和监控,确保运输任务按时完成。
第六条驾驶员负责集装箱的装载、运输、卸载等工作,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
第七条装卸工负责集装箱的装卸作业,确保装卸过程安全、有序。
第八条保管员负责集装箱的保管工作,确保集装箱完好无损。
第三章集装箱装载与运输第九条装载前,驾驶员应检查集装箱外观、密封性、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装载。
第十条装载时,应严格按照装载规范操作,确保集装箱内货物稳固,不得超载。
第十一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辆行驶平稳,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集装箱卸载与保管第十三条到达卸载地点后,驾驶员应与卸载工共同确认集装箱内货物无误,确保货物安全卸载。
第十四条卸载时,应严格按照卸载规范操作,确保货物安全、有序卸载。
第十五条卸载完毕后,保管员应对集装箱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泄漏等情况。
第十六条保管员应按照规定对集装箱进行存放,确保集装箱安全、整洁。
第五章车队集装箱安全与质量第十七条车队应定期对驾驶员、装卸工、保管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十八条车队应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车队应定期对集装箱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集装箱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装卸工、保管员等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集装箱规章制度范本

集装箱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装箱管理,规范集装箱运输行为,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集装箱运输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集装箱运输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快捷、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集装箱运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装箱运输企业第五条从事集装箱运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和设备;(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业务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经营范围内注明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七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第三章集装箱运输行为第八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九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的集装箱进行安全检查,不得运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集装箱。
第十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装卸、运输、交付等环节的记录制度,确保货物运输全程可追溯。
第十一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合理调度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第十二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税费,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装箱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集装箱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二)进入企业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五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装箱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车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集装箱车安全、高效、顺畅地运行。
第二章驾驶员及押运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及押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符合本制度要求;2. 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3. 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责任;4.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道路运输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驾驶员及押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指挥;3.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运输;4. 定期参加体检,保持身体健康;5. 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押运员应持有押运员证。
第三章集装箱车管理第六条集装箱车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有效的车辆登记证书;2.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3. 集装箱车应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运输货物安全;4. 车辆外观整洁,标识清晰。
第七条集装箱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2.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3. 集装箱车装载货物应牢固、均衡,不得超载;4. 集装箱车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5. 集装箱车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随时关注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九条驾驶员及押运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集装箱车安全进行检查。
集装箱车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车队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队及驾驶员。
第三条集装箱车队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车队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集装箱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包括:1. 车辆安全管理;2. 驾驶员安全管理;3. 装卸作业安全管理;4. 应急预案管理;5.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六条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况良好。
第七条车辆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反光标志等。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清洗、保养,保持车容整洁。
第九条车辆装载货物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装载,确保货物安全。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十条驾驶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专注,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装卸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五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装卸作业人员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等。
第十七条装卸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管理第十八条车队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二十条车队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交通法规及安全知识;2. 车辆及货物安全知识;3. 应急处置及自救互救知识;4. 职业健康知识。
集装箱的规章制度

集装箱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集装箱运输的安全、顺畅和有效管理,规范集装箱的装卸、堆存和运输等相关操作,保护货物和仓储设施的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集装箱装卸、运输和仓储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集装箱运输单位应在集装箱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和货物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集装箱运输单位应按照业务规模、经营范围、实际情况等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管理,确保集装箱运输的安全,规范操作。
第五条集装箱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集装箱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集装箱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集装箱装卸规定第六条集装箱装卸作业应按照装卸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遵守操作规定,确保装卸过程平稳、顺利。
第七条集装箱装卸现场必须设置防护措施,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作业现场应干燥、通风、整洁。
第八条集装箱装卸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有效证书才能作业,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装卸作业。
第九条集装箱装卸货物前,必须进行合适的固定和支撑,保证货物不会滑动或倒塌,必须按照货物的性质和重量来确定固定和支撑的方式。
第十条集装箱装卸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指挥员的指挥,听从指挥员的指示,保持作业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集装箱运输规定第十一条集装箱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和合格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二条集装箱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必须定期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集装箱运输车辆必须装备通讯设备和急救设备,保障司机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求助,保障货物的安全。
第十四条集装箱运输过程中,严禁在车辆上吸烟、喝酒、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严禁擅自修改车辆的载重、尺寸等参数。
铁路货运集装箱规章制度

铁路货运集装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货物安全,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
第二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是指利用铁路进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活动。
第三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遵循安全、快捷、准时、便捷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四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总公司,具体执行单位为各铁路运输局。
第五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规章制度包括车辆、设备、人员、作业、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车辆规定第六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安全、可靠的运输能力。
第七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运行安全。
第八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装卸箱作业,保证货物安全。
第九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装载,不得超载。
第十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保持车身清洁,确保货物无污染。
第三章设备规定第十一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配备,确保作业顺畅。
第十二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使用,保证货物安全。
第十四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货物无污染。
第四章人员规定第十五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技能。
第十六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人员应当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五章作业规定第十八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作业应当按照作业流程进行,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作业应当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保证作业效率。
第二十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作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装卸箱作业,不得擅自操作。
第二十一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作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护作业,确保货物完好。
第六章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铁路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障运输顺利进行。
集装箱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集装箱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2.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行车安全知识和技能;3. 遵守交通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习惯。
第三章行车安全要求第七条驾驶员在行车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 检查车辆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2. 检查集装箱固定装置,确保集装箱固定牢固;3. 熟悉行车路线、路况和天气预报,做好行车准备。
第八条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超车、强行并线等危险行为;3. 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减速、停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 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5. 驾驶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险情及时处置。
第九条集装箱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应配合装卸工做好以下工作:1. 检查集装箱固定装置,确保装卸作业安全;2. 协助装卸工将集装箱固定牢固;3.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避免损坏集装箱。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行车安全知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车辆、驾驶员、行车路线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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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鑫物流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流程如下:
1、车辆每日派车计划由调度员给各个车辆下达指令。
各个车
辆必须服从调度员安排。
不得私自派车。
如未经过调度员下达派车指令,私自派车,罚款500元。
2、车辆装箱出货场时必须填写出箱凭证,填写日期,箱型、
箱号、车号、货主、司机姓名。
如漏填,每项罚款20元。
如果未填写出箱凭证装箱出货场罚款200元。
3、车辆装货回货场后,先至外勤拷贝相片。
要求8张照片。
1.(1).装车前,箱底、箱号清晰明了。
(2).装车中,箱号、货物清晰明了。
(3).装车后,货物码放整齐,上层必须六垛、箱号清晰。
(4).半箱门,箱号清晰。
照片如未按以上要求拍摄,一张罚款50元。
情节严重者,掏箱重拍!
2.登记挂封,填写封号单,填写日期,箱型、箱号、车号、货主、货位。
卸车完成后,封号单交至外勤。
如漏填,每项罚款20元。
如果未填写封号单罚款100元。
并重填封号单。
挂封按“图一”表示的的位置悬挂铅封,挂错破封重挂,罚款50元。
4、车辆卸车前,箱门把手必须入槽,箱门把手需绑铁丝。
如
有发现门把手未按要求入槽、绑铁丝。
每个门把手罚款20元。
5、各个车辆装车后把控好箱重。
不得超载、偏载(两箱误差
不得超过500KG)。
如超载、偏载,需正面吊二次作业,一只箱罚款100元。
并自行掏箱、移货。
6、货场车辆行驶途中,严禁碾压隔离桩。
如碾压隔离桩,罚
款200元。
7、站台禁止高速行驶。
未关箱门行驶。
违者罚款100元。
8、箱底、箱体破损不得装货(包括路箱、自备箱),及时通知
货场人员更换。
如箱底破损隐瞒不报,私自装货,掏箱且费用自理。
并处罚200元。
9、站台装火车时,未经货场人员安排私自进场,影响、干扰
正面吊作业者罚款200元。
10、禁止站台吸烟,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禁止站、坐、卧货场轨
道.违者罚款500元.
(图一)
1.铅封悬挂至图内”标1”.
2.如遇”标1”把手断裂、变形等各种因素造成不能挂封,铅封将挂
至”标2”
3.禁止在”标1”完好的情况下私自挂至“标2”
4.禁止在(3.4.
5.
6.
7.
8.
9.10)未入槽的情况下挂封.
5.“11.12.标2”必须用铁丝捆绑.
鄯善豫鑫物流有限公司货场部
司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