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与措施
中英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Foreign trade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英文对照)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4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国际贸易政策详细概述

(3)改善贸易条件论 改善贸易条件论认为,用增加关税等贸易保护的手
第五章 国际贸易政策
本章主要内容: 贸易政策的演变 自由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 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定义及内容
1.定义
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 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 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的有组织的管理和 调节的行为。它是一国对外经济和政治关系 政策和措施的总体,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对外,它服务于一国的对外经济和政治的 总政策;对内, 它为发展经济服务,并随着 国内外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
有效需求由消费、投资、政府开支和净出口四部分组成。净 出口则定义为出口减去进口,也就是说,出口会增加有效需求 ,进口则减少有效需求。因此,贸易对整个社会就业水平的影 响过程可以表述为:
增加出口,减少进口 增加有效需求 增加国民生产和就 业
(2)保护公平竞争论 “保护公平竞争”,这是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 发达国家用来进行贸易保护的另一依据。这 一理论最初是用来对付国际贸易中因为政府 参与而出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后来又被广 泛用来要求对等开放市场。与前面介绍的三 种理由不同,“保护公平竞争”论以一种受害 者的姿态出现来进行贸易保护。这种保护似 乎是迫不得己的,保护的目的也似乎是为了 更好地保证国际上的公平竞争,以推动真正 的自由贸易。
(5)民族自尊论 进口商品并不仅仅是一种与国内产品无差别的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国营贸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营贸易管理,规范国营贸易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营贸易,是指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国家授权企业或者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品种、数量、价格等条件,统一经营或者垄断经营特定商品的行为。
第三条国营贸易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二)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营贸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营贸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国营贸易品种管理第五条国营贸易品种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市场供求状况和产业发展要求,按照以下程序确定:(一)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国营贸易品种建议;(二)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国营贸易品种包括以下类别:(一)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商品;(二)关系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商品;(三)关系国内市场供应的重要商品;(四)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要商品。
第七条国营贸易品种的调整,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国营贸易企业或者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营贸易品种目录执行,不得擅自经营国营贸易品种。
第三章国营贸易经营主体管理第九条国营贸易经营主体包括以下类型:(一)国家授权企业;(二)国家授权机构;(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经营主体。
第十条国家授权企业或者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三)具有稳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信誉;(四)具备从事国营贸易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五)符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国家授权企业或者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取得国营贸易经营资格。
第5章GATT与WTO

第五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概述一、什么是关贸总协定1.什么是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全称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英文名称是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缩写为GA TT。
什么是GATT?1991年,关贸总协定的秘书处出版了一本小册子,题为《关贸总协定:它是什么?它做什么?》。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段自我介绍:(1)关贸总协定是一套协调其成员即各缔约方政府对外贸易政策措施的多边协议。
关贸总协定的第三任总干事邓克尔(Arthur Dunkel )说:“这是国际贸易的‘交通规则’,人们不仅要了解它,更要遵守它。
”(2)它是各缔约方举行贸易谈判的“论坛”,即谈判场所。
(3)它是裁决贸易争端的“法院”,原文是“court",因为它只作出仲裁,而不是判决。
最后,小册子还强调:关贸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者共同构成了世界经济赖以运转的轮子。
2.关贸总协定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在美国等国的倡导下,筹建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前者旨在帮助各国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后者旨在帮助各国筹措经济建设所需的长期资金。
但是,一些国家感到,在贸易方面也需要恢复正常的秩序,以便通过扩大贸易来促进经济的增长。
于是,1946年,在联合国的支持下,召开了“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建了“国际贸易组织”(1TO)。
1947年,该组织在古巴首都哈瓦那制定了《国际贸易宪章》,或者也叫“哈瓦那宪章”。
与此同时,有关各国进行了相互减让关税的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协议。
但是,美国对接受上述宪章表示困难,理由是,美国总统杜鲁门虽然不反对这个宪章,但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素有保护主义传统的共和党人反对。
由于美国的退出,国际贸易组织未能建立。
但是,已经完成关税减让谈判的各国,却迫切希望宪章和协议能够早日付诸实施,以便从中获益。
第五章 中国对外服务贸易

(二)资本移动壁垒 资本移动壁垒的主要形式有外汇管制、浮动汇 率,以及汇出投资收益的限制等。外汇管制主 要是指政府对外汇在本国境内的持有、流通和 兑换,以及外汇的出入境采取的各种控制措施。 外汇管制将影响到除外汇收入贸易外的几乎所 有外向型经济领域,而不利的汇率将严重削弱 消费者的购买力。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汇回母国 的限制,如限制外国服务厂商将利润、版税、 管理费汇回母国,或限制外国资本抽调回本国, 或限制汇回利润的额度等措施,也相当程度上 限制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及形式
所谓服务贸易壁垒是进口国对外国的服务和服 务提供者实施限制进口的措施和手段。其主要 是通过国内法律和规章来实现的,那么限制外 国服务者进入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则成 为保护国内服务市场的主要手段。当这些手段 成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障碍时,形成服务贸 易壁垒。
Hale Waihona Puke (一)产品移动壁垒 涉及市场准入的限制,即东道国允许外国服务 进入本国市场的程序或限制,包括数量限制、 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政府采购、歧视 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 保护体系等。
第五章中国对外服务贸易第一节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第二节中国服务业的开放第三节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第一节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概述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脑力或体力的形式来满足他人需要并索取报酬的活动服务跨越国界在国际间流动便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
第五章 中国对外服务贸易
第一节 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第二节 中国服务业的开放 第三节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第三节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一、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长期处于逆差,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较弱 (二)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三)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严重滞后 (五)统计分析资料和数据不完备,缺乏统一的 标准和口径
第五章(1)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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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至2000年 制定和颁布的外经贸法律、法规共700多项,包括《对外 贸易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仲 裁法》、《海商法》、《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技术引进和设备管理规定》、《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等。 1994年7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
①多边条约 参加的多边条约主要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保护文学作品伯 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 ②双边条约 与美国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与欧 盟、瑞士、日本等国签订了《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
对外贸易促进原则
四、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立法
《反倾销条例》
《反补贴条例》 《保障措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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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001年12月10日颁布,2004年修订,共六章59条,包括 总则、倾销与损害、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反倾销
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与复审、附则。
主要内容:倾销的定义,倾销的确定方法,倾销的幅
二、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构成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服务进出口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法律、 法规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由国 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两部分构成。
国内法渊源 国内法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国际法渊源 国际法渊源主要包括: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承认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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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外贸法律的发展
第五章_国际贸易政策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分类
根据国家对贸易行为干预程度的不同,分为
1.自由贸易政策
▪ 国家对贸易行为不加任何干预,既不鼓励出口,也不 限制进口,使商品自由进出口,在国际市场上自由竞 争。
▪ 当今的政策表现: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 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的各种特权和优惠的一系 列政策措施。
2.中性贸易政策和偏向性贸易政策
助工业的发展。
➢ 弊:初级产品的市场和价格不稳定,导致经济发展的不稳
定;经济单一性和对发达市场的依附性,使工业化战略难 以贯彻。
(二)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
➢ 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工业化过程,也称内向型战略
➢ 利:可以较快建立本国工业基础,促进本国经济增长,扩
大就业和减少进口,节约外汇等
➢ 弊:保护措施的负效应、生产受国内市场规模制约、出口
第五章 国际贸易政策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了解国际贸易政策的概念、类型和主要内容; ·理解和掌握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及资本主义国 家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过程。
(二)技能目标
·掌握国际贸易政策的主要类型和分类方法; ·分析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第一节 国际贸易 政策概述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及其分类
(一)贸易纷争与贸易政策国际协调
▪ 贸易利益的差异和冲突以及各国经济目标的要求, 运用政策调节经济贸易行为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能。
(二)贸易政策国际协调的形式
(1)贸易条约和贸易协定
▪ 是有关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间的贸易关系,规定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各自对外的贸易政策, 经过协商或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
禁止金银出口。
禁止出口商接收外国非 金银货币。
汇率由官方直接控制, 实行固定汇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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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措施的实施原则 Principles for Application of Safeguard Measures
• 1.保障措施应当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加以实施。 • 2.保障措施的实施应当在合理的限度内。 • 3. 对受到影响的出口成员方给予适当的贸易补 • 偿的原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1.关税的征收 (collection of custom duties) • (1)从量税(specific custom duties) • (2)从价税(ad valorem custom duties) • (3)混合税(mixed or compound duties) • (4)选择税(alternative custom duties) • 2.海关税则(schedule of custom duty rates) • 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个国家通过立法
一. 、倾销与反倾销的概念 (一)倾销的概念(Dumping)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一国的产品以低于 其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二) 反倾销的概念(Anti-dumping ) 所谓反倾销,就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为了保 护本国相同产业的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 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商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 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 二.国际反倾销法的历史与现状
1.进出口配额措施 (Import and Export Quotas) 2.进出口许可证措施 (Import and Export Permit/License) 3.外汇管制措施 (Control Measure over Foreign Currencies) 4.商品检验检疫措施以及复杂的产品技术标准 (Commodity Inspection) 5.反倾销措施(Anti-dumping Measures) 6。反补贴措施(Countervailing Measures) 7.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s)
第五节 国际反补贴法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一、补贴与反补贴的概念及其立法 (一)补贴与反补贴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1.补贴的概念(Subsidy) 2.补贴的种类
1)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 subsidy) 2)可申诉补贴(actionable subsidy) 3)不可申诉补贴(non-actionable subsidy) 3.反补贴(Countervailing Measures) (二)国际反补贴立法现状
(二)反倾销的救济措施(Anti-dumping Measures) 1.临时措施(provisional measure) 2.价格承诺(price undertaking) 3.终裁征收反倾销税 (definitive anti-dumping duties) 日落条款 (Sunset Clause) 轻税原则 (Lesser Duty Rule) WTO反倾销协议事实上强调各成员方实施反 倾销的措施应该以针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为 主要救济手段,并且强调了反倾销措施只具有经 济回复功能而不具有惩罚的功能和性质。
(二)反补贴的救济措施(countervailing measures)
• 1.临时措施(provisional measure) • 2.承诺 (undertakings) • 3 . 征 收 反 补 贴 税 (countervailing
duties)
第六节 保障措施 (Safeguard Measures)
一.保障措施的概念(Safeguard) 如果因无法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了GATT协 议项下包括关税减让在内的义务的影响,导致任何产 品进口到该缔约方领土內的数量大量增加,并且对该 缔约方领土内相同产品或者与该产品有直接竞争关系 的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 的,该缔约方则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损害的必要的 限度和时间内,针对该产品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其减让 义务,或撤销或修改其减让义务。
to prevent / to offset, not to punish
(三)反倾销调查程序和规则
1. 反倾销申诉的受理立案(initiation) 2.反倾销调查(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3.初步裁决(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 4.最终裁决(final determination) 5.司法复审 (judicial review)
二.WTO保障措施协议及其主要内容
– (一)实施保障措施的前提条件(pre-conditions)
• • • •
1.必须存在有关进口产品进口数量的大量增加的事实。 2.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必须是进口成员方在其承诺 有关关税减 让义务时无法合理预见的. 3.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二节
我国政府对外贸易的规制和管理
一.我国有关对外贸易管理的立法 1. 2004年我国对《对外贸易法》的重大修改。 2. 我国对外贸易总的基本原则 3. 我国对外贸易的限制性规定 二.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1.我国海关关税制度 2.我国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3.我国进出口配额制度 4.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5. 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
程序公布实施的、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
二、非关税制度与措施 (Non-tariff Measures)
• (一)非关税措施的概念和作用 • ( 二 ) 非 关 税 措 施 的 种 类 (Non-tariff
Measures)
(二) 非关税措施的种类 (Non-tariff Measures)
• • • • • • • • • • •
第三节 WTO多边贸易规则对成员方政府对外贸 易管理的制约
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1.《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2.《海关估价协定》 3《进口许可程序协议》 4《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5.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协议
第四节
国际反倾销法 (Anti-dumping Measures)
第五章 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与措施
第一节 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和措施概述 第二节 我国政府对外贸易的规制和管理 第三节 WTO多边贸易规则对成员方政府对外贸易管理的 制约 第四节 国际反倾销法 第五节 第六节 国际反补贴法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和措施概述
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与措施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 组成部分。各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法律管制是实现其对外贸 易政策和维护其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不论是发展中国 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从本国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实际 需要出发,通过立法并采取一定措施,对本国进出口贸易 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和管制。因此,学习和掌握政府管理 对外贸易的法律与措施是学习国际贸易法不可缺少的重要 环节。
二、WTO反补贴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 • • •
(一)补贴的专向性 (specificity) (二)反补贴税及其征收条件 1.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 2.反补贴税的征收条件 (pre-conditions) (1)要有出口成员国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 接地 给予补贴的事实; (2)须对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 威胁,或者严重阻碍进口国某相关产业的建立; (3)补贴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WTO反倾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征收反倾销税的前提条件 1.倾销的确定 (Determination of Dumping) 确定倾销是否存在,一般分三个步骤: 1)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 (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 Non-market Economy) 2)确定产品的出口价格, 3)将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相比较 (Comparision) 2.损害的确定 (Determination of Injury) 3.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Causality between Dumping and Injury)
一、关税制度和措施(Tariff)
•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作用 • • • •
(二)关税的种类 1.进口关税(import custom duties) 2.出口关税(export custom duties) 3.(进口)附加税(additional import Duties)
(三)关税的征收及海关税则